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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何天芬在看守所会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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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号早上,北京律师从北京飞到贵州省遵义会见何天芬。

位于遵义市郊的新舟机场,距离城区大概四十多公里。律师风尘仆仆离开机场来到遵义市第二看守所,已经下午三点。进入接待大厅,递交律师证委托书和会见函办妥手续,顺利见到了何天芬。

何天芬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何天芬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何天芬端庄,健朗,目光炯炯有神,健谈而富有主见。

律师还是往常的习惯,站立着与她打招呼并进行自我介绍。何天芬没有坐铁椅子,而是向前走近铁栏杆窗站着和律师说话,整个会见过程她一直是站立着和律师说话。此间,律师担心她站立疲劳而示意她坐下,她不觉得疲劳而是认为站立着更能有利对话,更能有效表达她的想法。

会见中是何天芬占据了主导,“你先听我说!”律师询问情况刚开始,她就打断律师讲到,“二零零一年央视焦点访谈天安门自焚节目,是伪造的假案,栽赃陷害诋毁法轮功修炼者……”“衣裤着火,头发却完好无损,盛满汽油的塑料瓶火焰之中也不变形?”“仅因为修炼法轮功,坚持做个好人,我经历了多次迫害……”

看得出她担心律师是被国家宣传媒体欺骗和洗脑过的无知者,律师微笑着说:谢谢你再一次详实真切的让我了解接触认知法轮功和修炼者,认识它被镇压打压的经历与由来。我看过不少书籍视频和调查报告,接触过不少案子和法轮功修炼者,我是明白事实和真相的人权律师。我认为,法轮功无罪,修炼法轮功无罪,无端抓捕关押审判法轮功修炼者才是犯罪。这时,她才显得放心了:“这就好!现在听你说吧,你想问什么?”

律师询问了她被抓捕的时间、地点、原因和过程,被刑事拘留以及在看守所里的情况。她说,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就因为坚持修炼,坚持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悟告诉他人,将官员们迫害好人而遭报应的事实事例告诉世人,就被警察多次抓捕和打击报复。这次再被抓,是因为二月三日在离家附近的菜市场,向一名路人讲述法轮功的真相,推荐阅读《九评》的时政书籍,被菜市场上的密探和巡逻警察抓捕关押。住所也因此被查抄。

问到具体案情,办案机关的提讯情况,何天芬说:“我没有签字,没有回答,每次都是我给他们讲按真善忍做好人做好事的道理。警察总共来过五次。”

结束会见时,律师问她有什么要求。她说:“没什么要求,只有一点,希望你回去后再重新看一遍关于法轮功的真相资料,帮助让更多的人远离电视报纸欺骗,让真善忍的宇宙佛法弘传,我没有惧怕,也让家人朋友别担心我!”

五时许,看守所警察催促提示下班了,律师结束了会见。

第二天,律师通过公安和检察院查询,案件已于三月七日批准逮捕。目前,尚在红花岗区公安局继续侦查之中。

信仰无罪,传播信仰和真相,是宪法允许的范围,何天芬只是普普通通的一个修炼人,她的言行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危害,愿何天芬平安早日回家。

善意提醒涉案人员:

从二零一六年三月一号开始,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同一天,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号开始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 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废止。旧规定中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以不追究警察责任的条款,在新规定中没有出现,这透露出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如果上级的命令是错误的,那么警察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可是旧规定中规定只要是上级命令,无论对错警察必须执行,说明旧规定不但不合理而且严重违法。

新规定中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因贪赃枉 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等情形,将被从重追究。”新规定的出台无疑是告诉警察,在迫害法轮功问题上,只要是不合法的,警察就可以不执行,因为执行了错误的命令将来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在江泽民想方设法为自己找替死鬼抵罪的时候,那些听江的命令,特别是公检法司公安系统里的基层警察,还没意识到自己早已在党随时举起的屠刀之下了。


遵义市公安局监督举报电话:0851-28323260
红花岗区公安分局监督举报电话:0851-28605354
汇川区公安分局监督举报电话:0851-23116607
遵义县公安局监督举报电话:0851-27221110

遵义红花岗区公安局 0851-28605438

遵义县公安局 0851-?27309110
遵义市公安局应急办(指挥中心)电话:
电话:0851-28323008、0851-28323000 传真:2832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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