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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遭报案例

更新: 201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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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东莞市南城区新城派出所副所长曾某,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六日在新城派出所内上吊自杀。去年和今年该所多次迫害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人们都说这是作恶太多遭报应了。

三年多前,该所另一副所长自杀身亡。包括此案,东莞市南城区已出现三宗派出所中层官员自杀死亡或成植物人的案例。

原东莞市政府610主任谢钿琛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令,直接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六年一月遭恶报,患肝癌死亡。610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

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东莞一景区人们击鼓燃炮庆祝。

表面看是因他严重违纪被调查,实则是刘志庚追随中共恶首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开始。刘志庚在东莞市任职的七年,东莞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非常严重,刘志庚是东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二零一四年五月八日,东莞市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副市长梁国英(副厅级,五十七岁),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

二零一四年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严小康,东莞市公安局副局长卢伟琪,中堂公安分局局长何成,黄江公安分局局长邓金祥,虎门公安分局博涌派出所所长张国贤,厚街公安分局厚街派出所所长王沛基,凤岗公安分局油甘埔派出所所长李太山被免职。其实,他们都是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了。其中,梁国英、严小康、卢伟琪、邓金祥的恶行和名字在海外明慧网上曝光。

《东莞日报》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还转载了新华网诬蔑法轮功及创始人的文章。要知道当初参与制作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制片人陈虻、原央视新闻联播主持人罗京等因参与中央电视台污蔑法轮功的谎言宣传都已遭恶报,在癌症的痛苦折磨中身亡。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央视前女主持人方静患癌死亡,死时四十四岁。方静在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央视的“焦点访谈”节目中又播报“天安门自焚”谎言,并称去河南做了所谓的“追踪采访”,继续以谎言欺骗民众,煽动仇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只要参与了迫害,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法网。法轮功学员通过起诉江泽民,让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各级官员和基层执行者看到,无论什么人,无论职位大小,只要犯下迫害法轮功的反人类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此警示他们,希望他们悬崖勒马,这是对他们的慈悲。

所有跟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人,最终必受清算。那么今天,如何不被江泽民一伙胁迫,能有勇气和智慧抵制迫害,远离迫害,抓紧时机赎罪,对各级政府和公检法人员就是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问题了。

十八大后的一些新法规,就是给迫害者量身定做的,“依法治国”、“以宪执政”、“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都直指江泽民,从法律上给处理江氏集团准备了各种依据。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明确指出,对警察等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并且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取消了旧条款中的“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的免责条款,撤销了警察职务犯罪的保护伞。也就是说,因执行上级命令犯错要被追究。但反过来说,如果上级的命令是错误的,警察有权拒绝执行,这不正是给了不愿再参与迫害的警察一个保护自己的法律依据吗?

对迫害者而言,也许眼下生活还在按部就班的过着,但惩罚也许正以排山倒海之势向你扑来,旦夕祸福就在一念之间。

目前,东莞市法轮功学员余春学、杨小明、颜韶燕还被非法关押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牛山看守所)。希望直接参与迫害的东莞市各级人员能做出正确选择,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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