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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 中共官员遭恶报

更新: 201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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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道)善恶有报是天理,无论谁做了什么都要去承担偿还。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那些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的大大小小的官员许多已经遭到恶报,他们或被判刑、或死于癌症、或车祸、或祸及家人。下面是发生在北京和四川的恶报事实。

北京市怀柔区公安局副局长刘子民遭恶报猝死

怀柔区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刘子民,七月底左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会议,严格监视法轮功学员行动,全面追查法轮功学员诉江的合法权利,准备办“转化班”(及洗脑班)迫害他们。刘子民在北京开会时身体觉得不适,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年五十七岁。

善恶有报是天理,对一个修炼“真、善、忍”的群体,追随以江氏为首的恶党集团,迫害十七年,至今法轮功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谁能动的了法轮功?

法轮功学员所做的每件事都是在救人,没做一件违法的事,是福益每个人的,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的人应该警醒了。

追随江泽民作恶,法院副院长变成阶下囚

四川遂宁市安居区法院副院长徐琦,男,五十岁,二零一五年,因涉嫌严重经济问题,被判刑入狱。

四川遂宁市安居区法院政治处主任方和平,男,五十多岁,因涉黑涉毒,判刑入狱。

近几年,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该法院非法判刑。遂宁市公检法等部门追随江泽民作恶,迫害无辜的大法弟子。善恶到头终有报,不管身居何职,谁也逃不出天理的惩罚。

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长左敬军迫害法轮功 遭恶报

二零一六年八月初旬,巴中电视台报导,巴中市公安局长左敬军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左敬军在巴中任职期间,几年来,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一百余人,其中判刑二十余人,抄家、罚欵、拘留八十余人。

二零一六年八月以来,对巴中市五十七位诉江公民进行骚扰、绑架判刑〈巴州区二十六名,平昌县十六名,恩阳区九名,南江县六名〉,迫害诉江公民不择手段。

为了找到所谓证据绑架诉江公民,乘家里没有成年人的机会,诱骗儿童打开住宅门,入室抢劫其电脑、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并威胁、恐吓亲属和子女,不准他们把迫害消息告诉其他法轮功学员。

左敬军的属下,如巴中市平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强,在绑架诉江公民时,公开叫嚣:“搞依法治国,共产党就垮了”、“把江泽民告倒了的话,我们的饭碗就没了”。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左敬军又在巴州区对诉江大法弟子张明朗、刘映坤、马秀芳、杨子群、李本文等以查户口、了解情况、问候等名义进行骚扰。

善恶有报是天理,只是来早与来迟。希望那些跟着江泽民集团干了坏事的人,立即悬岩勒马,将功赎罪,给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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