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 |
陈静家住佳木斯林苑小镇,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两点多,陈静正走出家门准备去交电费,被已在她家附近蹲坑多日的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强行揪到小区的锅炉房内。这些警察抢走陈静身上电费卡、燃气单、家门钥匙、现金三百五十元,对陈静家进行了地毯式的抄家。
当时在场的有黑龙江省公安厅的人,佳木斯市公安局×教支队的王玉君、李忠义、梁华伟,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的李强等人。
接着几个月来,因“建三江事件”成立的所谓“10.28专案组”的主要成员,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杨波、佳木斯市公安局国保李忠义,与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所谓办案警察对陈静进行了三十多次的“提外审”,坐铁椅子、“∩”形吊铐在空中、长时间疲劳审讯、在亲人间煽动仇恨、挑拨离间等等,陈静被迫害的非常瘦弱,嗓子哑的说不出话来,精神恍惚。
酷刑演示:吊铐 |
如今,此构陷案已移交检察院。陈静仍然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绑架、三十多次“提外审” 摧残肉体与精神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二点多,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陈静在自己家小区楼下被警察劫持,在抄家的同时,陈静被绑架到佳木斯郊区公安分局友谊路派出所。
在办案区,陈静被强制坐铁椅子、戴手铐、做笔录,并被强行拉到中心医院体检。陈静拒绝配合,被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大队长张伟明、警察洪刚、李岩、李艳(女)等按倒后灌水。后又将陈静押回派出所扣留一夜。在派出所期间,警察强迫陈静进食,水弄满身。
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四点多,陈静被强行押入佳木斯拘留所。
一月二十三日开始,陈静几乎天天被“提外审”到郊区公安分局长青派出所。省公安厅的杨波等三个官员被称“迫害法轮功的专家”,专门实施精神折磨,据悉省厅来的每人每天额外补助二百元钱;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大队长张伟明、警察李强、胡宾、于海洋、张佳等对陈静实施酷刑逼供。市公安局的李忠义暗中唆使郊区公安分局的人实施酷刑迫害,表面上却到场唱红脸装好人,非常伪善。
约一月二十七、二十八日左右的一天,李强、胡宾、张佳三个警察把陈静双手用绳子反绑,绳子另一头绕过墙壁高处的暖气管子,一警察拖起陈静,另一警察拉绳子,陈静整个人呈“∩”形被吊在空中。一警察把陈静的头向下按,另一警察向上抬陈静的两腿,人呈一字形,吊约半小时左右放下,缓一会儿再吊。一警察拽绳子,另两个警察抓住陈静往墙上猛摔。胡宾用力掰陈静的十个手指,致使陈静的指甲缝出血。
约一月三十日,陈静被拉到郊区医院强制输液,因药量过大输液速度过快,导致陈静右手右小臂严重肿胀,比原来的手臂粗了四、五倍。当晚回拘留所时,拘留所拒收。张伟明、李强把陈静押回长青派出所,将她铐在铁椅子上,并使劲往下按陈静肿胀的手臂。次日凌晨又将陈静押回拘留所。
酷刑演示:铁椅子 |
二月四日下午,经李忠义一天的威胁后,下午五点再次到中心医院体检,约晚七点被押到看守所转刑事拘留。省公安厅的人走后,李忠义十分卖力迫害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
所谓“10.28专案组”的由来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黑龙江省建三江法轮功学员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属、亲朋好友将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诉状和被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自述真相光盘,送交到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黑龙江省人大等部门,为此引发了中共政法系统及610人员的惶恐,黑龙江省公安厅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的指使,成立了所谓“10.28专案组”。
此事件在海内外各大媒体曝光后,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被称为“建三江事件”。
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警察在佳木斯、建三江、前进农场等地绑架、骚扰了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陈静遭酷刑迫害,被强制坐铁椅子、吊刑逼供。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自称姓邵的人等三个特务被称为“专案组专家”,一直在佳木斯、建三江等地流窜行恶。这三个特务身高172-175cm左右,都戴厚厚的眼镜、头戴皮帽,背单肩皮兜,非常阴险。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连续进行“提外审”,以歪理邪说钻空子,诋毁明慧网,用欺诈手段进行疲劳审讯、精神折磨。这三个人每日有200元的额外补助,参与迫害时,十分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