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西省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遭恶报事例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三日】古语说的好,“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以下是几例江西受江泽民一伙操控,被利欲熏心后迫害善良的作恶者的下场:

江西省多名高官落马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对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案公开开庭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姚木根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万元;对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姚木根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表面上,姚木根是因受贿贪腐被判刑,实则是因他长期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恶果。姚木根一九九八年初至二零一三年下半年担任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政府副省长等职务,对江西省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直接责任。截止到二零一三年,江西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四十八人,被绑架、判刑、劳教的民众数以万计。

人作恶都得偿还的,江西省省委、省政府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高官频频遭恶报。曾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他因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苏荣涉嫌严重违法,接受调查。苏荣成为第一个落马的“国家级”官员。

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曾任省公安厅厅长,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二零零六年一月,被判处十七年有期徒刑。

江西省委常委、委员、省委秘书长,赵智勇,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落马、被查处。

在这样的环境下当官,如何才能保平安呢?只有与江泽民集团彻底切割,只有退出中共党团队,才能远离罪恶,才能平安。

还在参与迫害的,必须立即停止,才能摆脱可怕的下场;犯下迫害罪行的,必须弥补自己的过失,挽回造成的损失,才能减轻罪责。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彰,法律无情。请珍惜生命,选择光明!

鹰潭市余江县原610头目作恶殃及家人

江西鹰潭市余江县原610头目、现国保大队长张善良极力配合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学员,企图捞取钱财,对全县每个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勒索罚款,强制交纳所谓的“保释金”五千元、甚至还有一万多元的。

初期法轮功学员不断给他讲真相劝善,他不听不信,一意孤行参与迫害。但善恶有报、天理难容,也同样祸及家人,其妻突然得白血病,要治疗费四、五十万。后经国内外法轮功学员给他打电话讲真相,使他良心复苏,有一次到法轮功学员家看到一份有护身符真相传单,他赶紧抢着要了一份回家看,使其妻子身体得到一定的康复。

可是,张善良继续参与迫害。他的恶行带给家人的是更大的恶报,其妻病恶化为尿毒症,二零一四年上半年死亡。二零一五年八月张善良准备在余江县城再娶,其儿子在装修房子时死在里面。

鹰潭市余江县政法委人员遭恶报事例

江西鹰潭市余江县政法委、公安、610的不法人员,为了个人私利,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从一九九九年到现在,该县无论是间接或直接参与了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恶报,有的祸及家人。前政法委书记吴炳生,追随邪党参与这场对善良民众的迫害,在不明真相中充当了邪党的替罪羊,二零零零年下半年的一天,他十六岁的儿子吃过午饭出去玩耍,被一名歹徒误杀身亡。

继任政法委书记万景文,善恶不分,指使公安、610、街道、乡、镇、村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迫害,到处张贴诽谤法轮功的宣传标语,使民众受毒害很深,种下了害人害己的恶果。二零一零年八月份,他儿子大学毕业,一天下午突然风雨大作,其儿子骑电动车与一辆装满稻谷的货车相撞身亡。

迫害法轮功学员,江西多名国保、警察遭恶报

江西都昌县国保大队队长洪流四十多岁,身上长期疼痛难忍,二零一五年又得了肺癌,现在正在遭受病业与治疗的痛苦。这是洪流紧跟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迫害的恶报。洪流的前二任国保大队队长黄益慧、张世新都遭恶报。徐尤池,瑞昌市公安局一科(国保大队),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紧跟江泽民集团迫害大法、大法弟子,绑架审讯、监控大法弟子,直到退休了,还不罢休,勒索大法弟子钱,不肯给收据,大法弟子跟他讲真相不听。二零一二年十月份一天,徐尤池在菜地摘菜,一头栽倒地上,再也没起来,送到九江治疗手术,没成功,结果成植物人,直到二零一三年四月份死亡。

范康,瑞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紧跟江泽民集团积极迫害大法弟子,绑架审讯监控大法弟子。在审讯中,经常凶恶打人、破口大骂,口气狂妄,经常半夜绑架大法弟子,不听大法弟子劝善,积极配合江泽民邪恶集团,遭恶报给家人带来灾祸。二零一四年正月的一天,他的母亲被汽车撞倒,送到医院抢救无效身亡,肇事汽车也跑了。

黄克亮,瑞昌市公安局赛湖派出所所长,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在2011年6月,参与绑架多名九江大法弟子,并编诬陷材料,把多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送到监狱迫害。黄克亮被权利冲昏了头,以为自己年轻想升官因此企图借迫害往上爬。二零一四年下半年,黄克亮遭恶报,被中纪委调查,与黑社会勾结成了打黑对象,锒铛入狱。

朱志明,瑞昌市公安局拘留所所长,积极配合“610”,参与迫害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610司法局公安局联合在拘留所办洗脑班,非法关押好多大法弟子强迫“转化”,不“转化”不放人,朱志明于二零一二年死于癌症。

希望江西各地迫害大法弟子的610成员及国保警察,派出所警察和各级政府、居委会办事处人员,以此为戒,停止作恶,给自己留条后路,让自己拥有美好的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