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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6年辽宁盘锦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更新: 202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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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根据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份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报道统计,这两年期间辽宁省盘锦地区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14人,其中87名法轮功学员因起诉江泽民遭绑架;27人因讲述真相遭绑架;123人被骚扰,其中因诉江被骚扰117人;一人因诉江遭受恐吓含冤离世。21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16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16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9人被劫持入狱,冤判总刑期高达50年 。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份中国大陆民众开始起诉江泽民后,盘锦地区一些法轮功学员多次遭到当地派出所、街道和社区等大面积骚扰、抄家、绑架迫害,由于中共的信息封锁,因此所有数字统计只是保守数字,真实数字可能远远超出统计数字。

一、被非法判刑案例

1、做好人遭非法判刑三年半

冯秀梅,女,五十四岁,退休人员,大洼县田庄台镇人,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脾气变得温和,为人处世宽宏大度,邻居有什么事情都愿意找她帮忙,整天乐呵呵的,在邻里间是个有口皆碑的好人。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晚,当地派出所副所长李柄柱、姜涛和大洼国保大队付振国、当地居委会等十多个人到冯秀梅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对冯秀梅说去派出所了解点情况,并强行夺走冯秀梅的手包,拿钥匙再次回到冯秀梅家中抄家,非法抢走个人财产:电脑、电话、打印机、切纸刀、一箱A4纸、近一万元的现金、存折、工资卡、身份证、MP3、她本人的手包等。

当天晚上冯秀梅被非法送到盘锦市拘留所拘留,非法关押十天后送到盘锦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冯秀梅遭非法提审恐吓,经常犯心脏病和高血压,身体状况很不好,吐血,手颤抖,身体消瘦。在盘锦市大洼县法院三次非法庭审,家属和律师被跟踪,法院刁难辩护律师,不允许其中一位辩护人阅卷、会见。两位辩护人为冯秀梅做了无罪辩护,推翻了所有公诉人口中的所谓“证据”。辩护人要求证人和见证人出庭,这样就会真相大白,在没有证人出庭的情况下,法院依然强行审理。

被非法判三年半,冯秀梅上诉,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冯秀梅案在盘锦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法官赶走辩护人,仅用三十分钟左右就将这场庭审草草收场,法官温阳称择日宣判。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冯秀梅从盘锦市看守所(盘锦市第三看守所),被转押到沈阳大北辽宁女子监狱三监区继续迫害。至今冯秀梅的家人都没有收到判决书。

2、盘锦高升采油厂李艳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日,李艳和李桂玲(现已回家)在盘山县高升镇市场发放法轮功真相台历时,被不明真相坏人恶意举报,被盘锦市公安局高升分局警察绑架到第三看守所,并被非法抄家。

盘山县法院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对李艳非法开庭,李艳家属请的两位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为李艳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李艳本人也为自己做了当庭辩护,但数次被审判长打断。经过长达四小时的非法庭审后休庭,家属和律师被告知,等合议庭合议结果。期间李艳家属到法院找审判长等相关人员沟通要人,但遭到冷淡排斥。

盘山县法院在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给李艳非法下达了判决书,判刑三年。李艳上诉。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中级法院对李艳非法开庭,审判长李春,检察官贾冬雷,大概半小时,聘请律师冯建强被无理赶出法庭,后又被警察路上追赶绑架回来非法扣押。

3、易铁铮、赵艳荣、孙丽娜被非法判刑。

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和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易铁铮、赵艳荣、孙丽娜,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指出法院不履行正常的法律程序,严重侵犯当事人的公民权。赵艳荣、孙丽娜分别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二年,目前已回家。易铁铮被非法判刑三年,上诉到盘锦中级法院,二审于2016年5月13日开庭。

4、韩崇辉非法判刑三年半,残疾人王秀英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早七点,韩崇辉还没起床,就被盘锦市国保大队李树成、刘一麟绑架,送到盘锦市看守所,并被非法抄家。当天即被所谓“批捕”,国保警察说已跟踪韩崇辉一年了。检察院在找不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把互不认识的王秀英(女)编造在一起,说是同案。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非法对韩崇辉、王秀英开庭,四位律师据理力争为他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漏洞百出的假证据当场被律师们揭穿,主审法官、公诉人都无言以对。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韩崇辉,王秀英不服双台子区法院判决,上诉到盘锦市中级法院,盘锦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午后二点开庭,有两名律师分别为韩崇辉、王秀英做了无罪辩护。在明知法轮功学员被冤枉的情况下,主审法官吴苏仍然昧着良心听从政法委、610的指使,在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对韩崇辉非法判刑三年半,王秀英非法判刑三年。

韩崇辉被非法迫害关押期间身体出现了不正常状况,血压已高达二百,送入辽宁省辽西新入监监狱迫害,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被辽西新入监监狱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监狱迫害。家里人找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得知韩崇辉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家属去接见,被告知不“转化”(违心表态放弃信仰)不让家属接见、不让存钱,最后家属好不容易见到韩崇辉时,警察在身边监视、监听交谈。韩崇辉只是说了一两句话:“现在高强度转化。”家属问他:“是不是吃了不少苦?”他给家属使了个眼色,没能说出来。

王秀英在被非法关押一年零七个月后,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从盘锦第三看守所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迫害。

5、王雪飞被非法判刑三年

王雪飞,男,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上午被盘锦市国保支队、公安局刑警支队、派出所警察并派消防车破窗而入绑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和五千元现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非法庭审王雪飞,两位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律师逐条驳回检方的指控。当场指出公诉人和国保许多违法行为。律师质问公诉人:“检察院当初因证据不足,两次返回王雪飞的案卷到国保补充侦查,可在每一次都没有新证据补充上的情况下,你还建议法院重判他,咱们都身为法律界人士,你竟干出这么荒唐的事来?!”公诉人无言以对。

在明知法轮功学员被冤枉的情况下,主审法官盖世贤仍然昧着良心听从政法委、610的指使,在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对王雪飞非法判刑三年。送辽宁省辽西新入监监狱迫害,后被辽西新入监监狱送到沈阳监狱,家属几经周折,各地寻找,最后在辽宁省沈阳市监狱管理局才打听到消息王雪飞已被劫持到沈阳市东陵监狱。

6、杨玉琼被非法判二年

杨玉琼,女,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因发给公安人员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当时从她身上搜出二个光盘、四本小册子、几张传单,共计有十多份,因而被兴隆台区法院以刑法三百条为由判其有期徒刑三年。杨玉琼坚定的否定此罪名,要求无罪释放,律师为杨玉琼做了无罪辩护。二审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开庭,被非法判二年,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第三看守所。目前已回家。

7、苏艳非法判刑三年,盘锦市中级法院二审退回一审

苏艳,女,盘锦市兴隆台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被绑架,二零一五年被盘锦兴隆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上诉,盘锦市中级法院二审退回一审,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上午,盘锦市兴台隆区法院非法开庭。苏艳在法庭上要求共产党员回避。法庭庭长坚持开庭。公诉人起诉后,苏艳说:“炼法轮功没有错,法轮大法是正法,教人重德行善,按真、善、做忍好人,同时给人一个健康的身体,全世界各国及港澳台都允许炼,说明法轮功是正法。”苏艳讲到这次被非法关押后,身体受到的迫害,以致迫害到送到医院,全场人员都很震惊!

受其家属委托,律师为苏艳做了无罪辩护。在法庭上,律师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所谓公诉逐一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同时也指出公安抓人程序违法起诉程序违法,举证违法,错用刑法三百条等。由于公诉人不能从法律角度上反驳律师,放弃辩护。在庭审进行一个多小时后,法官宣布本法庭不能当场做决定,草草收场。目前苏艳仍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第三看守所迫害。

8、朱琼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晚,辽宁盘锦欢喜岭地区三名弟子朱琼(亦名朱青)、王薇、马文峰开车在当地农村发放张贴大法真相资料时,被当地村干部带人拦截勒索,后被派出所非法关押和抄家,之后,又被送凌海市公安局非法审讯,关押,庭审和判刑。马文峰和王薇分别被判三年和两年半,缓刑三年后,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回家,后由当地街道司法局和所在单位进行非法监管。

朱琼被判四年半,现已转至沈阳大北监狱非法关押。二零一五年四月末,朱琼家属费尽周折才第一次被允许会见探视。家属说他现在精神状态很差,不怎么说话,只是流泪,被单独关在高压监管房内。家人想尽力营救但苦于无门,备受煎熬。

9、胡之珥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关押在盘锦第三看守所迫害。

10、于秀清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已被劫持进沈阳监狱。

11、柏素敏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已被劫持进沈阳监狱。

二、绑架案例

1、盘锦法轮功学员焦艳,女,二零一六年六月九日在鞍山开往锦州的火车上发真相小册子,被乘务员恶意举报,扣留在锦州火车站,后通知盘锦国保带回,现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第三看守所至今。

2、于楼地区法轮功学员于长华、纪红、辛乐森、刘玉英、李桂芹、刘彩花、朱丽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古城子讲真相,被盘山县古城子派出所警察绑架,李桂芹、刘彩花、朱丽莲因年龄已过七十岁而被放回家,七月九日下午一点多钟三人在家中再次遭古城子派出所警察绑架,经医院体检血压偏高,次日凌晨三点多钟三人再次被放回家。被绑架的于长华、纪红、辛乐森、刘玉英拘留十五天后转到盘锦市看守所继续迫害,目前已回家,其中刘玉英,被警察勒索三万五千元。辛乐森被勒索二万元。九月初,其中的于长华又遭绑架,现在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看守所。

3、金阿娜,女,七十多岁,二零一六年七月十日上午出去发真相小册子,未归。后经家人寻找,确认以被绑架关押在盘锦三看守所,再被非法关押迫害五个月后,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回到家中。

4、盘锦市盘山县东郭镇法轮功学员周绍棠、屠丽华、杨春华、孙玉霞等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村屯讲法轮功真相、发新年台历,走到新立村时,被新立村的杨喜良恶意举报,几位法轮功学员遭羊圈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周绍棠(78岁)未被带走,法轮功学员王树宾,警察说他智障,也未被带走。杨春华、屠丽华、孙玉霞遭非法拘留。当天晚上被非法抄家,十天后,屠丽华被放回家,杨春华、孙玉霞又被非法送进看守所迫害,被非法关押四十五天后,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已回家。

5、盘锦法轮功学员邓超,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散发真相资料时,被辽河公安局高莲分局绑架并拘留。

6、盘锦市欢喜岭地区法轮功学员李春生、张玉琴、刘本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半左右,在石新镇马场集市上给民众讲真相、发台历时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三所。张玉琴于十一月一日已回家。刘本玲、李春生已改刑拘,但因她俩检查身体不合格,看守所没接收,现已取保候审回家。

7、双台子区法轮功学员苏莹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再次被绑架。二零一四年八月份,苏莹因给世人讲真相发破网软件光盘被举报,后因体检不合格盘锦看守所拒收,取保候审回家。二零一五年派出所多次打电话骚扰,并到家敲门骚扰,告知家人取保候审到期,让苏莹到派出所结案,苏莹没有配合。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苏莹出门时被盘锦市双台区公安局国保和辽河派出所绑架,理由是到期不去结案按网上在逃的名义实施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盘锦第三看守所。从四月一日开始她绝食反迫害,最初没被发现,四月十一日盘锦看守所警察开始给她四肢定位、插鼻管灌食迫害,导致她大口吐血,警察才终止灌食,拔出下的鼻管。导致她胃大出血,身体极度虚弱。四月十八日检察院审阅卷宗提出此案件什么都够不上,量不了刑,又打回到盘锦市双台区国保和辽河派出所办案单位。绝食二十多天期间,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看守所不让见,四月二十一日以取保候审回家。

8、法轮功学员盖霞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九日在大洼县城(公交车站点)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后,被警察绑架,至今未归。

9、盘锦市三厂法轮功学员张继霞(小春)、曹艳杰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晚上在盘山县吴家乡东风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世人举报,当晚被吴家派出所绑架,现在盘山县公安局非法扣押,绑架到盘山县拘留所,被拘留十天,八月二十三日回家。

10、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盘锦法轮功学员程培新在锦州火车站购买车票时,被锦州火车站警察扣留,抢劫去手机、电子书、《九评》书、MP5等随身物品。后又闯到程培新家里非法抄家,抢去电脑等私人物品共计价值一万元左右。将程培新非法拘留十天后放回。

12、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下午一时,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派出所警察和村里人到法轮功学员孙宪玲、孙云珍、孙云杰家骚扰。在孙云杰家,抢走师父法像和多本大法书等,当时孙云杰不在家,把他不修炼的女儿带走到派出所,家里人知道后,去派出所要人,到晚上才放回来。

13、孙海涛,男,27岁,在盘锦市中建五局上班。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九点左右,盘锦市迎宾派出所警察许佳存等三人,穿便衣闯入孙海涛所在住所,将孙海涛强行绑架,非法关押在辽河看守所。

14、盘锦市双台子区法轮功学员王艳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下午五点左右,在双台子区农贸市场给女儿准备结婚购物时花了真相币,被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国保、刑侦大队和建设派出所副所长杜洪林等绑架,并抄家劫走两台电脑、《转法轮》书一本等,其它物品不详。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看守所。

15、盘锦市双台子区法轮功学员丁艳清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左右,在上班中,被盘锦双台子区辽河派出所副所长宋文秀等绑架,妹妹丁艳霞于中午也被绑架,家被非法抄家。家里被洗劫一空,损失很多东西。头一天就发现辽河派出所的车就跟踪丁艳霞。家属多次到盘锦市双台子区国保要人,目前已知,丁艳霞已于十一月十八日被取保候审,已经回家,丁艳清和十月二十四日被绑架的另一同修王艳被非法批捕。

16、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盘锦市兴隆台区纪检以法轮功学员张海超被二零一二年行政拘留为由,命令兴隆台区教育局对张海超进行处罚:1、降低岗位等级,由中级降到初级,两年后再从初级一点点晋级;2、扣发二零一五年年第十三个月的全额工资(四千多元钱);3、考核二零一五年的工作为不合格,并要张海超同意签字,不签字两年后(2015年算一年)开除公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张海超到教育局和兴隆台区纪检去说理,他们不听真相,一致说这是上级的命令。

三、因诉江被非法骚扰、被绑架、拘留迫害等案例

从二零一五的五月份开始,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堂堂正正地用真名实姓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要求把他绳之以法,结束迫害。然而中共邪党不但对法轮功学员的正当诉求置之不理,反而以控告为借口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和迫害,从二零一五年六月份就开始出现,特别是八月二十七日,十一月六日至十二日前后,盘锦地区出现大面积的骚扰和绑架案,以下是案例的报道。

1、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郑晓平在于楼邮政局向最高检邮寄控告江泽民诉状时,诉状遭到于楼邮局的非法扣押。四天后,(六月三十日)大洼县国保大队付振国与新开派出所警察非法入室,闯进郑晓平家,并将郑晓平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2,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盘锦市双台子区被绑架的五名法轮功学员中,有一位是盘山县高白金齐的妻子,姓崔,家中只一个人,当晚,两辆警车到家中绑架,非法抄家,因借口搜出的大法东西很多,直接非法关押在盘山县看守所。

3、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早晨,双台子区法轮功学员孟凡力出门上班,被绑架,家中被抄,非法走一本大法书籍,非法拘留十天,关押在盘山县拘留所。

4、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刘英在双台子区店里上班,被绑架,警察绑架后直接到她盘锦市兴隆台区家中非法抄家,没搜到什么,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5、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盘锦市法轮功学员王宝福被绑架,于七月十日被非法拘留,再次遭受非法迫害。九日下午四点多,盘锦市新工派出所副所长伙同三、四名警察到法轮功学员王宝富的单位--盘锦市第四中学,找杜校长谈话,“关于王宝富起诉江泽民” 一事,企图依此对他进行非法迫害。因为王宝富的家住在双台子区红旗街中心社区,所以此事由新工派出所转移给红旗派出所接管。七月九日晚上七点三十分,盘锦市红旗派出所陈学军等三、四名警察、片警赵永久伙同社区两名女负责人突然闯入他家,非法抄家,乱翻一通,抄走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的照片及法轮图片等物品。陈学军解释:理由是王宝富起诉江泽民一事,他声称是上指下派,依据省里的名单进行抓捕。王宝富的妻子拒绝他们搜捕,他拿出公安机关的搜捕证。抄家结束后,于晚上八点十分,警察从他家撤离,并把王宝富强行带走。到了红旗派出所,在场的还有派出所所长翟立军,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志和国保大队大队长雷小民。警察给王保富做笔录。

王宝富,任初三年级的班主任,教两班的数学课,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按照大法法理真、善、忍的要求做人做事,得到所有教过的学生家长校领导的一致好评与爱戴。四中杜校长一直陪同,想方设法与几位公安机关领导说明情况保他回来,因为学校太需要他了。结果经过六个多小时校方与警方的交涉,他们还是不敢违背省里的指示,不同意校长保回,最后还是决定把他非法拘留,七月十日半夜二点多被押送到盘山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6,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法轮功学员周维荣被警察上单位骚扰,当时周维荣不在单位,十日七八个警察又去单位企图绑架周维荣。

7、高素凤,女,1951年出生,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投递诉江控告书,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当地派出所到其家中要求她签字,被她拒绝,派出所将她绑架到盘锦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

8、盘锦市80岁法轮功学员谢艳馨,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下午,六人去她家里骚扰,说核实诉江,非法录像。谢艳馨没有配合签字。过程中有人问你有大法书吗,谢艳馨说:有,你们要拿我的书,就等于要我的命。

9、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盘锦市大洼县荣兴派出所警察杨天久、李作凯等六人闯入诉江法轮功学员冯保家、蔡素琴、初彦玲家,搜走多本法轮功书籍,并将法轮功学员带至荣兴派出所,做笔录、签字后放回。

10、辽河油田610主任,姓尚,找到辽河油田裕隆实业集团书记王世杰,要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姜晓慧去局里,明天上午八点半谈话,好像和诉江有关。二零一零年,姓尚的610主任带领裕隆实业集团书记王世杰等人,将姜晓慧送到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星期。辽河油田裕隆实业集团书记王世杰多次找姜晓慧及家人谈话,要求放弃信仰等等。

11、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双台子区陆家镇派出所突然闯到赵家村法轮功学员佟桂艳工作单位进行绑架并抄家,非法拘留十五天,因去年诉江未找到她,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拘留所。

12、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兴隆台油气小区一杨姓同修,女,五十四岁,在上午八点出门后失踪,后来家里人接到电话,说她二零一五年年参与诉江,已被非法拘留十天,关押在盘锦市第三看守所。

13、辽河油田筑路公司退休职工李柱华,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盘锦市兴隆台区家中被绑架,说是因去年曾起诉江泽民。警察入室非法抄家,搜走大法书籍,拘留十五天。被关押在盘锦市拘留所。

四、二次对诉江法轮功学员绑架、骚扰的典型案例

(一)二零一五年八月

盘锦国保“610”人员于二零一五年八月非法扣留了一部分法轮功学员的诉江控告书,指使多个派出所警察,采取换位手段,对兴隆台区和大洼县境内的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询问、抄家及绑架;在八月二十七日一天,至少对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拘留十至十五天不等。

于楼派出所八月二十七日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朱丽莲、李桂君。朱凤珍当时不在家,但被抄家,家产抢走全套大法书籍。次日,朱凤珍去派出所要书,一警察说:“他们都去开会去了。”之后,朱凤珍给相关警察打电话,要求归还书籍。于长华、辛乐森、朱丽莲、李桂君被非法拘留十天,刘彩花因七十岁当日被放回家。

在八月二十七日发生的绑架案中,现在盘锦大洼新兴坨子里刘云田、孙敬东,还有清水农场清水乡张金发、徐学英,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看守所,一个叫王兴的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后不知现况。

八月二十七日早五点左右,盘锦市大洼县王家乡周桂芝、杜书香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大洼国保伙同当地派出所所长等人员抄家,做笔录后被送至盘锦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周被搜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等资料,另两家也搜出大法书及《明慧周刊》等。据说是因为诉江的信件被扣留,(多日来查询到周八月一日的EMS诉江信包裹信息一直停留在当日的盘锦市,再无其他更新,怀疑确被扣留。)当局以“九月三日”阅兵为借口抓人,被抓捕的还有大洼县唐家乡、清水镇、田家镇等多地多名法轮功学员。周桂芝、杜书香、郭连香,当日下午,三人均被送盘锦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大洼县唐家派出所警察八月二十七日绑架了北窑村和八家子村的法轮功学员黄秀英、王奎弟夫妻及陈秀珍、司文霞。王奎弟现被非法关在大洼县拘留所,其他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在盘锦三所。

八月二十七日下午,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派出所给参加诉江的同修打电话,让到派出所去一趟,询问诉江的事,下午三点左右,大约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在派出所做了笔录,没到家中,做完笔录,就返回了,当时还看见一位男法轮功学员被关起来,不知具体什么原因,请知情者补充。同时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派出所下午到洪亚珍、尹素卫单位,强行把人带到惠宾派出所,并非法抄家,尹素卫家没搜到什么,非法抄走洪亚珍的一整套大法书籍和诉江材料,至发稿之时,两人还在惠宾派出所被非法询问。盘锦法轮功学员洪亚珍非法拘留十天,九月六号已回家。

在八月二十七日发生的绑架,盘锦市大洼县王家乡西海村周桂芝、杜树香、安姓法轮功学员,大洼县北窑黄秀英、王奎弟、陈秀珍、司文霞,大洼于楼于长华、辛乐森、大洼县西安镇肖志军,大洼县新开齐红玉,盘锦兴隆台苏艳,赵明云都已回到家中。

(二)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开始,盘锦市大洼县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九日到十一日陆续的在盘锦欢喜岭地区、茨采、盘山县马场及兴隆台的各个片区,都有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绑架,大约波及到百余名诉江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大洼县国保大队和新开派出所警察分别骚扰法轮功学员孙素芝、刘玉英、问控告江泽民诉状是谁写的,谁给打印的,并逼迫签字。

大洼西安农场:于松敏被西安派出所绑架。

大洼大堡子村:张广文、张广学、田春花,被田家派出所绑架:男的被非法关押在大洼拘留所:女的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三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早六点多,盘锦市大洼县榆树派出所到当地几名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搜查并将人带走,询问诉江情况。法轮功学员臧树波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关在大洼拘留所。其余人已于当日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清晨六时左右,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唐家乡朱家村李学会被新建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盘锦市三所。另外三名法轮功学员徐振东、王秀兰、王中翠被当日放回。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盘锦市辽河油田公安局恶警因诉江绑架了家住欢喜岭采油厂小区的陈素芬、刘本玲、李春生、张连英、刘红、刘艳、徐桂琴、刘艳玲等这些法轮功学员,他们都被非法抄家,刘本玲、刘艳玲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其余为十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梁玉芬遭到东郭派出所警察梁庆丰等骚扰,梁玉芬没在 家,次日,东郭派出所强迫梁玉芬的丈夫庞加运签的字。警察孙伟带人去的徐素怀家,盘查谁帮写的诉江状等,徐素怀说自己写的,最后叫徐素怀签字,徐素怀说签字就写法轮大法好,孙伟没趣的带人走了。周绍棠家去了三个警察,盘问诉江状是不是自己写的,老周承认是自己写的,签了字,警察走了。羊圈子派出所的警察王恩华带人到马福月家里骚扰,马福月家里没有人。羊圈子派出所姓段的所长共四人架着录像机到孙健家里骚扰诉江事件,逗留了一小时,当时孙健不在家,警察强迫孙健的老父亲(83岁)签了字。魏淑彬家里去了四辆车,魏淑彬是从楼上被两个警察架下来的,拘留魏淑彬10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羊圈子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体成、刘洪军、侯素娟,在派出所关了三个多小时,追问谁帮写的诉状,三人都说是一个男的来帮写的,不认识,最后三人签了字,被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羊圈子派出所警察去了郝静家里骚扰,查问诉江状是谁帮写的,郝静说自己写的。叫郝静签字,郝静说:我不签。这些年我家被迫害的一贫如洗,丈夫判刑九年,孩子搞对象被歧视,工作遭冷落,村上土地不给分,房子都要倒了,谁管我来着,这些不都是江泽民造成的吗?就是要告他,不签!警察没趣的走了。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盘山县石新镇(马场)派出所的警察曹志友开着警车,带领七、八个警察,其中有个女警察,到刘秀萍、刘秀英和门淑会的家里抄家,抢走了刘秀萍家里的师父法像、大法书;在刘秀英家里翻走了大法书籍、两个播放器。到门淑会家警察是撬门进去的,因为门淑会没有给开门,警察亮出了搜查证,被门淑会撕碎了。警察抢法像时,门淑会阻止,抢夺中一警察的手划破,而家人到派出所看门淑会时,看到她的鼻梁子被打破流着血。门淑会被拘留,而刘秀萍、刘秀英被关了四个多小时后,签了字,放回家。

张秀玉,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被警察带到盘锦市拘留所,后因张秀玉血压高230,拘留所不敢收,张秀玉回家。

盘锦市辽河油田财贸小区张云秀因诉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辽河油田公安局去了很多人去她家抄家,抢走了师尊法像、二台打印机、一台刻录塔、一个u盘、 四本年历被抢走。家被录像,后被带到迎宾派出所做笔录。张云秀非法拘留十五 天。

钻工村范姓法轮功学员被带走,欲非法拘留,后检查身体不合格,放回。句朝辉遭警察上门骚扰,拒签字。杨艳华被非法拘留在盘锦市拘留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警察上门骚扰盘锦市法轮功学员王雪涛。王雪涛父亲让警察出示身份证明,警察当场填写,王父亲不承认,没有让他们进屋里。后来恶警把王雪涛非法带到渤海派出所签字,核实控告江泽民的事情。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物探小区刘青被带到兴隆区派出所要非法拘留,后出病状,于晚十点多钟送回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葛玲仁家中被非法抄家,大法书、法像、机器等被抄走(当时人不在)。十二日,渤海社区人把门骗开后,把人带走。

迎宾翠南小区干洗店张姓法轮功学员被骚扰后,被放回。樊姓法轮功学员家中被非法抄家。

金桂珍因诉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派出所六、七个人到诊所去抓她,当时她在给患者诊疗,后被带入家中搜家,被抢走师尊的法像和几本大法书籍。家被录像,被带到迎宾派出所做笔录。警察们又去了两位法轮功学员家,没有搜到东西。

家住钻井二公司小区的陈春来、邵秀珍、李登文、曹纪萍、代书祯,这些法轮功学员家都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盘锦市兴隆台清泉小区北区三名同修被银河派出所到家中骚扰,刘明巧、汪姓、冯姓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并被带到派出所非法讯问,下午都回到家中。

盘锦辽河油田国保和公安局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吕淑萱。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盘锦市辽河油田公安局渤海分局兴海派出所几个警察 让社区人员打头,警察藏在后面看不到,敲开盘锦兴隆台法轮功学员吕淑萱的家门,之后,警察进屋要求吕淑萱去他们派出所一趟,说最高检让他们核实关于起诉江泽民的一些相关问题。同时他们还带着搜查令,强行搜走了大法师父的法像和一些大法书籍。吕淑萱被带走后,直到下午才放人。吕淑萱要求归还法像和书籍,但是被警察强行扣留不返还。第二天,又打电话说让吕淑萱再去一次,关于这些大法物品书籍如何处理,要签一个什么字。开始,吕淑萱也怀疑是不是有什么企图,但吕淑萱心里想着必须要回法像和书籍,所以决定去一次。去了以后,警察拿来的是一个什么“×教的处理通知书”,要求签字,被吕淑萱拒绝。警察说因为这些法像和书籍等物品上面要求必须给个处理,所以行政拘留十五天。实际要求签订那个就是拘留通知书。

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抓,有王玉珍、曲菊生,于霞、李秀兰、肖景勇、宋淑贤。其中:王玉珍、曲菊生、于霞被绑架到盘锦市第三看守所。于霞因途中高血压严重送回采油厂。其他三名因身体不好或另有原因留在采油厂。曲菊生, 十一月九日被绑架到盘锦市拘留所,十一月二十二日又被绑架到盘锦市看守所刑拘。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盘锦市高莲分局恶警因诉江,绑架了家住盘锦辽河油田高升采油厂的正在供应站上班的曲家英。

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双台子区陆家镇陆家村法轮功学员岂小芳被陆家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盘锦市拘留所。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地诉江的法轮功学员时,派出所所长就派人联系家属,威胁、欺骗家属骗家属去派出所做个笔录,不来就拘留。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双台子区法轮功学员刘左英和李敏母女及家属遭陆家派出所警察骚扰。

盘锦市陆家镇派出所带人到赵家村法轮功学员孙纪红家,绑架并非法关押在陆家派出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早上七点多,因为诉江,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大法 弟子丁艳霞和王希宝被辽河派出所绑架并抄家,录像。王希宝当日回家。丁艳 霞被非法拘禁在辽河派出所,后被非法拘留五天。十一月十七日回家。
盘锦市双台子区法轮功学员王艳约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晚,被胜利派出所绑架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盘山县沙岭镇派出所五名警察非法闯进家住四合村的法轮功学员孟秀英家中。当时孟不在家。警察就开始在屋子里录像。说等孟回来时去派出所签字好有个交代。当天下午孟秀英与丈夫去了派出所,直接面对警察讲述江真相,警察让孟签字,孟拒签,后安全回家。

法轮功学员代凤珍,一九九九年大法受迫害后,她被迫害致双腿残疾,不能行走。她于二零一五年五月诉江,十一月十一日被渤海派出所非法抄家、威胁、恐吓,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含冤离世。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一点多,盘锦渤海派出所副所长徐某等十多人骗开 代凤珍家门闯入她家。以代凤珍向最高检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为借口,进行抄家。将大法师父法像和书箱、二台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二十九本台历等物品抢走。当时,代凤珍自己在家里,听到有人敲门,问是谁。有个女的说话声,她就把门打开了,徐某等人跟在后面就往屋里闯。代凤珍让他们出去,他说他是警察有检查证,在代凤珍眼前晃。他们后来十多人在屋里,代凤珍被迫害生活不能自理已十五年,代凤珍跟他们反复说,现在中国的所有法律里,都没有不允许修炼法轮功。信仰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你们执行命令那不是法律,你们在犯法。他们把代凤珍家里贴的“真善忍好”撕下来,挂的“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还有门上贴的年画也撕下来抢走。后来又来一个人说是法律方面的,代凤珍说我要不是修炼法轮功都活不到今天,他说,那你身体还这样?代凤珍说我身体这样是邪党迫害造成的,你看到过精神失常的人有恢复正常的吗?我虽然身体还没恢复,但我精神已恢复正常。他后来让代凤珍签字,代凤珍说我不签,我签字是害你们。一直到快五点,代凤珍丈夫下班回来时,他们让代凤珍丈夫把残疾证拿出来,代凤珍丈夫说你们不是看到了吗?他们说你不拿出来,我们拘留她,代凤珍丈夫想想放哪了,后来找出来后,他们照像后才走。

五、恶人恶报事例

1、盘锦市国保支队长周来新遭报死亡。周来新,多年来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是盘锦市迫害的主要组织者、策划者和实施者。他指挥并参与对盘锦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抄家、勒索钱财、关押、洗脑、酷刑折磨、教养、判刑等,多人被迫害致死,几十人被非法判刑,几百人被非法劳教,千余人(次)被绑架、关押等。二零零七年周来新肝部患肿瘤,八月十日在沈阳做了手术,后死亡。

2、盘山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重病而死。盘山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王德金(主抓迫害法轮功学员),曾经把韩崇辉、张玉永、徐凯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送进教养院。有的法轮功学员根本没有见过劳教书。王德金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遭恶报,死于糖尿病。

3、盘锦辽河油田辽河公安局副局长贺文杰车祸暴死。贺文杰是辽河公安局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领导之一,二零零六年初贺文杰调到辽宁省公安局。在自己驾车去沈阳上任的途中,车毁人亡,遭到了恶报。

4、盘锦市兴隆公安分局原分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宫众患癌症身亡。宫众在职期间,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兴隆台区许多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有的被迫害的身体伤残,有的经济受损失,有的被拘留,有的被劳教,有的被判刑,有的被迫害致死。退休后,原本健康的宫众,在一次身体检查中,发现患有癌症,不久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五日突然死亡,终年六十一岁,恶行得恶报。

5、原盘锦市巡警大队政委杨连文胃癌身亡。杨连文,自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曾多次参与抓捕本地法轮功学员,并且还多次参与去北京抓捕法轮功学员,一去就在那里呆上个把月。杨连文在二零零四年底终于“爬”上了大队长的位子,可是椅子还没有坐热乎,就在二零零五年三月身体检查出晚期胃癌,仅三个月就病发死亡,年龄才四十九岁。

6、原辽河油田欢喜岭公安派出所所长王泰阳恶报死亡。王泰阳因紧跟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心狠手辣有功,被其主子赏赐,上调到市里任兴隆台区刑侦大队大队长。一天早晨,他自己开车从沈阳回盘锦,七点钟到家,上床蒙头大睡。中午他妻子下班回来,他还没有起床,电话响个不停他不去接。揭开被子一看,才发现王泰阳的鼻子、嘴有血,一丝不挂的早已死在被窝中。

7、盘锦市大洼县西安派出所恶警李海英车祸身亡。李海英,经常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骚扰,抄家,绑架。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五月份,李开车去参加朋友聚会,在行至三角洲路段时,轿车突然冲出公路直落沟底,李从车中弹出,脑袋朝下坠地而亡,时年二十五岁。

8、盘锦双台子区王立新和王洪举遭恶报。盘锦双台子区王立新和王洪举遭恶报。辽宁盘锦双台子区法轮功学员苏莹,二零一四年,因讲真相发破网软件光盘,被人恶意举报,后身体原因取保候审回家。又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在家中被双台子区辽河派出所警察绑架至盘锦市看守所。四月十二日,双台子区检察院王立新和批捕科科长王洪举开车去看守所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苏莹,途中在市看守所西路口与一辆轿车相撞,王立新将左手腕骨(手臂骨)撞成骨折,同车王洪举也被撞伤。

9、盘锦辽河油田锦州采油厂热注一公司副经理刘卫国遭恶报。刘卫国,男,原辽宁盘锦辽河油田锦州采油厂热注一公司副经理,曾经在职工会上散布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而制造的谎言,即使多次听到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他就是固执自己的认识,相信谎言。二零一二年二月初,刘卫国遭恶报,遇车祸死亡,时年五十岁左右。

10、盘锦监狱宋万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晚,中共邪党的所谓“纪委”称辽宁省监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宋万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宋万忠是中共邪党监狱系统落马的第一个高官(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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