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十一年冤狱 辽宁宋桂云又被非法判四年半

更新: 2016年11月14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宋桂云已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家人事先根本不知何时从阜新市新地看守所送走的,去监狱探望后得知,宋桂云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狱中遭强行转化迫害,不让睡觉,不让穿鞋,经常被打嘴巴子。

65岁的宋桂云女士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由顽疾缠身,到无病一身轻。宋女士笃信“真、善、忍”,在工作中她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与同事和睦相处,出现矛盾不记恨;在家庭中她对子女尽责,在外面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贪图别人的好处、占别人的便宜。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六年里竟被非法抓捕七次,累计被关十一年,期间遭受了罚站、罚蹲、面壁、靠椅站着、捆绑、挨打,每天十六小时的奴役、加期,被剥夺上厕所的权利,剥夺说话的权利等。她的家人也跟着承受了太多的不安与惊吓。

十多年的苦难并没有摧毁宋女士的坚强意志,因为她坚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就像她在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中写了这么一段往事:

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我和同修到农村传播真相时,又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阜兴地警察绑架到看守所,四个月后,又一次被非法判刑了三年零七个月,在看守所的四个月期间我得了三种病,一种是肾囊肿、一种是喉癌、一种是腰椎病,这么严重的病,公检法的警察们不但不把我放回家,还把我送到沈阳监狱,我为了证实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去做,警察要我签字说后果自负,就这样我第五次被送到沈阳女子监狱。在这三年零七个月当中,警察们都在观察着我,以为我会很快死亡,他们一直观察到我出监,也没有他们所期盼的死亡事情发生,对此,他们感到震惊,没想到法轮大法这么神奇。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晚上,宋桂云女士前往阜蒙县扎兰讲真相,被警察包永光、史庆伟绑架到派出所,被非法关押在阜新新地看守所,再次被非法判刑。

阜蒙县扎兰派出所办公电话:0418--8335110 所长:王若飞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