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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狱11年 陕西肖艳萍再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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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南郑县公安局警察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肖艳萍。肖艳萍曾遭受十一年冤狱,从陕西女子监狱出狱回家仅一年多,又再次遭绑架。

肖艳萍女士原是陕西省南郑县大河坎七十六号信箱的一名职工,因修炼法轮功,曾先后被非法劳教两次、非法判刑八年、被开除公职、这场迫害使她家破人亡,父亲、丈夫、母亲先后离世。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日,肖艳萍女士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元凶江泽民。

以下是肖艳萍女士自诉遭迫害主要事实:

遭劳教、判刑、开除工作

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下午,我在单位上班时被南郑县公安局国保、政法委、“610”人员强行带到保卫科办公室非法审问,理由是说我与邻厂的一名法轮功学员传递法轮功真相资料,后将我被非法劳教两年。单位将我开除公职。我丈夫被勒索两万元左右,才将我提前八个月从看守所回家。

二零零五年正月十二日下午,我外出张贴法轮功真相标语时,遭到大河坎刑警绑架,被南郑县610办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五年八月被劫持到西安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 一群便衣突降我开的“百馨屋文具店”到处乱翻,他们抢走了我的两台电脑、两台爱普生打印机、一台激光多功能一体机、一个160G移动硬盘、多箱A4复印纸、二个mp3、一包打印好的护身符和法轮功书籍资料,他们把这些东西作为所谓的证据,将我绑架到大河坎金土地山庄进行刑讯逼供,连续六天六夜不准我睡觉。直到汶川大地震波及到汉中、南郑,他们为了逃命,在五月十三日匆匆把我拉到看守所。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我被非法判刑八年。我写了上诉书,但没有任何回音,无人理睬。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七日我被劫持到西安陕西女子监狱。

在陕西女监,我遭到了漫长残酷的迫害,被打、被骂、体罚、不准上厕所、不准和别人说话,每天二十四小时被人看着,晚上起夜还得打报告,被迫做奴工,每天十几个小时高强度劳动,监狱每年都有被累死的。

这场迫害使我家破人亡

二零零二年夏季,儿子在中考考取了汉一中重点学校。然而在刚刚入学第四天,我被绑架,儿子承受着社会、家庭、工作的巨大压力,生活无人照顾,成绩下降,最后辍学。株连政策影响了儿子的学习工作前程。二零零七年,儿子因我修炼法轮功受株连,被部队遣返回家。儿子受不了这沉重的打击曾喝农药自杀。幸遇人相救才脱离生命危险。现在儿子快三十岁了还没成家。这就是这场迫害带给我们家的灾难,江泽民煽动仇恨的结果。

我的老父亲因我被迫害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得了晩期糖尿病综合症,在二零零五年冬离开了人世。在我被非法劳教期间,压力重重的丈夫出车祸身亡。

这场迫害,使我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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