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密山628人签名要求释放王玉凤等

更新: 2017年01月21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密山市黑台镇法轮功学员王玉凤、于秀香、樊明胜、国秀华、杨淑贤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免费向民众赠送年画、福字、年历等,被警察非法抓捕、拘留,善良民众听说后,几天时间就有628人签名按红手印,要求立即释放她们。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密山市黑台镇法轮功学员王玉凤、于秀香、国秀华、杨淑贤、尚艳花五人坐樊明胜的车到太平乡宏林村给百姓送年画、福字、挂历、小册子、单张年历。

中午坐车往回走到太平乡民主村,被密山市太平乡派出所警察梁宏瑞、鞠洪光和协助警察杨军友截住。他们把司机樊明胜和车上的五个女士劫持到太平乡派出所,警察梁宏瑞、鞠洪光伙同密山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金林,副队长玉海颖把她们送到密山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非法拘留十三天时,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玉海颖和李金林把樊明胜非法关进密山看守所,把她们五个女士送到鸡西市看守所,由拘留转为刑拘。到鸡西看守所尚艳花不断地呕吐。玉海颖把她拉到鸡西市矿总医院检查身体。回到看守所时,尚艳花胳膊腿都不好使,由两个人架着胳膊下车进屋。看守所拒收。回到密山市公安局玉海颖勒索五千元保释金,由儿子和儿媳把母亲尚艳花接回家。

亲戚邻居和善良民众听说这件事后,几天时间就有628人签名按红手印,要求玉海颖和涉案的有关警察立即释放王玉凤、于秀香、樊明胜、国秀华、杨淑贤五人。

被非法刑拘的五人家属拿着控告信和善良民众按的红手印,到密山市政府找有关部门控告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玉海颖涉嫌绑架罪,破坏宪法第三十六条法律实施罪。密山市纪检委信访办主任李德祥看完控告信和善良民众按的红手印后不受理,打电话叫来保安,把控告信交给保安。这时又有一个男便衣把另一个家属手中的控告信也抢去了,并告诉保安记住她们四个人,以后再来不让她们上楼。保安人员把她们撵出市政府。

家属又到密山市检察院控申大厅,有一个女检察官看完信后说:我们管不着公安局,把控告信退回。家属下午又到市政府找市长控告,门卫保安不让上楼。现在这世道真是告状无门。

但民意不可违。越来越多的大陆民众了解了法轮功真相,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从而支持法轮功学员,抵制中共的迫害

黑龙江省密山市纪检委信访办主任李德祥139 4685 6778
迫害直接责任人;
密山市黑台派出所警察;梁宏瑞,鞠洪光。
协警杨军(俊)友13846086700
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金林,办;0467-5210737 宅5225316 13946802222
副队长;玉海颖;办;0467-5220366 宅;0467-5232555 13836516222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