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暴露出的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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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二日】几年前,娘家所在地嚷嚷要拆迁,围绕拆迁款如何分割的问题,暴露出了我的一些执着心,通过学法,用法衡量,我修去了执着钱财的心和其它一些不好的思想观念,今天与大家分享修炼的喜悦。

我的母亲今年九十高龄,托大法的福,身体虽然不灵便,可是生活能够自理,没什么大毛病。二零一零年左右,母亲居住的房屋因老化后沿墙溜了一个直径一米左右的大窟窿,考虑到很快就要拆迁了,没必要翻盖,修补一下,老人先到子女家住。为此还召开了一次家庭会议。会议虽然没涉及财产具体分割问题,也显露出了家里每个人对财产分割的意见。

大哥当时约七十六岁(非我母亲亲生),想按农村习惯,哥仨分割家庭财产。二哥六十多岁,当一辈子兵,想参照现行法律,男女都有份。因为二十年前,父亲去世后,除了大哥没给母亲生活费外,其他人都给了,对母亲也都很孝顺,可以说都尽了赡养义务。我是女儿,比较支持二哥的意见,但我想把我该得的那一份,转给对母亲尽义务比较多的人。

母亲在我二姐家住,我大约两个星期去一次。几乎每次看母亲时,谈话都要涉及财产问题,还常常见到大哥,也谈财产。我就觉得不对劲,师父让我们修炼人向内找,我就想:我有执着吗?我没想要财产呀?可是这个话题怎么老不过呀?为此,我和丈夫先后分别向大哥明确表明“给就要,不给也不争”的态度后,事态就变化了。再看望母亲时,不再遇见大哥了。

几天后,我又悟到:别人得多少是别人的事,我是炼功人,应该不参与他们的争论才对。而我还想多给某某些,这不是搅事吗?别人认可吗?如果我是一个出家人,会参与家庭财产分割吗?人与人的恩恩怨怨我看见了吗?没看见为什么认为谁该多得,谁该少得?不为自己争,却为别人争,这不还是争斗之心的表现吗?还不是执着是什么?作为一个炼功人,还是随其自然吧,宇宙法理自会均衡每个人的得失,用得着我操心吗!想到这,我感到心里非常踏实。我终于从常人复杂的争斗思维中跳了出来。

二零一六年新年后,官方又放出拆迁的消息。我看望母亲时,故意跟二姐提及拆迁消息,问:最近有人说房子(拆迁)的事吗?二姐说:没有。以前都说的差不多了,最近没人说这事。我心里明白,这一关我过了。

修大法就是这么有意思。思想一变,剧情马上就变。师父会根据修炼者当时的人心(执着心),制造场景,让修炼者悟到自己不好的执着,从而去掉执着。作为一名修炼者,淡泊名利,为人道德自然高尚,也就符合了“无求而自得”[1]的法理。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悉尼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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