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面临被非法庭审的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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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往往在同修被邪恶绑架时能做到零口供,可是在被非法庭审时有的同修在无意中就“配合”了邪恶的非法庭审。如:法官问到真相资料、或者打印机、电脑等相关情况,同修就顺着法官的问话来回答。

此时已经配合邪恶的命令指使与要求了,不符合师父讲的法。

能在法庭上讲真相才是大法弟子应该具备的状态,告诉在场的所有人:修炼法轮功不违法,讲真相的言行不违法,拥有真相资料等物品也不违法,我今天也不应该站在这里接受你们的非法庭审。你们绑架、非法庭审才是在违法,“两高”的司法解释也是违法的,“两高”没有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立法与司法解释是“人大”的职责。是江泽民犯罪集团在非法迫害法轮功。

以上仅仅是本人看到的一个现象,说出来与同修交流。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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