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和同修有矛盾,不是什么实际上的矛盾,就是在思想中很难受,又找不到难受的来源。我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好事,督促大家学法,可是被否定了,心里很难受。慢慢的我知道了这就是强调自我,看重了自己,慢慢的觉得自己说的对,看轻了大法。如果不是因为师父把这个法讲的这么明,把释教的教训讲的这么清楚,自己会不会也出现看重自己悟到的理,强调自己是在做好事,会不会也创立点什么,或者宣扬自己的理解。
就象师父讲过的:“他发现一些理,发现常人中的一些事是错的,他也告诉人家怎么去做好事,开始时也不反对其它宗教。人家最后信奉他了,认为他讲的有道理,然后越来越相信他了,结果这些人崇拜他,不崇拜宗教了。”[1]信某个人了,认为某个人说的对,强调某人悟到的理,结果是可怕的,对谁都不好。而且,如果没有这些人在历史上创立了新的法门,可能后来人就不会有这个创立新的法门的概念,也许就不会有这么多新教的产生。我就对师父讲过的关于法是留给后人的,做事要为后人着想的法,有了一些理解。
昨天,我的一个亲戚和我说,将来我们去某某城市,一起合伙做生意吧。以前经常有人要和我合伙做生意,我一直认为,因为合伙涉及到金钱问题,都是非常信任一个人,才想和谁合伙的。我一直认为这是别人认同我的品行的事情,虽然没有与他们合作,但是是好事。
可是昨天,这个亲戚,他并不认同大法,那么他认同我的人品有什么意义呢?什么都没有。他不认为我是修大法而做一个好人,值得信任,而是他认为我这个人自来品行就不错。这就是我证实自己的结果,证明自己是好人。我一直在做这种让别人认为自己好的事情,表面上我觉得人们认同我了,就认同大法了,而别人根本就没有认为我的好与大法有关。
而我为了证明自己好,为别人做事,为别人付出,这就变向的成了求名,求别人认为自己好。想想觉得真的很危险,也很可怕。
说出来,大家引以为鉴吧。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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