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青岛市黄岛区警察殴打折磨赵丽娜

更新: 2017年01月17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法轮功学员赵丽娜在家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大的三岁多,小的十五个月。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辛安派出所警察闯入她家中,全然不顾幼小的孩子,绑架了赵丽娜,还非法抄走了多本法轮大法书及师父法像、电脑、打印机等物品。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中午十二点,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对赵丽娜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到青岛市第二看守所(青岛市即墨普东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十四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对赵丽娜予以非法逮捕。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号,律师会见赵丽娜时得知,在派出所非法审讯期间,在赵丽娜声明自己是在生理期的情况下,辛安派出所办案警察将赵丽娜长时间背铐在铁椅子上,并连续搧了这个弱小女子十几个耳光。给赵丽娜身心造成伤害,其左手腕被手铐铐得破皮至化脓,至律师会见时,近两个月了,还能看到手上留下的淤青。律师极为震惊。

目前,赵丽娜已通过看守所管教向住检所对辛安派出所提出控告,要求严惩实施酷刑的警察。律师也会帮助赵丽娜追责到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