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迫害事实文章的用词和写作心态

——有感于曝光文章发表后同修被报复迫害

更新: 2016年11月02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前些日子,一位律师提到,一篇揭露迫害的文章在明慧网发表后,当事同修在看守所被报复迫害。律师找到那篇文章《……被女子看守所野蛮摧残灌食》,里面说,某女警“表面极其伪善”、“绞尽脑汁迫害女性法轮功学员”等等。律师说:这篇文章登出后,看守所就开始了对文中提到的当事法轮功学员的报复,到后来她都不绝食了,还不给她饭吃……

我很心疼。我个人认为,写文章时,有些用词值得商榷,写文章的心态更要注意。我们的文章不应该用恶劣的语言描述有关人员,轻易概述和贬低他们的品行,去刺激人恶的那一面。

我个人的理解是不能这样写,这样的笔法不能体现修炼者的慈悲。在邪恶的环境下,对打我们、折磨我们的警察,我们都是心态慈善,用尽量平和的语气,给他们阐明利害关系,指出她们的错误恶行、启发她们的善行,阻止她们做伤害他人的事,而不是用恶劣的语言贬低她们。师父告诉我们:“如果发现是干扰与破坏,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对表面的人要尽量平和与慈善,因为邪恶利用人时往往人本身是不清楚的(虽然被利用的人往往是思想不好的人或出现不好思想的人)。对于另外空间的邪恶的干扰,一定要严肃的用正念铲除。”[1]

我觉得揭露迫害、制止恶行的写作方法应该是阐述具体事实,不带情绪化、以点带面的用词。

我在被非法劳教关押在集训队时,曾经破除重重险恶,在邪恶的黑窝内部往举报箱里投递了很多举报信,指出她们在工作过程中打人、骂人、不让上厕所等情况。我没有被报复过,反而赢得了女警的尊重和信赖,给自己开创了较好的环境。

回家后,针对身边被绑架的同修,我也给相关责任人写过一些真相信,都是指向具体人和事,比如某某管教对不背监规的同修钉板等。据有的释放出来的同修说:“那管教还说收到信了,说我也没把你怎么样呀,她是来讲和的。”(该同修被钉大板。)同修看的很清楚,那个管教是把信看心里去了,这位女管教曾经让很多人非常惧怕。

还有登在明慧网上的曝光文章,我们要考虑很多读者对象,首先是六一零的人,再就是看守所、劳教所的警察,还有就是广大同修,让大家知晓这个情况,海外的、大陆的相互熟悉认识的,考虑的面广一些。总之,一篇文章要考虑很多读者对象。而且可以利用这个平台,让负责的六一零人员了解被迫害同修的多个侧面,让他们产生善心。

我即便是写他们做的某个事不好,也不会用丑陋的词汇描述他们的品性,那样等于往外推人。我会引导告诉他们好的、正确的该怎么做。无论面对面讲真相,或者写文章,我认为都要具备修炼人的风范,修炼人是善化众生,不使用恶意的、丑化的词汇,每一笔下去都是救度的心。

师父说:“你们在偶然中碰到的人,在生活中碰到的人,工作中碰到的人,大家都要去讲真相。就是在人世匆匆的一走一过中来不及说话你都要把慈悲留给对方”[2]。

试想一下,如果这个责任警察所长就在我们面前,我们能说人家“表面极其伪善”吗?不可能,我们会很友善地对待人家,给人家说明这件事的利害得失,所以,写一篇文章,写一封信,就好像这个人就在面前,我们在推心置腹的说给她听。

当然,有的同修说应该“震慑”。不过如果以怨恨的心做事,不一定能达到震慑邪恶的效果。我们在迷的空间,也分不清哪个人的过去和未来,就是尽量救度,每一笔下去都带着救度的心,效果就不一样。

这是我的一点浅见。不当之处请同修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正法与修炼〉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四》〈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