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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张久海被冤判四年

更新: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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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北京市平谷区法轮功学员张久海一审被非法判四年,勒索罚金八千元。

张久海今年五十岁,在中共对法轮功十八年的迫害中,曾四次被非法劳教,累计七年的时间,回家后为避免遭迫害,好几年流浪在外不能回家。父母也曾因坚持信仰双双被劳教迫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母亲因压力过大而含冤离世。之后张久海一直与老父亲生活在一起,目前父亲生命垂危。

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晚十二点左右,张久海开车出门送东西,对面开过来一辆警车,之后掉头拦截搜查他,发现他车上有真相光盘资料,随即将他绑架,之后又到他家非法抄走一台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后被非法关押在平谷区镇罗营上镇看守所。

六月十三日,家人从天津聘请的唐律师陪同家属去平谷区检察院问询张久海情况,检察院工作人员说不知道他的情况,让律师把材料先放那儿,并问律师怎么没有张久海的拘留证。张久海的案件材料被构陷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具体的负责部门是侦监处。

七月四日,辩护律师在平谷看守所会见张久海,才得知他被提审过两次,提审者姓名保密。6月14日张久海被北京市一分检非法批捕后,批捕通知书被一个不报单位和姓名的女性送达张本人。批捕通知书只盖了一个北京市公安局的公章,写着经北京市一分检同意。

八月初,构陷法轮功学员张久海的所谓“案件”被送到平谷区检察院,负责案件的女检察官叫廖璐。八月二十一日,“案件”又从平谷区检察院被构陷到平谷区法院,负责案件的法官是孙国立。

九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半,北京市平谷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了张久海一案,公诉人是廖璐,法官是孙国立,旁听席上空无一人。唐律师到庭进行了辩护。律师在庭上要求法官孙国立解除张久海的刑具,孙国立回复说:是上边的命令,不予解除。唐律师指出他们违法,可以控告法庭,随后要求休庭,而孙国立以还有下个庭审为由加以拒绝,律师要求书记员将此事记录在案。张久海在法庭上要求党员回避,孙国立加以拒绝,不予回避。

在法庭上,律师为张久海做了无罪辩护。指出:平谷区检察院公诉人廖璐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不能说明张久海有罪。依据法律规定,张久海修炼、传播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唐律师对公诉人的所谓“证据”加以质疑。而廖璐保持沉默,拒绝回答。

法庭上只有律师与张久海在陈述,其他无言以对,一片寂静,最后法官草率收场。庭审大约十一点左右结束,检察官廖璐竟提出量刑六到七年。

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下达一审判决书,张久海被冤判四年。

张久海的父亲生命垂危

在张久海再次被绑架迫害不久,二零一七年六月份老父亲摔了一跤,胯骨摔断,大队检查却说没问题。可是老人不能动弹,生活不能自理,因儿子被非法关押,家中无人照料,全身大面积溃烂,又没钱去医院看病。所赖以为生的桃子都烂在地上没人管。唐律师得知张久海的父亲受伤后不能自理后,想去村里大队开证明,为张久海办取保候审,让张久海回家照顾卧床的父亲。村里说这需要镇里盖章,而镇里负责的人推说不在。大队也曾经去看守所要张久海回来照顾老父亲,当地公安不放人。

唐律师因张久海的父亲受伤严重,需要人护理,去平谷区镇罗营派出所要求见办案警察,派出所方面推辞说办案警察没值班,要等几天才来。律师又口头向负责本案的检察院廖璐提出取保候审的要求,廖璐声称610不会同意,拒绝放人。律师再口头向负责案件的法官孙国立提出取保候审要求,但被告知手续比检察院更多。检察院廖璐、法官孙国立竟然没有自己的丝毫主断,不折不扣的执行“上级”邪恶命令。

九月三日,张久海的父亲被好心人送到医院,北京市平谷区医院检查发现老人股骨胫骨骨折,本来想动手术,但是因为皮肤溃烂严重,有些部位甚至长出蛆虫,不得不推迟手术,现已生命垂危。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试行)》第十八条规定,九月八日唐律师分别向平谷检察院和平谷法院递交书面取保候审,让张久海回家照顾生命垂危的父亲。平谷检察院和平谷法院都拒绝了律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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