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五十三人遭迫害,其中通城县十三人,崇阳县五人,通山县二人,温泉区十三人,咸安区三人,嘉鱼县十二人,赤壁市五人。还有在诉江过程中被骚扰的人数很多,无法统计。由于各种原因所造成的信息传递不便,实际被迫害人数不止于此。
法轮功学员陶席珍从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经快二年了。这是践踏法律的典型案例。陶席珍委托其他法轮功学员代她起诉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七月,法轮功学员拿着诉状去找本地信访局、人大、“610”,这些人一听说要起诉江泽民,开始都很凶恶并恐吓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理直气壮地历数江泽民的各种罪状,警察们都不做声了,互相推诿着,不敢接状子。后来有人告诉说,省巡视组目前下榻在咸宁三江森林温泉酒店。几个法轮功学员辗转到酒店,却被咸安国保警察徐成忠挡住不让进,更不让递诉状。得知巡视组在哪个房间后,法轮功学员就直奔那个房间。听到外面吵闹声,巡视组的人打开门,一个法轮功学员立即将诉江状递过去,国保警察徐成忠想抢没抢到,被巡视组的人一把抢了过去,夹在腋下走了。
据调查:从湖北省公安厅来咸宁市任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的刘红洲,与咸宁市610头目姚雄密切配合,积极推行江泽民的邪恶迫害政策,对法轮功学员采用跟踪、监视、蹲坑、监控封锁网络、金钱收买、发展特务、捏造假罪证等手段,不仅在当地筹建了“咸宁市法制教育转化基地”洗脑班(位于咸宁市戒毒劳教所里),还把当地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可是邪党把这罪恶作为他俩的“政绩”,目前刘红洲被调往宜昌市升任常务副市长。刘红洲人是走了,但是,他指挥筹建的洗脑班还在运作,他的邪恶做法被遗留下来了,姚雄仍在积极迫害法轮功。
姚雄和刘红洲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出了追查通告,他俩的名字上了“恶人榜”,序号分别为C62078和C81113。
一、被非法逮捕、起诉、判刑案例
据明慧网数据显示,二零一五年咸宁地区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和判刑。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判刑单位 | 判刑年限 | 被绑架原因 |
1 | 胡宝日 | 男 | 湖南省岳阳县法院 | 4年 | 发真相资料救人被诬告 |
2 | 胡关霞 | 女 | 湖南省岳阳县法院 | 4年 | 发真相资料救人被诬告 |
3 | 李艳和 | 女 | 湖南省岳阳县法院 | 4年 | 发真相资料救人被诬告 |
4 | 王细美 | 女 | 湖南省岳阳县法院 | 2年 | 发真相资料救人被诬告 |
5 | 艾莲芳 | 男 | 湖南省岳阳县法院 | 1年 | 发真相资料救人被诬告 |
6 | 何国熬 | 男 | 通城县法院 | 未见结果 | 张贴真相资料救人被诬告 |
7 | 方世凤 | 女 | 通城县法院 | 未见结果 | 发真相资料救人被诬告 |
8 | 陶席珍 | 女 | 咸安区法院 | 未见结果 | 被人出卖 |
陶席珍,女,六十一岁,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十七年来,被当地中共“六一零”、公安局警察、单位不法人员迫害,九次被绑架关押、一次被非法劳教(二年六个月)、三次被劫持到洗脑班、被抢劫三次,目前她仍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被非法庭审一次。她的丈夫任扩军在迫害中而过早离世。
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上午八点半左右,陶席珍在自己家中听有人敲门,就习惯性的开了门,谁知一下十来人一拥而入,有市“610”头目姚雄、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刘红洲、国保支队长邹誉和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宁、刘颖等一起十多人,在没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就绑架了陶席珍,并非法抄了陶席珍的家。当时,刘颖说,已经在陶家附近蹲坑几天了,凌晨四点还有人蹲坑。据目击人说:当时陶席珍双手被铐着,被四个警察抬下楼装进车里劫持走的,家中的衣物柜、抽屉只要能装东西的地方被翻了个遍,衣、物等散乱一地。她被直接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被迫害两个月后,转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她的身体状况已经非常虚弱,国保并未找到所谓证人证据,但看守所、咸安区国保和610始终不肯放人。
陶席珍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被非法批捕后,国保人员把她的所谓的案卷移交给咸安区检察院,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但是,国保人员到处找法轮功学员,要挟他们做陶席珍的人证,妄图诬判陶席珍。在找到十二位所谓的人证后,再次移交咸安区检察院,咸安区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非法开庭,只有她儿子和她老伴的哥哥和妹妹被允许旁听(陶席珍的老伴已不在世),她本人在法庭上,全部否定对方所编造的假证据,法官最后不得不宣布休庭。610与公检法串通,目前她仍然被非法关押。
法轮功学员陶席珍被非法关押了十七个月,属于超期羁押,违法违宪。
什么是超期羁押?依中共体制内的法律来说,是指公检法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实施的羁押期限超出了法定的期限就属于超期羁押违法行为,是枉法渎职。按照大陆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对当事人实施刑拘期限是十四天,三天内必须提请是否逮捕;检察机关批捕的期限是七天,捕后不超过二个月,公诉期限是一个月,最高延至两个月,一审二审各为一个月,不能超过一个半月。而陶席珍被关押,时间过了十七个多月。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属于超期羁押,执法人员违法违宪,犯了“枉法渎职罪”。
不仅如此,对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判刑没有证据,就捏造证据。二零一四年,温泉开发区陈建平、徐长虹、苏小莲、任惠芳、陈芳、李敏才、陶席珍七名法轮功学员曾经被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其中,除陶席珍仍被非法关押着外,其余六名都回家了。十二月份,当地“610”和国保人员邹誉、刘宁等,为了给陶席珍诬判,多次到这六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要挟他们出面作证,为迫害陶席珍做假证明材料,被法轮功学员严词拒绝了。十二月二十六日,咸宁市“610”头目姚雄、国保大队长刘宁到市建筑公司法轮功学员黄芬芳家中,用“诈骗”的流氓手段诱惑黄芬芳,说什么陶席珍交代“资料是黄芬芳给的”,要求黄芬芳做证人,企图捏造证据,继续迫害陶席珍。姚雄、刘宁在她的家中逗留了两个多小时,用多种办法“诈”她,恐吓她,千方百计套她的“口供”,并要她在记录上签字,黄芬芳不会签字,就要挟她按手印。她配合按了。姚雄、刘宁拿着这所谓的“口供”走了。其实,黄芬芳是个行动不方便的丧失劳动力的下岗职工,于二零一三年曾患脑溢血,差点丢了命。是法轮功救了她的命。面对这样的她,执法人员还想方设法“诈”她,“恐吓”她,实在是没有人性可言,是逼供。
咸安区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非法开庭时的所谓证据,就是这样得来的。
从绑架陶席珍、劫持到洗脑班、进看守所、超期羁押、逮捕、收集的证据,到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开庭审理,整个过程全是违法违宪的。
这说明了什么?中共的法律都是假的,权力大于法律,捏造证据,也要惩治法轮功学员。这才是真的。这充分说明: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来没有讲过法律,用“法律”之名公检法司与610串通迫害法轮功,只不过是假借法律之名,欺骗老百姓而已。这就是在践踏法律,破坏法律实施。
陶席珍的家人为她请了律师,准备在再次非法开庭的时候为她做无罪辩护。
正因为如此不公正对待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徐长虹、何桂红,当地有正义感的善良世人知道这三个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的经历后,纷纷在为营救他们而写给最高检察院控告厅厅长穆红玉的《举报信》的后面签名按红手印。十几天工夫就有三百三十一人签名声援营救被绑架、关押的陶席珍、徐长虹、何桂红,呼吁严惩害人凶手江泽民,立即释放陶席珍、徐长虹、何桂红。在此感谢所有支持法轮功的善良的人们!
二、被非法逮捕和起诉案例
据明慧网数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徐长虹、何桂红被非法起诉,家人请律师,可徐长虹的律师唐天昊被无理刁难和解雇。目前徐长虹、何桂红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看守所里遭受迫害。
典型案例:温泉法轮功学员徐长虹控告江泽民遭报复被非法逮捕和起诉
徐长虹,男,五十岁,咸宁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中药房药剂师,是单位公认的忠厚善良、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医务工作者。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徐长虹写了控告江泽民的诉江状后一个多月,当地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姚雄、国保刘宁等七、八个人将正在上班的徐长虹从医院直接绑架到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
咸宁市中心医院徐长虹在被绑架时,医院保卫科有个人不准国保随便动他们医院的人。后来国保就出示了一个所谓的“红头文件”,院保卫科看了文件,就没说什么。于是徐长虹就被绑架,随后他的两个住所都被抄家。本次绑架是由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宁等所为。随后他被直接劫持到武汉板桥洗脑班去了。在洗脑班迫害期间,有消息传出徐长虹遭受残酷的洗脑迫害,生命垂危。家中亲人心急如焚,找当地610主任姚雄了解情况,姚雄避而不见,有个姓陈的610人员恐吓、威逼徐长虹的几位家人,将他们轰走。
徐长虹在洗脑班被迫害四十七天后,湖北省洗脑班、当地610人员伙同咸宁市检察院阴谋构陷,于九月九日将徐长虹非法批捕。并诱骗徐长虹家属在一个无任何人签字的告知书上签字。现在徐长虹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
十七年来从精神上、经济上到身体上的残酷迫害,他先后六次被绑架,一次被非法劳教、四次被非法劫持到洗脑班、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家中老人、妻子、小孩、众亲戚身心备受煎熬。特别是小孩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目前,他再次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610与公检法串通迫害他,他将面临非法判刑。
徐长虹的家人为他聘请的著名律师唐天昊,准备为他做无罪辩护。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唐律师先后两次去咸安区检察院案管中心要求查阅徐长虹的卷宗,但蒋姓接待人员先以唐律师是外地律师为由不准查卷,后又以公诉科的张吉生去武汉开会、卷宗被锁为由支开律师。
唐律师紧接着去看守所要求会见徐长虹,看守所接待狱警镇向阳告诉唐律师不能会见徐长虹,原因是徐长虹已于当日解除了唐律师做他的委托代理人。镇向阳还拿出一张复印件给唐律师看,说是徐长虹写的。唐律师要求拍照被拒绝。
由于事情非常蹊跷,家属不相信徐长虹解除委托之事。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唐律师于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再次去咸安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徐长虹以便核实情况,遭韩姓所长、狱警镇向阳拒绝,唐律师要求将来源不明的那个徐长虹所写的解除委托的复印件再复印一份,也被拒绝。
三、被绑架到洗脑班)案例
1、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案例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黑窝。多年来,咸宁市610一直与这个黑窝互相勾结,迫害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洗脑班的学员,有的被非法判刑,有的被非法劳教,有的被敲诈勒索巨款后放回家,有的被逼迫邪悟后放弃了修炼法轮功。
据明慧网数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咸宁市法轮功学员余劲光、陈新华、何桂红、徐长虹、李四保、李卫军、付五国、杨彩云、张为卿、骆名枝、雷天荣十一人被非法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进行强制洗脑,这是咸宁市610与湖北省610及洗脑班互相勾结迫害法轮功的结果。其中,何桂红、徐长虹从洗脑班直接劫持到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非法逮捕、非法起诉;张为卿从洗脑班直接劫持到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序号 | 姓名和性别 | 区域 | 被绑架原因 | 被非法关押时间 |
1 | 余劲光,男 | 温泉 | 被人出卖 | 3月16日上午 |
2 | 陈新华,女 | 温泉 | 被人出卖 | 3月16日下午 |
3 | 李四宝,女 | 赤壁 | 发真相资料救人被诬告 | 5月15日上午 |
4 | 李卫军,男 | 通城县 | 张贴真相资料被巡逻警察绑架 | 5月31日夜 |
5 | 何桂红,女 | 嘉鱼县 | 张贴真相资料救人被诬告 | 6月1日夜 |
6 | 杨彩云,女 | 咸安区 | 张贴真相资料救人被诬告 | 6月1日夜 |
7 | 雷天荣,女 | 崇阳县 | 诉江 | 7月22日下午 |
8 | 徐长虹,男 | 温泉 | 诉江 | 7月22日上午 |
9 | 付五国,男 | 崇阳县 | 到县邮政局询问诉江控告状 | 8月17日上午 |
10 | 张为卿,男 | 咸安区 | 诉江 | 10月13日下午 |
11 | 骆名枝,女 | 嘉鱼县 | 诉江 | 11月17日下午 |
2、被非法劫持到“咸宁市戒毒劳教所教育转化基地”(咸宁市洗脑班)案例
从二零零五年起,在咸宁市610头目阮明贵的直接指挥下,咸宁市模仿“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的运作模式,在咸宁开始建立洗脑班,大规模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如:“温泉石化疗养院”洗脑班(二零零五年)、“天照生态山庄”洗脑班(二零一二年)、“咸宁市戒毒劳教所教育转化基地”洗脑班(二零一四年)。前二次洗脑班很快解体,目前,“咸宁市戒毒劳教所教育转化基地”洗脑班仍在运作,负责人是“610”头目姚雄。
据明慧网数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刘文忠、鲁有部、骆名枝、孔盛词、邱姓法轮功学员五人被绑架到“咸宁市戒毒劳教所教育转化基地”(咸宁市洗脑班)。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区域 | 被绑架时间和地点 |
1 | 刘文忠 | 男 | 赤壁 | 11月13日在工作单位被绑架 |
2 | 鲁有部 | 男 | 通山县 | 11月17日在家中被绑架 |
3 | 骆名枝 | 女 | 嘉鱼县 | 11月17日在家中被绑架 |
4 | 邱某某 | 女 | 嘉鱼县 | 11月20日 |
5 | 孔盛词 | 女 | 嘉鱼县 | 12月22日在菜市场讲真相救人被绑架 |
四、因诉江而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咸宁市因为诉江而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区域 | 被绑架地点 | 被非法处罚方式 | 结果 |
1 | 徐长虹 | 男 | 温泉 | 工作单位 | 被非法起诉 | |
2 | 付五国 | 男 | 通城 | 通城县邮政局 | 被非法拘禁到洗脑班 | |
3 | 黎平甫 | 男 | 崇阳 | 通城县邮政局 | 被非法拘留15天 | 已回家 |
4 | 邹注娇 | 女 | 温泉 | 被骚扰 | 被恐吓 | 已回家 |
5 | 张为卿 | 男 | 咸安 | 工作单位 | 被非法刑拘 | |
6 | 熊群兰 | 女 | 嘉鱼 | 家中 | 被非法刑拘、抄家 | |
7 | 尹凤英 | 女 | 嘉鱼 | 楼道 | 被非法关押、抄家 | 已回家 |
8 | 刘安正 | 女 | 嘉鱼 | 在熊群兰家中 | 被非法刑拘 | |
9 | 何耀平 | 女 | 嘉鱼 | 家中 | 被吓昏倒在地 | |
10 | 王金燕 | 女 | 嘉鱼 | 被骚扰 | ||
11 | 罗翠红 | 女 | 嘉鱼 | 被骚扰 | ||
12 | 熊秋兰 | 女 | 嘉鱼 | 鱼岳派出所 | 被鱼岳派出所扣押 | 已回家 |
13 | 刘文忠 | 男 | 赤壁 | 工作单位 | 被绑架到洗脑班 | 已回家 |
14 | 骆名枝 | 女 | 嘉鱼 | 家中 | 被绑架到洗脑班 | |
15 | 王邦基 | 女 | 通山 | 家中 | 下落不明 | |
16 | 张菊环 | 女 | 温泉 | 岔路口邮政快递 | 被绑架到派出所 | 已回家 |
从五月份开始,咸宁市县很多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写了控告迫害法轮功的首恶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并向中国的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等执法部门邮寄,很多人顺利收到了签收盖章短信。
但是,自八月份以来,咸宁市县社区、小区、办事处、国保、派出所、邮政局干扰“诉江”,阻挠法轮功学员向北京邮寄《刑事控告状》,再次干扰法轮功学员,再次干出违法犯罪的不法勾当。其中,最底层的社区人员出面干扰的几率最大,如:咸安区的阳光社区、永安社区、十好桥社区、南山社区、西街社区、岔路口派出所,等等。咸安区就有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温泉有一名法轮功学员张菊环被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一个多小时候放回,温泉岔路口邮政局快递擅自扣押法轮功学员的《刑事控告状》;岔路口派出所还用电话骚扰温泉的很多法轮功学员,叫到派出所去一趟。
通城县邮政局擅自扣押法轮功学员的《刑事控告状》,并把擅自扣押的《刑事控告状》转交给县国保大队,还绑架了起诉江恶首的通城县法轮功学员付五国、崇阳县法轮功学员黎平甫。付五国为此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
在这些骚扰的事件中,当地所谓的工作人员问的大多是这些问题:你控告江泽民了吗?是你自己写的吗?谁帮你印的?谁帮你邮寄的?只控告江泽民一个人吗?为什么控告江泽民?等等。更有甚者,强迫照相、签字、按手印、索要手机号码和工作单位,有的还绑架法轮功学员。
五、被非法关押案例
据明慧网数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左青娥、陈金秀、黎平甫、付五国、刘纯申、熊群兰、刘安正、郭建英、朱翠娥、陈细荣十人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或派出所,时间长短不等。雷天云被绑架后下落不明。
1.二零一五年二月七日下午三点左右,通城县隽水镇法轮功学员左青娥在县城向世人讲真相救人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被隽水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被劫持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被非法关押于通城县看守所。
2.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下午四五点左右,嘉鱼县法轮功学员陈金秀、吴妈在嘉鱼县陆溪镇发真相光盘时,遭人诬告,被陆溪镇派出所绑架,然后送往嘉鱼县城关镇派出所,非法审问到晚上九点多钟,吴妈被放回,陈金秀被送往县看守所遭非法关押。
3.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通城县法轮功学员付五国、崇阳县法轮功学员黎平甫到通城县邮政局去询问他们大约一个月前发的诉江邮件的情况,被县国保大队绑架,被强制执行拘留十五天。就这样八个协警把两位法轮功学员押上车送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
4.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上午十点左右,老年法轮功学员刘纯申在温泉区中心菜市场讲真相发资料时,被“610”便衣绑架后非法关押在岔路口派出所。当时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车牌号是:鄂L.L0532.晚上九点多就被“610”和国保强行劫持到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天。此次做恶,是咸宁市“610”头目姚雄指使吴连生当特务干的,耍的是特务手段,搞跟踪、监视、蹲坑、打小报告等恐怖活动。
5. 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下午五点左右,嘉鱼县法轮功学员何耀平、熊群兰、尹风英、刘安正被私自闯入家中的单位领导和公安局多名警察以及不明身份的便装一伙人绑架。嘉鱼县政保科科长黄宾鸿带着二十多人,有政保科的、街道的、派出所的,开着好几辆警车到公路段绑架法轮功学员,非法抄法轮功学员的家。他们把法轮功学员尹凤英堵在楼道间,并将她绑架,还非法抄了她的家,抄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二十多本及一些真相资料。
这伙人还去了法轮功学员熊群兰的家敲门,熊群兰没有开门。警察就用吊车上二楼翻窗入室,绑架了公路段法轮功学员熊群兰,并非法抄了她的家,抄走了一本大法书和一些真相资料,还绑架了当时正在熊群兰家做客的法轮功学员刘安正。十月十四日,姐姐態梅兰和妹妹熊秋兰到当地派出所要人,看到熊群兰被打的全身青紫。熊群兰的姊妹就找他们评理,结果熊秋兰被派出所扣押。
熊群兰和刘安正被非法关押在县拘留所。
6. 崇阳县法轮功学员朱翠娥二零一五年被绑架迫害三次。公安局警察今年四月份又把在街道上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朱翠娥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迫害十五天。不到一年时间,朱翠娥就被绑架迫害关押三次,只是因为她向世人发光盘讲真相救人。
7.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多钟,咸宁赤壁市女法轮功学员李四保和陈望秋在蔡林记美食城附近街上向世人发送神韵光盘和大法真相资料时,遭恶人绑架,强行拖上两辆巡逻警车(车号是:鄂L5036、鄂L5037),被绑架劫持到赤壁市公安局。陈望秋下午回家。李四保被劫持到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
8.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通山县法轮功学员王邦基孤身老人(六十岁)被四街东城派出所绑架,当天晚上,王邦基被劫持到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并非法抄家,抄走何物,不详。至今王邦基杳无消息。可能与王邦基控告江泽民有关。
9.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崇阳县白霓镇法轮功学员雷天云在崇阳县邮寄诉江状时被人构陷。随后崇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饶方东带领十几人把雷天云的家,踢破门,抢走电脑和很多耗材及好的、废的打印机二十多个。目前雷天云被绑架后下落不明。七月二十三日,饶方东把雷天云的兄弟及家人叫到县公安局问话。
10.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温泉法轮功学员张菊环到岔路口邮政局快递邮寄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被人诬陷后被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一个多小时候放回,她的控告状被警察抢去了。
六、被迫流离失所、被骚扰案例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咸宁市县法轮功学员黄君良、任会芳、雷胜利、魏月秀、陈芳、余劲光、邹注娇、罗翠红、王金燕等被以各种方式被骚扰,侵犯人权。李慧萍、徐秀兰、郑自祥、郝玉芳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
1、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咸宁市温泉岔路口社区人员以办“低保”的名义,到咸宁市建筑公司大院到处询问法轮功学员李慧萍的住处,还闯入她的父母家中,打听她的下落,说什么办“低保”,其实是想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慧萍。这是恶人诱骗的又一伎俩。李慧萍被逼迫离开家,到外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
2、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之前温泉区法轮功学员徐秀兰曾遭到当地610及国保骚扰之后,徐秀兰被迫离家流离失所。
3、通城县法轮功学员方世凤、郑自祥在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晚在通城县塘湖镇黄袍发送大法真相资料救人时被塘湖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被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经多方营救,七十多岁的郑自祥于十月二十四日回家。回家后,警察胡汉雄、张定二等不断骚扰、恐吓郑自祥,郑自祥被迫流离失所,截至二零一五年四月四日还不能回家,连过年时都没能和亲人团聚。
4、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咸宁市610及国保按名单有计划绑架法轮功学员。610计划绑架郝玉芳、徐秀兰、李慧萍、陈新华、余劲光五名法轮功学员。其中,陈新华、余劲光被绑架到洗脑班,郝玉芳知道消息后被迫流离失所。
5、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咸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黄君良被告知说要对他判刑。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黄君良从武汉板桥洗脑班被迫害回家后,赤壁邪党法院企图在近期对黄君良进行非法庭审,其中“六一零”王惠春自己伪造了虚假供词,让黄君良照着说,以达到诬判他的邪恶目的,其阴谋没有得逞。
6、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温泉区法轮功学员任会芳被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宁骚扰,刘宁私闯任会芳的家,企图劝她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做陶席珍的假人证,遭拒绝。
7、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通城县法院准备对法轮功学员方世凤非法开庭审理。为了让更多的世人能到法庭旁听,法轮功学员就给世人发送邀请函。上午八点,通城县隽水镇法轮功学员魏月秀在县城发邀请函时,被一名四、五十岁的便衣警察抓住手不放。这人随即打电话,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胡汉雄开着一辆黑色的车子来了,要魏月秀上车。魏月秀不上车,两个人把她推到车里,车立即开到公安局。最后国保大队教导员李英灿说“放人”,魏月秀推着车子就回家了。
8、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温泉法轮功学员余劲光和陈芳夫妇家中,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咸宁市610特务组织的姚雄带人拿着食用油等生活用品来所谓的“回访”,说是关心关心他们家,是政府的关照等等。可真正露出来的目的却是要以此贿赂余劲光、陈芳做假证人,妄图诬陷仍在看守所非法关押着的法轮功学员陶席珍。
9、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崇阳县一新学法的法轮功女学员在街上行走时,被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派出所,非法搜身抢走了一本《转法轮》和一盘神韵光盘,威胁恐吓她,把她吓得哭。
相关人员及单位信息:
1、刘红洲:咸宁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是“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的对象,恶人榜上的序号是C81113.目前,刘红洲已经调往宜昌市任常委副市长。
2、姚雄:咸宁市610头目, 长期迫害法轮功,恶贯满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恶人榜”上的序号为C62078;电话:13886509329(手机) 0715-912678(宅)0715-8126179(办)(姚雄的妻胡瑶在咸宁市建行工作,家住咸宁市温泉路45号)。
3、黎正刚:咸宁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副局长,分管迫害法轮功,电话:0715-8172002 18062333999
4、邹誉:咸宁市国保支队长,“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恶人榜”上的序号为C78636;电话:13872181056(手机)0715-8232059(办)警务通:18995826125 (邹誉妻刘珍珠,在咸宁福人药业公司工作,邹誉的女儿邹世英,在咸宁市广播电视局电视台工作。)
5、黎成刚:通城县国保大队教导员,最邪恶,恶贯满盈,迫害魏月秀、黎平甫等很多法轮功学员
6、胡汉雄:通城县国保大队警察,电话:13907244517
7、黎才生:通城县司法局副局长,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方世凤,电话:18972854059
8、刘颖: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陶席珍
9、张定二:通城县国保大队警察,参与迫害方世凤、魏月秀等很多法轮功学员
10、程建国:通城县司法局律管股主任,电话:0715-4868641(办)
11、刘军:女,通城县检察院检察长,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方世凤和何国熬,对大法犯罪。电话:13907240665
12、杨姚平:通城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方世凤和何国熬,对大法犯罪。
13、肖创彬:通城县法院院长,负责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方世凤和何国熬,对大法犯罪。电话:15391669822
14、吴红霞:通城县法院法官,直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方世凤和何国熬,对大法犯罪。电话:15391669822
15、姜功仁:通城县法院刑一庭庭长,直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方世凤,对大法犯罪。电话:15391669923
16、毕勇:通城县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直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方世凤和何国熬,对大法犯罪。电话:13508644373
17、彭光平:通城县政法委书记,负责迫害法轮功,电话:15872787999
18、黄建安:通城县公安局局长,电话:13508642289
19、吴鲁海:通城县公安局副政委,分管迫害法轮功,直接参与迫害黎平甫和他的家人,电话:18995828309
20、熊林清:通城县610头目,参与迫害法轮功,电话:18007244637 13807244637
21、姜卫东:通城县县委书记,2015年通城县1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他难脱干系。电话:18907242979
22、来华雄:通城县县长,电话:13972843009
23、李英灿:通城县国保大队教导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付五国、何国熬、李卫国、左青娥
24、王惠春:女,50多岁,赤壁市公安局现任局长,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电话:13986634370
25、邓军生:赤壁市公安局局长,电话:13508645177
26、蔡青海:赤壁市公安局警察,参与绑架四宝、陈旺秋,电话:18995828966
27、孙中文:嘉鱼县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陈金秀、吴妈,电话:18907247535 18907247658
28、张锡林:通城县隽水派出所警察,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何国熬、李卫军,电话:13872179388
29、樊忠:咸安区国保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张为卿、杨彩云、何桂红
30、黄社会:咸安区610主任,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杨彩云、何桂红、张为卿,
31、孙所长:咸安区十号桥派出所所长,参与绑架何桂红,电话:0715-8322499(办)
32、刘宁: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恶人榜”上的序号为C67237;电话:18995826780(手机)0715—8232512(办)( 他的妻子叫侯雅丽,在咸宁供电公司输电部工作,电话:13807240909)
33、刘四清:湖南省岳阳县公安局长
34、郭胜强:湖南省岳阳县政府610办公室主任,电话:13907403138 0730-7639976(办)0730-7666825(办)
35、藩春芳:湖南省岳阳县云溪看守所所长,电话:18373081317
36、许君雄:湖南省岳阳县云溪看守所教导员,电话:18373088123
37、段德平:湖南省岳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电话:13762001888 0730-7620188(办)
38、杨水平: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院长,电话:0730-7668569(办)0730-7668800(办)
39、张丽:湖南省岳阳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40、周旺兴:湖南省岳阳县法院法官,专门负责通城县五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特别认为讲真相违法。
41、袁陆保:湖南省岳阳县政法委书记,
42、许郁芳:湖南省岳阳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43、陈兴满:湖南省岳阳县检察院公诉科
44、刘帅:湖南省岳阳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45、闰纯:湖南省岳阳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46、钟雄辉:湖南省岳阳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47、曹飞岳:湖南省岳阳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48、张瑾:通城县国保大队长,电话:0715-4322491(办)
49、毛队长:赤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电话:18995828973
50、张媛:女,赤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电话:0715-5220627,13797232858
51、熊传经:咸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电话:0715-8256047
52、张吉生: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公诉科,电话:0715-8335217(办)
53、蒋××:咸安区检察院案管中心负责人
54、镇向阳:咸宁市咸宁区看守所狱警(警号087780)
55、韩××:咸宁市咸宁区看守所副所长
56、涂斌:咸宁市610主任,电话:0715-8126506(办)0715-8129098(办)13508649762
57、周勇: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电话:0715-8172007 18062333999
58、罗继洲:咸宁市检察院检察长,电话:0715-8180566 15997995789
59、周民举:咸安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电话:15872835299
60、陈先明:咸安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电话:13545598318
61、刘霞:咸安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电话:13986631180
62、毛伟::咸安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电话:13476898008
63、黄宾鸿:嘉鱼县610主任,恶贯满盈,参与迫害陈金秀、吴妈等很多法轮功学员,电话:18995829589
64、陈克平:嘉鱼县610副主任,罪大恶极,电话:18995829505
65、王芙蓉:嘉鱼县610副主任,罪大恶极,电话:18907247101
66、陈名保:嘉鱼县610副主任,罪大恶极,电话:18907247977
67、杨智勇:嘉鱼县610副主任,电话:18907247535
68、陈品山:嘉鱼县610副主任,电话:18907247601
69、陈 灏:嘉鱼县610副主任,电话:18907247658
70、华红卫:通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鲁有部,电话:18995827869 15972483866
71、饶方东:崇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72、张洪斌:嘉鱼县高铁镇派出所所长,骚扰高铁镇法轮功学员诉江
73、付建利:温泉居民,参与诬告法轮功学员,电话:18871500918
74、孙鄂城: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分管迫害法轮功,2015年温泉13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迫害,他负有不可推托的责任
75、蒋志强:咸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电话:0715-8322880(办)
76、余进强:咸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77、余经山:咸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78、刘辉亮:咸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79、张尚利:咸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80、咸安区法院:2015年12月13日对法轮功学员陶席珍非法庭审
院长:徐红兵
刑事庭审判长:李拥军、廖鹏、徐燕
书记员:王义超、章娜、李俊、徐立、董莉
陪审员:陈元会、舒九海、陈凯兵、熊盛景、李继平
电话:0715-8322545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109号 邮编:437000
81、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
2015年看守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徐长虹、何桂红、陶席珍、杨彩云
所长:吴宗斌
电话:0715-8302322 地址:咸安桂乡大道 马塘风湿病医院旁 邮编:437000
88、易禄林: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2015年咸安区3人被绑架,他负有不可推托的责任
地址:咸安区公安新村9号 邮编:437000 电话:0715-8336828(办)
89、宋××: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局长,温泉区13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迫害,宋局长难脱干系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236号青桂巷
电话:0715-8256471 邮编:437100
90、胡甲文:咸宁市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2015年52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迫害,胡局长有责任
91、任振鹤:咸宁市市委书记,电话:0715-8126070(办)
92、周勇:咸宁市公安局政法委书记,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 电话:0715-8232003 18062333999
93、胡先甫:咸宁市“综治办”主任,电话:0715-8126032 13907244038
94、丁小强:咸宁市市长,0715-8126498(办)
95、夏福卿:咸宁市委办秘书,积极参与组建封锁网络中心,对大法犯罪,电话:0715-8126257 13707249199
96、程家华:咸安区区长,2015年咸安温泉16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迫害,她有责任,电话:0715-8369209(办)0715-8343298(办) 13307241628
97、杜勇:温泉岔路口派出所所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这个派出所最邪恶。
98、向祥军:咸宁市中心医院院长,徐长虹被绑架,他有责任,电话:0715-8896001 13972826896
99、何小飞:咸宁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徐长虹被绑架,他有责任,电话:0715- 8896002 15872827766
100、吴连生:咸宁市水利局职工,原来学过法轮功,后来在被迫害过程中妥协,被610的姚雄拉拢,沦为特务,成为迫害法轮功的帮凶,对大法犯罪。
101、田红强:通城县公安局局长,2015年通城县13人被绑架迫害,田局长有责任。
102、陈元海:咸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电话:0715-8289255(办)0715-8327258 (宅),13997230628
103、杨××:咸安区公安分局十好桥派出所所长,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杨彩云,电话:0715-8322499(办)
104、江成方: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书记,长期参与迫害很多法轮功学员,恶贯满盈,十恶不赦
105、金秀斌:湖北省法制教育所610办公室主任,洗脑班头目,参与迫害法轮功,电话:027-87238085(办)
106、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犹大”,是洗脑班的核心,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手,是破坏大法的真凶,毁掉了很多法轮功学员,毒害了很多世人,已经罪不可赦。
王宏发:13545078184
李 辉:13797184325
丁星桥:13027170581
南敏先:13257139189
李青霞,女:15926600471
姚素芳,女:13669097764
107、冯权:赤壁市公安局政法委书记,2015年赤壁13人被骚扰迫害,他有责任。
108、夏琼:湖北省法制教育所610办公室人员,洗脑班成员,参与迫害法轮功,电话:027-87238085(办)027-87234314(办),027-87233774(办)
109、谭盈门:赤壁市公安局警察,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李四宝、陈旺秋,电话:15972386660
110、2015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单位信息
温泉一号桥派出所,参与绑架恐吓一女性法轮功学员
通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 0715--4359564
通城县塘湖镇派出所,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方世凤、郑自祥
通城县隽水派出所,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左青娥,电话:0715--4322720(办)
嘉鱼县茶庵岭菜市场城管队,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孔盛词
嘉鱼县方家庄派出所,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骆名枝
嘉鱼县高铁镇派出所,参与骚扰新庄村法轮功学员
温泉岔路口邮政局快递,与610互相勾结,扣押法轮功学员的诉江状
咸宁市中心医院,对法轮功学员徐长虹被绑架不闻不问
温泉岔路口派出所,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张菊环、陈新华、陶席珍
咸安区十好桥派出所,绑架法轮功学员杨彩云、何桂红
嘉鱼县陆溪镇派出所,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陈金秀和吴妈
嘉鱼县城关镇派出所,非法审问法轮功学员陈金秀和吴妈
咸宁市绑架法轮功学员刘纯申的车牌号是:鄂L.L0532
咸宁赤壁市公安局巡逻警车,车号是:鄂L.L036、鄂L.L5037
岳阳县云溪看守所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长岭居民委员会,邮编:414000,值班电话:0730-8435084 (转877)
岳阳县看守所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荣家湾镇街赵。邮编:414100.电话:0730-7621015(办)
还有咸安区的阳光社区、永安社区、十好桥社区、南山社区、西街社区等等单位骚扰诉江的法轮功学员
通城县邮政局:0715-4320022、4323041、4320815 地址:通城县隽水大道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