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过程中,刘虹给基层警察讲法轮功真相,劝他们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不配合警察签任何字。从警察对刘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我们不难看出济南市610、政法委的无耻,违背《宪法》、违背事实。此决定书法轮功学员刘虹未签字,因为修炼法轮功无罪,讲真相无罪,控告江泽民无罪。
《鉴定意见通知书》上的时间显示是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刘虹在被非法拘留之前,警察穿便衣在她家附件监视过居住。法轮功学员多次讲过法轮功真相,警察们也知道法轮功学员是好人。直到二零一六年四月才绑架刘虹,这说明基层的警察们顶不住来自济南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政法委和天桥区公安分局的层层压力。
当刘虹面对这些警察时,也真的感到他们非常可怜,所长、警察都唉声叹气不愿看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在职权范围内,把非法拘留十天向天桥区公安分局力争减到了五天,看出他们真的是不得已而为之。虽然铁饭碗保住了,但却做了助纣为虐的事。
明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是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的,为了走形式,应付上级的所谓“政治压力”,也根本没有对刘虹进行过什么检测,还给法轮功学员刘虹下达了所谓的《吸毒现场检测报告书》,被刘女士拒签。
济南市的基层干警们,虽然法轮功学员能够体谅你们的不易,虽然有的警察在法轮功学员不断的讲真相中退出中共党团队了,但是毕竟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既然知道法轮功学员是被冤枉的,为什么不堂堂正正的拒绝行恶呢?
法轮功学员们真心希望你们都能选择美好的未来,拒绝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