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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多年被迫害 保定学院教师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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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河北保定市保定学院体育系教师齐淑英及丈夫刘永旺,因修炼法轮功,在过去的十六中被迫害的家庭破碎。齐淑英经历七次被绑架,三次刑事拘留,二次共四年非法劳教等迫害。刘永旺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判刑八年,共被关押了十一年。齐淑英的老父亲在恐惧和对女儿的思念中离世。

二零一五年六月,齐淑英女士对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以下是她在控告书中陈述的被迫害情况。

一、孩子百天时 母亲被绑架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北京石景山区八宝山派出所非法搜抄了我在石景山衙门口村的租住的房屋,由于孩子的爸爸正在外地出差,警察在抄走了大量书籍及弘法材料后,竟不顾孩子仅三个多月大,强行把正在哺乳期的我带走,晚上非法审讯,直到第二天中午才放回。

这天正是孩子百天,我被带走的十几个小时中,有近一半的时间在哭,饿了哭,哭累了再睡。孩子的姑姑用尽了办法也无济于事,只能不停地抱着孩子走来走去。在晚上非法审讯时,他们看到我的奶水自然流出,几乎把整个前胸的衣服湿透时,当时一办案的警察竟丝丝坏笑,没有丝毫同情感。

二、跟踪、绑架、被迫流离失所,遭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二、三月,当时我所在的学校害怕本单位的法轮功人员上访,派出保安跟踪他们,这些保安几乎是对法轮功学员寸步不离,法轮功学员走到哪里,他们跟到哪里。学校时常把本单位的几名法轮功人员叫到一起,做所谓的谈话,并与当地派出所,非法把几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学校的临时洗脑班(学校为了关押他们,把学校单身宿舍一楼临时改建)非法关押。当时我不放弃修炼,被学校停课、停薪,每月只给200元生活费。为了抚养孩子及逃离非法迫害,我以给孩子拿衣服的空隙时间逃离出来,从此被迫流离失所,后辗转到上海去打工。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四日,我一家人在上海租住屋内被上海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松江区看守所。在那里,由于我及其丈夫刘永旺不配合他们的一切要求,一直绝食绝水抗议,六天后松江区看守所恶医拿着小拇指粗细的胶皮螺纹管子对我强行灌食,五、六个人按住我,强行插管,鲜血不时外流,我不堪疼痛,开始少量进食,半个多月后,又开始绝食,直到十月十五日被转到保定市看守所。

在从上海到保定被非法劫持的路上,保定北市区公安局时任政保科科长吕冠江,时不时侮辱及谩骂我夫妻俩,强行拉拽身体非常虚弱的夫妻。12月13日,我及丈夫刘永旺被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到保定市八里庄劳教所。在保定市八里庄劳教所期间,我被强制洗脑,并被强制做奴工——插花,每天少则八、九个小时,多达十四、五个小时,劳教所的警察公开违法让劳教人员超时超量的劳动,为了她们的奖金得多些,她们不顾老少、身体是否有病,病的是否严重,统统分活,按人头发放生产任务。

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初,因超强体力劳动,年仅三十岁的我得了腰椎间盘突出,去劳教所医务室,医生建议休息一星期,给了少许药,可是,仅休息三天,劳教所警察刘子薇就给我分配了生产任务。直到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回家时,我的腿还不能恢复正常走路,不能快走、不能跑动。

三、借奥运会之名行迫害之事:从看守所、拘留所到洗脑班

在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上午11点左右,学院公体部书记李焕芹给我打电话,以上级领导要找我谈话和领钱为由,将我骗至学校(因当时学校已停课),欲与青年路派出所等合伙对我迫害,我没有配合,就在亲戚家住了几天。保定市青年路派出所副所长魏景川等警察监视并蹲坑我的家,趁我侄子齐伟龙回到家时,进行了非法抄家,并监视收留孩子的阿姨和孩子。

五天后,当孩子的爷爷从曲阳老家赶来接走孩子,保定市青年路派出所及北市区政府610人员又跟到曲阳,对老人施加压力。之后我考虑到不给学校找麻烦,主动与单位沟通,单位领导担保后,我才回到曲阳老家。

二零零八年八月三日,李焕芹、徐学峰(当时公体部主任)带车到曲阳北留营村把正在娘家休暑假的我骗至保定,先是接到学校,之后回到自己家中。仅隔半日,八月四日下午四点左右,徐学峰、保卫处干事杨成立带人到我家,开门后,青年路派出所、北市区公安分局警察及北市区“610”政府人员蜂拥而至,挤满了整整三个房间,青年路派出所副所长魏景川、北市区分局国保大队长谷迎涛亲手拉拽我,采用流氓粗暴手段将我从五楼硬拽到楼下、抬到车上,劫持到青年路派出所,当时我穿着裙子,要求换件衣服,被恶警粗野的动手阻止,并将不放心随车跟来的怀孕八个月的外甥女推倒在地,致使我的外甥女受惊吓,而没有任何人对此事做出过任何道歉及赔偿。

当时,我孩子年仅九岁,爸爸已经被判重刑八年,唯一相依为命的母亲又被警察带走,撕心裂肺的哭泣,不断的哭着说道:“……你们把我爸爸绑走了,现在又带走我妈妈,我怎么办?”孩子从五楼跟到一楼,眼睁睁的看着妈妈被绑架走。八月五日,我的另一外甥女带孩子来送钱送衣物,要求让孩子见妈妈一面,派出所只许送钱,拒绝我们母女相见。之后将我劫持到保定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八月十三日,我被转移到保定市拘留所进行行政拘留。八月二十日是拘留期满的日子,一大早,我年迈的公爹带着孙女来接人,没料到保定师范学院公体部书记李焕芹、保卫科科长张秋波等四人,青年路派出所副所长魏景川,北市区防范办(610办公室)两人,共10余人把我劫持到保定市棉纺厂小白楼的洗脑班,在洗脑班里,时任洗脑班的一副处长杨喜增,经常有意无意的找我的缺点,当我让他解释洗脑班在法律上的定义时,他恼羞成怒的说:“共产党就是专政,在这里,我说了算,就是专政你”。并且,他还对学校领导建议,不要给我安排课,这样,奥运会结束后,学校竟一个学期没让我上课。又一次给这个家庭带来直接经济上的损失近八千多元。

四、丈夫被迫害三次休克 我与营救者遭绑架折磨

我的丈夫刘永旺,毕业于天津大学,曾是北京某外企公司的部门经理。因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六年被保定市新市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关押到冀东监狱第一支队。刘永旺认为自己属于被诬陷冤判,一再要求官方改正错误判决,被冀东监狱第一支队基木中队主管狱警郑亚军视为冒犯。出于霸道与傲慢的心态,在连续八个月的时间内,把刘永旺关入旁人不得入内的楼顶空房间,相继指使十四名在押犯人每天变着花样,肆意虐待、侮辱摧残刘永旺。在短短的几个月中刘永旺被他们殴打休克过去三次,有一次休克将近十分钟,生命处于生死边缘。

我为了营救时刻在生死边缘挣扎的丈夫,聘请到维权律师。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北京律师程海、河北律师李纶,接受刘家委托,来到冀东监狱,几经周折终于和刘永旺见了面。通过律师正式对冀东监狱和保定劳教所及对当时参与迫害他的保定市国保恶警们提起诉讼。

这一系列的曝光,让河北省政法委大为光火,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威胁律师,阻止诉讼的正常进行,然程海律师不惧威胁,让有些人在这件事上无计可施,于是第二年的十月七日,开始对我及帮助她的好友们进行疯狂绑架,仅一天保定警察疯狂绑架七名法轮功学员。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晚上8:30左右。我和女儿正在家中,忽然断电了,当时以为是跳闸了,于是打开房门查看,这时一群警察闯进来。原来这些警察,故意把我家的闸拉了,使用这种见不得光的手段,趁机实施绑架。七、八个警察闯进来后抄家,抢走了打印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扫描仪、手机、大法书籍及光盘等私人物品,共计损失6000元左右,连夜将我绑架到保定市百楼派出所,把我双手及双脚固定到铁椅子上,以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国保大队长崔浩为首,北市区刑警队开始轮流疯狂的对我进行刑讯逼供,他们四十八小时不让我合眼,用刻薄及侮辱性的语言对我进行谩骂,有一警察妄图动手打人,被我严厉制止。

长时间固定到铁椅子上,被限制上厕所,解开后被告人不能走动,慢慢走起路来也是一瘸一拐,他们害怕出事,赶紧叫来医生,医生量完血压及心跳后,他们才允许我稍稍活动,但她的逼问没有停止,我拒不配合。到第三天的晚上,他们才允许我在沙发上睡了几个小时,这几天我一直没有怎么进食,他们害怕出事,第五天让我回到家中。

五、2.25三省绑架案,我再一次被劳教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点半左右,我和女儿一起被警察从家中绑架。参与绑架我母女的是保定市北市区分局、五四路派出所警察,五四路派出所指导员姚爱娣骗开房门,把我家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手机、小音箱、书籍等物品强行拿走,当时没有任何街道及单位的人在场,十三岁的孩子也同时被带走,孩子在派出所被整整关押了一天,直到晚上大伯从外地赶到保定才把她领回家。随后,孩子开始高烧及少语,学习成绩也受到影响。

此次主办此案的是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国保大队长崔浩,保定市国保王洪恩直接授意,五四路派出所警察连夜把我送到保定市看守所,他们这次绑架的借口是齐淑英帮朋友代收了一批空白光盘盒,办案人员崔浩、李建民一共去看守所三次,每一次都是诱供及欺骗,在没有任何可迫害的借口后,崔浩、李建民、顾姓警察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上午把我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关押迫害。

在河北省女子劳教所,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一至六月二日这四十多天里,以辛集的陈新普、邯郸的谷月英为首的曾经修炼法轮功的二人,在劳教所三大队警察王昕、郝明、刘子薇、丁佳佳的授意下,对我强行“转化”,每天都被一帮转化人员围攻,她们先是把我关在大教室,后关押在304所谓的图书室,从早晨5点至晚上12点,每天不停的给我洗脑。我的一举一动都受到监视,除她们及队长外,不允许与任何人接触。四十多天后,我没有妥协,队长们让我去做奴工——踩电动锁边机锁毛巾边。

劳教所三大队主管迫害法轮功的郝明,教育科科长李雪萌以不转化为由,对我进行加期六天的迫害。

六、骚扰及迫害没有停止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冤狱八年的丈夫回到家中,一家人终于团聚。然而其后保定市“610”幕后操纵公安局及各级政府人员,对我又骚扰了5~6次。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新市场派出所片警田靖又打电话骚扰我要求见面,说是‘上级’要求他必须这样做。我出于善意与其见面,殊不知这正是他们阴谋迫害的开始。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7点50左右,我在自家租住的楼下,正要去上班时,被新市场派出所片警田靖及一李姓副所长劫持回家,抢走我的钥匙并非法抄家,非法抄走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平板电脑及法轮功书籍40多本等物品,没有归还。此次主要办案人员是副所长韩涛及杨新占,劫持我到派出所一天后,强行照相、抽血、按手印后放回。

这场迫害对我孩子及家人造成很大伤害,丈夫被非法关押十一年,我又被多次迫害,苦难伴随着女儿的童年及少年,孩子在多次无父无母照顾的境况下是怎样艰难走过孤独、苦闷、痛苦、恐惧呢?真的用语言难以形容!我的父亲,在我流离失所及第一次非法劳教期间,老人因思念我而过早离世,造成我终身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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