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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劫持一年 大庆市林华文遭非法庭审引关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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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林华文女士进行了非法庭审。

前去关注的人有很多,仅在法庭外的大厅里就有近百人,加上在私家车里、附近楼道里、以及法院外寒风中来回走动的,有近二百人守候、静观。

图1:法轮功学员林华文
图1:法轮功学员林华文

图2:让胡路区法院第四十二号法庭
图2:让胡路区法院第四十二号法庭

图3:庭审结束后,警察从法院的法官通道大门带出林华文
图3:庭审结束后,警察从法院的法官通道大门带出林华文




视频:非法庭审后,林华文被带出法院

非法庭审概况:

此次庭审被安排在第四十二号法庭。法官限定旁听人数不超过十人,但最终只让七人进法庭旁听的。

主审法官是张新乐,有两名陪审员;两名公诉人分别是孙学才、朱青松;林华文的两位辩护律师分别是:北京资深律师张传利,哈尔滨律师宋阳。

非法庭审于上午十一点开始。林华文女士被带进法庭,只见她面容憔悴,身体极度虚弱。毕竟她被当地公安人员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年多了,那种度日如年的心灵煎熬是可以想象的。

法庭上,让胡路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孙学才宣读案件起诉书,指控林华文犯有“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中共是邪教),并提供一些所谓的证据。

对此,张传利律师为林华文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张律师分别从“主观性、客观性、构成犯罪的客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法律与良知的关系”等五个方面,论述了信仰法轮功不仅是无罪的,并且是受中国法律保护的。

张律师详细阐述说,林华文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意愿;客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从构成犯罪的客体来看,无论是违法也好,犯罪也好,其本身并不能导致某部法律不能被应用或实施。尤其林华文只是一个普通公民,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她有什么能力或权力导致一部法律不能被应用或施行呢?从社会危害性来说,林华文的行为没有导致任何人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或伤害,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损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社会危害性。

单从法律与良知的关系方面,张律师这样论述的:法律的存在,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人类的良知和正义。当某个命令与法律及人类良知相冲突、甚至严重违背人类良知时,法官应当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维护社会正义,做出正确的选择!毕竟法官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民众的希望所在。

由于张律师的辩护语言精炼、犀利,陈词洪亮激昂,令现场法官及工作人员都暗暗折服。张律师的精彩辩护也鼓舞了宋阳律师,以致宋律师几乎对所有问题表态时都对法官说:“我同意张律师的观点”。

张律师最后总结说:本案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书中指控林华文涉嫌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不能成立,林华文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

对于本案的最终结果,张律师希望公诉人不要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而应当实事求是、真正依法办案。他希望法官能够听从内心良知的召唤,对本案做出公正的裁决,早日无罪释放林华文。

林华文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她说,修炼法轮功不仅有祛病健身的奇效,而且能使人道德提升,这对修炼者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林华文希望法官、陪审员、公诉人、以及法警早日破除中共谎言,早日明真相,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整个庭审过程中,除公诉人孙学才表现邪恶之外,现场法官和法警都表现出平和、友善的态度。这与法轮功学员平时大量讲真相有直接关系,法官及警察有很多已明白真相的。

在庭审的最后,主审法官张新乐说,庭审结果将在合议庭成员合议之后公布。下午一点多,非法庭审在历时两小时后结束。

庭审结束后,林华文又被带回看守所非法关押。而法庭外近二百人一直静候在那里,直到庭审结束后才缓缓离去。

案由回放:

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也是正月十五那天,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林华文在菜市场,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新唐人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送给路人。却被乘风公安分局邓辉等警察绑架、抄家,林家的五百元现金、及很多私人物品被抢走。当天,林华文被关进大庆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几天后,乘风分局办案人刘保国将构陷材料上报到让胡路区检察院,被检察院退回。

谁知乘风分局不但不放人,反而肆意构陷、加重迫害。刘保国硬是昧良心捏造所谓的“证据”,再次上报检察院。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孙学才、刘笑臣,与乘风分局人员互相勾结,滥用职权制造冤案,肆意对林华文非法批捕,起诉。并将构陷案卷移交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如此遭遇,使林华文的丈夫李代明每天都在痛苦与不安中煎熬,以致寝食不安。邻居们同情他,都为他担心、难过,甚至气愤的说:“都什么年代了,共产党本性一点都没改,还这么邪恶,那么多坏人不去管,专祸害好人” ……

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佛法和修炼人必将遭天谴!当初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打手们相继遭报、入狱;至今愈二十万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把江泽民送上历史审判台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希望大庆市公检法人员不要助纣为虐迫害好人,不要充当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替罪羊和牺牲品!趁现在还来得及,赶快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抓紧弥补曾经对大法所做的错事,弥补给大法弟子造成的痛苦,也是给自己和家人选择未来!

图4:从法院送林华文回看守所的警车
图4:从法院送林华文回看守所的警车

附: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检察院相关人员电话
法院院长: 李卓琳,0459——5994066,13359596123
副院长: 刘登斌,0459——5977880,13359596006 魏文斌,0459——5997575,13359596118 (主管刑事案件)
张书琦,0459——5977552,13359596011
纪检组长: 张旭光,0459——5990640,13359596013
此案主审法官: 张新乐,13359596629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公诉科
科长:孙学才 13359590317(此案公诉人,很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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