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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闫玉珍看望邻居老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更新: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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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家住大庆乘风九区的法轮功学员闫玉珍和李清住一个门洞,闫玉珍住六楼,李清住四楼。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八点多,闫玉珍像往常一样来敲李清家的门,可是,开门的却是在李清家彻夜守候的乘风分局警察。

闫玉珍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对闫玉珍的拘留证上没有办案警察的签字,办案人处是空白。

事情还得从九月二十一日李清被绑架说起。李清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九月二十一日下午两点多,大庆乘风分局警察来到他在家中,将他劫持到派出所。李清有脑中风后遗症,半边身子不好使,行动不便,九月二十二日凌晨一点多,大庆乘风分局以“取保候审”的方式,释放李清回家。分局负责人乘机安排警察蹲在李清家,企图绑架更多法轮功学员。

住在李清家楼上的法轮功学员闫玉珍不知情,因为两家关系很好,又住的方便,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八点多,闫玉珍像往常一样来敲李清家的门,结果遇到的是这里蹲坑的两警察。

警察控制了闫玉珍,又上楼非法抄了闫玉珍的家。在过程中,闫玉珍要求警察出示证件,其中一个叫邓辉(该警察多来年参与了多起劫持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的警察出示了证件,另一个警察一直不肯出示,在闫玉珍的一再坚持下,不得不出示证件,证件上显示,该警察叫邵青春。

警察非法抄了闫玉珍家后,将闫玉珍劫持到了大庆乘风分局,之后,闫玉珍被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奇怪的是,在闫玉珍家,明明两个办案警察已出示了证件和姓名,乘风分局对闫玉珍的非法拘留证上却并没有办案警察的签字,办案人处是空白。而作为被劫持人闫玉珍也拒绝签字,被拘留人处也是空白。就是这样,一张既没有当事人签字,也没有办案人签字的拘留证,就把闫玉珍送进了大庆拘留所。

十月七日,闫玉珍结束了十五天的非法拘留,顺利回家。

与闫玉珍被非法拘留无人签字的拘留证相比,法轮功学员李清的取保候审“释放证”上面却清楚的签下(手签)了两名办案警察的名字。

警察为什么在“释放证”上签字,却不在拘留证上签字?法轮功真相已经广布天下,清算江泽民集团罪行的日子已经是指日可待,谁都不愿意留下日后被清算的证据,如果不签字是有意的,那应该说这些警察是明白人。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上讲,这些警察又是糊涂人,自古中国有句话:“人做、天看,帐上见”,这本帐,有人间的,也有天上的,好事坏事,一样也落不下,所以签名和不签名,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所以,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别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给自己真正留后路。

大庆油田公司前任610办公室(注: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主任刘希平不也曾经说过吗:“坚决跟着共产党走,消灭神佛鬼怪”,结果怎样,刚刚从岗位上退下来,还没等他拿退休金呢,就被肺癌折磨而死。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善待法轮功学员而得福报的例子举不胜举,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到恶报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即便我们不奢望福报,也别给自己留下祸患,报应没来时,谁都敢说不怕报应,报应真来了,谁后悔也来不及,别一而再再而三的错过了上天给我们每一个人的机会。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大庆乘风地区可谓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我们真心希望大庆乘风分局的警察们早日做出明智之举,给自己、给家人选择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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