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卖房过程中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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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我是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走入大法修炼的弟子,学法起步较晚。去年,我经历了三次卖房,今天我就讲讲在卖房过程中修心的过程。

年初,我卖第一套房时,按中介规定,买方应付我五万元定金。买方提出只想交二万。我答应了,作为大法弟子就要时时为别人着想。可是买方由于有不良记录,贷不出款来,只得放弃买房。按规定这种情况下,他们交我的预定款是不退还的。中介为了与买方客户搞好关系,提出让我以一定的比例适当返还对方一些预定金。我考虑买方经济也不富裕,也别让中介为难,我一分没扣,全数退还了预定金。让中介和买方都十分高兴。最后还是这家中介帮我卖出了这套房。

当新的买主交付首付款时,问我你看是先交二十万,还是三十万?我回答随你方便。过户后,中介人员说:卖了这么多年房,从没见过像你这么好说话的。在过户那天,我向买方和中介讲了真相,买方还做了三退。

五、六月份时,为了照顾年过八旬的老父亲,我们要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与父亲同住。出于经济的考虑只能到远郊区去买,经过看房、挑选,很快就看中了一个楼盘,并交了首付款。剩下就等把我们夫妇名下的各一套房卖掉,再交买新房的剩余款。

我名下的那套房是经济适用房,国家规定的条件是:已住够五年,而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交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当时我们名下有两套房,这种情况下,房卖时价格能差出三十万。当我们把卖房信息公布在网上时,许多中介机构打来电话,都问可以做成唯一吗?也就是办离婚,等房过完户再复婚。这样就不用交国家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办成唯一房。买房首付只需一百多万,而不是唯一房,就需要二百来万。不好卖。我家这楼是顶层大三居,本来就不好卖,这样就更难了。但是我还谢绝了,因为修炼人哪能讲假话?办假离婚呢?!

后来在一次次的降价后,丈夫(常人)有点扛不住了,说就按中介说的办假离婚,办成唯一用房吧。我不同意,我说:炼功人讲真、善、忍,那样做就不真了。丈夫也不坚持了。我明知道按中介机构的办,我们可以占便宜,而且别人都是这么办的。但我是大法弟子,师父讲过:“那么我们修炼人就更不应该这样去做了,我们修炼人讲随其自然,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1]骗人不是要失德吗?

几个月下来,看房子的人虽多,但没有人买,心里总是放不下,很烦,心里始终乱糟糟的,平静不下来,学法炼功也受到了干扰。虽然坚持发正念,但效果不大。后来我静下心来,查找自己问题出在哪里?终于找出自己忙于卖房,不能静下心来学法。我这才从百忙中,定下心来了,开始认真学法了。

师父讲:“当然修炼过程中,因为你要提升,肯定对你来讲,对修炼人来讲是有考验的,做不好会不断的有麻烦出现,做的好也会不断的有修炼中的考验出现。你们一概把它视为干扰,想为解决这个麻烦而解决这个麻烦,你就解决不了,因为那是为你提高而出现的。你要正念去对待它:通过这个麻烦,我怎么样能够把与这件干扰有关的一切正确对待,本着救度众生的目地平衡好,我怎么样能够对众生负责,把这些事情的出现视为正好是讲真相的契机,正是讲真相的好机会。”[2]

我找到了自己的问题:我老是考虑等卖完房再讲真相,光想着卖房了,只为了卖房子而卖房子,没有把卖房子当成是提高自己的机会,把救度众生的事忽略了。为了卖房的麻烦而烦恼,就没想这个麻烦正是考验我的机会,我按大法弟子的要求做了吗?

找到了问题所在,于是,我叫来了中介销售人员,当我向她讲清真相时,她立即做了三退。之后我又给另两家中介销售人员做了三退。这才想到,要不是卖房子,我能认识他们吗?这不正是讲真相的好机会吗?是师父提醒了我。要不我光忙着卖房子,都忘了我是大法弟子了,怎么能不受干扰呢?

紧接着,我已交了预付款的新房销售处,通知说又有新规定必须是手下无房户,才能购买此房。丈夫马上把他名下的那套房卖了,因是公房出售得快。在交易过程中,为了照顾对方,我们在价格和时间上都适当作了让步,买家十分满意。这样一来,我名下的大三居就成了唯一房,也很快就出手了。

经过这一年的买房、卖房,过程中出现的麻烦,正是对修炼人的考验,只有正念对待它,不忘自己救度众生的责任,时时不忘自己是个修炼人,这才是在大法中修炼。这也就是我这一年的修心过程。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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