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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善之心化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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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 写给辽宁朝阳民众的一封信

  • 给湖南省益阳市中级法院法官鲁毅东的劝善信

  • 写给辽宁朝阳民众的一封信

    朝阳市善良的人们:你们好!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在街上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姜维珍又一次被警察抓走。姜维珍心地善良又是个孝顺媳妇,多年来精心照顾年迈的婆婆,是难找的好儿媳。现在她婆婆已经八十多岁,生活起居都需要姜维珍的料理。如今姜维珍因做好人再被绑架,对老人的沉重打击可想而知,天天盼儿媳回家望眼欲穿……

    姜维珍从小就体弱多病,在松岭门中学、羊山高中和市商业中专学习期间,先后患有猩红热、风湿病、气管炎、神经衰弱、吊线风、慢性肠炎等病,四处求医,但毫不见效,疾病缠身的她真是万念俱灰、生不如死。

    一九九九年初,经人介绍,姜维珍开始炼法轮功。多年的顽疾奇迹般地都好了,她真正尝到了没病一身轻的滋味!发生在她身上的奇迹,站在现代科学的角度上确实无法解释。可这却是活生生的事实,是人们亲眼目睹的。而且修炼法轮功受益的人数不胜数,这足以证明了法轮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从此姜维珍一言一行都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身心健康、道德高尚的人;做一个有益于家庭与社会的好人。在家中她做到了尊老爱幼,工作中,她非常敬业,不求名利,乐于助人。她管的账目非常明了,钱多出来了,她如数交公,少了,她自己默默地添上,这种高尚的品质,默默无闻的付出,这不正是当今社会所缺少的道德品质吗?修炼法轮功后道德提升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福利却是实实在在的,而她只是千千万万个法轮功学员中的一员。

    善良的姜维珍为了让更多父老乡亲受益,多年来不辞辛苦的向人们讲述着法轮大法的美好的真相,不用花一分钱,只要堂堂正正的按照真、善、忍做人、做事,就会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就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天大的好事呀!然而这样一部好功法,这样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却无端遭到了江泽民的大肆迫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宗教要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而江公然无视中国宪法,以权代法下达了“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恶令,来对待手无寸铁一群好人,一时间打死打残,送入精神病院、投入监狱、劳教所,血腥迫害遍布中国大地,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姜维珍也是众多被迫害者中的一员。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姜维珍因和平上访被关押在朝阳县拘留所,被罚款、被跟踪。二零零零年六月,被送往马三家劳教所。在那里,警察对她进行强制所谓‘转化’,不放弃修炼就不让睡觉,在地下罚蹲,让吸毒犯打骂她、折磨她,不转化就弄到别处用电刑。她亲身经历见证了江泽民集团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只想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们的残酷迫害。有人问她:如此压力,你为啥还出来讲真相?她说:我要把大法的美好告诉给世人,让有缘人得救。

    是啊,法轮功学员的善言善行感动了世人,现在已有二亿八千多万人退出了党、团、队。人们在觉醒,正义在复苏,欺世的谎言在揭穿。中共的暴政在瓦解,那些迫害善良的高官们被纷纷投入监狱。迫害善良的一定是邪恶,善恶有报是天理。

    姜维珍修炼法轮功,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是合理合法的,是受宪法保护的。而且,找遍了中国的法律,没有规定法轮功是邪教。诬陷法轮功的只江泽民一人,是他利用当时手中的权力在迫害。他代表不了法律。自古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现在已有几十万人在诉江,几亿人在举报他,三退大潮势不可挡。江在打压善良,迫害正信,审判他是迟早的事。多少年来法轮功学员们冒着被抓被打、被劳教判刑甚至被折磨致死的危险,一直都在坚持不懈、慈悲的向人们讲清真相。尤其是对那些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们,无怨无悔的把真相讲给他们,也因此有不少人明白后不再参与迫害了。

    我的哥哥就是地方的单位领导,他看过真相材料,当上级领导到他单位让他领着到法轮功学员家走访时,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他这样做,领导当然高兴,因为都知道法轮功学员是好人不愿参与这事,这样也符合了领导的心。我哥是二十多年党龄了,我让他‘三退’,他说:“我得退,共产党不行了”。我哥维护大法、大法弟子,他的工作非常顺利,家庭很幸福。

    其实,法轮功学员早已把世人当作亲人,关爱生命,珍惜生命,才顶着压力向民众讲真相,劝‘三退’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希望在未来正义的大审判中,看到任何一个无辜的善良生命牵连其中,最终做江泽民的殉葬品。中共搞的历次杀人运动,害死那么多人,人不治天治,解体在即。不退出来,真的就跟他一道被淘汰。人心都有善的一面,呵护善良,你是有能力的。过去有句话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呵护善良就是在呵护自己。那就伸出您的援手,尽一份力吧。这善举会给你生命的永远迎来光明。善待法轮功学员,帮助法轮功学员,希望我们都能珍惜每一次稍纵即逝的机会。同时让我们共同伸出援手,帮助法轮功学员姜维珍,以及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与家人团聚。

    现在我们正处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法轮佛法的慈悲,法轮功学员的大善大忍,给了世间生命一个选择“善”的机会。选择善才是真正的为自己负责。

    朝阳一法轮功学员


    给湖南省益阳市中级法院法官鲁毅东的劝善信

    鲁法官:你好!基于对您职责之重的考量,我们书就此信,诚请你以知己知彼的智者心襟展阅为盼。

    法轮功学员手无寸铁,冲破重重巨关险阻,开创和平理性反迫害典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法轮功弟子坚修大法,顶住了十八年惨绝人寰的迫害,屹立不倒,如今举世瞩目,令寰宇惊叹敬仰!法轮大法是正法,是千年不遇、万古难得的高德大法!“真善忍”铸就着亿万法徒无私无我的高贵品质,生死无惧、正念不改:只为慈悲讲清真相,救度被欺世谎言毒害的每一位生命远离劫难,当然包括曾经或正在参与迫害的所有无辜警察。

    祈愿鲁法官你能珍惜这段特定的天赐佛缘,当你和家人真能平安躲过即将到来的人类大淘汰时,你就会明白今天这封信对你和家人有多么的珍贵!

    一、推荐一篇文章

    正文起始,首先向你转载明慧网一篇名为《被非法判刑 湖南益阳市梁建国、代冬云上诉》的报道: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法轮功学员梁建国被非法判刑五年,沅江市法轮功学员代冬云被诬判三年,他们已于八月中旬左右分别向益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梁建国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被绑架、批捕、起诉,直到七月二十八日被诬判五年的全过程中,仅仅只有三十八天。

    中国有“公开庭审”之法律规定,公开庭审是监督司法公正的一个方式。但在七月二十八日,益阳市大通湖区借地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梁建国时,不仅戒备森严,不准任 何人参与旁听,而且梁建国被劫持到庭时还强制戴有黑头套,非法庭审过程中,法庭对律师为梁建国所作的无罪辩护和质证观点全部否定,肆意诬判梁建国五年徒刑。更有甚者,当梁建国当庭提出上诉时,某司法者声称“(再)请律师就重判”

    真正的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者,是维护社会公平 正义和明辨善恶、是非纷争的良知裁决者。然而自从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十八年来,中共的法庭基本上都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诬陷与枉判并存的黑暗法庭,直接导致许多基层法院沦陷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的迫害工具,彻头彻尾的成了江泽民集团破坏中国法律实施的犯罪集中营。某些法官只要被摊派了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就屈从地方“六一零” 或政法委的指示照猫画虎,枉判、重判法轮功学员,陷“真善忍”好人于冤狱。正如一位法官所说:“关于法轮功的案子从抓人到审判,甚至判几年,都是 “六一零”的人说了算,法院、法官、庭审都只是摆摆形式,走走过场……”

    有人明知法轮功是被冤枉的,却还僵硬不变的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不 讲法律”等邪恶政策来迫害无辜同胞,把好人投进监狱,受尽身体与精神摧残。那些国保、警察、“六一零”去法轮功学员住地“抄家”,抢劫了法轮功学员自己拥有的法轮功书籍和法轮功遭受残酷迫害的真相小册子等,都被他们指控法轮功学员的“违法”证据。然后以这些所谓“证据”数量的多少当作被起诉、枉判当事人的所谓犯罪证据,却从来没有就这些所谓“证据”内容是如何违法的作出一丁点儿法律论证。就这样自欺欺人的机械化的摆弄一下架子也算“庭审”?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乎!

    五月二十三日在沅江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代冬云的非法庭审中,公诉人叫法警搬出大量法轮功真相资料——法轮功书籍、真相小册子、光盘等堆积 在庭审台上,说是指证代冬云的所谓“犯罪”证据。代冬云的辩护律师从容的说:这些资料只能证实我的当事人代冬云是一个法轮功信仰者,却无法证明她违反了国家哪条法律法规,因为法庭根本没有当庭证人、证言、证词的话,无法认定案件成立,所以法庭无权对我当事人代冬云进行非法审判……

    紧接着辩护律师又针对代冬云遭警察无证绑架、抄家、非法延期羁押三十一天之事实,当庭对沅江市“六一零”、国保大队提告。这时,整个庭审就自显破绽重重,台上的所有官方参与者(司法人员)个个耷拉着脑袋,哑口无言。因此法庭只得在方寸错乱中宣布休庭。

    这就是沅江市法庭强权诬判代冬云三年徒刑、罚款一万元前的整场庭审背景。天理不容啊!他们虽然搞了两次半公开庭审,也明知代冬云无罪,但却迫于上头的无理指令,公诉人、主审法官等参与者最终没能逃过被人当枪使的厄运。

    实在为制造这双重冤案的两地参与迫害者深感悲叹:因为他们原以为迎合了上头强权诬判令,就能保住自己仕途苟且进升的台阶,于是乎,他们撇弃抑恶扬善、公平正义的庭审法则,践踏法律的尊严,不折不扣的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不讲法律” 的邪恶政策去助纣为虐,从而让善良蒙冤,使好人遭难,使自己协从犯罪之行为坠入江泽民犯罪团伙的陪葬深渊。

    法官手中的权力是国家和人民赐予的,弘扬正气,惩治坏人是法官的天职、本份,怎么能昧心判好人有罪,陷无辜百姓于黑监狱呢?

    人心都是肉长的,谁没有父母儿女、兄弟姊妹?诚劝沅江市、大通湖区、以及益阳市所有司法人员守住法律和良知底线,拒绝迫害良善,在职责范围内保护法轮功学员,无罪释放正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梁建国、代冬云,或将梁、代双重冤案驳回原地法院,也算是各位为自己和家人赢得美好未来迈开勇敢的第一步。请君审时度势,把握平安未来,愿君珍惜转瞬即逝的机缘,携家带口走进中华历史新纪元!

    二、修炼法轮功合法 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

    鲁法官,看了上篇报道后,你一定比任何人更清楚:法轮功学员梁建国、代冬云二人案件,百分之百的是大通湖区法院、沅江市法院被幕后指令操控而昧心制造出的双重冤案。梁、代二人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权和信仰权,这才毅然决然的将自身被遭冤案上诉到贵院,期待威严断案的正气法官奇迹般的诞生于益阳市中级法院,率领整个益阳市各地司法者扬起秉公执法的风帆。正好就在这绝非偶然的节骨眼上,鲁法官却被派上了这双重冤案的主审法官!

    鲁法官,在怎样对待法轮功学员代冬云、梁建国的上诉案问题上,如果你选择屈从中共江泽民集团余党定制的判法轮功学员有罪,那么,你在判决书上签名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了你离被天惩仅隔一步之遥了!如果你能象习王当局一样,紧握手中现成权力,选择铁肩扛道义,依据宪法原则,站在公正立场,裁决这两位法轮功学员无罪……这样,你不但维护了国法尊严、顺应了天意、保护了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还给自己和子孙后代种下了一份永恒的福田哟。一举数得,功德无量,万古流芳!何乐而不为呢!

    鲁法官,你是知道的,在中国,从来没有任何具有司法管辖权的部门,通过正当的法定程序,认定法轮功是所谓“×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也从来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中国人不准修炼法轮功。“两高”《内部通知》不是法律,更不能作为定罪量刑依据。因为它本身未经任何合法的司法程序,故而就没有任何司法效力。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所谓宗教信仰自由,自然就包括了宗教信仰自身的存在、传播、发展的自由,以及公民信宗教或不信宗教的自由。那么,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自然就有用任何载体(包括书刊、传单、小册子、标语、条幅、通讯、光碟、影视等方式) 传播“真善忍”,弘扬做好人理念,救赎灵魂的自由。当法轮功学员遭到残酷打压,且在宣传上有冤无处诉的困境下,他们省吃俭用,自费自制一些“真善忍”法轮功的修炼内容和法轮功学员遭受灭绝人性迫害的系列真相内容传送给世人,这是维护老百姓的知情权呀,何罪之有?“只许暴恶凶残杀人,不许弱势鸣冤求救。” 咱们中国有这样的恶法吗?没有吧。

    请你查一查,二零零零 年四月九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 39 号文件,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十四种,但其中根本没有法轮功呀!(在谷歌等搜索网站中输入“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搜索,能查到这个名单)。

    还请你查一查,现任当权者(包括国务院、公安部)为了表示与江泽民彻底切割的立场和态度,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通过《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所含的十四种邪教根本没有法轮功的官方正式文件。习当局以这种方式公开否定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诬蔑,向全国十多亿人民(尤其是各级公检法司人员)传递一个清晰明确的信号:法轮功不是×教。修炼法轮功合法,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

    再请你查一查,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删除了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出台的同文件的第十四条“执行上级命令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责任”,并进一步明确了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与“谁执行,谁负责,不能免责”的新法规。这将使许多为江泽民卖命,且至今还在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要为自己的罪恶付出惨重的代价了。“别看你今天闹得欢,小心今后拉清单,这都得应验的(习近平原话)。”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日《人民日报》连续刊发三篇解读习近平关于宗教政策讲话的文章,文章要求“注意防止信仰上的差异扩大为政治上的对立”,并强调:“对宗教信仰不能用行政力量、用斗争方法去消灭”、“ 要一切着眼于群众和尊重人民的自主选择,就要确定并认真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莫落井下石啊!)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全国各地传达了中共中央文件精神,称:迫害法轮功十七年来造成了法轮功学员本人及其亲属、子女在任职、就业、入伍、升学等许多方面的不公正对待,今后各地要逐步给予解脱……。自迫害法轮功至今十八年以来,现当局使用“迫害”这一贬义词描述对法轮功的迫害,并承认因“迫害”而造成“许多不公正对待”,这与江泽民“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的暴虐无道,形成了天壤之别的姿态。(切莫站错队啊!)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最高检举报中心网上举报职务分类中,首次公开表明可以举报正国级。这是习当局在以此种方式,公开回应两年来海内外二十三万多人响应习近平“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的新法规,以真名实姓控告江泽民是合法的,并以此向全世界宣告: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的案件,已在正式受理之中了。(切莫自做替罪羊啊!)

    目前中国网络上已明确公开了早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第五十号令,废除了一九九九年发布的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承认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这就更强有力的给那些良知尚存的警察指明了拒绝迫害,制止迫害的合法通道。(切莫顶风作案啊!)

    修炼法轮功合法! 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把法轮功跟“×教”第一次关联起来,是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起这场迫害运动后,于同年十月二十六日回答法国《费加罗时报》记者时抛出的个人诽谤之言论,随后《人民日报》追风造势发表评论员文章,重复江泽民的污蔑之辞,由此带动全国大小宣传机器无一遗漏的疯狂播报转载,各级党媒一改过去对法轮功正面褒扬与高度赞誉的姿态,陷害“法轮功是×教”的自焚伪案、诽谤法轮功师父的邪恶谎言、栽赃法轮功学员的种种莫须有罪名纷至沓来。一夜之间,几乎颠倒了所有中国人的心。过去人们心目中的“座上客”竟然变成了江泽民的“阶下囚”。不是说谬论重复一千遍也会变成“真理”吗?久而久之所谓“国家已把法轮功定为× 教”的哄骗把戏就成了江氏帮凶们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的迫害幌子了。请问:江泽民信口雌黄,私定法轮功为 “×教”的说辞是法律吗?如此戏剧性的变化,如此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作为中国的各级公检法司警察怎么能视法律于儿戏去遥相呼应呢?

    鲁法官,当迫害法轮功的两髙新旧司法解释成为一种恶魔乱党施虐的帮凶时,每个执法者应服从自然法的召唤:用你特有的人性良知审时度势,自我保命吧!“良知”是维系人类生存的自然法则,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道德底线,善待佛弟子就是善待自己!

    三、劝君守法律底线,作道义裁决

    江泽民企图用“假、恶、斗”战胜“真、善、忍”,十八年来,它操控的“两高”《内部通知》居然敢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利用所有“法院”践踏国法,滥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对数千万道德高尚的“真善忍”佛弟子进行非法“审判”、枉法定罪,直接导致无计其数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洗脑、劳教、判刑;至少有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甚至使数万名法轮功学员遭受了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灭绝性大屠杀——被秘密活体摘取器官牟利,之后遭焚尸灭迹。令天地震怒,人神共愤!这场祸国殃民的闹剧必须截止了!

    “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 苍天早已借人间的各种恶报方式逐一清算那些迫害法轮功的人权恶棍与基层迫害者,警戒那些还在参与的迫害者切莫步其后尘。任何人的侥幸心理都是徒劳的,谁迫害佛弟子都得偿还的,报应说来就突如其来!

    据明慧资料显示,自从迫害法轮功以来,公检法司、政法委、“六一零”人员遭恶报的例子超过两万起。被抓捕判刑、落马免职、或病死、或自杀或他杀、祸及家人等等遭厄运实录形形色色。除了周永康等几百个江家帮迫害急先锋被束手就擒遭恶报外,单指中共基层法院人员做了陪葬品的悲惨实例已多得惊人,仅我们湖南就有一群人(随举几例,全国实际恶报的冰山一角) 。

    二零零五年八月八日,湖南郴州安仁县法院院长刘立丰、副院长蔡银平因枉判五位法轮功学员重刑等。结果他们俩在一周内相继横死:副院长蔡银平,八月八日暴病死在郴州某宾馆内;院长刘立丰,八月十五日夜发生车祸身亡,时年四十二岁。

    湖南省靖州“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邓红梅,紧紧追随江泽民集团上蹿下跳迫害法轮功学员,表现非常积极,不听大法真相,不听劝阻。二零零八年,邓红梅遭恶报,死于子宫癌,时年三十九岁。

    二零一零年,湖南常德武陵区法院审判庭庭长夏友初,他因多次参与迫害,对法轮功学员判重刑,突然一天发脑溢血,全身瘫痪,现只剩一口气躺在床上遭受生不如死恶报折磨。

    二零一三年四月,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汪竞业诬判法轮功学员陈开玉3年。法轮功学员当时劝汪不要追随中共作恶,他不听;送他真相资料,他也不要,还称:“我要跟共产党奋斗到底!” 结果三个月后,汪竞业钓鱼时被鱼“钓”入河底,溺亡。

    多行不义必自毙。下面略举几例,虽不是法院人员,但也足能视为前车之鉴。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一点四十分,湖南省公安厅,严密监控、专门构陷法轮功学员的 “网特”周松柏在办公室加班时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十六时三十四分死亡,时年五十岁。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政法委书记,拼命作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黄小兵,在上午县委务虚工作会议上身感不适,中午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时年四十九岁。

    二零一七年,岳阳市平江县原政法书记丁源源在任职三年中,致使一百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遭恶人迫害,其中三人被非法判刑、八人被非法劳教。丁源源于今年遭恶报,患癌症死亡。

    平江县政法委副书记何秀其因伙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五十九岁那年死于癌症;

    平江县原任政法书记徐教凡任职期间,操纵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五十六人,犯心肌梗死,心脏安装五个支架,遭到了报应。

    平江县原政法书记曾平源在任职二年,操纵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六十八人,现已患心脏病。

    平江县现任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办头目方缘模,十多年来迫害法轮功学员548人次,现已患直肠癌……

    为什么平江县所有政法委官员几乎都患绝症赔命?答:迫害法轮功越卖力,做替死鬼越快!

    之所以写这些,是因为我们不愿看到再有这样的悲剧、恶报在益阳发生。我们渴望在当今的中国法庭上,涌现出许许多多的有不畏强权的律师依法辩护,我们更祈祷苍天眷顾中国,造就层出不穷有担当的称职法官主持公道,正义凛然,为法轮功学员良知断案开创美好未来!那样,咱们中国才有望快速回归法制昌明的社会,那才皆大欢喜啊!

    鲁法官,请你千万要谨之慎之!守住法律和良知底线,做出忠于宪法和道义的判决!

    四、保护法轮功学员 迎接意想不到的惊喜福禄

    天要变,谁也挡不住。法轮功学员身在红尘念在方外,对政治、政权毫无兴趣。十八年迫害中,全世界法轮功弟子风雨同舟,坚忍奇耻大辱,无怨无恨的默默拯救那些盲从参与迫害的各级司法警察与无辜世人。过程中,只有行恶者用尽其各类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而绝对没有法轮功学员仇视迫害者;大小刑事案件里法轮功学员创造了零记录;贪污腐败等与大法弟子从不沾边(即使江泽民集团邪恶至极,十八年来它们也无法从鸡蛋里挑出骨头来)。亿万个法徒的群体,如此高洁、完美的展现,唯有“真善忍”师父教导的弟子才能拥有!

    稍感慰藉的是,好在现任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心中有杆秤,他虽没炼法轮功,但他当政后的一系列治国举措都是为了与迫害法轮功的罪恶切割,为法办江泽民铺路。比如习近平上任伊始,立马强行废除江泽民集团极力阻挠的劳教制,使全国数十万被关押在劳教所黑窝遭受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当场得以无条件释放;又比如2013年1月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 习近平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善始善终,善作善成”16个字,发出了围剿江泽民、曾庆红邪恶集团的总动员令。得民心者,必得天下,这是古往今来的历史铁律。 “一正压百邪”,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不管江泽民血债帮残犬怎样垂死挣扎、怎样机关算尽,最终都改变不了江泽民集团倾巢覆灭的必然下场。一场亘古未有的世纪大审判——全球公审江泽民即将上演!法轮功普天同庆与中华迈进历史新纪元指日可待!

    目前,中国民间对前中共党魁江泽民贪腐治国与迫害法轮功弟子的罪恶行径早已深恶痛绝。这其中也包括被江泽民流氓集团直接胁迫的各级政府、“六一零”、公检法司人员,他们中很多人明白真相后不愿再参与迫害,主动抵制、逃避迫害指令,并在各个环节中保护和释放法轮功学员时,主动向法轮功学员道出了心里苦衷。

    某看守所里,一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诉说了他的真言:“我们也知道你们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不这样做,我们就得进去。我们就是一群机器人。”

    某地一“六一零”人员厌倦迫害法轮功,他说:“十八年了,就这么没完没了,昧良心的干这个迫害好人的工作,我觉得是在抱着个定时炸弹,说不定哪天就爆了,我也就毁了。上头“六一零”最近又有任务压下来,要求对重点监控人上报,还要派专人盯着。我厌倦了这些,不想报。我要有一点门路,我也就调走了,没办法,为了生存,在这里受这窝囊气。我看见听见了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说了一大串名字)一个个遭了恶报,我实在不想干这些,我是相信因果报应的人,我现在这个位置,干了对不起良心,不干怕丢工作。干着这些缺德的事,说不定哪天就要倒霉了,我在这里就是等着遭殃。”

    某地一从北京回家探亲的警察给一位法轮功学员袒露真言:“我们明显地感觉得到,干一次(迫害法轮功修炼人)报应一次,我们做警察的也觉得后怕,也不想干,可是又想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更不知道如何解脱。”他说:“前一阵,我的一个上司得了一场大病住院了,他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所以出院后就辞职了。平时我很佩服他,因此我也不想干了,可是不干这个了我还会干点啥呢?心里很苦闷,这一次说是回家探亲,其实也是想回避那里的环境好好考虑考虑这些事。”后来他连续三次找到这位法轮功学员听讲真相:“咱们是炎黄子孙,一定要立即摆脱中共魔鬼的纠缠,停止迫害法轮大法,释放并尽可能的保护大法弟子。同时,赶快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废除为它献出终生的毒誓,不再承认是它的一员,这样在天灭中共时,就不会跟它遭殃而失去宝贵生命。国内的天灾人祸、阴霾、疫情、地震、水灾都是老天在警示咱们赶快脱离中共的组织,这不是开玩笑。现如今两亿九千多万的三退人数,不容任何人小觑,这就是明白真相后的各阶层中国民众基于良知和勇气生出的一种历史使命和责任感,这就是真实的民意、人心!”最后,他彻底明白了法轮大法真相,并化名退出了邪党,还态度坚定地表示:回去立马就辞职!这位法轮功学员建议他可以继续干下去,反过来利用职务之便好好保护大法弟子,他欣然接受了建议。临走的时候,他完全像换了一个人一样,精神焕发,对未来充满希望。他对大法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感谢大法真相让他的心情豁然开朗,给他指出了一条光明大道。附1:(三退)方法:可找大法弟子代退,也可找他人帮忙上网代理。暂时不能上网声明退出的,可将“三退声明”写在钱上花出,同样有效。( 向“追查国际”提供自己和别人的迫害证据,赎罪并立功,那么关键时,追查国际保留的证据会帮到你。追查国际的电话是:001-347-448-5790,他的传真是:001-347-402-1444.)

    鲁法官,也许你当初选择法官职业时就立志要做个能彰显法律神圣的优秀法官,为维护国法尊严,保一方百姓平安而尽心尽责。然而今天,对于被大通湖区法院、沅江市法院诬判五年、三年的法轮功学员梁建国和代冬云来说,如果你屈从淫威指令,对冤屈深深的梁建国和代冬云仍然冠以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莫须有罪名维持原判的话,那你就和中国的部份法官一样沦为了中共江泽民集团在益阳地区迫害法轮功群体的迫害工具,你那支在判决书上签字之笔,就不再是匡扶正义的利剑,而是一把残害修佛弟子的滴血匕首。待到法轮功学员平冤昭雪的时候,你的良心用后悔是根本承载不了的。有道是“君子不立危墙下”。为了你自己与家人的幸福平安,请用“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良知保护法轮功学员吧!你若能利用现有的职权之便,无罪释放梁建国和代冬云(或将冤案分别驳回两地法院)的话,等待你与家人的一定是迎接意想不到的惊喜福禄!

    五、当法律和良知发生冲突的时候,良知才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两千多年前的孟子曰:“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 懂得善良文明、同情悲悯、礼义廉耻的人,乃堂堂君子。济困扶危、光明正大、主持公道真理的人,那是顶天立地的汉子。卑躬屈膝、不知进退、出卖良心者,小人矣!

    虽然中共江泽民集团的余毒还在,但中华大地不是江氏邪恶集团无休止逞凶的乐园!人算不如天算。黑暗终将过去,法轮功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曙光已初现眼前!但愿你能够坚守自己的良知善念,清醒智慧的作出正确的抉择:为实事负责,为法律负责,为当事人负责。更要以超凡的智慧为你和自己家人能够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负责!

    今天,在法轮佛法与大法师父慈悲威德的感召下,在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讲清真相救赎中,在上百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上千场的无罪辩护中,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善良司法者主动找真相、听真相,从中打开了他们久违的心灵大门,看清了时局的速变和江泽民集团必然灭亡的下场,也知道了自己参与迫害法轮功是在瞎跟江集团玩火自焚。因此他们开始弃暗投明。不再盲从于错误命令,而是策略的抵制、拒绝、排斥上级的错误指令,对法轮功学员也越来越敬重、同情和支持。他们利用当时特有的权力,站准善恶基点,果敢选择了用公道保护法轮功学员:有的检察院干脆直接撤案放人;有的法院二审被判退回重审,有的法院堂堂正正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凸显了作为人民检察官、法官应有的威严,他们,是中国走向未来法制昌明的希望!

    仅二零一七年以来就有近六十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回家。也就是说,除了 “今年一至六月,在全国二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局、检察院、初审法院、中级法院,纷纷出现对法轮功学员拒绝批捕、宣判,或不起诉、退卷,或改判无罪的喜讯案例五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获释,另有九十七人被退卷)”外,连月来又涌现了不少如同“包青天”的正气法官、检察官和警察,他们展现的人性光辉,在即将终结的黑暗中耀眼夺目,他们的无量功德将名留青史!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审判庭一庭对法轮功学员王秀香非法开庭后无罪释放;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把公安送交的构陷孙立豪、赵雪景的案卷退回公安局;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甘肃省通渭县法院退案,检察院不起诉,案卷退回到通渭公安刑侦队以及国保大队。

    某主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 某市有远见的领导说:“我对迫害法轮功的上级指示也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某地一公安局长让安排他迫害法轮功的上级出示‘红头文件’,结果心虚的上级不敢出。

    某地一法官不愿枉判法轮功学员,叫逼迫他的上级和“六一零” 人员签字,说“只要有人先签字,他再判。结果没有一个人敢签字的。”某地一个“六一零”主任说:“我对法轮功是出工不出力,法轮功修炼‘真善忍’, 又不干坏事,总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参与迫害做坏事,平反那一天,我脱不了干系,自己犯罪不说,还连累我全家老少。”

    最后,请允许我们谨借北京律师站在庭审台上为法轮功学员作辩护时发出的铿锵之声作为全文的结语:“以法律方式对信仰者进行打压、迫害,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信仰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

    鲁法官,望保重。

    珍爱你生命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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