恫吓当地百姓
象历次政治运动一样,中共总是趁机制造恐怖,大耍淫威,恫吓当地百姓,以此达到慑服民众。
江苏南京法轮功学员陈光辉,男,时年四十岁,因建立真相资料点被判刑,于二零零四年被苏州监狱电击致植物人。在陈光辉处于昏迷不醒的两年多以来,虽然陈光辉家人一直坚持向江苏监狱管理局要求保外就医,但都被拒绝,声称死也要死在监狱,并且在陈光辉病危时,监狱负责人还给医院施加压力封锁消息说:我们不是防他家的,主要是防那些法轮功的和国外要来调查的人。陈光辉在监狱医院昏迷两年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离世,当天江苏省“六一零”连夜部署连云港市、淮安市、涟水县各级“六一零”及高沟镇派出所(陈光辉祖籍是涟水县高沟镇),并联合苏州市“六一零”、苏州市公、检、法、苏州武警,还有涟水县一位县委副书记,当时加上国 安便衣、监狱自身系统内部的警察,有一、二百人,严密监控陈光辉丧事全过程。当时当地弥漫在一片恐怖氛围之中。
羞辱威胁家人
按中国传统风俗观念,死者家人总要办一下葬礼以尽悼念之心,何况死者是被冤枉致死的,但中共连这点正常正当的权利和机会都不给死者家属,这除了给家人带来的悲愤外,也带来了羞辱。
郑玉玲,女,时年五十七岁,湖北省赤壁市商业局法轮功学员,因粘贴营救法轮功学员真相标语,被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迫害致死,在不通知家人情况下直接火化。中共人员甚至不准家属在家里举行葬礼、不准家属将骨灰埋在农村老家,强迫家属将订好的葬礼酒席退掉,然后于十月十一日 由湖北省“六一零”、女子劳教所一帮人将郑玉玲骨灰盒直接送至赤壁火葬场,家属连举办丧事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关文江,男,时年三十三岁,辽宁省沈阳新民市大民屯镇佟家房村人。由于关文江坚信大法,拒绝邪恶“转化”(洗脑),于二零零四年八月五日在沈阳第二监狱被迫害致死。警察威胁关文江的父亲说:你知道你儿子犯什么罪吗?是颠覆国家罪。关的父亲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农民,老实怕事,长这么大没碰到过这种阵势,只得含泪把儿子的遗体火化了。而害死关文江的恶人至今仍逍遥法外。
销毁犯罪证据
中共恶徒把人谋杀后,死者遗体就是犯罪分子最重要的犯罪证据,死者家人和侦查机关就可以以此取证或鉴定等,如果遗体被火化了,取证可能就会不了了之。
石忠岩,男,时年四十五岁,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六月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三日,石忠岩在锦州劳教所被摧残性灌食致生命垂危,送锦州市二零五医院抢救,四月二十六日凌晨一点抢救无效死亡。遗体都还没穿上衣服就被警察在家属眼皮底下将遗体一丝不挂抢走,连夜送到火葬场。锦州劳教所告诉石忠岩家属,如果家属去殡仪馆必须经过凌安派出所同意,家属不能直接前去。
谢德清,男,时年六十九岁,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在高新区法院外被绑架,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不到一个月就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回家仅四天便于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晚含冤去世。二十九日凌晨三点左右,大批防暴警察突然闯进谢德清灵堂处,包括综治办、“六一零”、派出所等人员在内的一百多人包围灵堂,打伤谢德清大儿子谢卫东,并绑架走谢卫东和谢德清的二儿子谢卫民,然后将谢德清遗体抢走直接送火葬场强行火化。
封锁命案信息
作恶者最怕的是曝光,所以就不择手段的封锁命案真相消息,强行火化是其手段之一。
李梅,女,时年二十八岁,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李梅因定做到北京为法轮功请愿条幅被抓捕,于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上午在合肥女子劳教所被迫害致死。二月一日下午家属被通知去探视遗体时,不准带照相机及摄影机。唯恐真相外泄,时任安徽省副省长亲自在现场强调一定要将遗体立即火化,公安局、政法委人员也均强调一定要立即火化。火化时,大批警察守住火葬场不许任何人进入,各级政府向家属施压不准对外泄露机密。
破坏命案现场
一般命案发后,执法机关立即保护现场,以备取证。而死者遗体被强行火化,现场破坏了,就给破案带来了难度,中共犯罪分子就可以暂时逃避法律惩治。
王一家,男,时年四十五岁,湖南衡阳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十二日,衡阳市环城南路派出所六个警察闯到王一家要抓人,并扬言要撬开门。为不被带走,王一家从防盗网 爬上天台,但天台早有警察把守堵住出路,追逐中王一家不慎从九楼跌落下来当时死亡。其妻当时正与闯入家中的警察论理,并不知王一家已经摔死,警察没有通知家属,立即将王一家遗体拖到火葬场,并把当时王一家摔到地上的血迹用水冲干净。第二天 王一家的家人去派出所找人,他们不予理睬,还谎称“不知道”。后其家人从摆摊人那里得知昨天摔死人后,再次到该派出所要人。警察见隐瞒不住,便凶相毕露,调来全副武装的防暴队,不许其家人声张,不许设灵堂,不许开追悼会,并以其大女儿工作转正要挟(王一家的大女儿在市公安局做临时工)。警察还威胁说:中央 说对法轮功弟子不管是怎么死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编造虚假消息
张震中,男,时年二十二岁,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法轮功学员。他因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在河南省汤阴县看守所被灌食致死,当局为逃避责任故意编造了死者不幸坠河淹死的假消息登报,然后以无名尸处理。张镇中一位在北京的亲属在报纸上恰好看到了这一则假消息,一看照片正是张震中。张的父亲不敢相信这是事实,去汤阴看守所要人时,警察不敢承认。张的父亲为了给儿子讨回公道去汤阴打官司,法官竟说:明明知道法轮功是冤案,因为是江泽民 下的令,谁敢受理?因为没人敢受理,张的父亲借了一万多元钱从知情人手中得到了张震中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后的遗体照,还有证人王风伟等等,汤阴看守所和公 安局见此方才承认。
散布自杀谣言
中共强行火化死者前后,散布死者“病死”、“自杀”等谣言,即可推脱责任,也便于掩盖罪恶,自然起到了嫁祸抹黑法轮功之恶效。
陈建宁,男,时年三十一岁,江西省武宁县石渡乡官田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武宁县公安局政保大队、石渡乡派出所六警察绑架走,当天下午就被警察活活打死。
为了掩盖真相,当晚派出大批警察到该乡所有有法轮功学员的村,上门游说造谣,说陈建宁已自杀,你们不要出去,并通宵守候在各村不准人员进出,造成不良影响。八月二十九日县委副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等一行人与死者家属见面,与此同时陈的妻子唐美芬在派出所被警察拷打,以强迫家属在赔款一万五立即火化遗体的协议上签字。陈建宁火化后五小时,唐美芬才被派出所放回家。
掩盖活摘大恶
活摘器官牟利,是中共最大的罪恶,是中共江氏集团的死穴,是中共最担心害怕曝光的大恶,所以极力掩盖,一旦实施活摘,必定强行火化,焚尸灭迹。
李再亟,男,时年四十四岁,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七月因拒绝“转化”被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毒打致死,左侧太阳穴塌陷,眼珠都被打出来。在未征求家属意见的情况下,李再亟体内器官全部被摘走。劳教所负责处理此事的赵姓警察买了很多卫生纸,家属问:买纸干什么?赵姓警察说往肚子里塞,然后家属看到李再亟肚子里塞满了卫生纸,往出抬时,身上还往下滴着鲜血。家属反对他们拿走器官,赵姓警察说做标本了(实际上是给高价卖了),根本不容家属质疑。李再亟的衣服都是警察给穿的,根本不让家属靠前,然后匆匆火化。
彭敏,男,时年岁,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大法弟子。约于二零零零年进京上访和制作真相资料被绑架,2001年1月9日在武昌青菱看守所被迫害致脊椎第五块骨头粉碎性骨折、颈椎压缩骨折,并因此导致全身瘫痪。后被关在医院里,他母亲李莹秀照顾他,有段时间,彭敏曾被接回家照顾,情况好转,能吃能喝,能说话。是恶人强行把彭敏带回医院的,彭敏一回医院就进了手术室,从手术室出来腰部就有一个大洞了;彭母说:在这里,并没有好好治疗,只是折磨,想把彭敏搞死。彭敏于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晚六时左右被迫害致死。彭敏一过世,其遗体及家人立即被转移,神秘失踪。遗体在二零零一年四月七日上午十时左右就被强行秘密火化,不久彭母李莹秀突然离奇死亡。彭敏腰部为什么会有一个大洞(在医学治疗上并无必要)?彭敏会不会被活摘了肾脏?当时彭敏全身瘫痪,身上被摘取了什么器官自己是不会感觉到的;他母亲并没有相关医学知识;而当时一般人也很难想象到中共会邪恶的活体摘取器官。
其实,中共实施强行火化的最终目的是抵赖罪责,蒙混过关,要知道,那些作案者大部分是公检法人员,他们既有极强的侦查技能,也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他们也看到一旦迫害运动结束,恐难辞其咎,或被卸磨杀驴,或被法办追责,为了逃脱罪责,他们就极力毁证,恶行做到底,造成无从查证,日后抵赖罪责,蒙混过关。就象国内外谴责中共活摘罪恶,中共由原来的无视轻蔑,到现在公开抵赖一样,其中就是自以没有证据在极力抵赖。
这套流氓手法如果施加在一般社会团体、个人,可能奏效,但施加在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是徒劳的,因为法轮功学员信仰的是“真善忍”,迫害法轮大法那是获罪于天,虐杀法轮功学员必招天惩,权势再高也挡不住恶报,铁打的江山也无处可逃,所以人们看到,天惩恶报中,那些迫害先锋如薄熙来、王立军、周永康、李东生、郭伯雄等已被中共自己打入大狱;许许多多的个体血债狂徒相继突遭横祸而去;恐怖组织“六一零”则成了死亡职位;元凶江泽民、曾庆红即将被拿下;中共恶政面临四面楚歌,即将解体自灭。
所以在天惩恶报中,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中共恶徒的抵赖只不过是末日哀嚎,只不过是苟延残喘,只不过是垂死挣扎!
(注:文中案例均来自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