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正基点 向内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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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师父在《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中有这样一段话:“弟子:有的常人要毁大法书,学员为了保护大法书和他打了起来,是不是忍的不够,造不造业?
师:不能说我们这个学员是错的。但是我们遇到问题也要想一想,他为什么当着你的面去毁这本书?是不是我们有什么心,或者是我们自己哪里不对?我们当时念头一转的时候可能他马上就不毁那本书了,很可能是这样。我经常讲遇到什么问题都要想自己,哪怕这个问题与你没关系,你看到了你都要想一想自己,我说在前進路上没有能挡住你的。”

刚学这段法时,老是理解不了,学员和人打起来了,明明是错的,为什么师父在解答这个问题时,第一句先说:“不能说我们这个学员是错的。”[1]

后来,大法弟子的修炼全面转向正法修炼后,我突然理解这段法的涵义了,从这段法中,我理解到了正法修炼和个人修炼的不同。学员为保护大法书和人打起来了,站在正法的基点上看,学员的第一念是保护大法书,护法是最重要的,所以他的基点是对的,至于他和别人打起来了,那属于个人的执着带动下的行为,当然这些执着是要修去的。如果基点摆正,我们的念头再转过来、行为不被这些执着带动,那就真正达到法的要求了,情况就发生变化了,就像师父讲的:“我们当时念头一转的时候可能他马上就不毁那本书了”[1]。

后来,在证实法中,我经常想起师父的这段法。面对邪恶破坏大法时,作为大法弟子,走出来证实法是第一位的,在走出来的过程中,我们还有怕心、还有这样那样的执着,都是在证实法的过程中需要修去的。而不能因为有怕心就不走出来证实法,坐在家里等着修去“怕”再走出来,持这样思维的学员都是不理解正法修炼、把个人修炼看的重于正法修炼了,这正好符合了旧势力的思维。

师父早就告诉我们:“最伟大、最美好的一切都在你们证实大法的進程中产生。”[2]

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在任何时候,维护大法、证实大法、救度众生都是第一位的。基点站对了,我们再向内找一找自己,还有什么心、还有什么执着,如果我们修炼中遇到的每一件事情都这样想,基点对了、再向内找自己,邪恶根本就不敢迫害,正法的原则也不允许它迫害,师父也会帮助我们的。

我被非法关押在监狱时,就有两次这样的经历,见证了大法的神奇,写出来与同修分享:

二零零九年三月,我正在用电子书学法时,不慎被监区教导员发现,当时已来不及藏了。教导员在我工作台对面,大声让我过去。我当时想:大法资料来之不易,决不能落在恶警手里。我坚决不过去。教导员见我不过去,便急了,跑过来追我,我就顺着工作台和他转圈,沿工作台跑了两圈,眼看要被追上,当时,看到工作台旁边有一个装小纸盒的大筐,我趁他不注意把电子书扔到了筐里。教导员追到我后,见我身上没有东西,便怀疑东西扔到筐里了,让犯人把大筐里的纸盒全部倒到地上,一个一个纸盒往筐里捡,结果什么也没发现。

教导员走后,我到筐里一找,发现电子书还在那里。我知道,是师尊的保护,才使电子书没有落到邪恶手里。

教导员因为没搜到电子书,此后,经常到车间转圈,我成为第一被关注对像,给学法带来很大干扰。我及时向内找自己:那段时间,觉得狱中的环境已经开创出来了,常人心就返上来了,学法时大意了,没有过去在法上的那种智慧了。我找到了自己的问题,同时想起师父在《转法轮》中的一句法:“他认为自己的大脑一动,意念一产生就能做一些事情”[3]。我就想:让教导员调走。

一个多月后,这个教导员真的被调走,我又恢复了原来的学法环境。

另一次是二零一零年十月,我传给同修的《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被狱长搜走。于是,我成为恶警的重点搜查对像。特别是中队指导员,趁我不在车间时,在我工作台连搜两次。而且,他的办公室离我不足十米,办公室四周全是玻璃,他不时的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给学法带来严重干扰。

当时,监狱十几个监区,共非法关押了近三十名大法弟子,很多大法弟子手里不能存放大法资料,有一半大法资料在我手中,资料最多时,有七本《转法轮》、三个电子书、两本《解体党文化》、两本《九评共产党》、一个MP3、一个MP5和若干本《明慧周刊》及各地讲法。

我当时想:必须保住我学法及存放大法资料的环境。在这过程中也找到了自己的问题:从小在党文化的浸泡中,争斗心比较强,進警察办公室横冲直撞,大法的美好没在自己身上体现出来。中队指导员是新来的,我没有及时讲真相

找到自己的问题并和中队指导员讲了真相后,中队指导员对我还是比较关注,有时趁我不在,悄悄的搜查我的工作台,我就念力很强的求师父帮忙:把他调走。三十八天后,中队指导员被调走了。当时这个中队指导员非常不愿意走,因为刚做指导员还不足两月,正干的起劲呢,他说:“政治处也不提前找我谈话,直接下调令,这算什么事呢?”因为以往狱警调动时,监狱政治处都要提前找本人谈话,然后才下调令,唯有这一次例外。我知道这是大法的威力。

我又恢复了原来的环境。

只要我们摆正基点,以法为大,时时向内找自己,大法的威力就能体现出来。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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