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会|在营救同修过程中找自己 多救人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慈悲伟大的师父好!
同修们好!

去年秋天,我的弟媳因控告江泽民被绑架,家中的法轮大法书籍、六百多本周刊、光盘、小册子等被警察抢走。我聘请了律师,营救同修。以下是这个过程中的体悟。

一、内心波动找自己 无条件配合圆容

我弟媳住在市郊,农活较多,学法有时跟不上,去年因控告江泽民而遭绑架,在派出所警察的恐吓辱骂下,她害怕了,按照警察的要求签了字,写了“悔过书”。弟媳的所谓“案卷”送达到了检察院,我聘请了律师。

那天,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我弟媳后,很不高兴的对我说:“你弟媳糊涂,不炼功还掩盖。”面对律师的表情、话语,我心情很沉重。我想她是我的同修又是我的弟媳,不管她表现怎样,我也要帮她呀,因为师父不承认这场迫害,我也不承认。

律师代理了我们本地几位同修被迫害的案子。一次,律师给我打电话要我早晨到火车站接他,他说明天法院要非法庭审A同修,我们上午先去了法院,下午去市看守所见我弟媳和A同修。下午两点前,我们到达了看守所,律师進了看守所,我在车中发正念和学法。四点多,律师出来了,对我说:“没见你弟媳。”我问为什么?他说:“明天将被庭审的那位同修念很正,就跟她多聊了一会儿。”其实,我心中常常记起律师第一次见到我弟媳后的不满表情。我向内找,因为弟媳做的不好,我有些难为情,有面子心。我努力的克制它,不想它,就掩盖过去了。可今天律师已经是第三次到看守所不见我弟媳了。我心中起了波动:在两个多小时的充足时间里,律师只见了我不相识的同修,却不见我弟媳。而且我觉得律师说话的表情,有一种盛气凌人的样子。

我默默的开车,心里在静静找自己:律师为什么不见我弟媳呢?自从我聘请律师后,律师来我市办理他代理的所有同修的被迫害案,我几乎都是义务的全程配合,经常从早到晚只吃一顿饭,一是为了减轻律师的辛苦,提高律师的办案速度,同时减轻同修家属的雇车费用负担,因为我知道同修在被邪党迫害这些年,都很不容易,经济上都付出很多……可是当我想到这些的时候,我的心一动,察觉到自己在这个过程中隐藏着为私的一念:我对律师如此的付出、配合,律师一定会对我弟媳多关照、重视。我的作为中有所求,有私,有对弟媳的情。是师尊利用一切机会暴露弟子的执着心!

我又想了一下,其实我请律师,目地不只是为了营救被迫害的亲属,也是想在与律师配合时,与公检法人员接触中讲真相。同修被迫害是坏事,可是我们要将坏事变成救人的好事。于是我不想再那么明确的区分律师是为弟媳办事,还是为其他同修办事。我只有救人的份,遇到矛盾就找自己,无条件的去配合、圆容,不能让我们救人的场中進入负面的东西。

回家后,丈夫(未修炼法轮功)问我:“律师见到人了吧,怎么样?”我很清醒的知道,我不会因为情而“里外不分”,我平静的回答:“今天时间不够,没见到。”丈夫也表现出很理解的样子,没再问什么。

不久之后的一天上午,我接到律师的电话,说他正在看守所会见我弟媳。我问律师什么时候来我市的,怎么没打电话?他说昨天坐飞机到我市已经下半夜了,早晨打出租车直接到看守所见我弟媳的。律师让我到看守所接他就可以了,下午去某检察院。我体会到了向内找后的柳暗花明。

在我和律师配合的过程中,先后有五名当地同修被非法庭审之后,法官根据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的日期,以非法判刑一年、十个月、六个月的形式,让同修从看守所回家了。还有的同修的所谓案卷被检察院退回。

想到初期,我只是想营救弟媳一人,没想到过程中,师尊安排弟子提高心性,变成了营救若干名同修,并与相关的公检法人员讲真相。谢谢师父的安排!一切都是师父在做,我只是走安排好的路。

二、我是同修的亲人

一天早上,我去接律师和一位不相识的同修B的女儿去看守所。律师到看守所分别会见了同修B和我弟媳。下午,法庭要对同修B非法庭审。

下午一点以前,我赶到了法院。律师对我说:“大姐,你也進法庭吧。”同修B的女儿担任家属辩护人,她也无助的对我说:“姨,你進去吧,我家没有家属,就我自己。”我想同修都是亲人,就同意了。法院入庭前要检查,奇怪的是,我的身份证,法院的仪器怎么也不识别(此前在其它法院都识别),法警说:“签字就行了。”

我顺利進入法庭,坐在了第二排家属座席中间的位置。前面对着我的是法官席,坐着三个人,中间是法官,两边是陪审员。左侧坐着检察官等三个人,右边辩护人的位置上坐着律师和同修B的女儿(家属辩护人)。我后边坐了十来个穿西装的人,有二个人佩戴着法官章 。

当同修B被两个女法警带進来时,那个入口正好对着我,我首次见到同修B,但却有着很熟悉、亲切的感觉,我向她点头微笑,她也向我微笑。整个庭审过程中,我都在求师尊加持,全身心的发正念。我感到自己非常高大,手都象山峰一样迭迭、层层的,能量场非常强。我知道是师父在加持、鼓励弟子呢!

法庭上,律师一直都在用事实、法律一一反驳检察官的所谓指控,并指出司法部门参与对法轮功修炼人的迫害,本身就是在破坏法律实施,本身就已经超出了司法部门的权限,是违法的,公民的信仰自由是天赋人权之一。同时,律师阐述了江泽民的邪教之说是荒唐的、违法的。律师还以国内众多律师为法轮功修炼者无罪辩护,越来越多的检察机关不起诉、越来越多的法院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例子,阐明公检法人员逐渐明白了法轮功真相、在觉醒,不愿意加害法轮功修炼者,启悟当庭司法人员善待大法弟子。

同修的女儿说的也很好,入情入理。空间场中充满了正义的能量,我几乎没有身在法庭中的感觉,看到眼前的法官和二个陪审员、书记员,以及诉讼席上的三个检察官,他们都象在课堂上听课一样,静静的听律师讲。

庭审历时三个多小时,法官当庭宣判一年刑期。不久,同修B从看守所回家了。

三、难行也能行

一天中午,我接到弟弟(未修炼法轮功)的电话,声音很急切,说他刚刚接到法官打来的电话,说两天后对弟媳非法开庭,并说法官打不通律师的电话,让我想办法找到律师,通知律师这件事。

听到此事,我心里也很急,和律师电话联系,律师说他人在国外呢,三天后才回来。并告诉我说:法院开庭必须在三天前将通知信函送达律师单位,法院什么手续都没履行就开庭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律师说他会和法官沟通改时间,并嘱咐我也打电话和法官说明此事。

当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法官的办公电话一直没人接。第二天早上我接着给法官打电话,第一个电话打通了,是书记员接的,我跟她说明了情况。后来再打电话就没人接了。一直打到快中午也没人接。明天上午就开庭了,怎么办呢?

这时,我分别接到了北京律师、重庆律师打来的电话,他们都是受我聘请的律师之托与法官沟通,但电话都没有打通。他们提醒我马上去法院跟法官交涉,并讲明与法官要阐述的事由与要求。

尽管律师们讲的很明白也很具体,可我还是一头雾水,心里没有底,象被逼上梁山一样的无奈、怕。

我明白没有偶然的事情发生,都是冲我的心来的。在去法院的路上,我打电话给弟弟,让他到法院门前等我,一起去找法官。同时我也想找同修和我一同去,或为我发正念。可是我又想到同修们都在争分夺秒做三件事,找同修不就是对同修的干扰吗?我想到师尊就在我身边。我开始在心中求师父加持弟子正念,安排弟子的一切。随着心中升起的正念,一种强大与神圣从心底升起。

在去法院的途中,我又接到了重庆律师打来的电话,他提醒我:在本市找一位律师去看守所见我弟媳,告诉她没有律师出庭,不开庭!以防止邪党法院恶意非法开庭。

律师们的行为深深的感动着我,我想到生命都是为法而来的,想到众生千万年的等待、期盼;师尊的慈悲苦度、为众生的承受、付出。我想到法官他们也是为法而来的生命,千万年的轮回中等到了今天,他们盼望、等待着大法弟子的救度。可是我们有时却辜负了众生的期盼,没有修好,让邪恶钻了空子,邪恶因素去操控法官、去害法官。“对不起,法官……”愧疚与慈悲的泪水顺着我脸颊流了下来。

来到法院,弟弟已经等候在那里了。我本来想嘱咐弟弟几句,但我已悟到师尊已经安排好了一切。我们直接進了法庭,跟书记员说明来意,书记员打电话给法官,一会法官就来了。法官态度很和气,他问了情况后问我们:“换律师吗?”我们说:“不换。”法官又问:“改日开庭,同意吗?”我们表示同意。法官就让书记员把改日开庭的情况打字成文。

一件看似难行的事,就这样解决了。回去的路上,我想到了在师尊的一路加持下,解体了困扰我的怕和无奈的各种物质因素,心中充满了对师尊的感激!同时想到师尊讲的法:“修炼功法的本身并不难,提高层次的本身并没有什么难的,就是人的心放不下,他才说是难的。”[1]

在书记员打字期间,我再次与法官提出要为弟媳做家属辩护人。此前我来法院申请过此事,法官没有同意,可能因为我不是直系亲属。这次,我借此话题和法官讲了弟媳为什么诉江和弟媳炼法轮功后的身心健康的变化和为人。法官听了之后,和气的说:“你弟媳炼法轮功和诉江的过程,你已经说了。她的为人,你也讲过了。你要讲的话我已经知道了。”

四、坚定正念

一个月后,我们接到了法院非法庭审我弟媳的日期的通知。不巧的是,日期与律师为外省同修辩护的庭审日期相撞。律师与我市法官沟通能否改日开庭,法官认为已经改过一次日期了,不能再改了。律师又与外省法官商议改日期一事,那位法官认为是他们先定的日期,应该后者改日期才对。我想不管法官是什么态度,律师是不会缺庭的,一切都是师父安排的。我一直守着这一念。

一天上午学完法,我坐下来静静的找自己:为什么在律师与非法开庭的日期上总是出现冲突?在请律师的基点上有没有误区?有没有对律师的依赖?我求师尊点醒弟子。

后来我想明白了:请律师是正当的法律程序,完善我们在对有关部门讲清真相不能到位的缺欠。另外,对我弟媳的迫害案,是这个法院的第四宗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所谓开庭案例,也是第一宗律师到该法院做无罪辩护的案例。所以我在申请做弟媳的家属辩护人未果的情况下,又花钱请了第二位北京律师为弟媳出庭,为的是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唤醒此地区的司法人员的本性、良知,帮助世人走出恶党谎言,选择美好的未来。我觉得请律师的基点没有错,邪恶就没有理由钻空子破坏。

我开始静下来发正念,求师父加持弟子:所有邪恶生命因素,都不配干扰律师到庭,谁做谁是罪,立即打入无生之门!大法法力无边!大法无所不能!

第二天上午,我正在抄写给公检法人员的劝善信时,接到律师的电话:能按时出庭了。我知道是师父的安排。放下电话后,我不时的说:谢谢师父!谢谢师父!

当我见到律师时,律师说:“神了!我跟那边说改日开庭,他们找理由不同意,却突然打电话问我:哪天开庭?哪有法院问律师哪天开庭的!就这样我把开庭日期推后两天。”

五、用纯净、慈悲的心写劝善信

有一段时间,我脑海中总是出现对于我见过的、参与我弟媳被迫害案的公检法人员的劝善话语。我明白是应该给他们写劝善信。因为在公检法部门到处是摄像头,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会马上制止,或大喊邪恶的话。因为面对摄像头他们不敢听真相。写信是一个很适合救度他们的方式。我就用我的真名实姓,用快递的方式邮寄劝善信。

我首先将劝善信在电脑上打字成文,然后抄写。我觉得手写劝善信能拉近与世人的距离,有亲切感,同时也是表示大法弟子的一片诚心,每个字都带有正的能量。

第一封劝善信是写给国保大队长的。记的与国保大队长初次见面那天,是我和律师还有另外一名同修的常人家属到国保大队,律师送给国保大队长一些材料,如:《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社会主义国家信仰失败的教训》和国内外著名人士对法轮功的高度正面评价的材料等。国保大队长似乎很震惊,每接收一份材料,就看一次律师的“律师证”,收一份,看一次。

当我们跟他讲真相时,他重复江泽民的邪教之说的谎言,我们告诉他法轮功是正法,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又告诉他:控告江泽民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江泽民为什么不能被控告?

可是国保大队长大发魔性,挥舞着手说:“出去!出去!你们都给我出去!”我们出去,走了三、四步,我想还得跟他讲讲,于是转身回去他的办公室,看他那个样子,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也看着我,低声说:“你也跟他俩一起回去吧。”我就又出来了。

回去后,我的印象中一直觉得这个国保大队长邪恶,不可救要。后来想到国保队长的叫喊声,觉得他被邪恶操纵的喊声中,也有我们没有给他讲清真相、救度他的绝望。此刻在给他写信时,我也觉得我对他的慈悲和善念与呼唤,在解体他身后的邪恶因素,帮他走出了绝望的境地。

抄写劝善信之前,我一直发正念求师父加持弟子、加持每个字。每个字都带着大法弟子的善念、慈悲的能量。而且在写信中我还常常背师父在《转法轮》中的法:“你摸过的东西都会留下能量,都是闪闪发光的。”

写每个字都是心的检验,也是修去魔性、增强佛性的过程。只要一走神,字就写错,有的时候明明白白的就把字写错了,有时一张纸刚写第一个字,字就写错了;再换一张纸,刚写几个字又写错了,再换一张纸。有时一着急字又写草了,还得从新写。有时写完一页,检查时发现字迹、行距很不如意,再从新写。有时坐下来发一会儿正念,再接着写。就这样第一封劝善信完成了。带着大法弟子的慈悲和呼唤给国保大队长邮寄出去了。

抄写第二封劝善信时,错字、草字就少了;当抄写第三封、第四封劝善信时,我常常发现字是亮的,还有透明的。我知道师父在鼓励弟子,我在心中深深的感谢师父!

分别给法官、庭长等邮寄了劝善信。

弟媳被非法开庭那天,法官坐在了陪审席上,没有说一句话。庭长在开庭前一直在接待安排我们家属,态度很和气,还说现在中央领导对法轮功没有什么说法,不反对人民信仰,没啥大事。

弟媳的邻居和亲友听说案子开庭,也来到法庭,我很为她们的正义所感动。由于法庭有名额限制,我和弟弟都没有進入法庭,把名额和机会留给了邻居和亲友,让他们听两位北京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明真相。

开庭后我在门外发正念,常常听到法庭上有女人的高声,也能听到律师的高声辩护的声音。听起来气氛很紧张。我一直在发正念,可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有女人的高声。法官、庭长都是男的呀。检察官我见过,是一位年轻的女性,而她只是诉讼,也不能主审法庭,也没有必要如此的叫喊哪。这个女人是谁呢?后来律师告诉我:叫喊的女人是审判长。我自责:由于对法院系统很不了解,忽略了审判长,没有给她写劝善信。

在法庭门外的显示板上,我找到了她的名字和电话。这样我又给审判长邮寄了劝善信。

后来律师告诉我:我弟媳被非法判一年刑期,还有一个多月就能从看守所回家了。从所谓判决书上的日期看,是我给女审判长邮寄劝善信后的第九天判的。用纯净、慈悲的心写劝善信,是有威力的。

以上是这一年中的修炼体悟,有不正之处,请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明慧网第十三届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交流会)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