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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张秀珍、黄大贵两次被非法开庭

更新: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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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张秀珍和黄大贵向民众送真相资料,于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南充嘉陵区龙盘派出所警察绑架,她们被警察构陷, 于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和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两次被非法开庭。

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第一次非法开庭,公诉人念完构陷材料后自己都觉得滑稽,不了了之,决定择日十二月十二日再开庭。

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开始,公诉人念完构陷材料后,张秀珍和黄大贵的辩护律师分别为她们做了无罪辩护,指出信仰无罪,他们的当事人张秀珍和黄大贵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三百条,罪名不成立,从一九九九年到现在中国现行宪法和任何法律法规都没有对法轮功定性和定罪,两高的司法解释不是法律,不能利用来对法轮功信仰者定罪,要求无罪释放。

张秀珍的辩护律师当庭指出警察对她的构陷材料不实。

同时俩位辩护律师指出公安人员在没有他们的当事人及任何一位亲人在场的情况下,私下打开门搜查她们的住宅是违法的。

黄大贵在庭上也讲述了自己以前因贩卖假发票被关押,在关押的时候因了解了法轮功真相而决定弃恶从善,因此走上了修炼法轮功的光明大道,法轮功在她身上展现的祛病健身奇效并净化了她的心灵。她的信仰及行为是在救人,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危害。

张秀珍的家人也告诉在法庭里面的法官及公诉人和警察,她修炼法轮功后的身心的美好变化。

上午十一点二十分后法官宣布退庭,怎样判决结果还得问上级610。610本来就是一个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法院本应司法独立,可是却受到610的操纵。

当天一位去法庭听完开庭情况的人出来后很气愤地说:(中共)真是荒唐,太愚弄我们老百姓了,律师明明指出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懂法律的公检法却诬陷人家。怪不得法轮功案子开庭不敢让人进去法庭里面听。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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