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成都老太访故友被开庭 律师做无罪辩护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因看望当年知青故人而遭绑架的成都锦江区老太太雷燕华,在剑阁县法院被非法开庭。律师为雷燕华做了全方位的无罪辩护,他们的辩护令不少旁听的人明白了雷燕华完全是无辜的,并了解了法轮功合法的真相。本案现在休庭,等待判决结果。

这是剑阁县第一例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案件,为此当局做了周密安排和细致准备,但律师有理有力的辩护,有力地戳穿了中共“假法律之名、构陷法轮功”的谎言,将“法轮功合法”的事实真相呈现给旁听民众。

开庭当日,法院外,平日里空旷的大街上停满了车辆,除了三名便衣站在法院街对面,盯着审判庭、密切注视过往的每一个行人外,周边石凳等处都坐着一些农民工模样的人,而法院大厅外、尤其是通往二楼办公室的长长的楼梯上更是站满了人。相隔一条街的路边上,一从警车下来的警察向朋友表示自己正在执行的公务,与“一个炼法轮功的老太婆”相关。

法庭内,大概能容纳二三十人的旁听席几乎坐满,除了两名家属外,其他几乎全是当局指派的社区人员。

大约上午九点半,法院的警车已从广元看守所将雷燕华劫持到法院,十点钟,雷燕华被戴着手铐走进法庭。雷燕华否定了当局对她的指控,明确表示自己“无罪”,并讲述了自己被东宝派出所警察绑架后所遭受的殴打:一警察打她的头部,并用枪对着她,据悉,雷燕华听到其他警察称他为“所长”。在看守所,警察还唆使在押人员扒光她的衣服对她拳打脚踢,并对她泼冷水。

公诉人明显做了一些准备,将九九年后的两高解释等一一拿出,对这些法律上根本不能成立的所谓“依据”,律师一一做了彻底的驳斥。如:两高的司法解释里面根本没有提到法轮功,内部文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等。律师还提到,公安部和国务院公布的14种邪教根本没有法轮功,公诉人对此表现得一无所知。

律师从法理、犯罪构成、法律适用、事实证据等各个层面为雷燕华做了全方位的无罪辩护,他们的辩护令不少旁听的人明白了雷燕华完全是无辜的,并了解了法轮功合法的真相。本案现在休庭,等待判决结果。

雷燕华女士,六十一岁,成都退休职工,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反复遭受迫害。2001年2月19日,被锦江区非法拘留15天;2002年9月26日,被非法劳教一年。并曾经长期被社区人员24小时跟踪、骚扰,当局制造的恐怖和残酷的迫害对其身心、精神都造成了很大伤害。

二零一六年新年正月初二,成都老年居民雷燕华带着礼物,到曾经当过知青的剑阁县看望当年结交的当地朋友,在朋友家提及并向朋友讲述到中共打压迫害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剑阁县东宝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殴打关押。四月十八日,雷燕华被起诉到剑阁法院。

被称为“剑门天下险”的剑阁县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地势险要、闭塞。由于环境闭塞,难以及时接触到实时资讯,当地民众长期受中共宣传谎言洗脑,造成当局对法轮功的迫害也更加肆无忌惮。除王林、唐林章、刘仁忠、唐兴文、刘桂芳一家五人等被迫害的部分情况外,还有很多剑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被掩盖而不为外界所知。

部分责任人及相关人员:
剑阁县东宝派出所 邮编628300
何亮 全意 胡永猛 郭力源 张俊杰
公诉人:剑阁县法院公诉科:贾倩 18781230331
主审法官: 剑阁县法院 杨佰河 (审监庭庭长): 18980152165
剑阁县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36号,
邮编:628300
电话:0839-5208110传真:0839-5208078
局长刘飞
政委何福华
副局长: 王治中
剑阁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王江珠(负责联系东宝派出所)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