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杨月亮、刘文亭在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给人安装新唐人电视时遭人恶告,被圣佛镇派出所警察抓捕,后非法关押在盐山县看守所。刘文亭在被非法刑拘一个月,勒索罚款后放回家,杨月亮至今已被非法关押迫害。
八月十七日这一天早晨,杨月亮、刘文亭被非法开庭。检察院当庭提出证据不足,补充侦查。
法院两次都把开庭地点定在偏僻的看守所。十二月十一日早晨,门口早已停了三辆警车。每个当事人只允许一位家属参与旁听。当天非常寒冷,但是当事人的亲戚、法轮功学员,早早来到门口。还有部份接到开庭邀请函的普通民众。都静静的等在门外,期待着好人能够被释放回家。
此次开庭,公诉机关举证,再次被律师一一驳回,不足为证。
公诉人举证,并当庭播放了《真善忍国际美展》光盘,光盘被播放二十分钟左右。律师说:美展的画面、音乐、都非常美好,充满了慈悲与祥和。美展的第一个节目就是《主佛降临、佛光普照》。画面传出“呼唤良知 正义永存”震撼着全场。律师指出:光盘内容表达了信仰真、善、忍的美好和善恶有报的天理。都是教人向善,看不出有任何非法的地方。
公诉人提出新唐人电视台经常播放《九评共产党》的电视节目。律师指出:共产党一直标榜自己伟大、光荣、正确。这么好的党还怕评吗?应该接受不同的声音,接受批评,还怕什么《九评》吗?就是十评、N评都没有关系的!
公诉人播放证人录像,律师指出,应该让证人直接出庭进行质证,并且录像上证人声音非常小、听不清,而且证人本人的身份也无法得到确认。
公诉人再次拿出有沧州市国保支队盖章的证明,证明新唐人电视台是宣传法轮功的。律师指出:沧州市国保支队不属于任何鉴定和认证机构,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更不能作为当庭证据。(沧州市国保支队是听命于沧州市防范办的,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机构之一。)
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所有证据。律师发现:整个取证过程存在严重违法情况,并且抓捕过程中的证据,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作为当庭证据使用。为保护杨月亮、刘文亭案件的公正审理。律师当庭提出:启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最后,法院决定:本次开庭结束,择日再开庭。
迫害之初,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杨月亮就被冤入狱十余年,历经了人间苦难。中共的迫害同时给其家庭也带来巨大的灾难。亲朋好友,甚至是有良知的公检法人员,都无不感慨其被迫害的遭遇,以及对其高洁信仰的坚定。
安装电视接收器,可以收到很多电视台,其中包括新唐人电视台。律师也曾在第一次开庭时指出:如果安装接收器违法,那么生产、销售接收器和电视的所有人都在违法。
其实,新唐人电视台,是全球最大的华人电视台,其节目内容非常丰富、客观、详实。信号覆盖全世界,全世界都可以收看。中国人收看就违法吗?还是怕老百姓了解更多事实真相?
整个庭审过程,由于案件本身存在严重违法情况,公诉人和法官在律师有理有据的深入分析下,也会偶尔陷入沉思,似乎也在接受良心的拷问!开庭两次都无法给出结果。
安装接收器,真的犯罪了吗?没有。既然没有,为什么不释放好人呢?希望盐山公检法,不受任何幕后机构的干涉,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出正确的选择:无罪释放好人杨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