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我们到市法院递交起诉状,一个年轻妇女接过诉状一看被告是江泽民,她说我们不能受理,你往上走吧,我又给了一个男子,他接过去一看也说管不了,你到六一零叫他们管吧,我说六一零是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他们是真正的犯罪集团。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被江泽民集团迫害是千古奇冤。他们说你们走吧,知道你们是好人,我们管不了。后又到区法院,他们也无能受理此案。
我们又到省高级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员以今天不是你们地区的接待日为由,不接申诉状。我们又去了省高级检察院,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我与一位同修在一个窗口递交了控告状,一位男子接过控告状一看说,就重复被灌输的谎言,我说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邪教有教人向善的吗?我们经过讲真相,然后他们接了控告状。但在返回的路途中,高速公路路口还有警察拦截我们,同修们请师父加持正念闯过去。
回来的第二天中午,公安分局警察到我家敲门,我问你们是干什么的,他们说是分局的,由市公安局命令,叫我们到你家问一下,你昨天去过济南吗?我说是不是控告江泽民的事,我控告江泽民也不违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你们做事要掂量着,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法轮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犯了天法、违背了国际人权公约,同时也违犯了中国现行的法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有一警察说对,另一警察望着我家绣着“真善忍”的十字绣说,“真善忍”是真好啊!我说:“你们知道真好还听他们的指使?”他们说没办法得服从上面的命令,说着拉开我家抽屉拿出了市、区的控告状。后来我被他们绑架,在路上一个警察拿着护身符亮给我看,我说你不三退拿着护身符也不管用,赶快把你入的党、团、队退了吧,神佛才能保护你。他说等等吧!
在臭名昭著的洗脑班,我和九名同修不停的发正念,背法、炼功、唱大法弟子的歌曲,几个帮教根本不敢靠近我们,有一天去了个不知是哪个单位的领导,受中共谎言毒害很深。我们给他讲真相,他说先听甲同修讲,再听我讲。甲同修一直讲下去,讲的非常好。我又接着给他讲,现在法轮功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唯独中国共产党迫害。我们一国两地的台湾就有很多人学炼法轮功,而且都是自由和公开的。他说不让学,也都是通过人大批准的。我说根本就不是,法律里面也没有提及法轮功,都是江泽民口头传达,江泽民视中国法律如粪土,公开践踏法律。天安门自焚也是造假和欺骗,那有一个人在大火中衣服都被烧破了,头发还能完好无损。三尺头上有神灵,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老天能不灭它吗?天灭中共是天意。他无言以对,并说上趟厕所,借此而去。
在区看守所,这里是些常人犯,吸毒、贩毒、诈骗、淫乱、全能神等,每到晚上电视嗷嗷叫,我在一旁发正念、背法,心想谁也干扰不了我。她们除了干活外,就是背《弟子规》,我说我给你们背我们师父的一首诗吧:“为名者气恨终生 为利者六亲不识 为情者自寻烦恼 苦相斗造业一生 不求名悠悠自得 不重利仁义之士 不动情清心寡欲 善修身积德一世”[1]。
几天以后,检察院的检察官去核对笔录,笔录中另加了一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我说:检察官先生,这句不是我说的,法轮功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不是邪教,我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他说:好好我给写上,此条我不承认。我说检察官先生请你再给我写上一句,控告江泽民不违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他说好好好,我给你写上。当时我的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那是慈悲的力量。我说法轮功是被冤枉的,我们大法弟子都是好人,都是善良人。我希望你们检察官深思、明鉴、三思而后行。这位检察官脱口而出,唉!不要哭了,我们回去还要审查的,好了。
过了两天,我们全部同修都回家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