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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安顺莲自述被绑架迫害经过

更新: 2016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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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七日】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早上九点,我和丈夫杨能文到马街集市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才发了一份就被郭姓二警察绑架到梁源派出所国保大队。

我们被非法审讯,遭拘留一天一夜,还被强迫照相、滚手印。他们并于当天下午抄了我的家,抄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光盘,抢走了1000多元现金。

四月二十五日早上七点,我们被送到昆明第一看守所,我丈夫杨能文因年纪太大(七十九岁)被拒收,我因年轻时患乙肝被拒收。

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警员吴汝寿(手机号:18388434656)为我们办理“取保候审”,打电话给我女儿于下午五点把我们接回家。

五月十日,梁源派出所通知我儿子、女儿把我们带到派出所,让儿子、女儿在我们的“取保候审”书上签字画押“担保”我们一年之内不能出去发真相资料,如被发现,立即收监,儿女们还要负法律责任。让我们夫妻也分别在各自的“取保候审”及“讯问笔录”上签字画押。

七月十六日、八月十六日,又传讯我们到梁源派出所,由吴汝寿讯问:“法轮功的人知不知道你们被抓?”我回答:“不知道。”问:“你们这些天在家干什么?”我答:“除上街买菜,晚上在小区内散散步,都是在家里。”问:“你们出去发资料了吗?”回答:“全被你们拿走了,我没有发的呀。”问:“那些资料是谁给你们的?”答:“我不能告诉你。”问:“你们还在炼功吗?”我答:“功肯定是要炼的。”

吴让我们签字,丈夫说:“我不识字。”吴说:“我帮你签,你按手印。”丈夫按手印后,我拿过来看到:“犯罪嫌疑人杨能文。”回家后,我就教丈夫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功没有错,大法弟子没有错”,八月份的“笔录”上丈夫自己写了“法轮功没有错,大法弟子没有错”就被吴抢走了。

我在七月份的“笔录”上写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在8月份的“笔录”上写了“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和“法轮功没有错,大法弟子没有错”。

九月八日下午二点多,吴汝寿带一男性警察来家里给我们夫妻照像;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吴打电话给我,我未接;我想他三番五次打电话,可能有事。二十八日早上九点我打电话问他:“有什么事?”吴说:“你们的照片及材料已经被送到检察院。”我说:“什么意思?”吴说:“就是要起诉你们,检察院的人可能要来找你们,你们态度好点,争取从轻处理,这么大岁数的人了。”我说:“你们为什么要干这种坏事?”吴说:“这是法律程序。”就挂了电话。

从绑架我们夫妻二人那天,我们就一直在给所接触到的警察讲真相,希望他们明白真相,不要再追随江泽民死党迫害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为自己及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因此没有曝光梁源派出所、国保大队警察的恶行,目的是一再给他们选择的机会。

遗憾的是邱学彦及其同伙吴汝涛之流的不听劝告,非要步江氏流氓集团后尘,非要与大法为敌,迫害大法弟子,非要把我们送上法庭;为了维护大法的尊严、为了维护大法弟子的权利,为了制止警察继续行恶,只好写出此文。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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