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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兴安岭宫本花、陈焕华被非法判刑三年

更新: 2017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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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黑龙江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宫本花、陈焕华分别被当地法院非法判三年。开庭时,这里室外零下三十多度,她们却穿着单衣单裤、拖鞋。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她们被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进行迫害

宫本花,七十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退休职工;陈焕华,五十六岁,家住加格达奇长虹社区;陈丽华,五十二岁,是陈焕华的妹妹,家住辽宁省辽阳市,她是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到姐姐家来看姐姐的。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二十二时左右,她们仨人出去挂真相条幅和海报,遭到长虹派出所恶警绑架,把她们摔倒在地,推进警车绑架到派出所后,通知610、国保大队进行非法审讯。

七月二十二日零点,国保大队和长虹派出所出动四辆警车十余人,到宫本花家强行抄家,六名警察进屋,其他人员在外面,警察抄走电脑一台,大型打印机一台,绸布四匹,法轮大法书籍四十多本,师父法像,MP3两个。直到二十二日二、三点钟才离去,并在楼区放了三枪。

陈焕华单身一人,女儿在外地工作,七月二十五日朋友去她家时,看到一片儿狼藉,床上、地上、满屋都是翻乱的东西,没有下脚的地方,香炉的灰撒满地,香炉扔到屋外门口,警察拿走法轮大法书籍五十多本,电脑一台,师父法像,MP3,小收音机等东西,其它东西不详(因无人在家)。

妹妹陈丽华在看守所关押三个月后,因高血压,被罚款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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