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做好人 骨瘤自愈

更新: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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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我今年八十一岁,一九九七年六月喜得法轮大法。修炼十九年来,我没有去过医院看病,没有住过院,没有打过针和吃过药,身体一直都很好,给我全家人带来了幸福和谐,也减轻了我儿女们的精神压力和负担,也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用。

在修炼之前,我的右大腿根部发现有一骨瘤,在本厂职工医院(锦山厂)和锦州市附属医院和天津市骨科医院检查,都确认为脓肿性骨瘤,有小鸡蛋大小,里面骨头已经坏死腐朽,就剩外边一层皮骨。医生告诉我走路要小心,摔一下就得骨断。如做手术得将里面坏死腐烂的骨头挖出来,再从自己身上取好骨头压碎填進去,对我来说是很痛苦的事,得两处开刀,一处开刀挖坏死骨头,另一处开刀取好骨头。

因为我老伴就在本厂职工医院工作,医院准备从外地医院请专家来本厂医院做手术。就在准备和观察过程中,我修炼了法轮功。我知道修炼法轮大法会好病,我就决定诚心修炼法轮大法,不做手术了,也不把病放在心上。就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修心向善做好人。

那时我住锦山职工家属楼的三楼,我就每天从三楼往一楼打扫门洞卫生和楼前通道,冬天如下雪我起早就下楼去打扫楼前的通道,大家都知道我是个好人。

修炼法轮功后,我曾三次被摩托车和轿车撞过,按照大法的要求只做好人,不给肇事者找麻烦,并且告诉他们我是修炼法轮功的,让他们放心我不会讹他们的,绝不会给他们找麻烦,肇事者都很感动。

第一次是一九九八年大约是七月份,我骑自行车带着小孙女,在十字路口被一骑摩托车的年轻人给撞到,自行车被撞坏,小孙女鼻子和嘴出血,我没有给他找麻烦,还安慰他说我是修炼人,是炼法轮功的,让他不要害怕,我和孩子都没有事。

第二次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在葫芦岛松树乡,我被一小青年骑摩托车给撞倒,被松树乡中学原老校长看到了(老校长八十岁,叫王加磨)。我对小青年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我不会找你麻烦你走吧。老校长对那个年轻人说,你今天是遇到好人了,要不至少你也得拿两万元。

第三次是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在葫芦岛新区天正被轿车撞了,肇事者是两个年轻人,一男一女,当时我都走不了路,他们把我送到家后,我就让他们回去了,他们不走,我劝他们俩把团队都退了。我过几天就能好,我是修法轮大法的,我不会找麻烦的,他们俩人都很感动。

由于我按照修炼人的标准要求做,所以我没有做骨瘤手术到现在什么事都没有,就是修炼前出现的很多病状都好了。

修炼法轮功对国家、对社会、对自己个人和家庭都带来了极大的好处。现在还有很多的世人不了解法轮功的真相,还在受中共谎言欺骗和毒害,对法轮功和大法弟子有不好看法,甚至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我希望世人都能够了解真相,选择自己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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