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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郑自祥被庭审 女儿辩护

更新: 201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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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2016年11月2日上午8点30分,湖北省通城县法轮功学员郑自祥在县法院被非法开庭。

法院只允许郑自祥婆婆、儿子、女儿等五位家属进场旁听。主审法官是吴红霞,公诉人是通城县检察院杨桃平等俩人。

2016年9月3日早上5点多,郑自祥在家被公安局国保警察抓捕,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至今。

两个月以来,72岁的郑自祥老人已被迫害致双脚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视力下降,听力下降,头痛很厉害。

所谓的案子很快就到了法院,由于时间来不及,家人没有请律师,由郑自祥的女儿郑巍娥为父亲作无罪辩护。

郑巍娥念了辩护词,陈述了《宪法》规定信仰自由,父亲应被无罪释放等观点和要求。并说父亲已被关押至如此状况,看守所及法院都没有通知家属,完全不对人的生命负责。

郑自祥也说自己修炼法轮功二十年以来身体健康,没打过针吃过药;自己按真善忍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的好人,没有伤害他人危害社会,根本就没有违法犯罪。

他还举例子说自己出几次车祸不找肇事者半点麻烦,不要别人出一分钱;别人碰到困难自己主动帮助。

通城县国保大队警察张定二、胡汉雄开着车来到法院马路上、周围观察摄像,想看清在外面的法轮功学员。

非法庭审大约于10点结束,法庭没有宣判。主审法官吴红霞说把郑自祥送到看守所羁押。郑自祥是被自己的儿子从被告席上驮上警车的。

现附以下电话号码:
吴红霞(庭长):15391669822 0715-4862061
院长:肖创彬 0715-4862066
看守所 0715-4359564
副院长:谭小军 13707244862
副院长:吴锋 15391679888
副院长:李曙明 15391669777
庭长:姜功仁 15391669923
庭长:游巍 15391669918

通城县检察院 办公室1 0715-4322004 办公室2 0715-4329461
政治处 0715-4338167
监督科 0715-4359529
通城县公安局 局办公室 0715-4331110
国保大队 0715-4322491
塘湖镇派出所 0715-4680110
通城县政法委员会 办公室 0715-4322719
综治办 0715-4338060
维稳办 0715-4338061
通城县委办公室 0715-4322151 传真 0715-4324397
610办公室 0715-4354610
通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715-4322618 传真 0715-4322618 通城县政府 办公室 0715-4322559 秘书科 0715-4338172
综合科 0715-4322370
法制办 0715-43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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