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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628人签名要求释放王玉凤等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密山市黑台镇法轮功学员王玉凤、于秀香、樊明胜、国秀华、杨淑贤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免费向民众赠送年画、福字、年历等,被警察非法抓捕、拘留,善良民众听说后,几天时间就有628人签名按红手印,要求立即释放她们。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密山市黑台镇法轮功学员王玉凤、于秀香、国秀华、杨淑贤、尚艳花五人坐樊明胜的车到太平乡宏林村给百姓送年画、福字、挂历、小册子、单张年历。
中午坐车往回走到太平乡民主村,被密山市太平乡派出所警察梁宏瑞、鞠洪光和协助警察杨军友截住。他们把司机樊明胜和车上的五个女士劫持到太平乡派出所,警察梁宏瑞、鞠洪光伙同密山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金林,副队长玉海颖把她们送到密山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非法拘留十三天时,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玉海颖和李金林把樊明胜非法关进密山看守所,把她们五个女士送到鸡西市看守所,由拘留转为刑拘。到鸡西看守所尚艳花不断地呕吐。玉海颖把她拉到鸡西市矿总医院检查身体。回到看守所时,尚艳花胳膊腿都不好使,由两个人架着胳膊下车进屋。看守所拒收。回到密山市公安局玉海颖勒索五千元保释金,由儿子和儿媳把母亲尚艳花接回家。
亲戚邻居和善良民众听说这件事后,几天时间就有628人签名按红手印,要求玉海颖和涉案的有关警察立即释放王玉凤、于秀香、樊明胜、国秀华、杨淑贤五人。
被非法刑拘的五人家属拿着控告信和善良民众按的红手印,到密山市政府找有关部门控告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玉海颖涉嫌绑架罪,破坏宪法第三十六条法律实施罪。密山市纪检委信访办主任李德祥看完控告信和善良民众按的红手印后不受理,打电话叫来保安,把控告信交给保安。这时又有一个男便衣把另一个家属手中的控告信也抢去了,并告诉保安记住她们四个人,以后再来不让她们上楼。保安人员把她们撵出市政府。
家属又到密山市检察院控申大厅,有一个女检察官看完信后说:我们管不着公安局,把控告信退回。家属下午又到市政府找市长控告,门卫保安不让上楼。现在这世道真是告状无门。
但民意不可违。越来越多的大陆民众了解了法轮功真相,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从而支持法轮功学员,抵制中共的迫害。
黑龙江省密山市纪检委信访办主任李德祥139 4685 6778
迫害直接责任人;
密山市黑台派出所警察;梁宏瑞,鞠洪光。
协警杨军(俊)友13846086700
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金林,办;0467-5210737 宅5225316 13946802222
副队长;玉海颖;办;0467-5220366 宅;0467-5232555 13836516222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20/161189.html>2016年黑龙江绥化610对法轮功的迫害
图1:二零一六年黑龙江省绥化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数统计 |
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六年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三十七人,其中绥化市北林区遭骚扰、绑架的有十三人,肇东市六人,安达市四人,海伦市一人,绥棱县七人,望奎县三人,兰西县二人,庆安县一人。有九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冤判、劫持入狱,冤判总刑期高达十八年零一个月;一人被迫害离世。
图2:二零一六年绥化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数按地区分布 |
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实例
二零一六年,绥化市610非法组织,继续执行江泽民的权大于法的迫害政策,操控检察院和法院滥用法律,造成十人被非法庭审,其中九人被判刑。
绥棱县:申庆云(被诬判三年半,被劫持到哈尔滨监狱)、王淑芳(被诬判一年零一个月)、顾燕文(被诬判一年)、孙传通(被诬判十个月)、修忠臣(被诬判十个月)、孟宪荣(被判保外五年);
肇东市:高景云(被诬判四年,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杨淑君(被诬判三年零五个月,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黄丽华(被诬判三年零五个月,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姓名 | 地区 | 被绑架时间 | 非法一审的法院 | 非法开庭时间 | 被诬判年限 | 被非法关押监狱 | 主要责任人 |
孙传通 | 绥棱县 | 2015-07-16 | 绥棱县法院 | 2016-01-26 | 十个月 | 绥棱县看守所 | 杨波(省国保处长)郭旭东,敖秉慧 |
修忠臣 | 绥棱县 | 2015-01-16 | 绥棱县法院 | 2016-01-26 | 十个月 | 绥棱县看守所 | 杨波(省国保处长)郭旭东,敖秉慧 |
申庆云 | 绥棱县 | 2015-01-16 | 绥棱县法院 | 2016-01-26 | 三年半 | 哈尔滨监狱 | 不详(请知情人补上信息) |
王淑芳 | 绥棱县 | 2015-01-16 | 庆安县法院 | 不详 | 一年零一个月 | 庆安看守所 | 杨波(省国保处长)郭旭东、褚 涛、杨富生 |
孟宪荣 | 绥棱县 | 2015-01-16 | 绥棱县法院 | 2016-01-26 | 保外五年 | | 杨波(省国保处长)郭旭东,敖秉慧 |
顾艳文 | 绥棱县 | 2015-01-16 | 庆安法院 | 不详 | 一年 | 庆安看守所 | 杨波(省国保处长)郭旭东、褚 涛、杨富生 |
高景云 | 肇东市 | 2016-02-26 | 绥化市中级法院 | 2016-07-04 | 四年 |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马春生、杜东海、常文沫、范学忠、郝永明 |
杨淑君 | 肇东市 | 2016-02-26 | 绥化市中级法院 | 2016-07-04 | 三年零五个月 |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马春生、杜东海、常文沫、范学忠、郝永明 |
黄丽华 | 肇东市 | 2016-02-26 | 绥化市中级法院 | 2016-07-04 | 三年零五个月 |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 马春生、杜东海、常文沫、范学忠、郝永明 |
绥棱县申庆云等六人被非法判刑
绥棱县法轮功学员孙传通、修忠臣、申庆云、孟宪荣、孟宪荣的大姐、孟昭华、崔明月、庄金田、王淑芳、顾燕文、王艳霞和张风田等十二人,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分别被黑龙江省公安厅伙同绥棱和庆安两县公安局警察绑架。申庆云、孙传通、修忠臣(被关押在绥棱县看守所)、顾艳文、王淑芳(被关押在庆安看守所)。
七月十六日凌晨三点多,四、五个警察拿着孟昭华(绥棱县医院退休职工)照片到家抓人,把家里的电脑、打印机、光盘、大法书籍全部抄走。说是省公安厅下令抓捕。孟昭华在美国工作的女儿孙颖十六号见到几位美国议员时,把这一消息揭露出来,美议员非常震惊,表示会全力敦促中共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此次绑架是黑龙江省政法委书记杨东奇逼迫绥棱警察实施绑架的,黑龙江省公安厅有三人( “政委”为负责人,还一人可能叫杨焕宁)已经很长时间在绥棱常驻,在绥棱县公安局有专用办公室。他们具体组织、策划、绑架迫害绥棱县法轮功学员,绥棱和庆安两地警察配合参与。
绥棱县国保队郭旭东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公开叫嚣:炼一个抓一个,直到不练为止。他多次组织策划、骚扰、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以勒索巨额钱财为目的。参与这次绑架的有绥棱县“安书记”(音)、国保队郭旭东,还有庆安国保队褚涛。
被非法关押半年之后,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孟宪荣、申庆云、孙传通、修忠臣被非法开庭,一月二十七日继续开庭。申庆云被黑龙江省绥棱县法院诬判三年半,近期欲劫持到哈尔滨监狱;王淑芳被黑龙江省庆安县法院诬判一年零一个月;顾燕文被黑龙江省庆安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孙传通和修忠臣各自被绥棱县法院非法判刑十个月。据说当地司法部门不想理会,但省里强迫诬判。绥棱县孟宪荣被判保外五年。
责任人: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15945183001绥棱县法院敖秉慧13351253666 (一把手)
肇东市高景云、杨淑君、黄丽华四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黑龙江肇东法轮功学员高景云、杨淑君、王清、黄丽华,在肇东市尚家镇四合村(又名“狼窝”)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而被肇东610绑架。在肇东拘留所被非法关押7天后,四人又被分别转到绥化看守所与安达看守所非法关押。王清在安达看守所被迫害的生命垂危被放回。
肇东市610头子马春生、赵仁武,在三位法轮功学员零口供的情况下,编造假口供、假证据上报判重刑。伙同他们的还有肇东检察院杜东海、王海洋等。据了解,此次迫害、判刑的背后操控黑手是绥化地区610。在非法关押了四个月后,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被构陷案在绥化中级法院一庭审理。庭长:郝永明。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上午11点肇东法院在绥化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高景云、杨淑君、黄丽华三人进行非法庭审,审判长是常文沫,审判员是范学忠,公诉人是王海洋。法院限定每家的旁听人数三到四人,当天以休庭收场。
七月十五日,黄丽华的家属得到她们三人被非法判刑的消息,其中高景云被非法判四年、杨淑君、黄丽华各被非法判三年五个月。
黄丽华、杨淑君、高景云她们三人上诉绥化中级法院。绥化中级法院想书面开庭,家属和律师正要求正式开庭。十月八日,律师要到绥化法院与其沟通。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法轮功学员黄丽华被投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高景云家属三次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到阻拦。
十二月二十三日,杨淑君家属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看到杨淑君由二人架出来,精神恍惚,脸色苍白,头发白了许多,上门牙掉了一颗,状态不好。谈话不到十分钟,还时不时被打断。
黄丽华、高景云、杨淑君现被关在监狱第九监区集训队。至今律师未接到二审判决书。
二、被绑架、关押的实例
绥化市北林区李桂荣一家三口被绑架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日大年初三的早上,黑龙江省绥化市法轮功学员李桂荣一家三口被闯入家中的二十多名警察绑架、抄家。
据悉,绥化市新任市长王金会,大年初一到宝山开发区看到路的两边挂着“全球起诉江泽民”的条幅,下令召开紧急会议,叫嚣一定要严查严办。二月十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区公安局、宝山派出所三家联合出动二十多名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李桂荣家进行绑架、抄家,并留两个警察在李桂荣家住宿蹲坑。李桂荣和儿子被非法关押到绥化市看守所,她丈夫被关押到拘留所。
肇东市高景云、杨淑君、王清、黄丽华被肇东610绑架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三点钟左右,黑龙江肇东法轮功学员高景云、杨淑君、王清、黄丽华,在肇东市尚家镇四合村(又名“狼窝”)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而被肇东610绑架。在肇东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七天后,四人又被分别转到绥化看守所与安达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学员被送去的当天,安达多名狱警把两名女学员毒打致伤,其中女学员王清被多名恶警同时毒打,被用脚踢、踹、用手掐、狠命的毒打,用电棍电等,王清被打的内脏疼痛呼吸困难,浑身是伤一条腿不能动,狱警就把她抬到屋外,在零下十多度的水泥地上冻,后又端来两盆凉水从头泼到脚,身上的棉衣全部湿透,致使王清昏死,又用凉水泼醒后抬到屋里放进小号、绑铁椅子等继续迫害,直到王清生命垂危,被接回家。
王清被家人接回后,马春生就指挥前进派出所恶警每天到其家中巡视监控,发现王清身体有所好转就要上报判刑,王清被迫流离失所。马春生抓不到王清就气急败坏的叫嚣已把王清上网通缉;如果你们敢找律师,我就吊销他的营业执照,让他动不了。
黄丽华、杨淑君、高景云、王清,王清被打坏放出,另三位已非法判刑。
绥化市北林区法轮功学员王秋艳被非法拘留
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法轮功学员王秋艳,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在绥化市火车站准备上车去哈尔滨时,被铁路警察绑架,当天下午警察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数本。王秋艳被非法关押在绥化市拘留所十五天。
黑龙江省绥化市东富乡魏玉莲、汤玉娥、何风荣、王敬凤被绑架
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上午十点左右,绥化市北林区东富乡法轮功学员魏玉莲、汤玉娥、何风荣、王敬凤,去金河挨家挨户讲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恶人构陷,金河派出所勾结绥化北林区610的恶警李剑飞等人将四位法轮功学员绑架,被非法关在绥化市拘留所。详情待查。
有二名法轮功学员在肇东市海城乡大户村被市610绑架
二零一六年六月,有二名(身份不详)法轮功学员在肇东市海城乡大户村讲真相时,被构陷,后被肇东市610绑架。现在其中一人被非法关押在安达市看守所,另一人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绥化看守所。
黑龙江省兰西县康荣乡法轮功学员黄立成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上午十点多钟,黑龙江省兰西县康荣乡派出所所长宋成国,伙同户籍员高晓光,还有一人不知姓名,三人非法闯入康荣乡姚家窝卜法轮功学员黄立成家中(当时只有法轮功学员的大女儿在家)。他们发现屋内有电脑、打印机等东西,就给县公安局打电话,县国保大队教导员(自称59岁,长眉毛、中等个头)伙同王永波和另一个凶巴巴的大个头三人闯入法轮功学员家(县、乡警察共六人),把法轮功学员家中的电脑、打印机、师尊法像、大法书籍、真相条幅、不干胶等洗劫一空。
康荣乡派出所电话:0455-7411110
望奎县法轮功学员翟海红、陈立君被绑架补充
八月五日,黑龙江省望奎县法轮功学员翟海红(原名翟红梅)、陈立君外出讲真相时遭人构陷,当日被110巡警绑架到望奎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当日从两人带的提兜里搜出两捆一元的真相币和几本真相资料。
望奎县公安局张国辉(局长)13904557788;梁正辉(副)13351159988高军(政委) 15845542777
黑龙江省庆安县法轮功学员罗军遭绑架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中午约11点,庆安法轮功学员罗军在发展乡老车屯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当地发展乡派出所绑架至庆安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在庆安看守所。
庆安县政法委王庆双(书记)13351151898
庆安县公安局刘宏宇(局长)13504558777
国保褚涛(队长)15046595959
安达市南来乡柳秀艳、乔淑艳被非法拘留
黑龙江省安达市南来乡法轮功学员柳秀艳、乔淑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下午, 在升平镇王小铺村挨家挨户讲真相,遭恶人构陷,被升平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家人到升平派出所讲真相要求放人,升平派出所的警察不听,还一意孤行的当天晚上把俩位法轮功学员送到了安达市拘留所。
安达市法轮功学员裴玉琴、盛彦勤被绑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黑龙江安达法轮功学员裴玉琴(女,44岁)、盛彦勤(男,47岁)在太平庄镇向民众讲真相,免费赠送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安达市110大队长陈国泉指使太平庄镇派出所绑架。太平庄镇派出所警察宁少辉、李大军、许超开警车,到集市光天化日下,绑架了裴玉琴、盛彦勤,并抄走没发完的台历和真相册子,报到安达110和610,裴玉琴、盛彦勤被非法拘留。当天晚四点半,裴玉琴、盛彦勤被宁少辉、李大军、许超开车送安达市拘留所迫害。
安达市110 大队长:陈国泉 安达市610负责人:王福军
绥化市北林区韩秀兰、陈淑范被绑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下午,绥化市北林区法轮功学员韩秀兰和陈淑范到街上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绥化市北林区610人员把她们绑架到绥化市拘留所(707)。第二天,北林区610人员去韩秀兰家,非法抄走大法书籍和真相小册子。现在她们俩人被非法关在拘留所,详情待查。
三、被骚扰的实例
绥化610主任王淑波骚扰法轮功学员上交护照
二零一六年一月绥化市北林区610的主任王淑波给有护照的法轮功学员打电话,让法轮功学员上交护照和港澳通行证,说她给“保管”,不上交,就变成废纸一张。被骚扰的学员至少有三人以上。
王淑波610办公室电话:0455-8258869
海伦市扎音河乡张海峰被剥夺办理身份证的权利
黑龙江省海伦市扎音河乡法轮功学员张海峰,由于身份证在一九九九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以后就被当地派出所扣押,致使十几年工作、生活、出行等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被剥夺。二零一五年又把张海峰银行卡冻结了。
二零一六年七月,听说可以异地办身份证,张海峰到哈尔滨市端街28号去办理,民警说他的户口已经注销,不能办理,张海峰只好找当地的派出所户籍员赵成德(15946116611),他还是不给办理。
黑龙江省兰西县法轮功学员徐兰敏被骚扰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八点左右,自称是国保大队的张玉铁和一名于姓(女)的到徐兰敏家,拿出一张表,说是省里建法轮功学员“档案”,让徐兰敏配合他们工作,签字写不炼了。徐兰敏说我不签,我不能配合你们,让你们犯罪,这对你们不好,就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还拿手机给徐兰敏偷偷拍照,还威胁说,不签就带走。
他们又对她丈夫说,会对孩子工作有影响。徐兰敏丈夫听了他们的挑唆,对徐兰敏又打又骂,造成家庭矛盾。临走时,他们还让她丈夫好好劝劝她,说以后再来,当时就被徐兰敏回绝说,你们别来了,我是不会签的。
电话:13763798522 15046530030(这两个电话号是张玉铁给徐兰敏家打的,是不是他本人的手机号不太清楚)
另外还有几名法轮功学员也相继被骚扰,具体情况不详。
黑龙江望奎县公安局610警察李龙骚扰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初,黑龙江省望奎县公安局610头目李龙,给某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打电话,让法轮功学员去公安局找他谈谈,并说还要找其他的诉江的法轮功学员。
望奎县公安局李龙(610)15636630660;张国辉(局长) 13904557788;高军(政委)15845542777;梁正辉(副局长)13351159988。
四、被迫害致死的实例
绥棱县路梅被迫害离世
绥棱县法轮功学员路梅,多次被当地中共不法人员绑架迫害,曾遭“小白龙”暴打、上大挂等酷刑,于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皇历腊月二十六)含冤离世,年仅四十八岁。
路梅生前是绥棱县粮食系统原盐业站职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八日晚贴真相资料,被绥棱林业局林源派出所警察半路劫持,当晚在林源派出所被关一宿,次日下午六点,送林业局看守所非法关押,遭看守所长曹永山等人殴打、上大挂(双手吊起来,脚尖点地)、灌狗屎等酷刑折磨。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路梅在小吃部吃完饭,刚往出走,遭到绥棱林业局工人街派出所一伙警察绑架,被劫持在绥棱林业局看守所,遭绥棱林业局公安局警察毒打,拽着她的头发往墙上撞,搧嘴巴,用脚踢,非法扣留私人物品,并抢走她包里的现金四千四百元。
路梅绝食反迫害十天后,被勒索伙食费八百元,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放回。可是二十二日早八点三十分左右,身体极度虚弱的路梅在家失踪。家人好友多方查找,杳无音信。后又被绑架,放回后路梅身体急剧恶化。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含冤离世,年仅48岁。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六年以来南充市各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关押、洗脑迫害情况如下:
二零一六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南充市目前为止了解到的法轮功学员有一人因被迫害导致死亡;已有三人被非法判刑;十七名学员被非法批捕关押;十名学员被关进洗脑班;六名学员被骚扰。还有部份学员被非法抓捕短时间关押。
知道姓名的共四十三人,男性学员十人,占百分之二十三;女性学员三十三人,占百分之七十七。
一、被非法判刑的有三人
他们是:
◎ 唐建平(男,四十多岁)被非法判刑三年;
◎ 朱志农(男,六十一岁)被非法判刑六年。
◎ 李琼珍老师(女,六十多岁)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高坪国保警察到家中下的判六个月监外执行。
二、被非法二次开庭而没有宣布结果的有二人
她们是:张秀珍(女,五十多岁)和黄大贵(女,六十多岁)。
三、被非法构陷而关押在华凤看守所的有三十多人
其中知道姓名的有十多人,他们是:
陈秀莲(女,六十多岁)和陈碧慧(女,五十多岁)姐妹,她们的构陷案于十一月底到了顺庆法院。顺庆区法院定于二零一七年元月二十日上午非法开庭。
曹菊蓉医生(女,六十岁)、胡学成医生(男,六十多岁)、李琼珍老师(女,六十多岁,被高坪国保警察判六个月监外执行)、江启国老师(男,六十多岁)、王凤英(女,五十多岁)、曹晓兰(女,五十岁左右,因肿瘤被保外就医)、任秀丽(女,四十多岁)、李毓秀(女,五十多岁)、田润民(女,七十岁左右)、陈以新(男,六十多岁),曹树兰(女,五十多岁)十一人及刘兆良(男,四十岁多)和杜秀云(女,四十多岁)夫妇俩人被构陷的案件都于十一月底到了高坪区检察院。
南部县周姓法轮功学员(男),现已取保候审回家。
南部县法轮功学员赖启秀(女)
高坪区永安镇的杨柳(女)已回家。
罗君和何冬梅(以取保候审回家了)被非法抓捕关押在巴中市看守所迫害,罗君的构陷案被退回到公安几天后又被返回检察院了。
四、被非法关押在顺庆区西山洗脑班的有十人
其中知道姓名的是:杨云亮(男,五十多岁),田润民(女,七十岁左右),陈正果(男,六十多岁),李毓秀(女,五十多岁),顺庆区搬罾法轮功学员吴谦尚(男,六十多岁),庞良秀(女,六十多岁)12天
五、被非法构陷关押在南充市嘉陵区拘留所的有十人
◎ 阆中法轮功学员伍冬书(女)、董素华(女)、牟明秀(女)及年近七旬的李金凤(女)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 顺庆区的李孝芳,二零一六年元月二十日发真相资料,被拘留5天;
◎ 顺庆区的何素君,在嘉陵区发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拘留关押。
◎ 高坪区的刘兆良(男,四十多岁)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转成非法批捕到华凤看守所。
◎ 顺庆区的杨云亮(男,五十多岁)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转到西山洗脑班迫害。现已放回家。
◎ 高坪区的陈正果(男,六十多岁)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转到西山洗脑班迫害。现已放回家。
◎ 高坪区的田润民(女,七十岁左右)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转到西山洗脑班迫害。现已放回家。
◎ 高坪区的任彩瑜(女,四十岁左右)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转到华凤看守所被关押迫害八十多天后放回家。
六、被非法抓捕迫害
二零一六年元月二日上午九点十分左右,四川省南充市李孝芳(音,女)、何俊华(音,女)在北湖公园粘贴诉江不干胶被警察绑架,两人至今下落不明。
七、被骚扰
由于诉江或讲真相被骚扰的学员有六人(其中一位是大法学员的家人,未修炼法轮功)。
◎ 九月一号遭骚扰的还有顺庆区的赵玉梅(女,六十多岁),曲素芳(女),岳文华(女,七十多岁)。
◎ 林秋凤(女,七十多岁),有二女三男去她家非法抄走大法书和《明慧周刊》等。
◎ 邓良秀(女,七十岁左右)家是三男二女去非法抄的家,抢走了大法书等,当时她大女儿(未修炼法轮功)也被非法抓捕走了,在派出所非法讯问了一个多小时后,才放回家。
七、被非法判刑迫害后身体出现病症导致死亡的1人
顺庆区的何素珍(女)被冤狱四年迫害后放回家,身体一直处于病症状态,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死亡。
他们坚持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传播法轮大法的美好,揭露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污蔑诽谤,叫人们了解明白法轮功真相,而被非法构陷、绑架关押。
在安徽省第三监狱服刑期间,刘希兰看到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一身正气,在那么残暴的迫害下,还能那么乐观,还能劝犯人要学好,不要沉沦。法轮功学员的坚定、善良打动了刘希兰麻木的心,她开始对大法有了好感,进一步了解,知道大法就是教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同时还有一套祛病健身有奇效的功法,就在背地向法轮功学员请教如何学大法。
二零零六年,刘希兰从出狱回家后,正式走入大法修炼,严格按大法“真善忍”要求自己,努力做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同时告诉人们真相。
刘希兰家住合肥市瑶海区金色地带小区,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八日被瑶海国保大队伙同长淮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瑶海刑警三队绑架,七月四日被非法批捕。瑶海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构陷她的案子先后被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但是瑶海公安拒不放人,拼凑证据、罗织罪名。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刘希兰与法轮功学员程建利在合肥瑶海区法院被开庭。刘希兰家人此前请的律师王宇被抓,法院给刘希兰指定的律师因为是做有罪辩护,被刘希兰拒绝。律师为程建利做了无罪辩护,辩护多次被当庭法官打断。程建利和刘希兰也都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义正词严,否认了被指控的一切罪名。合肥瑶海区法院于七月一日下达一审判决,刘希兰被非法判七年,程建利被非法判五年,上诉。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合肥市中级法院对刘希兰、程建利二审开庭,来自北京的两位辩护律师程海、王雅军为他们作了无罪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出:任何办案机关和人员不得自定标准追罪。程海律师在辩护词指出公检法人员在本案过程中办案程序大规模违法。
刘希兰在法庭上说:“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八日我被绑架到宾馆,当月三十日送看守所,这期间国保武俊一直在诱供我。”刘希兰发言过程中,一提到法轮功三字就被审判长打断,刘希兰说:“我是法轮功学员,不让说法轮功说什么?”
程建利在法庭上说,他从广东出差到合肥,见到的人都不认识,被绑架身陷牢狱两年多,实在是冤枉。程建利最后呼吁当局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
刘希兰被非法维持原判后,继续申诉。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上午九点程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刘希兰,看守所不让会见,借口是刘希兰不穿号服。
律师就到接待处与女警察交涉、投诉,女警讲所里有规定不穿号服不让见。律师说拿出法律依据,她拿不出来。交涉了一会还不让见,律师要求见领导。女警电话给值班警长说了情况,也说不让见。律师就打电话投诉到驻所检察官那里,是个姓王的科长。律师就与检察官交涉、讨论。律师说二审会见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让见,二审判决的执行令没下来律师可以会见。律师让女警带话给刘希兰:“你穿号服出来,我给你起诉他们强制穿号服违法。”看守所的女警没有把律师的原话传达,只说律师让你穿号服会见,当然刘希兰不会穿的,还没让她出来会见。
律师不停的给警察从法律角度辩论,律师还说穿号服、剃光头是清朝的规定,是为了区别已决犯和未决犯的,现在没有法律依据必须穿号服,如果她们自己愿意穿就穿,不愿意穿不能强迫。
看守所人员又找第二个理由说申诉期间不能会见,二审已经结束了。律师又说了刑诉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被终审判决的人有权委托律师申诉,代理申诉的律师有权会见,否则怎么代理呢。申诉期间的申诉权不会因为关押在看守所而剥夺和中途终止。
通过与看守所、检察官的近三个小时的辩论达成一致:二审判决下来不是二审的终结,而是以执行令下达和人被带出看守所而终止。
直到上午十一点四十,律师才见到刘希兰。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29/161785.html>
李忠舫老太太,家住葫芦岛市连山区锦郊乡,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晚,她正在连山区北大营电线杆上粘贴法轮大法福音时,被连山区公安分局锦郊派出所警绑架,警察随后非法抄家,抢走许多书籍、资料、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
连山区检察院的李清艳、张孝金不辨善恶,曾经多次构陷法轮功学员,以“葫连检公诉刑诉(22016)2299号”起诉书诬陷李忠舫。连山区法院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合伙共同犯罪,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非法开庭诬审、诬判李忠舫。北京律师和亲属辩护人为李忠舫作了强有力的辩护。
辩护人指出:刑法三百条对当事人不适用,没有证据能证明当事人破坏了哪部国家法律,造成其不能实施了的证据,也没有提供任何因“破坏法律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也就是说,本案没有受害人,而法律本身是不能成为受害人的。这是个致命的错误裁定。
公诉方只提供了当事人贴在电线杆上“法轮大法好”的照片,物证、书证都没有提供实物,书箱、光盘没有当庭宣读、播放,无法证明证据与本案有关。判决书中提到的物证、书证数量与实际情况不符,这是侦查机关故意增加数量,构陷当事人。
法轮大法教人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对国家、社会都是有益的。当事人往电线杆上张贴“法轮大法好”粘贴,只是为了宣传个人信仰,想告诉人们法轮大法是佛法,全世界都知道“法轮大法好”,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人修炼法轮功,台湾一地就有七十万人炼功。
当事人的行为没有造成电线杆停电,没有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当事人没有强迫任何人观看粘贴,没有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当事人的行为没有破坏到哪部国家法律,造成其不能实施,没有社会危害性。“两高解释”不是法律,而是非法的。因为法律的解释权在人大,“两高解释”是对人大的侵权。
连山区法院无视宪法和法律,无视辩护人的正义忠告,盲目的执行江泽民的罪恶镇压指令,冤判李忠舫三年。
李忠舫随即提出上诉。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与连山区公、检、法、司、六一零(江泽民私自成立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合谋陷害李忠舫,维持原判。
李忠舫本人和亲友不服错误的裁定,已经办理了申诉手续,要求再审本案。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参与二审非法庭审人员:
郜金宽 (审判长)
尹 淼 (审判员)
高 鹤 (审判员)0429-3166417
勾希鹏 (书记员)
连山区检察院:
李清艳 (公诉人)0429—2569025
张孝金 (公诉人)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参与一审迫害人员:
李福山 (审判长) 18504291772、0429-2164525
康翠平(审判员)0429—2164505
王 爽(陪审员)
李洪侠(书记员)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23/161233.html>
革振华一九五五年生(户口和身份证都是这个时间),原阿城区低压电器厂职工。因为革振华信仰法轮功,低压电器厂倒闭后,低压电器厂的领导怕革振华的信仰牵连到他们,当时只给他几千元钱的买断钱,低压电器厂职工档案转移到区劳动局时,将革振华的档案扔掉。直到革振华到了退休年龄才发现自己的档案没有,无法交养老保险。革振华的妻子好不容易找人补上他的档案,交上了养老保险的个人部分(四万多,都是借的),但工龄却少了八年,本来三十六年的工龄变成了二十八年,退休金每月少了三四百元钱。参与迫害他的低压电器厂的主管领导黄江已经得癌症遭恶报死亡。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凌晨,革振华与尚志市苇河镇两名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菽坤和王翠娥到尚志市亮河镇挂条幅、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度那一方众生,不想被不明真相村民诬告,结果遭到三辆警车(可能是亮河派出所、尚志交警、亚布力派出所)非法围捕,他们三人被非法抓捕到亮河派出所。之后革振华被非法关押在尚志市看守所,菽坤和王翠娥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第十四中学斜对过的一个地方,一直非法关押至今。
革振华的妻子体弱多病,有心脏病、严重的颈椎病和高血压等疾病,平时生活几乎都是革振华照顾,她无儿无女,现在孤身一人生活极其艰难。而且从革振华非法被抓捕后,退休金被停发,之前交的四万多的养老保险还有两万债没还上。
革振华被绑架后,他妻子曾经到尚志公安局打听情况,并给丈夫送衣物,尚志公安局不让进门,到门口就被问找谁?什么事?当她说明来意后,看门警察回答说他挂条幅,已经被刑拘了,送的衣物让放到门卫。结果派出所、国保等部门的办案人是谁都不知道。回家后,革振华的妻子整天以泪洗面,对生活丧失希望,多方打探丈夫的消息。
后来一个熟人通过阿城区610办公室的人打电话问尚志市610办公室的人,才知道革振华已经被尚志市法院冤判十二年。菽坤被非法冤判十年,王翠娥被非法冤判五年。革振华自己在上诉中,王翠娥要求家属帮助请律师上诉。
听到这个消息,革振华多病的妻子如雷轰顶,精神受到很大打击,心想这十二年后丈夫已经七十多岁,在狱中是否能熬出来?自己后半生可怎么办?
革振华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多次遭绑架,被非法劳教二年,在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遭迫害期间,左肋骨被打断两根。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阿城市原低压电器厂厂长崔永、保卫科刘军等一行四人,闯进革振华家,把革振华绑架到洗脑班迫害长达三个多月,又绑架到阿城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二十一天才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革振华因向世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恶人构陷,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到阿城看守所。警察非法提审逼问他资料来源,革振华不说遭到毒打,还不许他喝水。因革振华不放弃信仰法轮功的权利,被阿城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二年。革振华被绑架到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经常遭到恶警、恶犯的毒打,被强迫长时间坐小板凳,冬天用冷水洗澡等,因劳教所环境恶劣,身上长满了疥疮,疼痛难忍,就是这样,每天还要强迫他做十几个小时的苦役,干的都是有毒的活,完不成任务就罚站。一次革振华的左肋骨被恶警、恶犯打断两根,恶徒们仍不放过他,逼他出工干活,一天也不许休息。
尚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亮河镇派出所、尚志市检察院、尚志市法院合谋迫害修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黑箱操作,不通知家属,执法犯法,纯属违法犯罪。随着现政权不断规范司法体系的办案行为,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司法机关的有关人员一定会得到严惩。
下面是在网上搜集到的相关迫害人员信息,可能不准确,有了解详情的人士请更正补充。
黑龙江省尚志市亮河镇 邮编:150633
黑龙江省尚志市 邮编:150600
尚志市公安局地址:黑龙江省尚志市尚志大街9号
局长:李兴平 国保大队队长:杨警官
尚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尚志镇盘道10号
尚志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尚志镇西大直街 检察长:杨孝清
尚志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尚志镇东浦大道
尚志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尚志市新建路 所长:杨占勋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2/3/162051.html>
王丽嬿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警察至今不准家人接见。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西安法院对王丽嬿进行非法庭审,只准家属三人进入法院旁听。
两位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王丽嬿做无罪辩护,审判长刘辉紧着敲棰不让律师和王丽嬿说话,公诉人李卓蔚竟然拍桌子不让律师和王丽嬿说话,最后审判长刘辉威胁律师说:“你再说我们就休庭。”律师不畏强权,还是把要讲的话都说完。
庭审期间,牡丹江市国保支队长杨丹蓓、副支队长李学军、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科长朱家滨等在庭外走来走去。
整个庭审基本是走过场,西安法院听命于国保和610指使。
十二月二十六日,西安法院诬判王丽嬿四年零六个月,十二月三十日晚,家属才接到通知,上诉有效期只有十天,还赶上元旦休假。
在律师的协助下,王丽嬿委托代理律师代送达的书面上诉材料已经被牡丹江市中级法院接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中级法院吴德刚通知律师说王丽嬿上诉二审书面开庭,让律师尽快交辩护词,年前终结。律师计划向中级法院提出申请开庭。
牡丹江市中级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339号,牡丹江市中级法院 ,0453-8902797,总值班室:0453-8902715,邮编:157000
直接负责王丽嬿案件人员:吴德刚,副庭长,0453-8902629
刑一庭人员:
刑一庭电话:0453-8902627
马洪波 刑一庭庭长
王英霞 刑一庭副庭长
杨柏苓 刑一庭
柳冬梅 刑一庭副庭长
陈云学 刑一庭审判员
崔玉田 刑一庭审判员
武志涛 刑一庭审判员
蒋志红 刑一庭审判员
陈 丹 刑一庭审判员
毕 旭 刑一庭助审员
王莹莹 院刑一庭助审员
高玉喜 刑一庭审判员 18545300137,0453-8902609
刑二庭人员:
王慧杰 刑二庭庭长
吴德刚 刑二庭副庭长
赵 臣 刑二庭审判员
王友清 刑二庭审判员
郝玉成 刑二庭审判员
王志刚 刑二庭审判员
毕旭 刑二庭
王蕾 刑二庭
王 欢 刑二庭助审员
其他人员:
王启胜,院长
高金鹏 副院长 18903630008 0453-8902777
刘伟 副院长
姜英波 书记
孙为群 副院长 13303636811 0453-8902618
王昭义 政治处主任 13836359991 0453-8900333
杜平 纪检组组长 6377120
徐志国 院领导 13359685688 0453-8900288
贾玉敏 院领导 18645300003 0453-8902999 0453-6488222
钱 军 院领导 13945318788 0453-8902988 0453-6256188
陶志国 院领导 13945326619 0453-8902666 0453-6485769
董春英 院领导 13945306208 0453-8902668 0453-6425333
王 菲 院领导 13304536888 0453-8900688
孙庆喜 办公室 13845351270 0453-8902799 0453-6938896
李 虹 办公室 15845319508 0453-8902655 0453-6433088
陶学仁 办公室 13804814999 0453-8902652 0453-6488976
田赫 信访办党支部 13555004588,0453-8902716
付 杰 执行局副局长
张建国 执行局 13945383088,0453-8902778
王玉德 执行局 13314632000 ,
执行局执行一庭 13945341168 0453-8900105
郝强 执行局综合科副科长 13945368111 ,0453-8902613
田萍 执行局综合科 13514569533,0453-8902716
王凤祥 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局长兼庭长 13604639894 0453-8902638
田 强 执行一庭 13009896770 0453-8902612
张 微 执行一庭副庭长 13359887771 0453-8902636
周本国 执行一庭 13258505828 13258505828
穆永春 执行一庭 13339439555 0453-8902637
卢延军 执行一庭 13904836688 0453-8902638
张静涛 执行一庭 13945382899 0453-8900105
张志勇 执行一庭 13339439997 0453-8900105
王国君 执行一庭 13946330288 0453-8900105
李用为 执行一庭 15945329677 0453-8902637
张亚亮 执行二庭副局长兼庭长 13845397288 0453-8902632
黄晓丽 执行二庭副庭长 13836363030 0453-8902633
卢 昌 执行二庭审判员
兆纯连 执行二庭审判员 13339439998 0453-8902634
李金航 执行二庭审判员 13904539667 0453-8902631
武 伟 执行二庭审判员 13514518866 0453-8902634
赵英宝 审管办副主任 13359566629 0453-8902635
王菲 执行局局长
卢文丽 执行局局长
魏君如 党支部
刘宇坤 政治处党支部
李冬梅 民一庭党支部
胡莹 法警支队党支部
马玥 机关党委
李钢 综合科
李新锋 审监一庭庭长
关丹宁 审监一庭副庭长
赵恒栋 审监一庭副庭长
孙伟莉 审监一庭审判员
李 颖 审监一庭审判员
王 昱 审监二庭庭长
付国安 审监二庭副庭长
吕 毓 审监二庭副庭长
杨弘智 审监二庭审判员
王昱 审监二庭
姜山 审监二庭
杨海侠 审监二庭
李海燕 审监二庭助审员
赵秀玲 审管办负责人
国保人员:
杨丹蓓 支队长 13945309336,0453-6282526(办)、6282633
李学军 副支队长13945343051,15504530351
李哲 政委13604831098、0453-6282635
尹航0453-6282637、0453-6282639
彭福明13845344344
李岩松0453-6282526(办)
刘君、乔平、马群
赵珉 政法委副书记兼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兼西安区法院院长,手机:13836351598
牡丹江“610办公室”:
朱家滨 610综合科科长 13766662322,0453-6171748(办)
关久绵 主任 13836378002办6171261宅0453-6412208、0453-6528931
潘颖13069820066办6171270
李高阳13704835782办6171270宅0453-6540808
张国生 常务13504537908
李艳平13089881923办6171259
张亚东13555005366办6171749
立案参与人员:
于 洋:15504531803 15804533623牡丹江市先锋公安分局立新刑侦大队
吕洪峰:15504531756 15945309191先锋公安分局立新警务大队
于少权:13704532500 西安分局二中队
乔树成:13945388878 西安分局一中队
杨辰,郭浩楠
西安法院:
刘辉 审判长18645760322 ,0453-8938013
李卓蔚 公诉人
元旦期间,家人接到非法判决通知书,路刚被非法判刑期五年,蔡蕴被非法判刑期三年。现在路刚和蔡蕴的家人已经上诉到邢台中院。
开庭当天,法院里面旁听席上被安排坐了有二三十个人,而法轮功学员这边除直系亲属和律师外都不让进。
路刚和蔡蕴被戴着脚镣和手铐带进审判庭,律师叫法官把刑具撤掉,法官说党组织开会决定了,刑具不能撤掉,现在得听法警队长的。刑具一个也没撤。律师看路刚手铐勒紧了,叫法警松一下,法警不理睬。
为了进一步迫害路刚和蔡蕴,非法庭审中,法庭当庭出示了伪造的“犯罪证据” ,遭辩护律师斥责。
长达六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最终没有结果而结束庭审。
邢台中院主管蔡蕴的案子主审法官是:
刑事审判第二庭 田建兴 2236266 17703390566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法院部份人员名单及电话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791号
邮编:054000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区号0319) 手机
白峰 书记、院长 0319-2236001
陈保利 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236008 17703390008
刘孟印 副书记、副院长 2236006 17703390006 13931923297
田浩 小组成员、副院长 2236003 13383198668 18803198668
齐志海 小组成员、纪检组长 2236366 17703390007 13503193810
南国江 小组成员、副院长 2236002 13393193999 15130999099
田国英 小组成员、副院长 2238758 17703398008 13930978808
马维东 小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236125 17703398006 13932985220
吴章彬 小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236120 17703390005 18831990900
李清辰 小组成员、调研员 2238759 17703390369 18832960369
刘虎 小组成员、调研员 2238709 17703398009 13833949666
石运红 专职审委会委员 2236591 17703397009 13903195258
董凤林 专职审委会委员 2236218 17703390003 18832960218
刑事审判第一庭
马军峰 庭长 2236352 17703390996
胡东杰 副庭长 2236370 17703390370
陈雁琴 副庭长 2236361 17703390361
张恩平 2236031 17703390031
任延福 2236181 17703390181
李连盛 2236186 17703390186
陈耀民 2236208 17703390208
刘红旗 2236209 17703390209
张军考 2238301 17703390301
李鹏 2236356 17703390622
朱宏 2236372 17703390372
王仲 2236190 17703398856
刑事审判第二庭
侯春平 庭长 2236182 17703390182
王佳培 副庭长 2236201 13303396868
王伟韬 副庭长 2236060 17703390060
穆桂素 2236032 17703390032
张江 2236267 17703390267
马瑞平 2236158 17703390158
赵国凯 2236511 17703390511
胡文超 2236185 17703390185
邵春江 2236202 17703390202
田建兴 2236266 17703390566
朱光福 2236187 17703390187
陈勤耕 2236350 17703390350
李虹 2236018 17703390018
赵力 2236335 17703390335
赵志勇 2236275 17703390275
李少艳 2236537 17703390907
审判监督庭
刘绍彬 庭长 2236220 17703390123
常成 副庭长 2236371 17703390371
张新戈 副庭长 2236252 17703390506
陈春元 2236212 17703390609
王立宽 2236064 18031976588
姜月英 2236215 17703390681
王剑 2238705 17703390705
史新 2236217 17703390771
张怀喜 2236086 17703390086
李怀勇 2236277 17703390989
武群英 2236057 17703390057
孙瑞刚 2236207 17703390906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31/162012.html>
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四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被绑架;三月二十四日被秦淮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被秦淮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被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非法庭审。谢丽华、唐净梅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市看守所,潘筱琴、潘庆宁两位老人因为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作出 (2015)秦刑初字第215号刑事判决书。在经历一年六个月的超期审理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谢丽华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对唐净梅非法判刑二年,罚金二万元;对潘筱琴非法判刑二年,罚金二万元;对潘庆宁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谢丽华、唐净梅聘请律师作出不服判决的上诉,潘筱琴自己作了不服判决的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然违反司法程序,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秘密判决,并把谢丽华、潘筱琴非法关进南京市女子监狱。
南京市法轮功学员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王惠兰、岳金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十五日被后宰门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被玄武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潘汉玉被后宰门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被玄武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六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被玄武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被玄武区人民法院非法庭审。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市看守所,王惠兰、岳金兰两位因为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玄刑初字第466号、(2016)苏102刑初30号刑事判决书,在经历一年四个月的超期审理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籍建霞非法判刑四年,罚金四万元;对潘汉玉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对熊桂珍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对张超美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对王惠兰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对岳金兰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一万元;
熊桂珍聘请律师作出不服判决的上诉,籍建霞、王惠兰等分别作了不服判决的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然违反司法程序,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秘密判决,并把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送进南京市女子监狱。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学员于海龙、边群连、姜玉环、于大力被非法关押五个月,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被非法庭审。法院开庭二个小时后休庭,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继续庭审,律师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庭审后,两个从法院出来的人说:“哎呀!从来没见过这阵式……真敢说!”
于海龙、边群连、姜玉环、于大力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晚上去承德县讲真相被绑架,于海龙、边群连、于大力被非法关押在承德县看守所,姜玉环被转到承德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家属接到通知构陷他们的所谓“卷宗”已经到承德县法院。四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都为他们请了律师。
一、开庭两个小时宣布延期
十二月二十日九点,承德县法院非法开庭。于大力的律师(董)提出按法律规定,律师接案后应有十天时间阅卷,而董律师是十九日才接手后见到了当事人,律师提出,对法轮功打压没有法律依据,应该无罪释放,律师在法庭上制止公诉人违反法律第三条、第三百条……,指出目前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法轮功是X教,并申请本案公诉人及合议庭人员及书记员依法予以回避,并对该案应依据“政教分离、信仰自由不入罪”的基本普世价值,要求无罪释放四名法轮功学员。
四名法轮功学员均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开庭一个小时休庭十分钟。主法官请示主管院长后继续开庭,说不同意律师的意见,再不允许律师说话。王富(审判长)要求检察院宣读公诉书,而律师几次发言被王富(审判长)打断,因此于海龙的律师(李中伟)提出退庭,不再为于海龙辩护,理由是法院不许讲话,不能履行律师的合法权利为当事人辩护,起不到辩护作用,再次休庭。
开庭后,法院问于海龙是否同意辞去李中伟,于海龙同意,并要求另请律师为其辩护,李中伟律师退庭。同时问了另外三个人是否也要辞去现任律师,三人均认为不需要,最后休庭合议后决定延期开庭。
二、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继续非法庭审
接着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开庭的继续,与第一次相比,法官仍然是王富,公诉人由原来的两名,增加到四个公诉人,法庭内外出现了很多特警、承德市国保及承德县国保等便衣到场,还有政法委的人也到了法庭上。每一个被非法开庭的大法学员只能进三名家属旁听,并都出示身份证。法院派人对来参加庭审的家属们录了像,法院外面也分布着很多便衣。跟上次相比整个开庭过程比较安静,法官也从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开庭时阻止律师无罪辩护,违犯法律程序。这次按程序有序地进行。开庭时间从上午九点至十一点半;下午十二点半至晚七点半,开庭时间长达九小时三十分。
审判长要求由公诉人宣读于大力等四人五次发真相资料的所谓“犯罪”事实。
于大力陈述在二零一三年开始才走入大法修炼的,那时自己脚趾被车压断后,因家中困难,没钱医治,炼法轮功后痊愈……对公诉人的指证不成立,修炼法轮功无罪。
于大力又讲述在被承德县国保侯守银送进承德县看守所时,看守所两名警察唆使在里面关押人员将于大力用凉水浇头,一桶一桶的从头顶往下浇不能呼吸,动了一下,就被踢到便盆上,便盆损坏,将左腿划一大口子,被抬出去缝了十二针,侯守银一直看着发生的一些。而当律师问于大力侯守银在场吗?让于大力指证时,侯守银溜走了。
于大力的母亲听到儿子遭到如此虐待,看守所警察对儿子行恶,还有国保的侯守银在旁边观看。七十多岁的母亲心疼极了,悲伤的哭了。在场的公检法人员及其警察们都静静的听着。
于海龙同样遭到浇凉水,被打。七十多岁的边群连也在承德县看守所遭到用鞋底子扇嘴巴子、打骂等。
三、家属为亲人作无罪辩护
于大力的母亲为儿子做了辩护,她说:我知道我儿子被抓的时候,我深受打击,我一个七十多岁的人了,从来没经历过这种事情,可当我知道由于什么原因被抓的时候,我困惑了,我一老太婆没什么文化,只知道杀人放火、贪污、抢劫做坏事才能被抓,可我儿子每天打工干活,我们家四口的生活都依靠他,儿子离婚后孙子在上大学,全部家庭重担都落在他一人身上,儿子又当爹又当妈,无怨无悔,使我们晚年生活有了保障,我就不明白他一心向善只是发点传单,咋就上审判席了呢?……最近我还把胳膊摔伤,就这样每天惦记着,惦记着,家里经济来源就不好,他爸爸前些天因为着急得了脑出血,前不久才出院,我上大学的孙子怎么办……。
于海龙的妻子也为丈夫做了辩护。讲述了于海龙没修炼大法前是乙肝,医院治不好,又吸烟,又喝酒的,什么活都干不了,通过修炼才使身体得到了健康。丈夫因修炼大法变的身体好了,又不吸烟不喝酒,邻里都知道于海龙是因为炼了法轮功后身体健康的。
姜玉环的女儿也为母亲作了辩护,从开始见到妈妈时那种悲伤难过,到作为辩护人严肃端庄。告诉在场的人们,她妈妈没修炼前身体有病,是在医院都无法治愈的,脾气不好。炼功后整个人变了,变的身体好,对家里人也好。她妈妈是个好人。
四、律师们的无罪辩护有理有据震撼法庭
律师提醒法庭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根本保障。律师提出办案单位在取证时间、地点、物证、人证等多方面造假,以至同一时间当事人同时出现在不同地点发真相资料,太荒唐。还没有证人到场,不符合法律程序。
律师从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及宗教等多方面进行了论述,信仰法轮功无罪。《刑法》第三条作了专门性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的、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他们四人没有破坏法律和行政法法规的任何事实。第三百条不适合法轮功,对法轮功的镇压违反了国际人权法。
律师指出,迫害法轮功涉及“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严重践踏人权行为,以执行上级命令、以自己特殊的职业身份作为自我免责的辩护理由是不被现代文明法治精神所认可的。而法轮功问题带给我们反思,恐怕远不止这些。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接触和了解中,大家亲眼看到了法轮功信仰者和官方媒体所宣传的究竟是不是一回事?
同时还讲到了天安门自焚、活摘器官等让世界都知道的迫害真相,并阐明了当良知与法律冲突时,良知大于法律,希望法院在自己权力范围内枪口抬高一寸。
经过九个半个小时之后,法官只好宣布“此案审理结束,改日宣布结果”。
这是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在承德县第一次法轮功学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通过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和律师们在法庭上“普法”,及所作的无罪辩护,让在场的人们明白了迫害真相。
这些所谓“警察”象土匪一般,将邹海玉家的私人财产随意抢走,他们还踢毁了她家的房门,绑架了去她家做客的法轮功学员段国芳,抢劫走了两台电脑,其中一台是台式的,一台是笔记本的,抄走了四台佳能的打印机,一台惠普的大一体机,等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物。邹海玉老人目前被迫流离失所。
当天上午九点多钟,国保的杜钊带六七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张连明家,当时只有张连明的老伴老宋一人在家,杜钊要老宋把他们送到六楼,说张连明在六楼。老宋不去。他们要去砸门,老宋吓的没法,只好带到六楼,叫开了门。张连明见是警察,随手又把门关上,杜钊叫来开锁的,用四十元钱把门打开了。
警察抢走了六千多元人民币及两台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和各种耗材也一抢而空。他们还抄走了发给公检法人员的装好了还未发出的信,其中有一封是写给杜钊的,当一个警察告诉杜钊这是给你的信时,杜钊很高兴地接了,张连明说这些都是为了救你们的,回去好好看看吧。
张连明被劫持到公安局,老宋要一同去维护张连明的安全,也一同去了公安局。张连明不停地给他们讲真相,老宋也帮忙讲,警察对两位老人还算客气。下午两位老人回家了,但抄走的东西未退回。
张连明在公安局还看见司机小陈被铐在那里。听见警察审问小陈:“你给樊宝珍拖了什么资料?”小陈说:“不知道,谁给我钱我就拖,我只管赚钱,从不打听人家拖什么。”
当天赤壁公园附近的法轮功学员陈竹萍家也被抄,电脑和打印机也都被抢走了,在她家的法轮功学员董念翠还被警察绑架,也没通知家属,因晚上没回家,董念翠的儿子到处找他妈。
警辅从姚伟敏随身背包里抢走真相粘贴90多张。姚伟敏被非法拘押在派出所一天一夜,直至17日下午4点又转送至苏州陆慕拘留所。
姚伟敏的孩子见母亲很晚都没有回家,当天晚上就一路寻找,一直找到半夜也没见人影。
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有三名横泾派出所警辅,坐在姚伟敏女儿家楼道口蹲坑,一直守住门口监视着,中午也坐在门口吃盒饭,寸步不离。
约下午3点,横泾派出所来了一名警察带着守在门口多时的三名警辅,一共四人闯入其女儿家强行非法抄家。
警察抢走电脑主机一台、价值2600元,教人向善的法轮大法书籍20多本被抢,就是连墙上两幅国画(江南春早和寒中梅)都未能幸免,也同时被强行卸下抢走,整个过程警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未留下非法扣押的凭据。
横泾派出所非法扣留姚伟敏至17日约下午4点后,又将其转送至苏州陆慕拘留所。目前,姚伟敏被非法处以15日拘留。2月1号(年初五)才能回家。
直到今天没有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是错的。更没有任何没有一条法律说散发法轮功被陷害的冤情真相是违法的。修炼法轮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迫害法轮功是靠行政指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完全违法的,那么各级执行者,特别是直接执行者,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
善劝苏州横泾派出所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姚伟敏的人,善恶有报,天理昭彰,仇恨真善忍就是仇恨你们自己,因为生命需要真善忍。
迫害姚伟敏相关单位:
苏州横泾派出所
电话:0512-66201110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朝阳路8号
迫害责任人
姚长青、顾一萧 电话:66201110
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滨溪路9号
电话:0512-66352303/0512-65259280
不是这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工作业绩不合格,相反,王亚莉的校长明确告诉她,“三中就报二个等次(优秀和及格),没有不及格等次。”事实上,是王家安、杨继光、王亚莉三位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双城教育局不法人员无理给予“记过处分”导致的结果。
因“诉江”王家安和杨继光被绑架
二零一五年四月,最高法院推出,并于五月一日起实施的《关于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强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随后,大陆法轮功学员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向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邮寄诉状,控告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学员的史无前例、灭绝人性的血腥残酷迫害。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初开始,双城法轮功学员通过邮政快递陆续向最高检察院、法院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至二十三日期间,双城公安局伙同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非法抓捕邮寄诉状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有近七十多人。双城第八小学教师王家安和第四小学教师杨继光,就是在这期间,被东风派出所,以“诉江”为由,从家中被非法抓捕,被拘留十五天。然而,他们俩人被非法拘留的原因没写因为“诉江”,而是“持有法轮功宣传品”。
到朋友家做客 王亚莉被绑架 遭询问“诉江”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下午不到四点,第三中学教师王亚莉与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正在东门一法轮功学员家做客,突然闯入三个警察,手里拿着这家法轮功学员的诉状,看到有五人在她家里,就打电话又调动一批警察,将王亚莉与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双城东风派出所。
东风派出所的警察说:五人不构成非法集会,就问他们五人是否“诉江”?王亚莉当时没报姓名,后来双城国保大队王玉彪到东风派出所认出了王亚莉,东风派出所一警察给王亚莉做笔录,问诉没诉江?王亚莉说:“诉了。”王亚莉就讲她为什么诉江。
王亚莉说:“我丈夫被非法判十四年,我当然要告江泽民,王玉彪,我的家被拆散,都是你王玉彪一手造成的,但我没有告你。在座的警察你们都听着,我们家的被迫害,都是王玉彪害的。”王玉彪嘴里说着:“不是!不是!”就灰溜溜的走了。
做笔录的警察让王亚莉在笔录上签字,王亚莉没签,没成想,警察就编造“王亚莉到东门一法轮功学员家炼功并持有法轮功宣传品”的谎言,非法拘留王亚莉五天,当时王亚莉身上什么都没有。
哈尔滨市双城区教育局借机“发文件”以“记过处分”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哈尔滨市双城区教育局下发文件,以王家安、杨继光、王亚莉三位法轮功学员“有法轮功相关材料”,分别对他们“行政记过处分”,签发人:刘景宽。“文件”说,处分期内,不准评优、晋升职称、不给涨工资,取消二零一六年的年终奖励工资。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双城教育局纪检张大军让三个学校的校长先后把王家安、杨继光、王亚莉带到教育局,并与三人进行谈话:问是不是被东风派出所“拘留”过?并说区监察局责令,经双城教育局邪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三人“行政记过处分”决定,让三人在意见书上签字,三位法轮功学员没有配合。
王家安、杨继光、王亚莉三人因行驶公民权利而被警察构陷、非法拘留,而哈尔滨市双城区教育局和双城教育局纪检人员再借权利,雪上加霜,进一步对这三位法轮功学员迫害。
教育局再利用诬陷的“记过处分” 无理坚持法轮功学员“考核不合格”
二零一七年元月十日左右,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填二零一六年年终考核表,上报人社局,根据考核等次发年终奖励工资。第八小学、第四小学校长告诉王家安和杨继光因记过处分,考核不合格。
王亚莉在单位正常填写了考核合格等次。后来,王亚莉打电话问张大庆校长学校怎么上报的?张校长说:“纪检委下文件,说王亚莉考核不合格,具体怎么报的由姜斌校长负责。”王亚莉给姜校长打电话询问此事,姜校长说:“三中就报二个等次(优秀和及格),没有不及格等次。”
三位法轮功学员上访 相关人员告知找政法委和610及人社局
一月十六日,王家安、杨继光、王亚莉三人一同找到双城区监察局信访办诉说自己的冤情,并告之自己为什么“诉江”?并告诉他们:法轮功是×教是出自于江泽民的个人定性和《人民日报》的社论(注: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并不是法律等事实真相。信访负责人说:“行政处分要记录档案,意味着没有奖励工资,有冤你们可以找相关部门,觉得派出所办案有错,可以到法院起诉。你们的事具体由案件审理室负责。”让他们三人找案件审理室。
王家安、杨继光、王亚莉三人找到案件审理室,案件审理室孙长征的答复是:“你们说的这些我不懂!有问题,你找政法委和610及人社局。”他们就是这样向外推责任。
王家安、杨继光、王亚莉三人来到610办公室,没人上班。
后来王亚莉打电话问人社局负责年终考核的张振鹏,他说:“处分决定他已接到,二零一六年的年终奖励工资不发,处分期内工资不给涨。”王亚莉问他:“我单位报的是我考核等次合格!”他说:“那也不行,按处分文件执行!”
相关责任人:
教育局:局长:刘景宽
纪检:张大军
教育党委:孙立权
人事股股长:苗雨润 :13766936199
普教股股长:赵丽萍:13895811378
监察局:刘彬:13504818456
案件审理室 :孙长征: 13766936693
人社局:张振鹏:13936022280
第八小学校长:张春雨 13936212855
第四小学校长:武晓明 13845034603
第三中学校长 张大庆 18945692333
双城东风派出所:
所长孙立伟13936489222
副所长鲍志成13845037581
高金河13654697733
李洪久13684650521
陈存明13936110011 孙振东13936110090 于国彬13936539861 许兆海
国保大队:副队长王玉彪13836050988
双城610电话:
谢殿臣:13766917664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葛秀兰近五年来第一次见到身陷冤狱的丈夫。想起这五年中无数个接见日的无数次等待,高墙阻隔一千七百三十个日夜难见夫君一面的场景历历在目……
天津工程师、法轮功学员黄礼乔二零一二年四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押于天津西青监狱,后转到天津滨海监狱。将近五年,狱方一直不准黄礼乔的妻子葛秀兰接见。葛秀兰奔走于司法局、监狱管理局、监狱之间,申诉多年无果。为此葛秀兰寄信给监狱管理局,向监狱管理局申请不让家属会见规定的信息公开。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葛秀兰收到了来自天津市监狱管理局署名签发的ems快递,里面有一封加盖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公章的信函,回复葛秀兰:没有她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五年来一直不准葛秀兰会见丈夫的天津滨海监狱一直在违法。
家属要求信息公开 司法部门无从抵赖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葛秀兰向监狱管理局发出了信函,申请不让家属会见规定的信息公开。次日经网上查询:监狱管理局收发室签收。十一月三十日,葛秀兰找到监狱管理局问信收到与否,对方让找信访,信访处倪先生说收到了。于是她就继续等回复。
国家法定信息公开回复,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然而一个月后,不见答复。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下午,葛秀兰又去监狱管理局信访处询问,结果对方又改口说:没有收到信,上次说收到是看错了。
十二月二十一日,葛秀兰再打电话到信访处问,回答又说查不到信件何人取走。第二天,葛秀兰又亲自去监狱管理局信访处查寻,对方只好让她再递交一份。于是葛秀兰又当面递交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葛秀兰给监狱信访打电话,要书面答复。倪某说申请的信息公开不在政府信息公开之内,不给书面答复,只让口头回复你。说完,倪某匆忙挂断电话。
无奈之下,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葛秀兰又给天津司法局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
不知是天津市司法局不愿承担责任,还是监狱管理局迫于现政府“依法治国”的压力,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葛秀兰终于收到了内有署名天津市监狱管理局的ems快递,里面是关于葛秀兰要求信息公开的书面答复书,承认五年来不许葛秀兰会见丈夫的所谓“相关规定”,根本就不存在。
滨海监狱被迫同意家属会见
第二天,恰逢滨海监狱非法关押黄礼乔的监区接见日。
上午十点,葛秀兰拿着监狱管理局的书面答复,找到滨海监狱驻检办反映情况,结果却是狱政科长刘辉出来接待。
葛秀兰说:我找的是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官。
刘辉竟然回答:找谁也得通过我。
葛秀兰问:驻检不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吗?监督你们的吗?
刘辉问:找驻检什么事?
葛秀兰说:你们不让我见家人,依据的法律条例我申请信息公开,竟然说没有此条。就是说这么多年不让我夫妻二人相见的法条并没有。
刘辉抵赖说:有。
葛秀兰说:你说有,监狱管理局说没有,那你把此文件请出示出来。
刘辉慌了,忙问:管理局怎么答复的…是口头还是书面?
葛秀兰说:有文件。于是葛秀兰拿出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刘辉提出想复印此文件,由于无法相信刘辉的为人,葛秀兰不允,说此文件是给驻检的。刘辉当即打电话给驻检主任章泊,问可否让他代收转交。无奈之下,葛秀兰把文件给他,让他转交。
刘辉让葛秀兰回家等答复,葛秀兰说:不行,今天是新年前的最后一个接见日了,这么多年不让我二人相见的法条没有,今天这个日子不能拖过去。
刘辉只好说:今天下午一点去窗口会见。葛秀兰问:找谁他们都互相推诿,不接证件,是不是你的命令?刘辉诡辩:你去看看,也许人家可怜你,让你见。
五年等待 等来的短暂接见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时间已接近十一点,因为这么多年狱方一贯的做法就是躲闪推诿,见不到人。葛秀兰就直接到会见窗口,狱政科李副科长在,葛秀兰给他看了信息公开答复文件,李让她下午一点来。
下午一点葛秀兰到监狱会见窗口递交身份证和结婚证,狱警没有马上给她办理会见手续,让等会儿。这一等,就是三九天寒风中的两个小时。
看到狱门外的八监区所有会见家属都已经进去和家人会见了,很多已经会见完毕陆续出来。想起这五年中无数个接见日的无数次等待,葛秀兰此刻的心情无以言表。
“太冷了”,葛秀兰面向窗口说了一句,“给我办吧?”
将近两个小时了,狱方终于对她说:见见吧,快过年了。
为避免狱方以后推诿、设阻,葛秀兰要求办理正常的会见手续。狱方只好给她办理了原本四五年前就该给家属的“亲属会见证”。
下午三点以后,八监区大队长尚某把葛秀兰带到一个屋子里,假惺惺地说:你高兴坏了吧?我们为你逐级上报申请,才让你能见了。葛秀兰正言说道:“五年了,你们不让我们夫妻相见,昨天监狱管理局给我下文件了,本应正常会见的权利被你们剥夺了五年,我有什么好高兴的!我啥心情你知道吗?”
在里外都有警察和犯人身旁监视,并有人手持摄像机的情景下,葛秀兰终于见到了丈夫黄礼乔。她用佛家的礼节向黄礼乔双手合十,说:见你一面太难了,我给你写的信收到了吗?黄礼乔说会见前刚给他。葛秀兰问:有几人包夹你?黄礼乔答:四人。
黄礼乔问:我写给你的信收到了吗?葛秀兰惊愕,回答:一封也没有收到。黄礼乔又说:我写了几十封申诉状,申诉材料你管刘辉要,他说帮我转交。
葛秀兰听闻,告诉他:刘辉骗你,他就当着我给你请的律师的面把你申诉材料拿走了,没有给律师,他控制你的申诉权。
黄礼乔还告诉葛秀兰:他的所有东西都被西青监狱五监区大队长张辉拿走了,包括他的裁决书也一起被他拿走了。
最后黄礼乔问:下个月还来吗?葛秀兰答:来!
就这样,短短的二十分钟,五年来的第一次会见,葛秀兰与丈夫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狱方终止了。
背景资料
黄礼乔,原天津无缝钢管公司工程师,因修炼法轮功被多次非法拘留、劳教和判刑。在非法劳教期间,他被其工作单位天津钢管集团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黄礼乔于二零一零年四月对天津钢管公司提出诉讼,天津东丽法院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受理此案,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开庭审理。在法庭上,黄礼乔依照国家宪法、法律据理陈述了公民有信仰自由,天津钢管集团公司非法解除他劳动合同是对公民信仰自由和人身权益的侵害,要求公司恢复他的工作赔偿损失。被告方天津钢管集团公司理屈词穷。但是东丽法院天津610办公室”人员幕后指使下,迟迟不予结案。
天津市公安局警察背地里监视跟踪黄礼乔,二零一二年四月七日,黄礼乔在张贴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跟踪人员绑架。同年五月,黄礼乔开始绝食抗议对他的迫害,遭到野蛮灌食。九月二十六日,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对黄礼乔非法判刑七年。非法关押于天津西青监狱,后转到天津滨海监狱,四年多一直不准葛秀兰接见丈夫。
为此,黄礼乔的妻子葛秀兰申诉多年,奔走于司法局、监狱、监狱管理局之间,饱受所谓执法人员的刁难、恐吓。并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天津公安局长赵飞指使的绑架案中,被天津市局警察伙同天津市河东区塘家口派出所警察绑架,由于没有葛秀兰的下落,不得已,葛秀兰姐夫以葛秀兰“失踪”为名,到塘口派出所报案,塘口派出所拖延了半个月才说出实情,并非法拘禁她二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葛秀兰陪同两位律师,到滨海监狱,要求接见黄礼乔。滨海监狱狱政科刘辉科长以法院没有对申诉案件立案为由拒绝会见,两位律师和葛秀兰来到天津市监狱管理局,遭受一番折腾后,监狱管理局让律师去监狱办理会见,律师看到他们在会见信上写了“请滨海监狱狱政科协助办理会见”,这样律师才见到黄礼乔。
该监区至少有六个大队,被关押的人员都是余刑在一年以内的,其中二大队专门负责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转化迫害。
二大队,大、小队长共有17名,分九个班。
大队长梁涛负责整体事务;副大队长翟建分管纪律方面的事项;副大队长王宝亮分管学习,包括转化法轮功学员;副大队长常保国分管劳动方面的事务;队长郭金河(平谷人,警号1155275)及魏某专门负责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他们二人十多年以来一直参与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均从团河劳教所转入新安矫治所,现郭金河可能被提为副大队长,专门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
九个班的负责人如下:吕队负责一班;田建海负责二班;肖副大队长负责三班;崔队负责四班;张队负责五班;吴队负责六班;梁队(曾经参与过转化法轮功)负责七班;刘队负责八班;尹队负责九班;邵队、潘队负责其它工作。
新入所人员要进行一个月的考核包括队列训练,强迫背记监规三十八条、八荣八耻等,强迫认罪认错,强迫抄写做业等,吃饭前强迫背三十八条或唱邪党歌曲,进出所有门都要喊报告,上厕所要打报告请示。如不配合他们长期中午不让睡觉,晚上晚睡三十分钟。
北京大兴区法轮功学员江显东、平谷区马占全、密云区魏春福、平谷区齐贺文、陈旭,因不配合他们,就长期中午不让睡觉、晚上晚睡三十分钟、不让与家属会见、不让打电话、不让购买食物、非法扣押家人寄来的信件。
警察对不肯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长期逼坐塑料小板凳,每天坐十多个小时,不准随意活动,致使学员臀部坐烂,非常痛苦,每个学员还长期被两人包夹监控。郭金河、魏某多次强迫魏春福、齐贺文、陈旭听他们对法轮功的污蔑之辞、看污蔑法轮功录像、书籍进行“转化”。魏春福还曾被戴手铐,遭包夹辱骂,使用日用品、上厕所必须写书面报告才行,被迫害病情严重,造成莫名的饥饿感,被借机要挟,除了每天给五个馒头,不配合就不给吃的。
目前江显东、马占全已回家。
北京市天堂河监区二大队
地址:北京大兴区庆丰路6号 北京市监狱天堂河监区(原新安矫治所)二大队 邮编102609监狱长:李、张(直接写李监狱长、张监狱长收)
二大队人员如下:
大队长:梁涛
副大队长:王保亮、郭金河、翟建、常保国、肖副大队长
九个班负责人:
一班吕队;二班田建海;肖副大队长负责三班;四班崔队;五班张队;六班吴队;七班梁队;八班刘队;九班尹队;邵队、潘队负责其它工作
石家庄市藁城区就有这样的官员,盲目跟随江泽民一伙,做了迫害佛法修炼人的恶事,看看他们的结果是什么?
张绍国,原藁城市委书记。二零零零年前后,正是迫害法轮功的高峰,藁城市公安局就镇压法轮功的问题向其汇报工作时说:“有咱们自己人(指官员本人、家属),怎么办?”张绍国歇斯底里地喊:“不管是谁,一律抓、一律打、一律罚。”结果,二零零二年春,在藁城市开人大会上,张绍国成植物人,半年后死亡,年五十多岁。
魏立岩,原藁城市公安局政保科(专门非法抓法轮功学员的科)科长,政保科后来更名国保大队,魏立岩任国保大队大队长。藁城区所有法轮功学员被抓,被罚,被劳教,都与其有关。期间,法轮功学员董翠芳(女,研究生,藁城市兴安镇人,二零零三年被迫害致死)就是魏立岩直接带人多次抄家,抓人。结果,于二零一四年秋,魏立岩胃癌死亡,年五十多岁。
张素苗,女,原藁城市看守所女狱警。二零零零年前后,有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张素苗就和狱医利用男犯人把女法轮功学员从监号抬出,并野蛮灌食,她还用鞋底打该法轮功学员的脸。结果,二零零三年左右,她的独生子骑摩托车撞在一辆停着的货车上身亡,年仅十八、九岁。
李路平,原组织部副部长。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开始后,藁城市委市政府多次举办强制“转化”“学习班”(即洗脑班),在洗脑班上,强制法轮功学员看污蔑诽谤法轮功的电视,强制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的保证书”,不许法轮功学员为澄清事实而上访。十几天、几十天不让法轮功学员回家。李路平是“转化班”的总负责人。后来,李路平调到藁城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任院长,结果,二零一四年,因贪腐被抓。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我母亲八十岁,二零一四年十月中风,左边身子不能动弹,吃喝拉撒都在床上。住院经过各种仪器检查结果不妙,医生很郑重的跟我说:你母亲脑子里血管有个血栓压着神经,血栓位置不好,随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我们做子女的都很紧张。母亲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没多大用,只好回家了。
母亲整天躺着要人伺候,她也非常难受,觉的生不如死。我很郑重地对母亲说:妈妈,你是想瘫在床上还是想站起来生活能自理?想站起来唯一的方法就是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并且列举了大量的通过修炼法轮功而身心获得健康的事例,都是我身边发生的。母亲自己也看到我这些年来坚持修炼法轮功受益的事实,也就接受了我的建议,每天坚持长时间的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个多月后,她能下床上厕所了,能自己吃饭了,又过了一段时间能下床活动一下,总之是一天比一天好。之后我也把法轮大法的书给她看,让她看师父讲法光碟。
二零一五年七月,天气很炎热了,母亲拉肚子。大家都吃的一样的食物,就她一人拉肚子。我担心她这么大的年纪,又是中风病人,就带她去附近的医院看。化验结果出来了,一切指标正常,显示母亲没什么问题,医生连药都不想开,勉强开了一包助消化的药。实际上当时母亲呈现出的状态很严重,就在医院看病的过程中,还拉的裤子、袜子上都是屎。回家后,母亲说是这家医院医生水平差,不会看病,明明是拉肚子却说没有病。第二天我姐又带母亲去我地最大最好的医院看,化验、彩色B超都做了,结果显示也是没病,什么药都没开就回家了。这时我才明白(自己悟性太差)是师父在给母亲调整了身体。可母亲还是不太相信,说是现在的医生水平差。母亲大约拉了十多天肚子后好了,除了人瘦了一点,什么事都没有,这期间既没输液,也没吃药。
到了八月初,母亲想去住院检查,就又住進大医院了,做了各种检查,其中有三个核磁共振、四个彩色B超,医院所有应该检查的项目都做了,检查结果显示:血栓没了!其它项目检查结果也都正常,只是骨质疏松。这时,我才進一步明白是师父清理了母亲的身体,用严重的“拉肚子”的现象消去了母亲身体里不好的东西,包括脑子里的血栓。
八十二岁的婆婆念“法轮大法好”生命得救
〖大连来稿〗我婆婆已经八十二岁了。在一九九七第一次得脑血栓出院后脚不好使,需要人伺候。我经常去关心和照顾她,并给她讲真相。由于她的旧观念,她不相信,还说一些不好听的话,特别是对钱财看得比生命都重要。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婆婆第二次患脑血栓,非常严重,送到医院人事不省。医生告诉家人:准备后事吧,没有救了。全家人都很难过,认为真没救了。看到这种情形,在我护理她时,我给她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过了几个小时,她慢慢睁开了眼睛,我告诉她:在心里跟我一起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第二天她能念出声音来了,身体也能动了。婆婆的状况一天比一天好。十多天后能坐起来了,能自己正常吃饭了。两个多月后能下地走路了。
家人和邻居看到婆婆的起死回生,先后听了并明白了真相。
大声念“法轮大法好” 瘸拐的腿当时就好了
〖大连来稿〗一天在回家的路上,看到远处一位大姐走路一拐一瘸的。走近发现她每走一步好像都非常痛苦。
我问她:“大姐,你的腿怎么了?”她说:“我的腿疼了有二十多天了,疼的都睡不着觉。上医院看了,医生说检查检查再说吧,可能要住院。住院那得多少钱啊。我一个农村人,没有退休金,手里也没有钱。我只好回家了。拖一拖再说吧。唉,疼的厉害时我死的心都有了。”
我说:告诉您一个不花钱的好办法吧。您就诚心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您的腿就会好的。您常常念,您就能远离灾难,就会遇难呈祥。她说:“有这好事?我信,我诚心念!”她马上就大声念了起来。
听她念了一会,我就告诉她法轮大法的美好,为何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能祛病,也讲了“三退”,什么是”三退”和为什么要“三退”,并告诉她目前已经有二亿多同胞声明“三退”。她说:“好,我同意‘三退’。”
刚说完不一会儿,她就说:“我怎么感觉腿不那么疼了。”我说:“你走几步看看怎么样。”她就走了几步,说:“腿不疼了!”我让她多走几步,陪着她往前走了有五十米左右。她说:“真的不疼了。”我说:“再多走走看看。”她又走了差不多一百米。返回来后激动的说:“我的腿真的不疼了,正常了!我太高兴啦!”她热泪盈眶,说:“我真心的感谢你!”我说不要谢我,谢谢我的师父吧。她说:“谢谢师父!”
我说:“你要把这件事告诉你的丈夫和孩子,以及你的亲朋好友,让他们也‘三退’,也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得福报。这是在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她让我放心,说她一定会告诉她的亲朋好友的。
感谢师父的慈悲苦度!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我叫惠芳,今年五十一岁,东宁人,二零一四年,多年的老胃病又犯了,去了好多大医院,从县、市到省都去过,又找老中医看,花了上万元钱,不但没见好,而且越治越重,到后来卧床不起,吃啥吐啥。
最后家里人怀疑是外科病,找人看说我的魂掉了,找算卦的看说是我的阳寿到了。我觉得自己没救了,和丈夫说,你以后好好照顾自己吧。丈夫急了,最后说:“没办法了,你也炼法轮功吧。”
丈夫在外工作时遇到过一名法轮功学员,给他讲过法轮功治病的奇效。我过去是个无神论者,对法轮功学员说的话很抵触,所以丈夫一直没和我说法轮功的事,现在看我这样子,就劝我也炼炼看看。
丈夫把我送到了这位法轮功学员家中,他给我讲了很多大法的奇迹,又给我放光盘,又放师父讲法。我听了一天,觉得胃好多了,能喝点粥了。第二天我把带去的药全扔了,而且能坐着看书了。
不到半个月,我身体康复了,过去的过敏性皮肤病、结肠炎、冠心病、便秘、子宫糜烂、干眼病等都不翼而飞了。以前戴的近视镜也不戴了,粗暴脾气也改了,对丈夫积压的怨气也消失了,家庭的环境也不那么紧张了,家里人都说我变了,他们现在都认同大法了,而且哥哥还要跟我学呢!
慈悲的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把一个病魔缠身的人变成了一个健康的人,无病一身轻。通过学了大法以后,我懂得了人生意义,懂得了怎样做一个好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境界,做一个道德高尚、助人为乐的人。没有师父的救度,我的生命或许不在了,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对恩师的感恩!我要把法轮大法好告诉乡亲们。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二零一四年底,单位来了位新同事Z,大概是觉得我跟她有缘份吧,一见到我,她就说:“你来炼法轮功吧?!”在邪党的谎言宣传下,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NO(不)”,当时同事没说什么。
那年冬天,我连续咳嗽了一周,晚上咳嗽,吐出的都是黑青色的痰,白天照样工作,也不觉得困。
之前,我已经练了四年的瑜伽,可是身体却越来越差,膝关节疼的不能下蹲,走一步疼一下,心脏早搏很严重,会每隔几分钟,心脏就哆嗦一下,一到夏季,就开始吃药,由于工作的关系不能按时吃饭,导致胃、食道炎症增生,米饭咽下去都疼,面黄肌瘦,颈椎疼,腰椎疼,睡眠很差,经常半夜醒来就睡不着,才四十七岁的我对生活感到无望。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同事Z再次跟我说,“我教你炼法轮功吧!”我直接点头说好,她说,那你先看书。当天晚上,我看了五十多页,眼睛实在睁不开了,就睡了,一觉睡到大天亮,腰竟然没有疼!连续五个晚上都是这样。看完了一遍《转法轮》,感觉是让人做好人的书,当我想把书还给同修的时候,她说你再看两遍再说,我就继续看,越看越舍不得放下,直到今天还是每晚必看至少一讲。
修炼大法后,身体的变化是相当的大,心脏不哆嗦了,食道吃啥都没感觉了,腰再也没疼过,睡眠超级好,走路一身轻!距今修炼已经有一年零二个月了。前半年,感觉自己也只是在炼动作而已,遇事没有真正往内心去找,炒了十几年的股票,直到二零一六年三月才真正放弃。同修Z离职时,再次跟我说不能炒股,我还狡辩说:股票涨了欢喜心,跌了恐惧心,要修的就是这些心,做到不欢喜、不恐惧,就好了。其实是为自己的贪念找借口。现在想想都对不起师父。
当我真正放下炒股票的时候,皮肤也变得细嫩了,手上、脸上的色斑都不见了,鱼尾纹也不见了,更神奇的是烧开后不会自动断电的热水壶半年后,竟然会自动断电了。
我的变化周围的同事都看在眼里,我就告诉她们,我是修炼大法才这样的,同时给她们讲真相,有多位同事都已经三退。
二零一六年五月份的时候,我的脚底忽然钻心的疼,而且打坐都盘不上去腿,干扰很严重,我心里想这不是师父安排的,是师父安排的我承认,其它的一概不承认!只这一念,第二天早上起来,脚底不疼了,打坐也能盘上了。
很惭愧自己很多地方都做的不好,讲真相的力度不够,还有很多执著心没有去掉,把自己的修炼经历写出来与同修交流,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坚信大法!永远跟师父走下去!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2/5/162073.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一九九八年,通过熟人介绍,我得到了一本神奇的宝书,说对祛病健身有奇效,但当时我并不知道珍惜,还心怀质疑。因为当时我是无神论者,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神啊佛啊,所以书被我搁置了半年之久。
有一天,无意之中我就打开了一本修炼的故事,看到书中好多神奇有趣的事,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又因当时在我的家乡,有一位大法弟子,家中正在播放师父的济南讲法录音,我听了师父的讲法,引起了强烈的心灵震撼,从此,我便走入了修炼大法之路。用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奇迹也随之发生了。
修炼前,我体弱多病,多年来受着多种疾病的折磨,如:胃病、腰痛、头痛、鼻炎、关节炎、肩周炎、类风湿等,其中还要两种地方病,一种叫攻心翻,是一种痼疾,一发病肚子疼痛难耐,而我的症状非常的严重,整个肚子里象塞满了小石块一样硬邦邦的,晚上无法入睡,每天三点左右就得起床活动腰,不然无法行走,对我来说真是莫大的痛苦。
我的类风湿也很严重,每天早晨起来时,双手肿痛,手指不能弯曲,走访过很多名医,钱也没少花,病却没见好转。然而就在我看了师父的讲法录像后,在炼第二套功法抱轮时,腹中像石子一样的硬块就咕咕叫,肚子里有暖流向下窜,最后变成了气体往下排气,就这样,没几天,我肚子里的硬块就消失了。至今为止,攻心翻这种病一次没有犯过,类风湿性关节炎也彻底好了。
在学法炼功的同时,师父给我净化身体,头三个月,每十天来一次月经。血量大,血是一块块黑的,来一次就得六、七天,虽然流血过多,我却没有头晕、迷糊的状态,头脑十分的清醒,感觉神清气爽。到了第三个月时,血就变了颜色,没有了黑块,到第四个月时,月经正常了,小腹也不痛了,以前是蹲下再起来,腹部就疼,从这以后再没痛过,同时身体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飞,我真切的感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美妙、幸福,我发自内心的感谢慈悲伟大的师父!
师父不但把我从苦海里救出来,还救了我的丈夫。
有一次,我丈夫在帮朋友干活时,不小心掉進装着沸水的大锅里,一只脚直接伸進沸水中。因为当时是冬天,穿着棉裤棉鞋,当把脚拽出来时,裤子和鞋已经完全浸湿。当脱下鞋和袜子时,脚上的皮都被带了下来,用剪子把裤腿剪开,有好几块皮也被带了下来,烫伤十分严重。
到医院后,被医生定为二度烫伤,说不好治,要求我丈夫截肢。这样,我们又转到了私立的烫伤医院,医生说:得住几个月的院,不能保证治好,烫的太严重了,容易得白血病。当时丈夫怕影响工作和给朋友增加负担,坚持回家,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便拿了些药布和药膏就回家养伤了。
到家后,朋友把事情的经过都跟我说了,我就安慰朋友说:不会有事的,你别害怕,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大法教人向善做好人,遇到问题就找自己,做事先考虑别人,不是电视里宣传的那样,电视里宣传的都是假的,是骗人的,是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编造的借口。一人炼功,全家受益,我师父也会保护他的。
朋友听了我的话非常感激,说学法轮大法的人这么善良,这么好。
朋友走后,我让丈夫听师父的讲法录音。听法的这几天,就出现奇迹,丈夫的脚和腿从来没有疼过,睡觉也很香,照常给学生上课,烫伤好的特别快。
可是到了第四天的时候,丈夫就不相信大法了,也不听师父的讲法了,还说了一些不敬师父的话。就在他不听法的第二天,烫伤处开始疼痛难忍,有的烫伤处开始发炎,溃烂,肉往外鼓,怎么上药也不好使,在医院打了七天针也不见好转,而且越来越重。
丈夫整夜无法入睡,更不能行走,也上不了课了,人也消瘦了许多,他害怕得白血病,担心腿保不住要截肢。我知道这是丈夫不相信师父,不相信大法的结果,是他自己选择了不相信师父,不相信大法,所以师父也无法管他了。
这时,我对他说:“你还是听师父的话吧,只有师父能救你。你那几天听师父的讲法录音,烫伤处从来都不疼,而且好的那么快。”
事实摆在眼前,丈夫知道自己错了,他诚心诚意的向师父道歉。这一天,他一气听了五讲师父的讲法录音,当天,腿和脚就不疼了,这一晚觉也睡的特别好,第二天针也不打了。就这样,没过多长时间,烫伤全部好了。
丈夫非常感谢师父的慈悲救度,没有嫌弃自己,让伤好的这么快。如果不是师父慈悲,那后果该是怎样呢?!
从此,他真心认为大法好,堂堂正正的告诉别人:“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在此,我深深的感恩师父的慈悲救度,感恩师父救了我们夫妻俩,挽救了我全家。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4/5/162738.html>
文:大陆大法弟子
又到了过年了。现在《明慧网数据光盘》已经发表,各地都已经下载制作和发放了。考虑到电脑光驱问题,可用优盘或内存卡原封不动的复制后传递真相,这样就不存在是否有光驱的问题,都能在电脑上使用优盘或内存卡了,还可以用手机读内存卡,也可以用播放器使用优盘或内存卡了,很方便。
又到了过年了。过年期间走亲访友时,先准备好这样的优盘或内存卡(带读卡器)。走到哪里,就可以把《明慧网数据光盘》的内容传递到哪里,手机、电脑、电视(带USB插口或TF卡插口)、影碟机(带USB插口或TF卡插口)、播放器(带USB插口或TF卡插口)等,都可以使用,还可以直接把优盘的内容复制到对方的电脑中,节约资源。同时配合面对面讲真相,让明白真相的世人也传递给自己的亲朋好友,让大法真相人传人,心传心,广泛传播,救度更多的世人。
粘贴真相直接效果很好,是一个重要的讲真相办法。做好了作用挺大的。但是一到冬季,用直接粘贴纸打印基本不好粘。现在把小窍门说说:
1、用送饭的保温桶(或保温杯)保温浆糊(加白糖食盐等等不易冻),按粘贴多少熬浆糊别浪费了。按保温桶深度把刷子把锯断了,刷子放到保温桶里面。能扣上盖儿就行,刷子宽点好,刷两下就得。
2、用透明胶带直接把真相粘贴缠绕到电线杆,树等物体上。这样更方便了,原来我们粘贴都找平整的物体上粘。用透明胶带缠绕,往什么样的物件上都行了。透明胶带大拇指宽的就行。
前些日子,动态网中去掉了天地行论坛网页的链接,随后遇到不少同修问及如何登陆该网。有如下方法:
1、可以直接输入链接地址:https://tiandixing.org
2、进入明慧网,点击顶行菜单的第二行的资料点园地進入该页面,找到橙色字天地行论坛,点击進入。
3、进入明慧站内信箱的首页,首页的最低行,及第二页登陆页的首行,都有天地行论坛的链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我们地区经过众多大法弟子长期、不断的向世人讲真相,整体形势出现了很大的变化,真相条幅和真相材料随处可见,真相币几乎人人都花,明白真相的人也非常多。
我今年八十二岁了,并没有因为自己岁数大而被大家落下。我经常和一些比我年轻的同修一起出去,挂条幅、贴不干胶、发真相期刊。不管路多远,多难走我都不怕,每次都毫不犹豫的走在救度众生的路上,方圆几十里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我们到十几里外的地方去发资料,有的时候累得精疲力竭,真的一步都不想走了,这时我会想起师父的话:“难忍能忍,难行能行”[1]。转变了自己的思想观念,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相信自己一定能坚持到底,应该做好大法弟子份内的事……,瞬间疲劳感全无。有的时候看见他们年轻的走的快,心里说:你们等等我!可转念想:这不就是修炼吗?就自己努力往前赶上他们。
我们经常出去发真相期刊、贴不干胶。我身高只有一米五零,又瘦又小。由于个子不高,所以不干胶贴的低。我贴完之后再看看,就觉得太低了,有些遗憾。
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学生一伸手就把我贴的不干胶撕掉一小块。我虽然马上就阻止了他,并给他讲了真相,让他退出来少先队,但我知道我贴的太低,给不懂事的小孩子一个破坏真相粘贴的机会。我开始琢磨:怎样能把不干胶贴高呢?
经过一番实验,我终于制作出了一种简单工具,可以把粘贴贴高了。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的这个工具:
首先准备两根大约长一米的木板条,一块长方形小木板(木板宽大约七厘米左右,长度要比粘贴的不干胶宽度宽一些)一块海绵(要裁剪成和长方形小木板一样)。
使用时先用海绵把要贴的地方擦一下,然后把不干胶揭开,放到长方形小木板上再举起贴到正确位置上,不用时把小木板拿下来,木板条折叠起来,也可做个长方形的包,用后将木板条装入包中。材料也可使用多层板,也可使用其它材质,仅供大家借鉴。
我是个没文化的老太太。大法给了我智慧,让我想出并制作了这个简单的适合矮个子使用的贴粘贴的工具。正念来自法,“修在自己,功在师父”[1],我们只是有这个愿望,都是师父帮我做的。谢谢慈悲师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前段时间,在明慧网上看到同修清除邪恶展板的交流,受到启发和鼓舞。我周围也有不少这种邪恶展板,一直想做,却一直没做,主要是怕心阻拦。我想,我该做了。
两天后,我路过一块邪恶展板前,眼睛一亮:专为监控这个展板而安装的摄像头,不知什么时候大头朝天了!我一直没去清除这个展板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有这个摄像头。这回可好了,这不是给我创造机会了吗?我悟到是师父给弟子创造的机会。后来,我利用晚上的时间用油漆把展板覆盖了。了却一桩心事,感到心里敞亮了许多。
一个村委会的大门外,东、西两侧各有一块邪恶展板,我想把它除掉。那天晚上,我来到村委会门口,见村委会正对着西侧展板的屋子里亮着灯,我就绕到东侧。屋子里的人看不到这里,先把东侧的展板除了。
第二天早晨趁天还没亮,我就去清除西侧的那块。等我走到展板跟前,才发现两侧的展板不一样,这边的展板很高,我使劲够也够不着它。怎么办呢?
我想看看附近有没有可用来垫脚的东西。转身向西边找,走出十多米,我的眼睛又是一亮,路边有一个用铁皮挡住的门,门外有一个一米来高的凳子。因为我常路过这里,知道铁皮门里面曾经住过民工,这个凳子是他们自己用木板钉的,可能是为了干活时踩着登高用的。不知为什么今天放到门外来了。我心里一阵高兴,心想这又是师父在帮弟子呢!
因为紧邻大马路,灯火通明,车辆穿流不息,时不时也有上早班的人路过。我想,还得注意安全,等路灯关了再行动。大约等了十来分钟,路灯关了,但天也大亮了,车和人更多了。怎么办?是回去,还是做完再回去?心想,师父都给铺垫好了,凳子都给安排好了,还等什么呢?还怕什么呢?想到这儿,我大大方方将凳子搬到展板前,踩上去,用油漆把展板覆盖了。不能把人家的凳子丢下不管,就又大大方方把凳子搬回原处。
奇怪的是,过了两天我再路过那个铁皮门前,发现凳子不见了。
这个过程让我与同修见证师父对弟子的万般看护与加持,见证师恩浩荡却极其细微。师父激励我和同修勇猛精進,珍惜最后的修炼机会,做好三件事,助师多救人。
不当之处,请同修们指正。合十!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师父说:“讲真相,救众生,这就是你要做的,除此之外没有你要做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你要做的。”[1]我是大法老弟子,平时谨遵师父的教导精進实修,把生活溶于修炼中。每天除了按点给老伴做饭外,上午学法或参加学法小组,下午出去救人,每天平均能给十多人讲真相劝三退,风雨无阻。
有一天早晨,发完六点正念就背师父的《论语》,有两句怎么也想不起来,就起身去看《转法轮》,刚一弯腰,突然一阵剧痛腰就动不了了,直不起、弯不下,缓过神儿来,手扶着腰慢慢挪了几步,才想起应该发正念。师父说:“目前消业也好,邪恶的因素干扰也好,都是旧势力干的,都是一回事,叫法不同。旧势力干的事我都否定的,我都不承认的”[2]。
慢慢的坐下来盘腿立掌:我是李洪志师父的大法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认,我只接受师父的安排。修炼中如果我有不足,邪恶也不配考验我干扰我。我有师父和正法神保护,我会用大法来归正。你邪恶敢来迫害我,只有被解体铲除!从微观到宏观,彻底解体一切干扰迫害我的邪恶生命与因素。
发正念半小时后,症状有所缓解。上午是小组学法日,我想不能耽误,有这一念,在师父的看护下慢慢的走到了学法小组,和同修们说起此事,同修说不要在意假相,念一定要正,坚定的信师信法,没有过不去的关。
学完法回家向内找,用师父的法对照自己,找到了关键问题,就是过年期间,孩子们从外地回来,我整个和他们热闹在一起忙着过年,享受着天伦之乐,忘记了自己的使命,没有静下心学法,发正念不及时,只坚持了早晨的六点;过年期间才学了一讲法,没做三件事。虽然过年后努力补上,可是学法总溜号,精神集中不起来,发正念倒掌,讲真相效果不好,才被邪恶钻了空子迫害。
认识到这些问题,我就加大力度发正念,每晚发一小时,整点发一刻钟。我还加大炼功时间,早晚两次,随机下走多次炼,弯腰越痛越坚持。每次炼完功,就发正念:我的身体我主宰,一切都有师父为我做主,解体迫害我肉身的邪恶乱鬼,我不能为腰不好而影响大法弟子形像,一定要强起来!
到第四天早晨,炼第四套功法时,剧痛突然消失,我尝到“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3]的威力。弯腰不疼了,一切正常!我从心里由衷的说:师父啊,弟子谢谢您!
通过这次病业假相的干扰,我更加认识到学法、发正念的神威,并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修炼不得有一丝一毫的放松,修炼人没有节假日。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师徒恩〉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25/161248.html>
(一)卖红薯的人
北方的冬天黑的比较早,昏暗的灯光下,我家小区门口卖红薯的大哥两只手不由自主的插進衣袖口里暖手,朝着路过的我低声说,买块红薯吧。我知道做买卖的小商贩起早贪黑的不容易,就停下来说,行,来两块吧。他称了一下,说5块7毛6,天不早了,我也该收摊回家了,你就给5块吧。
我没吱声,就给了他六块钱,并说,我是炼法轮功的,不能占你的便宜,我们都是修心向善做好人的,电视上演的都是拍的假片。他说,知道、知道,你们都是好人。
第二次再向他买红薯时,他说,我认识你,你就是没钱我也卖给你,并非得给我加了一块小的,一个劲的说:“好人,好人”,我不要都不行,而且我给他零钱,他连数都不数就放在钱包里。这块小红薯一直搁在我的心里,第三次买他红薯时我多给了他一块钱,心里才安稳了。
现在普遍反映买卖不好做,可我留意门口的这位大哥,总有人买他的烤红薯,我知道,这是他明白真相后得福报了。
(二)卖早点的大姐
为了讲真相,我冲着卖早点的大姐走过去,买了两个熟鸡蛋,并问她是否听说过法轮功。没想到,大姐象见了亲人一样,紧紧的握着我的手,反倒给我讲起来了,说共产党如何欺压百姓,如何使他们下岗,如何搞各种运动骗人,还说共产党如何和开发商勾结故意抬高房价,让老百姓一家几代一辈子为他们打工等等,并说,我早知道法轮功是被冤枉的,天安门自焚案肯定是假的,因为他们不可能看着人在那里烧不管,而能叫他烧起来;再说,我周围的法轮功怎么没有一个烧自己的呢,我家孩子小的时候就跟我说,妈妈,我也要炼法轮功,长大后,坚决不入共产党,因为他们太坏了。
我好不容易插上话,帮她和她家两个孩子退出了他们加入的中共附属组织。过程中,大姐一直紧紧的握着我的手不撒开,临走时,非得把剩下的两个肉饼(卖价6元)和两个鸡蛋免费送给我,坚决不收我的钱,在我的坚持下,收了6元钱的本钱,并千叮咛万嘱咐,“老妹儿啊,千万注意安全,千万注意安全!”
(三)小店主的变化
我和同修大姐搭伴出去讲真相,进了一家卖衣服的小店,屋里冷冷清清,小店老板说,不干了,挣不到钱,处理处理这些衣服,她都没有信心卖她的货,只是随便的敷衍我们,这件60,那件70。一脸的怨气,我们给她讲法轮功的真相,她都不愿听,说好人没好报,天塌了才好呢!
我们告诉她善恶有报,为了讲真相,我买了一件我并不喜欢的棉袄,终于她同意退出少先队。
两周后,我们再次进入她的小店,大姐买了她的一条裤子,她整个人都变的精神起来了,我问她生意如何,她说,比以前强多了,就在我们在时,店里就有顾客光顾。她还问我是否见过我的师父。还特爽快给大姐免了一元钱,并帮忙给她缝了一下衣服。我知道,这是发自她内心的给。
(四)“我怎么感谢你呀,我请你吃饭吧!”
“我怎么感谢你呀,我请你吃饭吧!”大姐说,“不用,不用!”这是大姐给一个有缘人讲真相退出党团队后的对话。然后我看着那个大哥迈着轻盈的步伐远去了。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我和女儿、女婿带着孩子从北方某城市去北京女儿家,给女儿带孩子。每年的寒暑假我带着小孩回北方自己的家住一、两个月。年年就这样往返。在北京也要做一些救度众生的事,所以每次去北京我都要带上我所需要的东西,如真相资料等(因在北京一直没找到同修)。我从家里走时,家里的同修都帮我发正念,以便使我顺利通过火车站的安检,当然我自己也在不断的发正念。几年来往反复始,都能把真相资料带到北京,做我该做的事情。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提前到了车站,也顺利过了安检,到候车室等检票。不一会工作人员就喊:到北京的到检票口排队。我们刚到检票口,突然从过道跑过来很多警察,几乎是每个乘客跟前站一个。警察说要把每个人的包从新检查一遍,叫“三查”,因安检机有漏查的。
我一看这阵势,心里一下紧张起来了,怕心也出来了,心跳也加速了。在这突如其来的紧急情况下怎么办?当时是没有任何办法能躲过的,因警察一过来就把我所有的包都放在他跟前了。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正念过关了。我想:我是大法弟子,我包里的真相资料是救人用的,我又没带什么危险品,我应该堂堂正正的面对才对,我怕什么呢?怕的不是我,灭掉这个怕心。我想起师父的法:“你有怕 它就抓 念一正 恶就垮”[1]。师父也告诉我们:“如果大法弟子都能正念正行,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用正念思考问题,每一个大法弟子都不会在迫害面前生出怕心来,看谁敢来迫害你!”[2]我就想:师父在我身边,看哪个邪恶敢迫害我!我求师父保护我的真相资料,绝不许邪恶操控警察对大法弟子犯罪,让警察看不见。
我不停的对着翻包警察的头发正念:解体另外空间的邪恶,不准旧势力利用警察翻包迫害大法弟子和世人。
那天我带四个包。前三个翻完了,警察开始翻我装真相资料的包了。他拉开拉链,往外拿衣服(我把真相资料放在最底层,上面是衣服)。我没怕,也没慌,仍对着他发正念,让他看不见资料。就在这时,从我身后过来一女警察,对着翻我包的男警说:“算了,别再翻了,让她走吧。”于是男警就把我的衣服放回包里装好,拉上拉链,站起来对我笑了一下,我也对他微笑一下,说了声“谢谢”。
一场眼看要发生的魔难,在师父的呵护下,在家里同修的正念帮助下,在自己的强大正念下,平安的走了过来。当女警告诉男警不要翻了让我走时,那一刻,我眼泪真的都要流出来了,我在心里一遍遍的感谢恩师,谢谢师父时时刻刻都在弟子身边,保护着弟子。我悟到:在修炼的路上无论遇到什么事,心要稳,念要正,就是坚定的信师父、信大法,大法就会展现奇迹,师父就能给我们作主。
稳定下来后,我开始向内找,今天的事为什么叫我碰到?多年来我坐过很多次火车,都是一过安检机就没事的,翻包的事这是第一次碰到。在修炼的路上没有偶然的事情出现,碰到这样的事,一定是师父在利用这件事去我的怕心。回想起来,这颗怕心在我的修炼路上一直阻挡着我,使我不能像别的同修那样坦坦荡荡,虽然救度众生的事也做了一点,都是带着怕心做的,没有用纯净的心态去做,面对面讲真相也做的很少,根本原因就是怕心和自私自利的心造成的。
翻包的事发生时,我突然感到在那一刻没有了怕,还很坦荡,我悟到是师父在点化自己该去掉怕心了,也是师父给了我胆量,才使我平安过了关。弟子一定要多学法,在法中归正自己以前修炼的不足,去掉怕心、各种执着心和不好的心,遇事向内找,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也让师父少为弟子操点心。
谢谢师父!
谢谢同修! 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怕啥〉
[2]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23/161229.html>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一天晚上,协调同修来我家告诉我:A同修出现了很严重的病业情况,叫我和另外几名同修到A同修家帮忙发正念。来到A家,她当时的状态是四天没吃饭,身体极度虚弱,乳房肿得象馒头一样大,并且炸裂开象菜花状,里面还有二个洞,而且还流脓、流血,伴有恶臭。我们发现此状况之前,A同修已隐瞒了七个月之久,失去了及时清除邪恶,在法中归正自己的最佳时机。
我们与A同修交流:“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同修?”A同修说:“以前只要哪个同修出现较大的病业或被抓、被关,大家都是找同修的执着,有漏。所以我才不愿意讲。如果我讲出来,那不像斗地主似的都来找我的问题:哪有执着、哪有漏?”A的想法反映出我们以前是在自觉或不自觉的承认了旧势力的安排,遇到问题,不是先找自己,而是向外找的党文化的思维。这次我地知道的同修都默默的帮同修发正念,有的陪她学法,都在这一问题上看自己的人心、人念是怎么动,找自己。A同修在人中是个孤老,有同修还默默的把她换下来的流脓、流血的脏衣服洗干净,让A很感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同修们在给A同修清洗病业处时,会随着病灶的变化心情随着波动,A同修伤口烂深了,肉烂得可看到筋骨,我的心情也变的越来越沉重,嘴里和A讲这是假相,不承认它,全盘否定,可是心里真是不稳。
就在这一问题上,我加大力度学法,当再读到:“举个例子,过去有个人,把他绑在床上,拿起他的胳膊,说是要给他放血。然后蒙上他的眼睛,把他的手腕划了一下(根本没有放他的血),把自来水龙头打开让他听滴嗒声。他就以为自己的血在往下滴,一会儿这个人就死了。其实根本就没有放他的血,流的是自来水,他的精神导致他死亡。”[1]这一刻,法改变了我的观念,我真真切切认识到它是病业假相,是旧势力冲着我们的人心,它在演戏。当我在法上彻底识破它时,它就不起作用,A同修病灶处是好、是不好,我的心都不会随着它的假相变化而波动。师父开示:“观念转 败物灭”[2],我的心一瞬间放下了,对同修的担心,顾虑心,忧虑的物质一扫而空。
沉重的心情释然了,在这个问题上突破了人的壳。我由害怕靠近同修伤口,到主动为同修清洗,并对着病灶伤口处,边清洗边说:人有人住的空间,这里不是烂鬼逞凶的乐园。灭!
在用盐水清洗问题上,也和病业同修切磋,盐水对病灶不起任何作用,它不能灭掉黑手烂鬼,我们这样做只起个清洁作用,真正在法上提高,一思一念向内找、提高心性,烂鬼自灭。
过病业关的同修现在已能吃饭,正常学法、炼功,发正念了。期待她早一天和我们一起走出去讲真相救人。
再一次叩谢师父!弟子们又让师父操心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新生〉
据悉,2017年1月,北京市怀柔区法轮功学员孙福义在被顺义区法院一审诬判三年后,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刘连合律师将继续为其提供辩护。
请海内外人士帮助拨打电话和写信。
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2017年最新资料):
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 市三中 院邮编:100012
电话:010-84773861
院长:索宏钢
副院长:张美欣、张晓琨、何通胜、刘双玉
审判委员会委员:
辛振兴、邹立华、杨晓军、马立红、王海虹、亓培冰、侯军、周荆、蔡英伟、李宏宁、
次仁卓嘎、张贤昌
刑一厅:
庭长:余诤法官
副庭长:李永京法官(专门负责法轮功案件)
副庭长:冯桢
审判员:高亚莉、吴海地、王奕、范爱礼、任莉华、于靖民、李丹、汤笑然、陈旭艳
助理审判员:王庆刚、段伟、孙蓉、栾广萍、李彦佳
二、北京市顺义区政法委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27号 顺义区政法委 邮编101300
电话:010-69444878
书记:张晓峰(新任)
副书记:赵为民(新任)、姜蒙(新增)、王金广
政治部主任:张峰
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可以直接写“办公室负责人收”、“政治部负责人”收)
三、北京市顺义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顺义区公安分局 邮编101300
电话:010-69440212
局长:赵为民(新任)
副局长:何跃(分管预审大队)、宋春青、付建军(分管国保支队)
、王宝仓、马建辉、高万秋、贾文锋
纪委书记:刘爱军
政治处01069423068办公室01069421750法制处01069400916
纪委01069422179治安支队01081491010内保处01069421935
人口管理处01069421843警务保障处01069423674消防支队01080485119
信通处01069425596刑侦支队01069462332国保支队01069424957
法医医院01069441498交通支队01069426010看守所01069402535
四、北京市顺义区公安分局国保和610(该部分资料没有核实,请补充和更正):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顺义区公安分局国保邮编101300
分管副局长付建军,分管国保支队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国保处处长:赵之武:手机:13801163926
国保大队电话:010-69424957,
大队长席雷:13601317696
副队长张岩,13801091687,宅电,010-69423678,
成员,姚蕾,郑敏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顺义区公安分局 610办公室 邮编101300
610办公室电话:010-89476002
610主任:姓李 15321225813
殷月清(610)
张华芝:办10-89476003 手机:13901308537
五、北京市顺义区泥河看守所以及预审大队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泥河村 泥河看守所 邮编:101300
所长、政委和副所长:彭大虎、赵国利、孙守东、柳沛山、佟晓东
顺义看守所的三个女管教:孟璐、赵莉、徐海林
电话:010-69402535
预审科电话,010-69402007——1101张永军警官
执行科电话,010-69426113
预审科电话,010-69402978
警察王金龙
顺义分局预审大队(2013年资料)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泥河村 预审大队 101300
顺义分局 01069403552
宋春青现为何跃 主管分局长 01069407676 13601258188
孙绍淮 大队长 01069406200 13381069087
贾庆跃 政委 69425369 13911667677
王秋华 副大队长 69424369 13601320733
吴世新 副大队长 69403552 13911839447
王文鹏 副大队长 69403552 13911930148
徐光达 综合队长 69403552 13801208735
李娜 综合副队长 69403552 13601122630
综合副队长 69403552 13811587277
预审员电话:
马含伟(音,可能是参与孙福义的),孙姓警察:010-69402007转819
马力生13601257203
赵海山13716002150杜怡丽13911930305,
贾燕忠18611039305,庞洪伟13501159000
茹凯 13911809861王志民13911731110
杜伟 13911930303于德鑫13911461935
关树军13911930145范在鑫15699997539
杜立斌13501165085常新刚15311079317
殷成宇13901209727周宝 13811665825
李达 13711103297贾庆跃13911667677
井雪松13810017958马国龙13501066462
黄治国13911188300孙志刚13811025726
六、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9号顺义区检察院 邮编101300
检察院总机:(010)59556600
公诉一科电话:010-59556692
负责孙福义案件的检察官是
公诉一处:王鹏磊检察官(负责多起法轮功案件)电话:010-55956689
检察长:张豫
副检察长:孙宏伟、李存海、张宝来、高祥阳、高劲松
检察委员会委员:刘军、田国凤、张福荣、马荣耀
检察员:程传华、景宝峰、宋鹏、王冰、张艳凤、郑玉彬、叶红、贾竞、马驰、耿辉辉、任巍巍
政治处:于建波主任
民行处:林春艳处长
侦查监督处:程传华、张文影副处长
公诉一处:王鹏磊副处长、韩非副处长、王凤
公诉二处:刘静、于浩副处长
控申处:刘芳副处长、魏星、
职务犯罪预防处:郭航、
反贪侦查一处:戴丽娜
技术处:胡晋秋处长
政治处组宣科:刘天奇副科长
驻看守所检察室干警:郑玉彬
检察官:胡晋秋、杨立平、刘天奇等
检查等业务人员:李亚楠、黄勤怡、胡帅、公志玮、杨晶晶、田培沣、熊一超、高畅、屈芳、管云龙、夏林程、闫昭宇、程伶、张静静
康云、孟庆辉、范慧婵、刘娟、杨金玲、吴伟童、王以男、曹璐、杨胜富
皮婉玉、梁建军、李丹、付煜涵、陈金虎(侦查岗)
耿梦婷、齐田天、苏飞、陈美辰、龙冰沁
七、北京市顺义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 顺义区法院 邮编101300
负责孙福义案件的法官为刑事审判庭 :白玉龙法官(负责多起法轮功案件)
院长:李旭辉
副院长:单晓云、胡国东、郭立军、贾秋生、
审判委员会委员:陈淑莉、付全立
刑庭审判员:刘伟果、李鹏
电话:010-69444921、01069434111
办公室:010--69444921
法院纪检办公室:010—69421394
刑事审判庭:010--69444395
审判监督庭010--81498535
执行庭:010--69423087 010--69443987
告诉庭010—69421194
法警大队:010-69428090
门卫:010-69421004
李遂人民法庭 69434430
后沙峪人民法庭 010-80494958
牛栏山人民法庭010-69411365
杨镇人民法庭010-61451262
八、北京市顺义区司法局 (2017年最新信息)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光明南街18号 顺义区司法局 邮编:101300
电话:010-69443840
局长:李国印
副局长:马占霞(新增)、周海英、周建伟、张海涛
工会主席:曹秀伶
副处级调研员:胡银全、李新
办公室:周小民联系电话:010-69443840 传真:010-69443840
政工科 科长:张小丽010-69423915
法制宣传科:赵晨光电话:010-69443457
基层工作科 科长:苏力电话:010-69442187
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科 科长:王猛电话:010-69463151
公证律师管理科 科长:王红霞联系电话:010-81485194
法律援助工作科 科长:李凤联系电话:010-69440148、010-81490148
监察科 科长:侯月霞电话:010-81485190
法制科 科长:朱笋联系电话:010-81485193
赵全营司法所电话:010-60431112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人民政府
北石槽司法所电话:01060422849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人民政府
龙湾屯司法所电话:01060465222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政府大院内
大孙各庄司法所电话:01061432767 地址: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府前街11号
张镇司法所联系电话: 01061480553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张镇政府
杨镇司法所联系电话: 01061451594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府前街
北务司法所联系电话: 01061421712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政府
李遂司法所电话: 01089489626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府前街南村路9号
李桥司法所电话: 01089426388 地址:北京市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头儿营村东
高丽营司法所联系电话: 01069455915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政府
后沙峪司法所联系电话: 01080496820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政府
天竺司法所电话: 01080462351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府右街6号
南法信司法所电话: 01069472377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人民政府
木林司法所电话: 01060456247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派出所院内
牛栏山司法所电话: 01089411078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政府
北小营司法所电话: 01060483625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政府
南彩司法所联系电话: 01089460046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政府
马坡司法所联系电话: 01069403545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政府院内
仁和司法所联系电话: 01069444400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9号
空港司法所联系电话: 01061468514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街道办事处
双丰司法所联系电话: 01069401309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向阳西街8号
旺泉司法所联系电话: 01081406301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西路67号
石园司法所联系电话: 01089445826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石园街道办事处
胜利司法所电话:01081495500负责人:张青坡地址:顺义区建新南区甲32号
光明司法所联系电话: 01069421084
2016年9月5日下午,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朱店镇政府法轮功学员杨文渊,被县国保人员电话叫到县国保办公室,县政法委、国保人员对杨文渊说:“你2015年起诉江泽民,上面要求对你们进行处理。”
9月28日,庄浪县纪检委人员又把杨文渊叫到县纪检委办公室,对杨文渊说:你起诉江泽民的诉状被公安截获,要给你“党内处分和行政处理”。给杨文渊一个密电通知,叫杨文渊看,作为构陷的依据。11月初,杨文渊接到县纪委所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决定。
2016年9月中旬,庄浪县第一中学法轮功学员朱斌,被县国保办、县政法委人员叫县一中办公室,说朱斌2015年起诉江泽民,要给“行政处分”,11月中旬,朱斌接到所谓“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决定。
甘肃省平凉市林科所法轮功学员杨宗林听本单位人员说,2016年9月,给了杨宗林“行政记大过处分”,杨宗林2015年起诉江泽民的诉状被当地公安非法截取。
法轮功学员杨文渊、朱斌、杨宗林的都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是正义之举,也是他们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而平凉市及庄浪县政法委、国保等人才是真正在违反《宪法》,在犯罪,无辜迫害好人。
相关电话:
庄浪县委(平凉市电话区号:0933 庄浪县邮政编码:744600)
书 记:徐 毅 6623866 13993325918
副书记:高登榜 6611098
副书记:郭立平 6621127
常 委(纪委书记):高 赫 6621283
常 委(宣传部长):刘卓禄 6621136
常 委(组织部长):杨静伟 6621135
常 委(统战部长):李娟霞 6621117
庄浪县纪委
副职 刘建军 王国强 朱西平 张润祥 陈伟
办公室电话:0933-6621120 6621018 6621096 6621289
庄浪县人大
主 任:魏晓平 6610188
副主任:蔡明章 6623328 13830319398
副主任:朱鲜玲 6623308 13993329688
副主任:王 辉 6626038
副主任:杨恒荣 6623626 13993389286
副主任:徐秦陇 6626516
庄浪县政府
县 长:宋树红 6820888 13909335758
副县长:路 韬 常委 副县长 6820383 13993335966
副县长:王运军 6820858
副县长:王宏宇 6820819 13993323992
副县长:田庆银 6820868
副县长:杜宏生 13993389078
副县长:关 鹏
办公室主任 孔玉平 6820808 13993359758
办公室 6820898 传真 6820800
庄浪县政协
主 席:徐永宏 0933-6621328
副主席:谢新来 13830360388
副主席:郭振亚 13993389989
副主席:石文江 13993370688
副主席:苏存金
副主席:李维仓 13993309658
副主席:潘建国
办公室主任 邵永生 13993370086
办公室电话:0933-6621327
庄浪县公安局
局长:马全忠 局长办公室电话:0933-6621570
政委:周明明 6621571 副局长:董谦
副局长:罗明
副局长:杨文辉
副局长:董诚
纪检书记:李晋才
副局长:杨海生
副局长:孙有勤
副局长:石磊 手机:13919531819
工会主席:柳东
庄浪县公安局总机:0933-6622836 6621506 6621571
庄浪县公安局政务大厅:0933-6622314
庄浪县公安局刑警队:0933-6622314
庄浪县城关刑警队:0933-6623331
庄浪县国保大队:0933-5967542 5967541
大队长:陈晓伟 副队长:魏志宏 手机:13519339206 指导员:王春辉 手机13830319189
工作人员:田文杰 手机:15009338505 李福平 谈续勇等
庄浪县城关派出所:0933-6621780 6635843
所 长:沈杰 13830349796
指导员:罗明明 13993339016
副所长:马某:13993370388
庄浪县政法委(六一零)
庄浪县政法委书记 周继祖 办公室:0933-6627805 手机:13993309686
副书记:马从生 傅建华
办公室主任 王祥 1391953179
办公室电话:0933-6621131
庄浪县朱店镇
镇书记:王天顺 13830314208
镇纪检书记:惠振华 15293698850
镇综治办主任:王宝军 15693389899
镇派出所长:王佩 13809339289庄浪县法院 联系电话:0933-8559251
梁贵平 职务: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孙广祺
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朱学斌
王旺生 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 思 贤
刘 西 平
李 建 亿
魏文廷
下属部门
政工科 科长:文健斌 电话:0933-8559286
办公室 主任:马如飞 电话:0933-8559269 立案庭 庭长:李积祥 电话:0933-6622175
刑事审判庭 庭长:岳祯雄 电话:0933-8559250
民事审判第一庭 庭长:柳新民 副庭长:沈娣红 副庭长:李润年 电话:0933-8559252
民事审判第二庭 庭长:贺军旗 副庭长:闫稳香 副庭长:李学诚 电话:0933-8559254
行政审判庭 庭长:马善德 副庭长:王虎虎 电话:0933-8559264
审判监督庭 庭长:郑云鹏 副庭长:董满珍 电话:0933-8559270
执行庭(局) 庭(局)长:董永宏 副庭(局)长:马晓东 电话:0933-8559262
司法警察大队 队长:朱国春 教导员:杜江林 联系电话:0933-8559260
南湖人民法庭 副庭长:张双平 电话:0933-8559283
朱店人民法庭 负责人:柳小强 电话:0933-8559287 韩店人民法庭 庭长:万晓斌 电话:0933-8559282
良邑人民法庭 庭长:吴可畏 电话:0933-8559285
阳川人民法庭 副庭长:万晓峰 电话:0933-8559284
庄浪县教育局
局长 杜峰 0933-6610016
副局长 赵锁勤 万根喜 杨涛
办公室0933-6621812 传真电话 0933-6621631
招生办0933-6621511 项目办 0933-6622218
庄浪县一中
校长:李维仓 0933-6610288 13993309658
书记:孙智慧 13993359066
教务主任:崔立军 13689479956
其他人员:赵江涛 13909332412 柳勤义 13993319258
平凉市崆峒区邮编:74000 电话区号:0933
平凉市政法委(崆峒区公园路1号 邮编:74000)
办公室电话:0933-8219381
书记办公室电话:8226887
副书记办公室电话:8226873 8226367
政治处办公室电话:8212281
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8226052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区红旗街145号 邮编:74000]
办公室电话:8213021
局长办公室电话:8219818
副局长办公室电话:8227196、8213629
政治部主任办公室电话:8233528、8213947
纪委书记办公室电话:8227181、8295010
总值班室电话:8223108
禁毒办:8233729
督察支队:8222986
指挥中心:8228444
行政管理科:8216670
出入境管理科:8238039
法制科:8214571
户政科:8216765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8230475
国保支队:8212829
经侦支队:8212891
治安支队:8212892
刑警支队:8212629
技侦支队:8213559
巡警支队:8238283
禁毒支队:8232700
崆峒政法委(崆峒区西大街30号 邮编:74000)
办公室电话:0933一8216379
平凉市崆峒区公安局[崆峒区东大街66号 邮编:74000 ]
办公室电话:8213221
局长电话:8213721、8229300
副局长电话:8212993、8582005
政委电话:8213733、8232860
政工科:8582015
通信科:8582022
法制科:8582026
户政科:8582031
督察科:8582020
国保大队座机:0933-8582039 ,0933-8582035
国保大队副队长马毅电话:13993311879
治安大队:8582038
缉毒大队:8582051
经侦大队:8582058
车站刑警中队:8714181
戒毒所:8482086
崆峒区看守所电话:13830361116,09338217775,13993327139,13161444873。
车站派出所电话:8712501
平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崆峒区双拥路40号 邮编:74000)
办公室:8693444
执法管理科:8693441
市容督察科:8694442
副局长杨亚平电话:13369335555(曾任庄浪县万泉镇书记,参与迫害万泉镇政府大法弟子薛强)
杨亚平妻子张小荣手机:13679330789(曾任庄浪县物价局副局长,现调往崆峒区)
平凉市林业局(崆峒区城南路55号 邮编:74000)
局长 党组书记 马新平 13909331182
办公室电话:0933-8213645
人秘科:8213645
计财科:8228001
造林科:8212723
资源科:8237702
果业开发办公室:8229626
公安分局:8212127(林业公安)
稽查队:8210339
林调队:8237701
门房:8224069
森防站:8213726
林技站:8213725
平凉市林科所(崆峒区城南路55号 邮编:74000)
所长电话:0933-8712128
办公室电话:0933-8213850
2017年1月16日下午,上海大法弟子徐永清接到上海静安公安分局洪姓警察的电话,要求徐永清第二天早上九点半去上海市大统路199号政法大楼,商谈徐永清行政复议的事情。
去年八月,徐永清因炼法轮功被污蔑,到上海市政府信访办上访,被非法关押一个月,行政拘留。后他要求行政复议。
2017年1月17日,徐永清提前到达大统路199号政法大楼,九点半时,洪姓警察打电话询问徐永清是否已到,徐永清说已经到了政法大楼立民支路的门口,洪姓警察就下楼接徐永清,从立民支路的门口上楼。同去的家属要求一起上楼,但被洪姓警察拒绝。
十一点半左右,家属打徐永清的手机,徐永清在电话里说,警察对他的笔录与事实不符,警察去吃饭了,他在等人家。午饭后,家属再打电话,徐永清说他们可能会因此非法拘留他。随后,家属再打徐永清的电话,却没有人接了。
家属打洪姓警察留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于是家属找静安公安分局信访部门,才发现处理这个事情的不是法制科,也不是六一零,而是静安分局的国保处。下午四点左右,洪姓警察通知家属让家属到静安看守所去拿徐永清的个人物品。
下午五点左右,家属赶到静安看守所,洪姓警察通知家属,要非法刑事拘留徐永清,同时给了家属刑事拘留的通知书。刑事拘留的理由是徐永清行政复议的材料中,多加了一份讲真相的光盘,其实徐永清行政复议的资料中,根本没有多加光盘,仅仅是把去年八月份上访上海市政府信访办的资料原原本本的递交而已。
由此看来,这是静安公安分局国保处耍阴谋构陷徐永清。
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
责任单位: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国保处
责任个人及电话:静安分局国保处 洪警官 021-22041147;021
-22041315;021-22041327
彭浦新村警官宋波,警号033562
GA2473 张喆警官
静安分局总机021-33034510
安徽阜阳市颍西镇派出所:区号:0558颖西镇派出所所长 张琦13955809329 18905589329值班室2562782 13355581811
颖西镇派出所副所长 殷晓强 13956811777
颖西镇派出所指导员 李翔 15005588880
辽宁抚顺市高湾经济区(原为望花区)法轮功学员赵丽辉在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中午十一点钟,在高湾方大上上城社区门前粘贴真相贴时被警察绑架,现已被送入抚顺南沟看守所。
高湾派出所所长电话:0413-56101401
值班室:56101959
栖霞市地税局2016年12月31日,所谓的“中共栖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文件的处理决定”,不管栖霞市地税局是执行上级的指示,还是本单位做出的处理决定,对大法弟子鲁世功的迫害都是违法的,两次中共栖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文件都不符合任何法律条款,完全是针对大法弟子鲁世功的迫害。
局长:王波 电话:18663802002
副局长:牟均文 电话:18615052988
副局长:周春杰 电话:13953532289
副局长:王云孟 电话:13605455692
人事科科长:王亚丽 电话:18615057289
兰州市大法弟子张春泰,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被绑架,现非法关押在七里河区柴家河拘留所,拘留所工作人员称,一月二十二日(星期日)就可以回家。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法轮功学员周秀慧,因2017年1月17日下午,在宁安市东京城镇送“福”字、讲真相时遭人构陷,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
相关人员电话:
宁安市政法委:
书记:王欣15304535432
副书记:闫和成13946331815
610主任:张欣艺13836335837
公安局国保大队:
队长:夏亚俊13946353699
邓红伟13206896108
金勇进13945316518
赵文英13945316444
刘海亭13945372726
宁安市公安局:
局长:霍锋15504536999、18645300005
副局长:王宜清15504536555、15245363555
张甲平15504536888、13704606222
宁瑛钰15504536667、13804820555
郑庆彬15504536567、13945355933
张陆云15504536677、13836393138
耿立新15504536579
宁安市东京城镇派出所:
所长:刘可峰15504536863、15945370000
指导员:张爱军15504536730
辽宁省大连大法弟子李敏于2015年5月25日被大连中山国保曹讯兵伙同大连中山区人民路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至今已一年半的时间,在没有任何证据、和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仍一意孤行,中山法院决定于2017年1月19日下午13:30对大连大法弟子李敏非法庭审。
附:相关责任人信息: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世纪街18号
邮编:116001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局长:于群斌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政委:王忠民
大连市中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建:13840903377
治安大队:0411-88052189
经侦大队:0411-82592153
刑侦大队:0411-82387308
巡警大队:0411-82631546
内保大队:0411-82653620
办公室:0411-82640661
政治处:0411-88052058
纪检组:0411-82803455
调度室:0411-82804361
科技科:0411-82653652
法制科:0411-82637821
行管科:0411-82634267
考核科:0411-82648102
国保大队:0411-82635451,0411-88052168
国保大队队长 曹讯兵:15566404000
大连市中山区610:0411-82633767
政法委书记:0411-82636139
警察 郑卫:13904095002
警察 鞠家玺: 041182637089,13940848412
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43号
邮编:116001
电话:82802280
院长~刘长财
副院长~徐炳礼
副院长~宋冰
主任~孙玉琴
主任~滕今桥
法官~杨跃
刑事第二合议庭庭长~刘洪斌
刑事一厅:程鑫 电话:82787063
人民代表联络室负责人~杨明芬
机构编制:
政治处、执行局(含执行 一至五二庭)、立案一庭、立案二 庭、
刑事一、二庭、行政庭、监察大队、监察室、人民代表联络室、办公室、研究室、诉调对接中 心、审管办。
中山区检察院
地址:中山区大众街11号
邮编:116001
电话:82741400
党组书记兼检察长:姜洪星
副检察长:潘红岩、刘惠畅、王枢、江志良、周玮、方嘉伟
政治处主任:赵军
政治处:段洪峰、张锐、陈放
纪检组长:邵亚南
纪检组:陈勤 电话:39866404
反贪污贿赂局局长:马军圆
反渎职侵犯局局长:董任崎
起诉科:蔡世维,周立香 电话:39866308、39866335、39866345
大连市中山区桂林街派出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
邮编:116001
值班电话: 0411-82714890
所长:辛敏波;副所长:梁坤;警察:付作伦 82061444;副所长: 吴军 82307346; 常仁军13332270089 15898168557 单 位:82741625;原松86840303 ;范业军 1359138096 ;栾曙光86969967; 陈风城 82741625 ;刘世伟 86969980; 张斌 83792033 ;邹远峰82895932;王磊86969976 ;徐得刚86969972 ;朝明辉13352226660; 邢光华13604116851; 谷文82032290 ;朝茂盛82380208; 程显峰13909869099 ;郑海涛 13942895757 ;高辰 13079886868 ;陈善楚 82880050; 阎天毅 13332238869 ; 蒲家龙 81760057 ;范晓丽 83792033; 王仲江 81286063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派出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福寿街1号
值班电话:0411-82636619,
所长:崔斌13940999611、0411-82814217 ;
副所长:王增东、杜嵩;
刑警队长:隋纯颖;
警察:陈登新、戚赛、连世兴、孙世斌、王峰、梁春星
大连市姚家看守所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街270号
邮 编:116031 (大连区号:0411)
86886166、86887811、86887816、86887815、86887813、86887812、86870718、86870728、86870857、86870508、86871988、83792725
所长:王洪涛 传真0411-86871844 总机0411-86871181 值班室0411-83792702
监狱长0411-86871422
政委室0411-86870181
狱警监狱长室0411-86872399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举报电话1-347-448-5790 传真1-347-402-1444 大连市中级法院相关信息: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
邮编:116011
纪检办公电话:83775689
E-mail:wgyj_dl@126.com
院长:周焱:电话:83775001
副院长:梁军,高峰,董立群,马振海
政治部主任:毕风有
纪检组组长:贺真理:电话:83775689
执行局局长:王远令
审委会专职委员:房明,马军
巡视员:季振峰
副巡视员:任继锋,王伟
审监庭:王雍:电话:15841119411,83775975
刑事审判第二庭代理审判员:薛凯
民二庭:侯学枝
民事审判一庭助理审判员:金艳
2017年1月18日上午10点多,黑龙江省尚志市十多个穿着警服的自称是国保大队的(具体人名不详),闯进法轮功学员张振人的家,非法抄家,现知道拿走私人物品:手提电脑、两部手机、所有大法书籍 、师父法像、真相资料等,并绑架张振人、张文玲夫妻俩,俩人都是法轮功学员。
现知杨克新国保队长电话:13845036378
抚顺法轮功学员彭杰与刘凤玲,于2016年7月22日被绑架,于2016年底,被抚顺新抚区法院非法判刑。彭杰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刘凤玲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
2017年1月11日,重庆市荣昌区政法委、610、国保、镇委和村委会的人员,闯入法轮功学员陈洪模的家里骚扰,要陈洪模配合他们,遭到陈洪模拒绝,陈洪模质问他们,你们叫什么名字,电话号码,他们不回答,然后就离开了。
重庆市荣昌区政法委
邮编:402460
办公地址:昌州街道昌龙大道29号公安局10楼
综合办公室电话:02346787521 值班电话(白天):02346732268
传真电话:02346773927
姓 名 单位职务
唐成军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办)02346733066 13609403088
张 凯 常务副书记(办)023 46732469 13350336698
江寿建 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办)02346773521 13330277888
田道兵 综治办副主任 (办)02346770566 15123923233
李 强 副书记(办)023 46773561 13368333777
周文成 副书记 (办)02346785337 13983209102
赵世荣 政治处主任 (办)02346782855 15023696636
刘兴涛 书记助理 (办)02346773591 15803029251
彭泓霖 书记助理 (办)02346787521 13983475735
彭正轩 调研员 (办)02346787322 13709403378
副主任 陈晨(办)02346787521 18183088307
重庆市荣昌区委防邪办
办公地址:昌元街道昌龙大道29号公安局10楼
综合办公室电话:02346787275 值班电话(白天): 02346732268
传真电话: 02346773927
姓 名 单位职务
李 强 副书记 (办)02346773561 13368333777
刘兴涛 书记助理 (办)02346773591 15803029251
重庆市荣昌区综治办
办公地址:昌元街道昌龙大道29号公安局10楼
综合办公室电话:02346787371 02346787335 值班电话(白天):02346732268
传真电话: 46787197
姓 名 单位职务
江寿建 综治办主任 (办)02346773521 13330277888
田道兵 综治办副主任 (办)02346770566 15123923233
重庆市荣昌区直升镇
办公地址:直升镇荣升街56号
综合办公室电话:02346230239 值班电话:(白天)02346230032 (夜间)02346230032
传真电话: 02346230032
姓 名 单位职务
龚 霞 党委书记 (办)02346231666 15909361229
张存友 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办)02346231111 13883912618
杨能健 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办)02346230229 13609403689
伍瑞华 副镇长、政法书记、武装部长 (办)02346230361 13509474980
张俊莉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办)02346230235 13883119828
张永高 党委委员 (办)02346231000 13883215001
唐远举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办)02346230967 15223237248
蒋子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办)02346230188 15223188588
刘 林 副镇长 (办)02346231123 15826127388
马光政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办)02346230303 13883689469
卿三贵 副调研员 (办)02346230226 13883260671
刘君素 副调研员 (办)02346230226 13808315737
肖华伟 副调研员 (办)02346230226 13996069315
尹志林 副调研员 (办)02346230226 13896128478
姜成 (办)02346230239 13500349069
2017年1月13日,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大法弟子冯玉芝,在四合永火车站买车票时,因为身份证被恶人做记号,被丰宁县国保队长张鹏飞再次绑架到承德市看守所(双峰寺)。
冯玉芝曾经因为丰宁县褚振启被迫害一案(明慧网曾多次在大陆综合消息报导过),于2015年12月,被非法判刑四年。但是冯玉芝始终没有承认此事,孰料张鹏飞等不死心,一直在关注,并再次绑架了冯玉芝。
70岁大法弟子杨骐骥(老杨)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1月18日早八点,松北区中央派出所七、八个警察闯进大法弟子杨骐骥家中,将杨骐骥劫持,家中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等被抢走。请同修正念加持。
法轮功学员张瑞玲女士,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被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半。张瑞玲委托律师向云南省玉溪市法院递交申诉书。
参与迫害人员补充构陷人:贺常林;电话:15187796512单位:易门县政府,现住址: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办南华街256号;
玉溪市易门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积极参与追踪绑架人员:
吴正坤(男;37岁)警号:029007;
陈涛;(男26岁)电话15108786917
李绍波;13529768080 汤艳勇、杨志成。
办案单位:玉溪市易门县公安国保大队0877-4862014办案人:孙云健;(警号:028865)孙大洲、马成方、普天行、张磊;办案部门负责人:普明其他人员:柳玉德;15987709678课增华;13887780191
张艳;13887762758
杨卫珍;18988483035(所谓证人)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号上午,河北省平山县大法弟子白志英、缑彦英、刘文书三人一同驱车去山西盂县仙人乡发真相资料救度世人时,被当地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遭盂县国保大队及仙人乡派出所不法人员绑架,随后又被劫持到阳泉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阳泉市看守所所长范俊杰手机13503537297
阳泉市看守所警察张宏伟手机13935333388
仙人派出所:0353-8011110
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东关大街14号 邮政编码:012335
山西盂县区号:0353 电话:(0353)8080110
指挥中心(办公室):8182111
德州法轮功学员王玉芹(六年)、吕多美(三年半)、陈玉兰(四年九个月),2016年10月13日,遭德城区法院冤判后,吕多美不服,要求上诉到德州市中级法院,遭到不法人员要挟,说如果上诉,就让骂师父和写“不修炼的保证书”。吕多美拒绝他们的无理要求,说我也不骂,也不写“保证书”,也不上诉。就这样在吕多美放弃了上诉的合法权利。
广东省韶关市大法弟子李素玲等4人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被韶关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其中一人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十八日上午,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分局国保“610”头目、江北街道办黎主任、云山派出所警察等一行5人,其中一人穿着警服,在惠州江北卫国苑小区他们到处骚扰法轮功学员,见炼法轮功的就拍照,一位李姓阿姨对拍照她的人说,你们这样做是犯法的。
在近11点半的时候,他们突然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刘友莲家里,恶警说是哪里的摄像头发现有人发真相资料,怀疑是她(他们也不敢确定),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就开始翻箱倒柜,非法抄家,翻了一阵子,啥也没找到,就在柜里偷了一千多元钱,没留任何字据,就扬长而去,简直跟土匪一样。
责任单位和个人:
惠城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陈宇浩
惠城区公安分局总值班室:0752-2249399
国保支队(“610”)
邹育昌 0752-2322908 0752-2685928
程 良 0752-2322909 0752-2828183
云山派出所:
办公电话:0752-2829030
警情通报:0752-2807955
片区警长胡广:13005758789
期湖塘社区居委会
易建纯:0752-2027035
江北街道办事处
陈文斌:0752-2805344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地址:天目中路600号
邮编:200070 电话:02133034510
电话:02163172110
潘子罕[局长、书记] 孙伟国[副局长]
上海市静安区国保
地址:大统路199号1904室
邮编:200070
总机:02133034510
洪警官 电话:021-22041147 021-22041315;021-22041327
彭浦新村派出所
[地址]彭浦新村161号甲
[邮编]200435
[电话]02156913791
杭伟芳[所长]
宋波警官 警号033562
张淳官 GA2473
原闸北区看守所
地址:上海市灵石路900号[近沪太路口]
邮编:200072
电话:02122040156
电话:02156953090*23645
电话:02156075460
电话:02153090569
电话:02156950265
传真:02156953090*23646
传真:02156923646
中共上海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太阳山路38号交警大厦9楼
邮编:200070
电话:02156317000
电话:02166540258
电话:02166540252
李红[主任]
史华英[上海市防范办领导]
黄金杰[市委防范办巡视员]
范宏文[督察处]
业露华[副主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所长,中国宗教学会副会长,上海宗教学会副会长]
周跃明[副主任]
章志波[宣传教育处处长]
陈丽萍[二处副处长,2012年;宣传教育处副处长,2009年]
曹德本[督查协调处处长,2013年、2012年]
王斌[宣传教育处副处长,2015,2013]
临近过年,被平原县610绑架、起诉的法轮功学员任善喜的丈夫和女儿从外地陆续回到家中,近日,他们去平原县检察院了解任善喜被绑架、起诉情况,被告知因证据不足,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
任善喜家属又不断的去平原县610了解情况、要人,610办公室主任焦红霞和国保大队的王某,伪造证据,诬陷好人,拒不放人。祝立国、郑伟实也充当帮凶。
山东省平原县区号:0534 邮编:253100
局长:王 刚 4211069 18905446789
610主任:焦红霞 17605348198
国保大队:王 某 17605348102
郑伟实 13953418087
祝立国 15853453928
2016年1月13日,北京顺义法轮功学员陈军杰、苑雯,均被枉判三年零六个月。今日,他俩已从昌平看守所转送到大兴女子监狱迫害。
地址:北京大兴女子监狱
邮编:10026
三分监区监区长:张海娜
狱警:李苑、魏贺春、刘力会、张红鸽、付莲、刘冉冉、安娜、张海燕
六分监区长:刘静
狱警:刘莉莉、张祥宇、曹艳梅、曹小颖、纪冬、张腾跃
2017年1月5日,黑龙江省绥化地区兰西县八名法轮功学员去长江乡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兰西县拘留所。5月12日,将六名女法轮功学员转到青冈县拘留所非法关押。检查身体时,李艳芳、张丽、张亚杰因身体不合格,青冈县拘留所拒收,退回兰西县拘留所,兰西县拘留所也拒收,后来通知家属以取保候审接回家。
刘国凤、张淑萍、刘淑芳被非法关押在青冈县拘留所。
另两名男法轮功学员于长文、黄立成被转到兰西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家属去公安局要人,国保大队长张玉铁声称:已经报到绥化地区六一零了,他们说了不算。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下午,黑龙江省宁安市法轮功学员周秀慧,在东京城镇送“福”字、讲真相时,被两个警察绑架到东京城镇派出所,截止至发稿时,还没有消息。请有条件的人士帮助写真相信或打电话。
地址:黑龙江省宁安市东京城镇派出所,邮编:157421,
所长:刘可峰15504536863,15945370000,
指导员:张爱军15504536730,他曾参与绑架了当地多个大法弟子。
山东烟台法轮功学员郭伟霞,因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近一年了,期间,遭多次非法庭审,均零口供。
烟台市开发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庭长:李丽(负责此事)0535-6098197
焦叔文:6098198
山东省威海市经区泊于镇盐滩村大法弟子刘荣华和泊于镇屯侯家村大法弟子徐海灵,于1月15日上午外出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被国保绑架到威海经区公安分局。经交涉,公安局一邹姓负责人声称要非法拘留大法弟子15天。
2017年1月17日,四川省米易县大法弟子严文碧、王付国在德昌发真相资料,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德昌看守所。
德昌电话(可能是看守所电话)08345182477
天津市武清区法轮功学员沈东梅家在1月15日来了一帮警察,大约有十几个。进门后说:有人举报你家里有法轮功资料进行搜查。每个房间都进去检查,没发现他们要的东西,看到墙上的法轮功年画,立即撕掉,并威胁沈东梅,告诉你,快过年了,你可别搞什么事!到了晚上,警察再次闯入家中,再次告知别惹事!
其实11月份以来,警察以检查外地人口来过好几次了。她还没当回事,还以为外地人都检查呢。每次 警察都是开着警车出现楼下,这短短时间频繁来她家,这次又好几辆警车,邻居都去问她家出了什么事,警察总到你家来?这次邻居终于都明白了,原来是因为她修炼法轮功,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她平时按照真、善、忍为人做事,没给邻居造成不好的影响。为何警察总一次次上门骚扰?把未成年的孩子吓坏了。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左右,家住大连市沙河口区香炉礁的大法弟子王淑芳正在外面晾衣服,被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分局警察连同不修炼的丈夫同时绑架。后把丈夫放回,同时非法抄家。把大法弟子王淑芳直接被绑架到姚家看守所。详情待查。
迫害姚伟敏相关单位:
苏州市横泾派出所
电话:0512-66201110
横泾镇派出所地址:横泾镇朝阳路128号
迫害责任人
所长:许建华
教导员:吕宝根
办案警察姚长清
姚长青 电话:13812761417
顾一萧 电话:66201110
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滨溪路9号
电话:0512-66352303/0512-65259280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重庆市巴南区法院再一次对法轮功学员张君非法开庭。重庆律师为张君作了无罪辩护。
面对律师有力的质询和辩护,公诉人承认:我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法轮功是“×教”,也找不到任何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教”。
公诉人的这段话清楚记录在当天的庭审记录上,而且公诉人在庭审记录上签字予以确认。但未当庭宣判。
由于此事引起的社会反响,各网站也纷纷予以关注报道。巴南区司法系统收到很多劝善电话,于是将张君被构陷案交给市里处理,市局交由江北区法院处理。江北司法局打电话给代理律师唐天昊,质问唐律师为何要这样辩护,还说要到唐律师事务所调查他。唐律师回答,要查就去查吧。
张君至今还非法关押在巴南区看守所,看守所已搬迁,新地址为: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武星村巴南区看守所。
2017年1月12日,山东文登大法弟子鞠学秀,在张家产镇集市上给世人讲大法真相,被文登国保大队绑架到文登区拘留所。
广东惠东大法弟子周育琴于2016年9月24日被绑架到惠东看守所。她坚持讲真相和炼功。目前被转到博罗某看守所。家属见不到人。看守所政法委国保等相互推诿,或借口说案件还在侦查中。她家做服装生意的当铺一直被监视,账户被冻结不肯解冻,给家人做生意和生活造成困难。法轮功学员蔡观英上月底已被惠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目前正在上诉中院。家属去梅湖看守所仍然不能探视。
惠东县
县委(区号:0752)
姓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李灿洪 8160666 8805678
徐 毅 8188938 2670899
朱向阳 8802813 8586823
韩维斌 8928558 8181278
高 声 8806728 8829128
办公室
曾其勇 8826816 8556696
秘书科 8822112
传真 8839397
县人大
姓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李金芳 8818388 8838238
周 权 8927268 8161369
刘 亮 8166098 8828918
办公室
周云飞 8830689 8802498
秘书科 8822501
传真 8830689
县政府
姓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徐 毅 8188938 2670899
姚春明 8163355 8890838
王正印 8163293 8163283
潘如新 8398111 8163123
办公室
何育青 8558136 8832132
秘书科 8822821
传真 8817128
总值班室 8163268
传真 8558631
县政协
姓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徐繁荣 8163233 8813123
李惠强 8999138 8999168
徐妙忠 8818193 8515683
办公室
李学忠 8822120 8311638
传真 8558908
博罗县
县委
姓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徐云枢 6206188 6206666
江菊莲 6206818 6206823
张利生 6206080 6213686
办公室
关文华 6206812 6297878
秘书科 6206007
传真 6206016
县政府
姓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段致辉 6206388 6206828
于加良 6206128 2807049
余瑞芳 6206178 6218878
办公室
邓东方 6206183 6632789
秘书科 6206101
传真 6206125
值班室 6206123
传真 6206123
广东省惠州市委及办公室
姓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黄业斌 2892638
陈奕威 2882299
陈训廷 2828668
黄雁行 2892882
李达文 2866198
张 瑛 2892786
李 松 2892929
肖 红 2680123
杨灿培 2892319
范中杰 2882062
王开洲 2882933
温小林 2892828 2828811
李建扬 2808332 2800738
魏志健 2808199 2829816
许 峰 2809329 2811868
廖 巍 2873789
袁清山 2892699
冯雪燕 2892309 2855338
黄冠平 2892638 2869823
陈国敏 2892880 2231884
温仕婵 2808126 2103526
徐焕亮 2882928
钟 亮 2882098 2828173
陈勉晖 2882986 2250954
邬柳成 2808513 2881268
丘鉴秋 2892118
黄培仁 2816733 2683696
彭曲平 2808726 2811086
何建章 2809155 2807448
徐健雄 2815826 2683369
王 英 2882131 7808258
张锦华 2892938 2826313
陈锦和 2818977 2229203
严文生 2814866 2368808
肖 剑 2892728 2661398
秦敬敏 2892281 2160082
黄智勇 2892528 2155863
黄远良 2892589 2826236
庄宇丽 2892616 2881136
邓元福 2882939
史美君 2814866
叶树清 2892322 2221281
周 青 2808960
罗星星 2892098 2108307
张连桐 2815855 2103839
袁瑞珍 2808952 2897688
科室名称 电话 传真
秘书科 2808079 2809061
办文科 2892778 2892678
人教科 2807801 2808700
综合科 2818995 2814778
信息科 2808951 2814778
信访局 2808991 2892617
保密局 2808960 2892292
机要局 2808952 2815655
督查办 2804866 2892280
保健办 2808682 2810863
市政府及办公室
姓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黄奕威 2882299(市委一把手)
张 瑛 2892786
王 胜 2882028
刘冠贤 2882136
李 敏 2882218(市公安局长)
邓庆忠 2882288
黄树正 2882168
黄锦辉 2892138
黄志忠 2892768 2166888
张爱中 2227169 2869938
胡志威 2882261 2587987
曾慧惠 010-87671970 15321598559
林惠群 2892897 2586333
李建华 020-83592028 020-87251886
钟石先 2808986 2112819
蔡国平 2892819 2807819
秘书科 2808052 2808875
传真 2808073
调研科 2808139 2892926
建议提案科2892255
市直机关武装部 2808742
姓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罗 敏 2808981 2536005
何惠明 2808954 2366678
郭永芳 2892255 2277733
市公安局
姓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李 敏 2868222(局长)
张伟荣 2868207
向子辉 2868866
赖南先 2868188
蔡榕阳 2868818
李学磊 2868886
法制科
吴江涛 2868318 2109168
藏书国 2868311 2183896
吴庆祥 2868313 2661896
信访科
杜伟林 2827616 2326881
国保支队(“610”)
邹育昌 2322908 2685928
程 良 2322909 2828183
市司法局
科室名称 电话 传真
办公室 2167000 2167039
2167015
市法援处 2167022 2167148
市律协 2167023 2160844
姓名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陈少青 2167001
何运新 2167002 2311128
郭建明 2167003 2069200
练 静 2167006 2263600
广东省惠州市两院
市中级法院
科室名称 电话 传真
政治处 2180507 2780890
纪检监察室 2780811 2780811
执行局 2780627 2780878
办公室 2780868 2180512
审管办 2780809 2180511
2780192
立案室 2780270 2780800
刑一庭 2180554 2180508
刑二庭 2180527 2180541
民一庭 2780622 2780277
民二庭 2180555 2180555
民三庭 2180548 2780160
民四庭 2780724 2780724
行政庭 2780731 2780839
审监庭 2780621
研究室 2780162 2780162
行装科 2780821
法警队 2780625 2180546
培训处 2780755 2780755
司法委托室 2780815 2780815
姓名 办公室 住宅电话
王海清 2780851
郑则丰 2780608
何 学 2780231
董国路 2780738
王磊 2180536
唐正胜 2780866
邓菊华 2780550
李富国 2780973
李龙飞 2566026
叶俊青 2780818
罗建华 2780899
张海涛 2780806 2211687
蒋南风 2780801 2860186
邓少先 2780898
魏向平 2780829
钟 涛 2780727 2697099
田忠和 2780891
周葵光 2180528 2352688
池志勇 2180532 2211157
吴广徽 2180542
万作荣 2180543 2208436
梅里金 2780279 2212929
钟震强 2780706
周 娟 2780723 2558696
黄锦坤 2780880
邱国光 2780131 2801021
朱丽蕴 2780810
陈 建 2180571
蓝惠兰 2180541 2504131
郭志文 2180559
陈向科 2780624
周伟东 2180567 2115085
王瑞南 2180705
岳淑敏 2780797
冯积赋 2780825
杨举添 2180595 2254199
林晓粤 2780808 2186234
游小勇 2780161
邓伙生 2780892 2112505
廖建华 2780803 2834567
严美玲 2180546 2218241
伊廷高 2780815 2221989
市检察院
办公室 2827276
传真 2827395
政治处 2827384
案管科 2827520
纪检监察室 2827359
研究室 2827392
控告申诉检察科 2827307
综合预防科 2827386
举报中心 2827306
侦查一科 2827283
侦查二科 2827287
反渎职侵权局 2827399
民事行政检察科 2827321
侦查监督科 2827278
监所检察科 2827297
驻监检察室 3253015
公诉科 2827368
检察技术科 2827543
法警支队 2827325
行政装备科 2827315
驻劳教所 2599335
姓名 办公电话
陈华贵 2827898
曾招荣 2827332
梁平嘉 2827391
李 志 2827313
吴建雄 2827295
温天明 2827575
孙仰前 2827390
方小明 2827288
陈萍嫦 2827289
张向京 2827389
李爱庭 2866636
罗均明 2827189
李建新 2180398
温济敏 2827328
熊振猛 2827576
黄伟文 2827255
石小光 2827323
雷文福 2827382
刘 兰 2827305
杜建中 2827318
戴家章 2817380
李尊农 2827311
林国良 2827527
陈龙生 2827356
何 林 2827330
陈秀英 2827537
邓桂瑜 2827540
朱其祥 2827360
邓妍妍 2827542
周菊兰 2827308
陆建成 2827329
张展韩 2827281
吴嘉明 2827570
罗湘潮 2827351
陈 雷 2827272
黄炜均 2827277
赖 慧 2827521
何寿华 3253016
刘艺华 2827525
卢 海 2827320
吴双清 2827348
严伟波 2827312
吴思明 2599335
张楼义 电话:13804418126 吉林市610办公室头子,大法弟子曾对其讲真相劝善,此人表现伪善,表面表现正面,暗地里仍在持续迫害大法弟子,此人大约五十多岁。
李铁强 电话:18943526662 吉林市昌邑区610主任,接替原610主任房云福已经一年多了。
张琳 电话:13944648967 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公诉科公诉员,此人不听真相,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此人大约三十多岁。
卫军 电话:13904402229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刑庭庭长,此人多次参与迫害、勒索大法弟子家属,不听真相,大约四十多岁。
单莲红 电话:18686578751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法官,此人多次与卫军狼狈为奸,陷害好人,诬判、重判大法弟子,并勒索大法弟子家属,拒绝真相,大约五十多岁。关波 吉林市中级法院任职,主管迫害法轮功弟子,表现邪恶。吉林市所谓法轮功的案子都经过此人审批,然后再经过中法递交至市610的张楼义最后签字确认。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2/5/162077.html>
声明人:李晓莉 朱凤兰 李文凤 杨守兰 任明芳 耿桂琴 张桂英 陈彦 薄海芹 丛立芹 宋小英 崔振波 王淑梅 翟海红 戚冰娟 孙霭侠 曲丽颖 蔡耀端 李淑琴 时秀香 吴春玉 李忠珍 陶莉芸 刘梦春 马春国 李晓东 王常荣 刘桂云 赵春梅 王玉珍 邢雪昕 王纪富 吴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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