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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副总被非法庭审 当庭自辩

更新: 2016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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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刘海宽被构陷案。最终庭审没有结果。

刘海宽现年六十七岁,原是东北一企业副总,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身体健康,工作任劳任怨。

他也是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的受害者之一。被开除工职后,来到烟台开发区和大儿子一起居住,照顾多年卧床的老伴。

二零一六年一月份,金桥派出所一面包车上俩个便衣警察轮班昼夜在他楼前监视数天后(家里发现后还以为是监视别人居住要款的),二十八日下午四、五个警察到他大儿子、儿媳的“德胜店”绑架他大儿子未遂,接着到家里绑架了刘海宽,并抄了家。

在烟台市第二看守所(开发区林家村西)被非法关押十个多月之久的刘海宽,十二月二日上午九点整在烟台开发区审判法庭(衡山路20号)被非法开庭。门口警察站一排戒备森严,门前四周警察、便衣和居委会的人到处都是。法庭院子北边外侧刚停下一辆面包车不到五分钟,过来穿警服和便衣十几个人把司机弄下来又是录像又是盘问,后来车上七、八个人被赶走了,电话又调来了交警交涉了好长时间司机才开走了车。

旁听席上坐满了“610”、警察和各居委会的人。参加旁听的只准刘海宽的小儿媳、一个亲戚和家人的俩个朋友。小儿子知道开庭的消息后整夜睡不着,好歹只盼着能见到父亲一面,可进庭时以抄家“签过字”为由被拒之门外。

在庭审期间,公诉人以“在他家搜出的电脑、打印机、展板图片和真相币”为借口,构陷刘海宽。刘海宽明确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自己没有犯罪。

北京律师依据法律和事实,为刘海宽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明确指出刘海宽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要求法庭判决无罪释放刘海宽。

刘海宽自我辩护和律师辩护时,所有人都在静静的听。非法庭审结束后,没有当庭宣判。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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