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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广东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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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据明慧网报道出来的消息,2015年下半年广东省内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215人,这些被绑架者多数是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受到非法行政拘留5~15天。从整体情况来看,迫害是强弩之末,越来越难以为继。

2015年下半年,广东省内一大批法轮功学员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送了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很多法轮功学员都收到了两高的签收回执,也有一部份诉江状被非法截留。很多人都未受到骚扰。很多上门骚扰的“610”人员、公安警察、居委会人员都自知理亏,都说是了解情况,不敢再象以往那样嚣张,不少人还认真听法轮功学员讲真相

一、虚张声势 以“统一行动”为自己的恶行壮胆

如今,很多“610”人员和警察都知道迫害是无理的、是非法的,所以他们参与迫害时都很心虚,“610”等人员往往以“统一行动”来为自己壮胆,虚张声势,以草草收场结束。

2015年10月5日早上大约5、6点钟,云浮市区各街道派出所伙同刑警大队拿着手铐对已掌握的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突袭抄家和绑架,有14人被绑架,包括不炼功的家属,具体是:赖珍贤、李少珍夫妇、阮桂焕、欧素红、罗继娣、徐树新、周长凤夫妇(丈夫不炼功)、周连、黄清梅夫妇、林静红、赖家文、陈水石夫妇以及冼洁妹等。参与这次绑架的警察绝大多数不穿制服,只穿便衣,没开警车。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抄家,警察抄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U盘、内存卡、手提电脑、控江信副本等等。周连、周长凤、冼洁妹在第二天被释放,其余的人在被非法拘留10到15天之后全部释放。

2015年12月15日晚上21点半至22点半左右,由汕尾市城区“610”头目李梓群带队,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国保大队、城区新联派出所、新区派出所、捷胜派出所出动大批防暴警察、协警约五、六十人,闯到法轮功学员陈少玲、叶小玲、吴国义、周福添、邹美卿等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并将他们绑架至汕尾市城区公安分局拘留所非法拘禁。17日下午,汕尾市海丰县何进财、吕小录夫妇、潘智好、叶秋雁等几位法轮功学员也遭到绑架。12月17日,法轮功学员周福添的妻子委托中国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张赞宁教授前往帮助维权,要求释放周福添,同时起诉汕尾市城区公安分局“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干预司法罪”(干扰诉江)。12月17日上午,张赞宁教授将法律文书送达有关单位,并要求汕尾市城区公安分局释放法轮功学员周福添。经过法轮功学员与家属及律师的共同努力,这些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已全部离开黑窝回家了。

深圳、肇庆、茂名、东莞等地都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二、被绑架法轮功学员名单

以下是2015年下半年广东省被绑架法轮功学员名单:

广州(20人)邹在玉、苏启凤、郭慧伶、刘跃丽、岑德莉、张丽(已回家)、梁锡凤(已回家)、张文学、罗意珍(行政拘留15天后被送去洗脑班迫害,已回家)、罗小玲、黎剑好、李婉毅(被送洗脑班)、吴志钧、刘文、董丽娟、叶凤群(被绑架到洗脑班)、张建新(被绑架到洗脑班)、杨秀华、夏裕芳、利国穗(另有陆海云、潘明霞、危美甜等失联)
深圳(40人)于开平(已回家)、黄红梅(已回家)、吴红娟、刘玉娥(已回家)、和昭含(已回家)、张红梅、刘俊英(已回家)、李冠群、魏英(已回家)、陈明川(已回家)、贾玉华(已回家)、宁华贵、符林琴(已回家)、吴谋军,陈红、徐健英(拘留15天)、董玉英(已回家)、叶晓红、孙佳萍、罗飞英、梁俊锋、郑坤田、黄晶艳、老汪(深圳福田市政大院天健公司退休职工)、余玉芬(拘留10天)、易群芬(拘留10天)、张倩(拘留10天)、孙亚萍、李姓法轮功学员、刘清阳、张秀英、王进、贺显仁、徐琴(已回家)、缪佳良、贺名秀,黄天威、蔺桔、向伟昌,徐玲(另:谢延春失踪多日)
梅州(11人)李首娜(已回家)、李玲莲(已回家)、张美明(已回家)、罗继传、黄宗朋、廖娟娜、廖丽新、朱贤生、李秀芳(已回家)、梁顺景、邓秀芬(已回家)
湛江(15人)文龙波、黄向东、苏桂英;黄建波、雷碧莲、阮爱桥、陈玉莲(四人被绑架到洗脑班);吴海波、罗玲、刘少琼、庄少兰、黄玉琼、陈玉珍;黄连(被绑架到洗脑班)
佛山(14人)简意(已回家)、蔡熙(已回家)、张仕珍(男)、刘水珍(已回家);薛原、施秋菊(女,34岁)、胡雅萍(女,近50岁)、龙雪梅、容桂、金荣其、李月明(音)、金荣其的太太和雷姓法轮功学员;吴满红;余茜(在三水市女儿家中被三水西南派出所绑架)
揭阳(7人)李美红(被转到三水洗脑班迫害)、郑奕颖、姚小红、林炎德,杨凤桃、杜瑶吟(已回家)、李荣声
珠海(2人)罗峻、陈广云
茂名(14人)周达琼(被绑架到三水洗脑班)、方强(已回家)、吴轻(被绑架到三水洗脑班)、陈梅英(被绑架到洗脑班)、张华红、柯郑基、陈玉萍、罗基、罗小珠、谢亦兰、麦治中、吴志岐、李素明、陈美玲
清远(5人)李庚梅(被非法关押三水洗脑班)、何树葵、何惠玲、黄彩云、方丽芬(已回家)
云浮(15人)赖珍贤、李少(绍)珍夫妇、阮桂焕、欧素红、罗继娣、徐树新、周长凤与丈夫(丈夫不炼功)、周连、黄清梅夫妇、林静红、赖家文、陈水石夫妇以及冼洁妹等14人;陈爱林
汕头(2人)张晓玲、李奕凤
汕尾(12人)张艳、彭伟香;陈少玲、叶小玲、吴国义、周福添、邹美卿、何进财、吕小录、潘智好、叶秋雁、周富昌
东莞(8人)岳玲(拘留15天后被转移迫害)、崔东勋、宋小英、王鹏、赵长虹、萧月好、王凤联、尹福有
中山(4人)胡雅婷(后在佛山又被绑架)、陈茹、郭家豪、郭玉兰
河源(4人)吴红卫(被非法判五年)、袁亚瑞(已回家)、凌育兴(已回家)、揭利平(被绑架到三水洗脑班,已回家)(另李娘新疑被绑架)
江门(9人)董志香(已回家)、李健荣(已回家)、蓝巨南(已回家)、余锐俊、梁丽琼、玉瑶、梁秀丽、吴彬森、阮羡俦
惠州(3人)吴祝娴(已回家)、李敏、王晓琳(二人夫妻关系)
韶关(16人)李素玲、陈彩虹、徐桂琴、徐彩红(音)、毛足娣(已回家)、李云、叶秀萍、邓裕娣、蔡青(已回家)、戚莉、扶金莲(先被绑架到乐昌三公里看守所,然后被转到三水洗脑班)、李鉴强(被绑架到乐昌三公里看守所)、陈萍珍(先被绑架到乐昌三公里看守所,然后被转到三水洗脑班)、余善珍(先被绑架到乐昌三公里看守所,然后被转到三水洗脑班)、刘海燕、黄彩云
肇庆(14人)梁丽英、周海琼、王县萍(取保候审回家)、余浩辉、林秀莲、程水容、李玉珍(已回家)、刘英普(已回家)、覃慧(已回家)、梁伟英(已回家)、黄丽珍、林凤池、张锦兰(已回家)、方毅

(上表中,标明“已回家”者占相当多数,其余的,很多可能也已被释放回家,但因没将回家消息发上明慧网,所以不能标注“已回家”。)

也有个别地方的“610”人员非常盲目,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后拒不放人,妄图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例如,2015年11月12日至14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九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绑架,包括:薛原、施秋菊(女,34岁)、胡雅萍(女,近50岁)、龙雪梅、容桂、金荣其、李月明(音)、金荣其的太太和雷姓法轮功学员等。据悉,此次绑架是佛山市顺德地区统一行动,绑架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并非法抄家。金荣其的太太已于12月21日回家,其他法轮功学员则被非法关押在顺德勒流看守所。

三、非法判刑,理屈词穷

2015年下半年,广东省有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有1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面临非法判刑,还有一批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事拘留、逮捕或被刑事起诉。

地区非法刑拘、逮捕、起诉非法庭审非法判刑
广州陈泳惠黄潜、程建利(在合肥被非法庭审)谢坤香四年、黎月欢三年
深圳
杨斌、岑小萍、凌红华方海峰四年、王海燕三年、龚芳三年
梅州刘备平、朱贤生 叶广辉五年、刘美玲十年、刘利春刑期不详
湛江朱海航遭非法起诉杨小慧
茂名吴志歧 吴金水四年、杨日明两年
清远
邓枝青、潘球珍、何美莲
云浮
李北方、张禄兰
东莞
叶永凤
佛山李艳明被非法批捕 李金阳四年
江门余锐俊被非法批捕 梁贤波四年(四会监狱)、洪欣艮三年(广东女子监狱)
韶关李云被非法刑拘
河源 吴红卫

(说明:2015年上半年报道出来的被非法逮捕的陈智聪、陈瑞、梁意琳、于亚欧、陈远航等法轮功学员,于下半年未见报道,已被非法庭审的陈雪清、付赤英于下半年也未见报道,这些学员不知是否已被释放或尚处于关押迫害之中。)

在非法构陷过程中,中共公检法部门可谓丑态百出。另一方面,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越来越多。

广东省汕头市法轮功学员潘静兰七十六岁,丈夫七十九岁,大法给予他们健康的身体、豁朗的性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一群警察闯入家中,非法抄家,抢走手机、电脑等财物,当潘静兰指出他们违法时,他们说:“共产党说什么就是什么,政府说什么就是什么,无可分辩。”

深圳法轮功学员凌红华,在被关押迫害中出现咳血症状,凌红华的家属和律师找到深圳市南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要求保释,办案警察黎湛光竟对律师说:“你再跟我讲法律我就不听了。”然后就起身离开。警察不讲法律那要讲什么?

2015年11月27日,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吴红卫,张赞宁律师为吴红卫无罪辩护,并当庭指出江泽民破坏法制,非法设立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破坏了中国宪法第36条的实施,非法剥夺了公民的信仰自由。律师的辩护引发旁听民众三次鼓掌。

四、恶行曝光

2015年下半年,广东省内的 “三水洗脑班”(所谓的“广东省法制教育学校”)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广州和湛江也还有洗脑班见于报道。更可笑的是,广州竟出现了一个“诉江洗脑班”。

据明慧网报道,广州市海珠区政法委书记陈某、610主任陈某,赤岗派出所所长林某及警察30多人骚扰参与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修炼者,强迫“诉江者”写保证今后不炼法轮功、不再控告江泽民,不写就抓到洗脑班,还带着医生来,检查没问题后就直接拉到“诉江”洗脑班。他们连78年的老人张惠芳都不放过,到处在寻找张惠芳,监控其子女电话,造成老人无家可归。广州市芳村区派出所片警上门骚扰、恐吓法轮功学员唐惠玲,扬言如果不承认“诬告”,就送去诉江洗脑班。广州市天河区京溪派出所与京溪居委会、610、片警20多人曾多次上门骚扰陈文昌、徐秀枝夫妇,扬言如果不在承认“诬告”书上签字,就送去诉江洗脑班。

2015年下半年,广东省广州市政法委副秘书长杨明德的恶行被曝光,他多次组织活动污蔑大法,煽动民众仇视大法,把魔爪伸向基层社区人员和中小学师生。只要他一下基层“调研”,区里就层层下达传令,片警和居委就会被迫加强对法轮功学员的监控等迫害。

2015年下半年报道出来的消息:揭阳法轮功学员江汉泉已被送至四会监狱迫害(被迫害致身体出现严重病症,江汉泉家属接到四会监狱的病情告知书),童琳、刘利春被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揭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少鹏也被秘密送进监狱(哪个监狱未报道)。据明慧网报道,截止于2015年6月30日,广东省内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总人数达到619人,那么,截止于2015年底,广东省内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总人数达到632人。

目前,广东省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狱是广州女子监狱、广东省四会监狱和广东省北江监狱。除了监狱,还有看守所、拘留所、洗脑班、派出所仍关押着一些法轮功学员。

五、恶报

▼原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因积极追随江泽民、周永康迫害法轮功,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南宁中院被庭审,面临判刑。

▼原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局长陈达、施红辉遭恶报。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戒毒管理局(原省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达,于二零一五年四月被立案调查,于九月十四日被开除公职,并被收缴违纪所得。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局长施红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并被收缴违纪所得。广东省原有二十九家劳教所,是非法关押、强制洗脑、转化、酷刑迫害、奴役、虐杀法轮功学员的场所,陈达、施红辉长期担任广东省劳教局负责人,是广东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者。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施红辉任广东省劳教局局长兼中共邪党党委书记期间,在美国纽约曾被来自中国广州的女法轮功学员陈华、邹玉韵起诉。

▼原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原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吴沙,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下午被广东省纪委带走调查,吴沙对广州发生的很多迫害事件负有重要责任。

▼广州市花都区多官员遭恶报,二零一一年四月,时任花都区委书记潘潇因涉嫌违纪落马,因受贿获刑十二年。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广州市越秀区区长杨雁文被任命为花都区委书记,二零一四年八月二日,杨雁文被纪检部门带走。二零一四年一月,花都区委相关会议公报透露:原政协主席王雁威、植伟光、邓海荣、毕天星、邝耀星等七人涉嫌违纪违法。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广州花都区官方通报十一各副处级以上官员因违法违纪而被免职或调查。

▼原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于广辉,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遭恶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广州青年画家何文婷与先生黄广宇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于广辉是主要责任者。

▼广东江门市委政法委书记聂党权遭报应。据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消息,聂党权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聂党权于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三年四月当恩平市委书记时,对法轮功学员严重迫害,恩平市几乎所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扣留和关押在看守所、戒毒所数次。聂党权曾编造证据,非法将李爱群和冯崎峰判刑。聂党权还利用政法委网上监督平台污蔑法轮功,并诱骗民众对法轮功学员“举报”,声称奖励一千五百元~二千元(见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江门日报》)。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江门日报》报道,两市民举报法轮功学员各获二千元奖励。聂党权长期当政法委书记,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终遭恶报。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遭恶报:1、 原惠阳市委书记黄锦辉,一九五二年八月生,于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二年担任惠阳市委书记,是本地迫害法轮功的主要人物,惠阳市绝大部分的迫害案例均发生在其当政期间。二零零三年以后,他先后担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常委等职务;二零一五年七月,黄锦辉因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同年十一月,因涉嫌受贿罪等被逮捕。二、原惠阳市淡水镇委书记刘毅峰,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七年担任淡水镇委书记,对迫害法轮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零一四年,因受贿一百一十万元港币,刘毅峰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同时期的原惠阳市委政法委书记钟日强,伙同黄锦辉参与迫害法轮功,也遭到了恶报。二零一五年,时任惠州市水务集团总经理的钟日强,因严重违纪被调查。

▼广东惠东县“610”头目胡少鹏,十六年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现已遭恶报得了肝癌,但还不醒悟,继续参与迫害,其后果不言而喻。

▼广东惠东政法委书记李建强二零一二年在将法轮功学员郑桂友迫害致死后的两个月,就遭恶报出车祸,现今半身不遂。

▼广东茂名市袂花镇派出所副所长黄国进遭恶报得癌症。

恶有恶报,这是天理,也是人间的正义和法律的准则,希望仍在参与迫害者珍惜历史的最后机会,改过从善,将功赎罪,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停止一切形式的迫害。时间不等人,切莫因错过的一念,而造成终身的悔恨!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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