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科学的观念是修炼路上的巨大障碍

更新: 201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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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最近到一位朋友那里去看看他,希望他从新走回修炼的正路来。没想到,他对佛教理论夸夸其谈,我意识到,人的盲目自大是多么大的魔性!最关键的还是他用学者研究学问的方法来对待佛教理论,特别是那种实证科学的方法,好像验证了一点他相信一点,一点没有得到验证就不会相信。

这让我看到了我的一个根本问题:我在这些年的修炼过程中走的很不平稳,跌跌撞撞的摔过多次跟头,每一次的表面原因都不同,但最终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信师信法上出现了问题。平时学法感觉对法的理解也可以,可是一到关键时候,面对考验的时候,思想中没有了正念,动的都是人念,所以处理问题的方式就是人的办法,结果就是走人的路,回到人中来,没有走正修炼的路。

我上学念书就念了二十多年,思维方法上形成了强烈的实证科学的思维,而无神论的灌输又让人对看不到摸不着的现象一概拒绝,对另外空间的现象根本就没有概念,更谈不上在思想中容纳这样的概念,形成了绝对化的思维习惯。因此在遇到魔难的时候,特别看重眼见到的事实(比如在黑窝里觉的恶警和恶党太过强大,不可能抗衡),而对看不见的事实(师父时时就在我身边)就觉得不存在(因为平时就没有意识到师父就在我的身边,魔难来时就更想不起来,实际上就是意识不到正是实证科学的观念在主导我的思维)。因此面对迫害,想不起师父,想不起法来,谈不上一点正念,哪里还能正念抵制迫害和反迫害!这些行为的背后其实就是学法没有得到法,思维的基点根本就没有转变到从大法的角度来看待这场迫害和反迫害的事情,想正念对待怎么可能呢?

要想学好法,走好修炼的路,就必须放下实证科学那套给我证实一点我就相信一点的思维习惯!从思想上完全放下人中养成的“这么玄,到底是真还是假”的想法!尤其在中国这个特殊的社会环境,人们已经无法完全信任任何一个人的时候,学大法时必须放下自我保护的观念,把自己交给师父和大法;在实修中让在法中形成的正念去面对魔难中出现的各种考验,就没有过不去的关!即使面对生死,我们也没有什么遗憾的,佛法都得到了还有什么不能放下的呢?说到底,我们不敢把自己完完整整的交给师父和大法,根本的原因还是我们怕自己吃亏上当,失去人中的名、利、情这些东西。其实修炼就是要放弃对这些东西的执着,怕的本身是不想放弃,哪里谈的上信师信法呢?

每一个修炼的人,其实都经历过各种各样的神奇的事情,这些事情作为正常人时是不会出现的,是因为修炼了佛法才出现了这样的结果,我们能把这样的结果归功于我们个人的能力吗?这是贪天之功!我们要做的不是去证实佛法到底对不对(这是实证科学的态度),而是向世人证明正是因为相信和修炼了佛法才有了常人不可能有的结果(证实大法)!正像师父讲的:“那么也就是说呢,不论你在哪一个领域里,你的技能方面能够提高那是你不断的使自己境界提高后的表现,表现上是你在做好人、在修心,从人的角度上来讲你在变成好人,由于学法内修你做的越来越好,神就会给你应有的智慧、给你灵感,让你在学习中明白很多、让你创造出更好的东西、让你技术更高、让你超越。”[1]“当然更高一层的神也把低层能不能发明出东西来、能不能有所创造溶在了他们境界的提高中,他的境界能提高就让他开智开慧,就让他有所造就、有所创造、有所提升,提升之后他能够不断的认识到自己是因为自己的道德提高才得到的、是因为自己的境界高了才能够有这样的提高。”[2]

因此,在修炼这条路上,我们必须把我们身上出现的一切超常的现象完全归功于师父和大法,彻底放下膨胀的自我。虽然我们生活在谜一样的三界,人们可以这样解释,也可以那样解释出现的神奇现象。就像实证科学解释海市蜃楼一样,非常牵强也是说不过去的,居然这样的解释还能让人相信!同样实证科学也解释不了再生人。我们怎么还能相信这样的实证科学观念?并用其指导我们去面对实证科学根本就证实不了的另外空间里存在的邪恶施加给我们的迫害呢?

实证科学的观念是我们修炼路上的一个巨大障碍!不放下这个障碍,我们在修炼的路上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突破和升华!因为在实证科学的观念下,人们看重的其实是人们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所以人也只能越来越物质化,哪里会看重精神的升华。这正是实证科学害人之处!实证科学还容易助长修炼人把由于修炼和心性上的提高而出现的超常现象归结为个人努力奋斗得到的结果,从修炼上说这是贪天之功,不信师不信法,悟性低的表现。从人中来说,也是放大膨胀的自我,毁灭自我的开始。

这些年来的修炼,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信师信法就是按师父要求的去想,去做,在实践中修自己,不把任何人中形成的观念作为判断是非的依据。不放弃实证科学的观念就只能走人的路。尤其是像我这种人中的学者,思考问题很容易走入惯性思维:用实证科学的框框和观念去衡量修炼中遇到的问题,其实就是不信师不信法。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学习科学知识时间越长,越容易形成强烈的实证科学观念,越容易在实修中出现不信师不信法的现象。

这是我修炼近二十年来的切身体会。希望对同样是学者类的同修或者从事科学工作的同修有所帮助,突破这个顽固的障碍,共同提高。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洛杉矶市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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