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人要符合修炼人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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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七日】在学习《二零一六年纽约法会讲法》看到,其中一弟子问: “一些同修夫妻离婚后再和其他同修结婚,有的离婚了又在一起。弟子不明白,作为修炼人,这样做合法吗?”

师父说: “为情离婚再婚,作为一个修炼的人,给大法弟子称号抹黑,旧势力能放过你吗?男女之间结婚是神定的,包括人类的存在形式,人类的生活方式。不结婚在一起,当然从法律上讲不合法,从修炼人角度上讲,那是不符合修炼人标准。”

我身边有的同修也有类似的情况,平时认为这点小事没啥,有的不检点,离婚后再和其他同修结婚,为情离婚再婚,离婚不离家,有的不结婚在一起居住,迫害中有的同修怕株连家人办了假离婚,还在一起住。对这些事没有深刻醒悟,认为是日常生活小事不注意,常人社会世风日下就这样,不和睦就离开,和睦就在一起住,什么道德和法律的合法性根本不在意。常人都这样就成了一种所谓事实婚姻,美其名曰法不责众。

但是,作为修炼人就不能和常人一样,男女之间不结婚在一起是不合法的。从修炼角度要求自己,男女之间和睦想在一起住的就去民政办理结婚手续,登记注册,领取结婚证。这样才合法,符合修炼人的标准。才能不被旧势力抓把柄。如果有一天到正法结束时,就差这一项没做到,就不符合修炼的标准,那旧势力能放过你吗?你按照师尊要求真正做到了吗?回天您能回得去吗?那可就是千年等待毁于一旦。哭都找不到门啊!我们有位同修通过师父这段经文明白了修炼的严肃性,赶紧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男女双方补办了结婚证。

旧势力在钻漏洞抓把柄干迫害的事,或用其它不同的方式迫害你,只不过你自己不知道。修炼要按师尊讲的去做,不断的用法归正自己,修正自己行为,向内找、自己管理好自己,不让邪恶钻空子抓把柄,向内找补充不足。悟到做到才是修炼。从修炼角度要严格要求自己,符合大法的修炼标准,无漏方能圆满回天。

由于修炼层次所限、不足难免,望同修海涵。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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