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锦州市黑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冯江遭恶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六年三月,黑山县公安分局警察冯江自行驾驶单位车出行时,发生翻车事故,造成重伤,自己险些丢了性命,至今仍躺在医院不能动。

冯江在任职期间,一直在积极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凌晨,巡警劫持的一对走夜路的夫妻(夫妻俩均为法轮功学员),将他们劫持到黑山县公安分局,当时由冯江进行非法审讯,冯江竟丧心病狂的对女法轮功学员长时间殴打,打的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然后将她送入锦州看守所迫害。五天后,在该法轮功学员的伤没有痊愈不能行走的情况下,又将她强行送入马三家劳教所迫害。去劳教所过程中,由于她被冯江打的不能行走,是由那些警察抬进去的。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冯江亲自参与绑架黑山城内一花甲老人,并在十四天后,把老人送入劳教所迫害。

冯江的父亲冯文芳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五年任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期间,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他在任期间,就有近百名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有几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送入劳教所,有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冯文芳被闲置在家后,身体出现几大问题,他不会想到这是他迫害法轮功而受到上天的惩戒。

冯江秉承其父亲恶行,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极端迫害,现今,遭遇重大车祸,险些丢了性命。

在此告诫那些还在对大法及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政府工作人员,你们不单单是迫害者,同样是受害者,当上天要惩罚行恶者时,谁也逃脱不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永恒不变的天理。

所以请那些正在直接或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工作人员,用正义和良知来发自内心做出正确的判断,停止作恶,并找机会将功补过。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