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广东茂名市四位好人被非法宣判(图)

更新: 2016年10月07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九时,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第一看守所驻所法庭非法对柯郑基、谢亦兰、麦治中、李素明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谢亦兰
谢亦兰

柯郑基、谢亦兰的家属聘请的三位正义律师陈述:信仰无罪,修炼法轮功合法,法轮功在中国从来就没有被法律禁止过。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一意孤行造成的,犯罪的是江泽民。

律师们在质证阶段把茂南区检察官余华丹等公诉人构陷柯郑基、谢亦兰的所谓证据一一推翻,并做了详细的法律法条论述,为柯郑基、谢亦兰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令三个有罪辩护律师和在法庭内的茂名所有公检法人员无语。

柯郑基
柯郑基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九时,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法院罔顾法律,对被非法关押十个多月的柯郑基、谢亦兰、麦治中、李素明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麦治中判刑七年、罚款两万元。柯郑基判刑六年、罚款一万五千元。谢亦兰判刑五年、罚款一万元。李素明判刑三年,罚款五千元。

九时前,茂名第一看守所门前和对门马路边,分别停放着两台监控警车(其中一台车号:粤K9097.),门前布了很多便衣,靠看守所的马路被封三分之二,看守所门前两侧停放着茂名电白国安车(粤KV2008)、茂南区国安等十几辆公安便衣车。

九点正,茂南区法院李志强非法宣判时说:“律师的辩护无效。麦治中七年、柯郑基六年、谢亦兰五年、李素明三年。”

柯郑基、麦志中当庭表示抗议、不服判决、要上诉。柯郑基、谢亦兰的家属也表示不服判决。

非法宣判引起当事人和家属强烈不满,惊叹共产党真是无耻。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