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十年非法关押 杭州市孙丽萍面临第三次庭审

更新: 2016年12月07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将对孙丽萍第三次非法开庭。

孙丽萍,原浙江省乔司监狱医务室职员,现居住在杭州市西湖区府苑新村,因修炼法轮功,从一九九九年至今的十七年中,有近十年的时间是在被非法关押中度过。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期间,孙丽萍多次被关押到浙江省乔司监狱二大队、五大队、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洗脑班。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日,孙丽萍被杭州市江干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被杭州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根据现政府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度,孙丽萍女士向两高起诉江泽民,却受到社区、西湖区街道和国保等人员的不断骚扰和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号,西湖区政法委、610(江泽民纠集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西湖区国保大队、蒋村派出所、府苑社区共六人再次上门非法抄家,期间不出示任何证件及法律文件。

孙丽萍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西湖区国保大队主动提出取保候审。这就是典型的先抓人,后到家里找证据,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能放人的非法行为。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早八点左右,蒋村派出和西湖区国保大队警察邓吉明、余伟永等人将孙丽萍强行带离家中,在家中只有两位老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

孙丽萍的父亲已经年近九十岁,母亲患抑郁症常年吃药,但是警察强行让她的母亲签字,没有留下抄走物品的清单。

九月二十一日,杭州市西湖检察院非法批捕孙丽萍(张科长负责案卷)。

十一月中旬,案卷移送到杭州西湖区法院(杨承芙负责案卷)。现在得到法院通知,十二月一日,将对孙丽萍非法开庭。

在此次过程中,杭州市610(江泽民纠集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不顾法律法规,直接干涉、指令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强行施压检察院批捕并移送法院,这就是对起诉江泽民的打击报复行径。

令人遗憾的是,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法院沦为杭州市610系统打手,听命于杭州市610的指令,欲非法判刑孙丽萍。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