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近一年遭迫害概述

更新: 2017年03月19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根据明慧的资料显示:二零一五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锦州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八十八人次(各县区分布见下表),至今仍有十三人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其中张英东、寇德英、张耀东、韩俊达已被非法批捕;李凯、武秀兰、邵明罡被非法判刑。王玉泉、刘丽、何成苏(义县)三人被证实遭迫害致死。

在起诉江泽民后,锦州地区一些法轮功学员遭到当地派出所、街道和社区等的骚扰及抄家,详见下文报道。由于中共的信息封锁,实际被迫害数字和情况远远不止文中所述。

表:锦州市各县区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情况
县 区人 数姓 名
古塔区9冷玉琴、程莹、谢成玉、王素荣、李明、张姓女士、白小君、小陆、杨秀兰
凌河区15何久梅、赵素芬、李维琴、小邵、张晓梅、高霞、张占安、邵明罡、张宝东、陈玉芝、陈佑彬、黄素琴、 张玉贤、王淑平、宋某
太和区12柴井学、李嫱、沈丹、戴平、关淑兰、李素芳、王玉泉、马志茹、杜桂平、景翠珍、刘静、何涛
经济技术开发区7姚少园、李凤霞、李桂艳、华艳茹、杨凤英、徐学荣、韩俊达
凌海市14李金华、高永才、伍俊儒、张孝华、袁敏、高秀英、李宝阳、王宝同、张国清、陈宝忠、李霞、孙喜荣、李崇丰、李迎春
义县12全桂云、季振霞、许志华、左成香、范淑英、刘丽、郑百成、赵岺岩、韩香芝、李宝华、关艳平、李智辉
北镇市9韩艳文、纪秀春、陈艳君、李素贤、刘有权、李林石、李桂华、韩英华、高宝芹
黑山县10张秀娟、冯宪堂、李素艳、郭艳杰、许明瑞、张英东、张耀东、蔻德英、杨桂兰、齐素梅

一、王玉泉诉江被迫害离世

王玉泉
王玉泉

法轮功学员王玉泉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为大法鸣冤,遭绑架,非法关押在锦州戒毒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因向当地社区人员讲真相被绑架到看守所迫害一百天后,被非法劳教三年,遭酷刑折磨,被打出了脑震荡,身体受到严重摧残。二零零三年九月,结束了三年迫害,由于长期反复酷刑折磨,肋骨被打断的情况下仍然强迫长时间坐小板凳,身体受到严重摧残,回到家后,不能干重活,还时有吐血。

二零一五年七月,王玉泉根据自己被迫害的经历向国家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几天后收到最高检的签收回执。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大约三点半左右王玉泉正要下楼突然女儿河派出所几名警察将王玉泉强行抬到楼下塞进警车绑架到派出所(以诉江为借口)——又送到锦州拘留所。到拘留所后三天不能进食,到第五天时昏倒在地。拘留所通知女儿河派出所去接王玉泉,女儿河派出所的人到拘留所后未办完手续就不管了,走人了。后来是王玉泉的亲戚把他接回家。

经过这次迫害,王玉泉的身体每况愈下,经常口吐鲜血。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王玉泉吐血不止,且时断时续的昏迷,家人把他送到医院经检查发现他的肺已经没了。一月三十一日晚八时三十三分停止了呼吸,时年六十岁。

法轮功学员刘丽在不断的骚扰恐吓中,于二零一六年二月十日含冤离世,终年五十八岁。刘丽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锦州市公安局白宁等“六一零”恶徒绑架、抢走许多私人物品。刘丽当天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出现了严重的糖尿病症状,双目模糊,身体浮肿,行动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锦州市古塔区邪党法院仍非法判刘丽三年,监外执行。法院还强迫刘丽花六百多元钱买他们一个手机(其实是窃听器),随时窃听、监控刘丽的人身自由。此后,邪党“六一零”、法院不法人员经常去刘丽家骚扰、恐吓。

二、非法庭审案例

1、锦州市凌河区邪党法院非法庭审武秀兰

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上午9:20~11:20,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武秀兰进行非法庭审,律师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武秀兰被诬判二年,武秀兰提出上诉,锦州市中级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开庭审理,这是锦州中法第一次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案,但中法依然依然维持原判。

武秀兰是在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晚在锦州市委附近粘贴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绑架的,在看守所她的身体被迫害的十分不好,走路需要人搀扶。目前她已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2、锦州市古塔区法院秘判李凯四年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早上,法轮功学员李凯是在锦州市西安街蔬菜批发市场发放神韵光盘时被恶意举报,被锦州保安派出所警察绑架。十二月二十八日,古塔区法院非法秘密枉判锦州李凯四年,且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

当家属和律师辗转知道李凯被秘判,已是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律师从外地急赶到古塔区法院,才得到一份判决书,李凯委托律师提出上诉。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锦州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凯的上诉进行了庭审,法庭上律师给予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要求对李凯无罪释放。李凯在法庭上也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但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已被送往沈阳第一监狱迫害。

3、在看守所开庭 邵明罡被非法判刑六年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邵明罡,曾多次被迫害。在二零一六三月四日两会期间,锦州市六一零和国保委托刑侦将邵明罡绑架,这是他第四次被绑架。邵明罡被迫害的血压升高,收缩压达240~260(正常人为90~140),看守所一开始仍拒收,但是当迫害邵明罡的警察向看守所施压后,看守所将人强行收下。三月八日就想对邵明罡非法审判,后因为正值中共两会期间,将非法审判后延至两会结束。三月十五日两会结束,锦州市凌河区法院不顾他身体虚弱,竟于三月十六日在看守所强行对他非法开庭,非法枉判六年重刑。邵明罡上诉后,二审未开庭维持原判,目前已被送往辽西新入监监狱迫害。

三、因诉江而遭骚扰绑架的部份案例

从二零一五的五月份开始,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堂堂正正地用真名实姓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要求把他绳之以法,结束迫害。然而中共邪党不但对法轮功学员的正当诉求置之不理,反而以控告为借口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和迫害,从二零一五年七月就开始出现,特别是十一月十一日前后,锦州各地出现大面积的骚扰和绑架案,以下是典型案例的报道。

1、锦州女儿河派出所骚扰诉江法轮功学员

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份开始,锦州女儿河派出所警察不断骚扰辖区实名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至十月末,累计骚扰达二十一家。女儿河派出所警察拿着写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名字的登记表,上门询问法轮功学员是否起诉了江泽民?是否还炼法轮功?并要求签字。由于法轮功学员不予配合,后来派出所警察打电话向家属施加压力。

2、义县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绑架情况

自二零一五年七月初至十一月八日止,锦州市义县公安及乡、镇派出所警察,对实名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核实调查”,实际上是骚扰。通过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他们都表现的很和善,并没有任何过激的违法行为。可是,十一月九日县里召开会议之后,到十四日截稿时止,全县不完全统计:乡、镇派出所警察,到实名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家进行骚扰、绑架的有九个乡、镇;二十个街道、村;七十四人被骚扰;四人被绑架。

3、北镇市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或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北镇市警察统一部署行动与各乡镇派出所警察到所掌握的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甚至绑架。十一人被抄家,六人被绑架拘留,多人被上门骚扰,问及是否诉江并要求签字,被法轮功学员抵制,有的趁家人不明白,让家人代签,家中大法书籍物品不同程度受到损失被警察抢走。另有多人家门被警察敲打,有的陆续敲门长达近两个小时,因法轮功学员不配合或无人,而没得逞。

4、凌海金城公安分局警察骚扰诉江民众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多,锦州凌海金城公安分局三个警察进入法轮功学员赵艳杰家,盘问诉江的事,并要求签字。当天,诉江的法轮功学员王淑静也受到电话骚扰,盘问诉江的事。十一月十二日上午,凌海市金城分局绑架法轮功学员李宝阳,还骚扰其他诉江法轮功学员。凌海市国保伙同建业乡派出所十多个警察闯出法轮功学员王宝同家将其绑架,被送往凌海市看守所,当天建业乡还有两名同修被绑架。因诉江一事,建业乡有多村被警察非法骚扰。

5、锦州市太和区法轮功学员李素芳、王玉泉被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锦州市太和区南汤河子村法轮功学员李素芳被锦州女儿河派出所警察绑架,家里的法轮功书被抢走。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三点钟左右,家住太和区女纺社区法轮功学员王玉泉被女儿河派出所警察绑架。李素芳、王玉泉被非法拘留十天。

警察还骚扰了另外五家女纺社区的法轮功学员,由于没有敲开房门,绑架未果。据悉,此次绑架是针对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而来。

6、锦州市黑山法轮功学员遭骚扰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十三日辽宁省黑山县太和乡、新兴乡、方山镇、办拉门等乡镇的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被当地派出所人员骚扰,已有四人遭绑架。

四、恶人恶报

1、锦州市古塔区公安分局局长王俊仁遭恶报

锦州市古塔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局长王俊仁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王俊仁今天的下场,是他长期参与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恶果。

王俊仁曾任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黑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县长、县政法委副书记;锦州市古塔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古塔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俊仁任北宁市公安局长期间,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上午十点多钟,北宁市警察使用吊车打碎玻璃,从窗户入内,将法轮功学员居住处所有设备物品洗劫一空,学员金继廷等五人被恶警绑架。王俊仁任黑山县公安局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梁素兰被迫害致死。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傍晚,周玉祯、王彦秋和曲伟三位女法轮功学员发送神韵光盘时,被古塔区恶警杨铁利等四名恶警与市邪教支队恶警绑架。二零一四年周玉祯、王彦秋被诬判四年;曲伟遭锦州市看守所“吊铐”迫害,之后患严重糖尿病,一年后,曲伟含冤离世。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上九点多钟,王林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在古塔区兴业人家小区贴真相不干胶时,被古塔区公安分局和敬业派出所恶警绑架。后来王林后被非法起诉,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其他七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被高额勒索三万元至五万元不等放回。

2、锦州监狱副监狱长王洪博遭恶报自缢身亡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之后,王洪博就沦为了江泽民的打手,而且一直不知改悔的干着。大概在二零零九年以前,王洪博是凌源监狱的狱政处处长,据关押在凌源监狱的大法弟子回忆:王洪博是当时凌源监狱的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负责人。盘锦市盘山县东郭镇法轮功学员周绍棠(当时六十六岁)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凌源市监狱迫害的不能自理,监狱却拒绝放人。抚顺市清原县三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徐大为,在凌源监狱被狱政科长王洪博送严管队蹲小号,恶警用自制的土铐子将大法弟子两只手手背挨手背铐在背后,一点不能动,二十四小时不打开,脚上也戴着镣铐,迫害大约有一个月的时间。后来,徐大为绝食反迫害,被送小号时,上大挂,第一次就被挂了七天,后来又多次遭到这种酷刑。二零零九年,徐大为被接回家仅仅十三天就含冤离世,身上还有被迫害留下的各种伤痕。

二零零九年左右,王洪博被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张家成提拔为锦州监狱的副监狱长,主管锦州监狱对法轮功的迫害。锦州监狱用各种残酷手段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剥夺睡眠就是狱警最常用的。锦州监狱为鼓励狱警与犯人参与迫害,给予物质奖励或减刑。并用老虎凳子摧残多名坚定修炼大法的法轮功学员,对他们进行“严管”迫害,不让家属探视。

据知情人士透露,二零一五年十月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张家成被抓后,王洪博表现出有些反常,经常有狱警拿文件材料到二楼办公室找其签字,找不到人。十一月六日下午,王洪博于家中车库内自缢身亡,终年五十三岁。

3、升职八天,锦州警察刘文革遭恶报丧命

锦州市公安局刚刚升职到“反×教”(中共是邪教)支队政委八天的刘文革,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开车,从市女儿河桥上坠落丧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刘文革紧随江氏集团,从大薛派出所、太和派出所一直到太和区公安分局,一直积极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并对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多名学员遭到非法劳教和判刑,如王玉兰和许清焱等被非法劳教,胡秋霞、刘立涛、王孝民、景翠珍等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和明白真相的同行不断的向其讲真相,刘文革仍一意孤行,不思悔改,继续参与迫害。

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刘文革等不单单是迫害者,同样是受害者,当上天要惩罚行恶者时,谁也逃脱不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永恒不变。刘文革刚被“提升”,就恶报临头,这不是修炼人所愿看到的,尽管他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极大罪行。法轮功学员以大善之心劝善,就是为了避免他断送自己的前途、祸及家人及子孙。愿刘文革等的教训能警醒更多象他这样的人,只有及时悔悟、善待法轮功学员,赎回自己的罪恶,才会有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