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东德州王玉芹、陈玉兰、吕多美被冤判三至六年

更新: 2016年11月25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周五),山东德州德城区法院对王玉芹、陈玉兰、吕多美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陈玉兰(七十五岁)被非法判刑四年零九个月,王玉芹和吕多美被判刑三年、六年(刑期没有对应到具体人,详情待查)。

三位法轮功学员都表示要上诉。

王玉芹等三位法轮功学员于四月二十二日被绑架,一个月后遭非法批捕,十月十三日遭非法开庭。

还有其他法轮功学员同时期被绑架,后以取保候审出来。她们也接连不断遭骚扰,近几天,马玉清和柳月萍又遭国保骚扰。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