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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中级法院非法庭审四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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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上午十点至十二点,中午一点至二点三十分,四川绵阳中级法院在江油非法庭审被诬判后上诉的四名法轮功学员:李群(七年);钟水蓉、谭小琼、杨光明(各八年)。

参加庭审的除法轮功学员的七位家属外,其余均是身着便衣的一些青年男女(公、检、法、社区的人)。上午大约三十人参加,下午大约十多人参加。

十点正,被非法关押了一年半的四位法轮功学员走上法庭,他们都没穿囚服。在庭上他们各自堂堂正正的表明:我们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没错。

尽管绵阳市检察院的公诉人照本宣科诬蔑几位法轮功学员,两位律师从宪法、刑法的角度有依有据的驳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去听的家属都明白了自己的亲人并没触犯法律,是中共在犯法。最后法官不得不说:改日宣判。

事件回放: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日,五名法轮功学员在江油市被警察绑架。其中有四川泸州叙永法轮功学员李群、成都青白江的钟水蓉、四川中江的小谢(已释放)、平武法轮功学员谭小琼和杨光明夫妻俩。三名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在四川绵阳看守所,两名男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四川江油看守所。

据本次四位法轮功学员叙述:杨光明夫妇是做米花糖生意的,因为货真价实,生意很好,正在为生计找事做的叙永法轮功学员李群听说后就去学,想回家做米花糖为生,钟水蓉是修打印机为生的,他们一到,就被绑架了,原因是他们在明慧站内的联系被恶警盗取了。在被绑架中,钟水蓉的三千多元被抢走至今未归还;谭小琼夫妻做生意攒下的五万多元被抢走,另外,李群的两千多元也被抢走,至今未归还本人。

本次庭审中,四位法轮功学员叙述,江油市公安局在拘捕他们后,把钟水蓉单独关押在公安局长达七天;李群等被绑架在宾馆七天,这已经是公安局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长达一年零三个月后的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江油市法院开庭审理诬判李群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其中,钟水蓉一直是零口供、零签字;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口供也对不上,但是,江油市检察院却能下令逮捕并公诉四位法轮功学员,江油市法院非法诬判钟水蓉、谭小琼、杨光明八年;李群七年的重刑,原因是他们都是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的开庭,江油市法院和检察院外面布满了警察,几乎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便衣随处可见,警灯不停地闪烁,一个政权对好人的迫害居然怕到如此地步,真是可叹啊!青白江区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的人还去参与了迫害。那次江油市法院还不让被迫害的法轮功家人旁听。

本次开庭前,法轮功学员请的北京律师专门到绵阳市中院打招呼,如果不让受害人的家人旁听就拒绝出庭。绵阳中院允许给发十二张旁听证。但是,钟水蓉的家人就只有她的母亲发了一张,法院不允许她姐姐进场。她姐姐说,为什么不让?我母亲有病,如果她倒了,我找你算账!警察无可奈何的发给她一张。还剩两张,都不发了,不允许钟水蓉的其他亲人进去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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