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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江泽民 研究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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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23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殷洪沛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邮寄对江泽民的控告状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被江苏省扬州公安局广陵分局国保大队非法抄家、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扬州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扬州广陵区法院一审对殷洪沛非法判刑三年,殷洪佩不服上诉,二审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开庭,律师做无罪辩护,对于律师关于610机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性质的提问,法官避而不谈,律师并为殷洪沛的行为不构成“罪名”辩护。二零一六年四月二日扬州中院维持原判。

中国大陆各地法轮功学员依法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是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中共法院对这些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的报复和非法判刑,完全是践踏法律,是中共法院在违法犯罪。

殷洪沛曾经到北京上访后,被非法送进精神病院迫害,后三次被送洗脑班,精神受到折磨,家人受到很大伤害。殷洪沛是个工作踏实,对单位科研项目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所里有目共睹的。

殷洪沛在控告状中说,“本人因坚守信仰、坚持锻炼身体、履行公民合法进京上访的权利、传播事实真相、揭露谎言,而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至精神病院并被施用酷刑和药物毒害、被非法抄家并被绑架至洗脑班、被迫离开一线工作岗位、被剥夺参评正高级职称的资格。”

“法轮大法弘传上亿人身心受益。被控告人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忌之心及对修炼人数众多的恐惧,滥用手中的权力,成立了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610办公室,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其中仅经明慧网核实过的被迫害致死的人数就有三千八百多例。”

四十五岁的殷洪沛,家住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南通西路,一九九二年七月毕业于华东工学院(现南京理工大学)电子工程系,二零零一年四月毕业于东南大学无线电工程系并获硕士学位。殷洪沛一九九七年十月受单位委托在东南大学无线电系读研,期间在校旁书店偶遇《转法轮》一书,经反复研读,觉得很好、很科学,就开始修炼法轮功了。他按照法轮功对炼功人的心性要求修炼法轮功后,变得更加善良、真诚、宽容。同时师父还无偿的为他净化了身体、拔除了病根,使他的身心都获得了很大的受益。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看到国内媒体对法轮功的歪曲、污蔑,为了向中央反映法轮功修炼的真实情况并希望其改变错误的做法,殷洪沛依法到北京上访,结果被北京西城区拘留所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零零年六月,扬州市广陵区610为了逼迫殷洪沛放弃修炼法轮功,以他有“精神病”为名,操控南门派出所马某会同单位,将他非法拘禁至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由医生朱某负责所谓“检查治疗”,值班护士指使并和精神病人一起,强行对他的太阳穴用电针施加高压电击,并逼迫他每日服用损害神经的药物。该医院还非法关押了多名其他法轮功学员。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刑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刑

二零一一年二月,殷洪沛因为坚持法轮功并向世人传播法轮功的真相信息、揭露中共媒体的谎言,扬州市广陵区610王某操控辖区派出所对他家进行了非法抄家,并会同单位党委把殷洪沛非法关进洗脑班,洗脑班上威胁:“如果不转化,法院就判刑”。在单位,殷洪沛也因此被调离国防科研一线工作岗位,并被剥夺参评正高级职称的资格。

二零一二年二月,因为殷洪沛在自家门上张贴了带有“法轮大法好”字样的漂亮年画,扬州市广陵区610第二次对殷洪沛家进行了非法抄家,并非法对他实施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

殷洪沛在控告状中表示,“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使中华民族免于沦陷在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泽民提起刑事诉讼。”“在上述事实中提及的参与迫害的具体单位与个人,本人暂不起诉,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被利用工具,不少人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为了饭碗和自保,昧着良心违法犯罪,暂不起诉是想给其中还有可能醒悟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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