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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原市李福军被偷偷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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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法轮功学员李福军家属聘请了二位律师,一同来到了前郭县法院,查询法轮功学员李福军的情况。

二零一五年底,李福军因依法控告江泽民被前郭县国保非法抓捕,二零一六年一月,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法院秘密开庭,家属在看守所得到已经开庭的消息后,多方打听,也没有准确消息,这才聘请了律师来前郭县法院查询。

在一楼立案庭,一个没有穿制服的女案管查了半天,又打电话请示后回复家属:“这案子查不到,你们去检察院查吧。”律师被她逗笑了说:“这案子已经开庭了,还没有下判决,怎么会在检察院?”女案管哑口无言,半天才说实话:“领导说的……”

律师在二楼终于找到了一个主管的女法官,后来多方查询才知道她叫董永红。董永红看到律师,不屑一顾地说:“李福军的案子啊,这案子已经审结了,你们回去等信吧!”

律师问:“你们什么时候开的庭啊,家属也不知道啊?”

董永红法官说:“李福军是成年人了,成年人有自主能力,不需要通知家属。”

律师提出要单独与她聊聊,董永红法官就又喊来了一个男法官(后来查询这个法官叫:孙宏江),二人关起门来商量半天后,把律师和家属叫到一起,在走廊里对家属说:“我们公开给你一个答复,这案子已经审结了,你们可以在二审时再介入。”说完就走了。

律师提醒他们:“你们这么做已经违法了!”

孙宏江回头问:“怎么违法了?”

“最起码你们开庭不公示,不通知家属已经违法了!”

“你们找法条吧!”说完进了屋子里,关起门来再也不出来。

律师和家属在法院也没有问出来法院的联系方式和姓名,只好先行离开了。

家属在随后的几天,天天到前郭县法院要求见院长,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前郭县法院一行五个人见了家属,其中一个自称是院长的人对家属说:“李福军的案子,不归我们管了,已经交给终审了。是因为他贴真相资料我们才受理开庭审判的,当时也没有联系上家属……你要相信法律,找律师是没有用的。”

家属跟律师沟通后得知:李福军的起诉书上写的很清楚:是因为李福军在邮局向最高法院邮寄了控告江泽民的材料,才被起诉,并没有提及其他事。法院院长没有任何依据,信口胡说,这就是欲加其罪。一审判决都没有下来,二审没到,怎么会交给终审了呢?还有,李福军家属是做生意的,电话二十四小时不关机,怎么会联系不上?联想起来前些日子董永红法官所说的:成年人不需要通知家属一说,家属明白了,这些穿着法律外衣的道貌岸然的官员:要么就是根本就不懂法律。要么就是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任意践踏法律,欺瞒百姓。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家属又去找院长,被五个保安给驱赶出法院,并威胁道:再敢来法院,就重判李福军。这充分表明了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法院黔驴技穷,开始耍流氓了。

正告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法院全体人员,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人权利。江泽民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你们不仅是执行者,同时你们也是受害者。

自古迫害好人,必遭天谴。请不要把上天的警示当成自然现象,不要把法轮功学员的劝善当成耳旁风。摆正良心,明白真相,给自己留一个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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