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陆某体制内单位的内部文件得知,2015年3月,中组部、各省市组织部下发了一个通知。通知要求全国各单位基层邪党支部对2007年底所有的在册党员组织关系进行集中排查。邪党进行这样的党员内部统计排查,采取内部传达布置的方式,不敢声张。
通知中甚至提到:“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做共产党员的,可以要求退党”以及“自行脱党除名”等说法。对于这些冠冕堂皇的处置办法,很多基层邪党支部并不敢触及,还是在千方百计的寻找“失联党员”。
根据这个通知的要求,这次“排查”,基层的邪党支部主要开展的工作有:摸排统计,联系查找,登记造册,规范管理,组织处置。特别要说的就是联系查找,其实许多邪党的普通党员由于下岗、退休、离职、出国等各种原因,早就离开“体制”了,许多人早就多年不交党费,也不参加邪党的活动了。这部份人也是大法弟子多年来讲真相,并已经劝其三退的重要人群。而这次邪党要求各基层支部通过各种方法找到这些“失联党员”,并对他们进行重新登记,是凡填写登记表的失联党员,都会被从新列入邪党在册党员之列。根据本地反馈的情况,许多这样的人已经接到邪党支部的电话了,要求他们回去填表。
然而,面对滚滚而来的退党大潮,面对无数已经从内心抛弃邪党信仰的“党员”来说,无论邪党怎么耍尽花招,怎么排查也是回天无力。所以在这份通知中,邪党不得不明确,对排查过后,所谓不符合邪党要求的党员进行处置的方式。这在过去是绝对不敢拿出来公开向基层的邪党支部传达的。
从通知中摘录了关于处置方式的部份内容如下:
退党除名。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管理手册》规定,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做共产党员的,可以要求退党。程序:本人提出申请,经党员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备案。其中对这次排查中失联的党员,如果本人要求退党的,可按规定予以批准、除名。
限改、劝退、劝而不退除名。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支部应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程序:党支部初步认定、调查核实、提出处置意见,经上级部门预审后,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再备案。
自行脱党除名。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其中,对超过6个月不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邪党在通知里虽然列明了以上的处置方式,但还是要求基层支部尽量少的用这些方式。所以许多基层的邪党支部人员,由于看不清形势,为了完成任务,都是利用各种途径找到“失联党员”,有的采取连哄带骗、恐吓威胁的方式,逼迫他们签字,重新登记。至于通知中提到的所谓按邪党的党章规定,冠冕堂皇的处置方式,基层邪党支部都不敢随便触及。
目前,这个排查工作好像已经告一段落。近来邪党正在对排查后登记在册的党员进行党费的清缴、补交工作,据说党费的补交要从2008年算起,补交的时间长达8年之久。许多体制内工作的普通党员都对此议论纷纷,非常反感气愤,但也很无奈,他们认为这是邪党又一轮加强内部控制和蓄意的“抢钱”。其实现在,体制内的党员对邪党早已是怨声载道,但由于惧怕邪党的迫害,都生活在压抑之中。
一次,一位同事开玩笑说:“这次党员排查,如果对体制内的人也放开,真的按这个通知执行,不知道有多少人主动要求退党。”面对势不可挡的“三退大潮”,邪党开展全国性内部排查,其实就是变相承认了邪党组织的摇摇欲坠。
建议同修们可以关注一下此事,如果遇到有这样情况的人正在被邪党逼迫登记或是催缴党费,可以告诉他们真相。近期,有本地法轮功学员因为也在邪党的名册上,也被骚扰催补党费,法轮功学员拒绝,没有理会。如果邪党真的敢兑现自己通知里的“退党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那对许多人来说,就真是个脱离邪党组织的机会;如果邪党不敢兑现,只能再次证明邪党的伪善与邪恶,正好为大法弟子讲真相救人,提供了新的素材。