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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万惠敏被非法开庭 法官刁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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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法轮功学员万惠敏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四十分左右,被天津市河西区法院非法开庭。

在开庭过程中,河西法院的王姓法官和审判长蛮横无理,不仅羞辱辩护律师,并且公然违法:

1.开庭前律师到河西法院办理手续,提醒主审的王姓法官出示物证,却无端遭到拒绝,这是法官的不公正做法。

2.开庭后,两个法官企图剥夺辩护律师的申请回避权,并不让律师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和根据,还蛮横的用语言挖苦律师。

3.无耻要求万惠敏解除律师委托,要给她指定律师,万惠敏拒绝。

4.拒绝听取律师对案件的意见,不肯说明不让出示物证的理由,违规口头通知被告人下次开庭时间。

因为物证问题,这次庭审没有开成,而本案的重点:物证!为什么不能出示呢?因为根本就拿不出来。

河西公安分局、政法委、检察院以及河西法院企图构陷、重判万惠敏。原本从家中只非法抄走二百多本法轮大法书籍,但后来却说成六百多本,到开庭时又说成一千五百多本。

必须指出,无论法轮功学员拥有多少法轮大法书籍,都是合法的,因为这些书籍都是教人向善的好书,而且公民的信仰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

天津市河西公安分局、政法委、检察院与法院相互串通,公然违法,捏造事实,企图冤判万惠敏。他们拿不出证据,就打击辩护律师。其无耻行径,再一次证明了中共所说“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全部都是谎言。

天津市河西区法院欲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对万惠敏再次进行非法庭审。律师交给院长、刑庭庭长两份申请,要求两个王姓法官回避本案。


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地址:马场道109号
电话:经济庭022-23285229 办公室23283728 政工科23282306 执行庭28270190 研究室23284267 行政庭大营门23304196
本案法官王某18920182261
天津市河西区610:郝志强、苑春光、齐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 邮编:300201 电话:022-23394890
河西区公安分局: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道7号,邮编300201电话:022-23394890局长贾庆
天津政法委:地址:和平区湖北路14号,邮编300042 电话:022-23325406
书记散襄军13820498777、022-88150460 住址:河西区马场道东升里5号楼1门401号
副书记柴中达88371968 住址:河西区友谊路旭光里2号楼1门401号,其子柴德强13502001000
副书记马广智81638803、26524896 住址:红桥区新红路北岸潞园3号楼3门302号
610头目滕井然,022-88378268 住址:河西区友谊路旭光里2号楼2门202号
610副头目王培辉022-88366744 住址,河西区白云山路景观花园22号楼2门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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