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秀娥,是抚顺辽电职工,修炼法轮功二十来年,心地善良,遇事愿意替别人着想。二零一六年她得知十月十四日要非法开庭审理与她一同修炼的朋友赫立中和赵静二位老人,就决定去旁听。当天大清早乘车三十多分钟来到南沟看守所(在看守所开庭),孟秀娥刚下车,一位陌生人问她:干什么去?孟老太说,旁听去。
就这一句话就遭绑架,这才知道陌生人是便衣警察(古城子派出所警察)。当天下午,家被非法查抄,众多私人物品被抢走。相关警察罗织材料陷害孟秀娥,刑讯逼供,据悉曾经三天三夜不让孟秀娥睡觉;后来构陷到顺城区检察院,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起诉到顺城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顺城区法院对孟秀娥非法庭审。律师为孟秀娥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在法庭上陈述:孟秀娥没有破坏任何一条法律,也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指证罪状都是栽赃陷害,都是无中生有的,是犯罪。
孟秀娥的开庭对欲旁听者却要检查身份证,孟秀娥的许多朋友同事因没带身份证而未能进庭旁听,他们纷纷表示:怎么法轮功学员被开庭和别的不同呢?别的开庭旁听者都没检查身份证,他们为什么这么怕法轮功啊,而且象孟秀娥这么善良乐于助人的人怎么可能是坏人呢?
二零一七年十月家属得到判刑信息,孟秀娥被非法判刑三年。十一月初孟秀娥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十二月单位通知家属停发工资(月工资三千七百元)。
孟秀娥在看守所期间,抚顺国保科长魏振兴向孟秀娥家属勒索了二万元人民币。
此次参与绑架带队的是抚顺国保魏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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