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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17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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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罗金玲、李万德被非法判刑五年,李国华被非法判刑六年。

只为做好人、只为让人明白事情的真相,何罪之有?三位法轮功学员历经九个月的迫害,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罗金铃,一位近七十岁的老太太,被迫害的两次住院;李万德被迫害的身体消瘦,眼圈发青,头发全白。

据悉,二零一七年元月十日,罗金玲、李万德、李国华三人的家人被临时电话通知,于元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在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学员开庭。

十一日上午九时,法轮功学员罗金玲、李万德、李国华都被戴着手铐由三个警察押进法庭。当法官问三位法轮功学员要不要请律师,三人齐声回答不需要。法官对罗金玲声称:“你家中设有电脑、打印机、印书、印资料构成犯罪。”罗金玲大声说:“我不是修炼法轮功就活不到今天,我做书、印资料是合法的……”

法官打断罗金玲的话,又说李万德、李国华上网诉江、写诗、写文章等构成犯罪,李万德回答:“诉江是《宪法》赋予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是合法的,写诗写文章是弘扬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没有错,无罪……”

李万德还在说就被法官打断了,法官说不准申辩,这时法官头疼厉害休庭了,说下次再判。

其实根本没有开庭,偷偷地就诬判了三位法轮功学员,到元月十九日就通知他们的家人:罗金玲五年,李万德五年,李国华六年。

武昌区法院相关人员不敢再次开庭,他们知道判刑是没有理由的,也知道法轮功的修炼者是好人,所以根本不让三位法轮功的修炼者为自己辩护,可是在邪恶的610的淫威下不判又不敢。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武汉市武昌区警察在同一时间分别闯入五个家庭,绑架了七名法轮功学员,并抄家劫走电脑、打印机以及大法书等。当天上午,家住徐东地区四美堂的李国华家闯进了几个警察,把他家也翻的一片狼藉,家里所有电脑、打印机等东西全部抢走,并绑架了李国华和张红园夫妇。同一时间,家住鄂州市华容区的法轮功学员罗金玲和老伴秦永模也遭绑架,警察也抄了他们的家,把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洗劫一空。

李国华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青菱第一看守所,由于不配合所谓“转化”,又转到臭名昭著的杨园洗脑班仍不配合“转化”,又转到青菱第一看守所,都是零口供,往返折腾几次。

法轮功学员李万德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被绑架到臭名昭著的杨园洗脑班。在那里,李万德总是慈悲的给迫害他的以及接触的人讲法轮功的真相。有消息透露,610人员编造了一些假的、莫须有的罪名要李万德承认,李万德不承认邪恶的诬陷,最后由武汉市公安局人员亲自审问,在杨园洗脑班早上八点钟早餐后送到武汉市公安局,十二点钟前送回杨园洗脑班,中餐后不叫李万德休息,强制他坐在椅子上,前边用一个大灯泡直照射他的眼睛,中午不让睡觉,晚上睡得很晚,实质就是剥夺他的睡眠。八个多月的时间,李万德被迫害的身体消瘦,眼圈发青,头发全白。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正法,是佛法修炼,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的修炼者是一群最善良的群体。三位法轮功学员罗金玲、李万德、李国华三人始终坚守良知,坚持正义,在法庭上跟法官以及所有在场的人讲真相,证实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对的,是符合宪法的,你们法院的诬判是错的,是有罪的。

在此正告所有公检法司的所有执法人员:你们要明辨是非、善恶,善恶有报是天理,等到祸国殃民的江泽民被绳之以法的时候,法制健全的时候,谁为你们买单!你们用什么理由来为自己辩护!上面的法官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时头疼厉害就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做了违背天理的事情,知道他们是好人,还要重判他们,就不能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吗?法轮功被迫害至今已有十八个年头了,相当于一个小伙子的年龄,应该懂事了,希望你们能理智起来,站在正义的一边,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退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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